盐城阜宁哪有农机二手市场:销售劣质口罩,涉案金额高达1500余万!盐城市场监管局通报2019年度及疫情期间十大典型案件
中国江苏网3月14日盐城讯 3月13日下午,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召开主题为“凝聚你我力量”盐城市315新闻发布会。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德祥主持,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陈德美通报2019年度市场监管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耿忠通报2019年度及疫情期间典型案件;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朱月明通报2019年度12315投诉举报分析及疫情期间投诉举报情况。
盐城市市场监管局自2019年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两海两绿”路径,推进高质量监管,助力高质量发展,保安全、促发展、强基础、抓党建,市场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市场秩序监管扎实有力,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加强,监管执法机制初步建立,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运行,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市市场监管局荣获2019年度全市综合考核第一等次。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坚决执行、快速响应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突出市场价格、市场交易、食品安全、药械安全监管,受理涉疫价格投诉举报1159件,查办价格违法案件64件;组织开展全市农贸市场活禽、野生动物交易检查14895个(次),全市农贸市场全部停止活禽交易,严禁野生动物交易;检查餐饮单位120923户(次),劝导劝散城市公众聚餐84646桌、农村聚餐84515桌;检查药店和医疗机构14769户(次),曝光典型案件113件,捣毁口罩地下加工窝点7个,会同公安部门查实涉案口罩830余万只,涉案金额1600多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68人,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
2020年,盐城市市场监管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着力营造有利于让人民群众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竞争环境、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监管环境。在非常之年担非常之责、有非常之为、尽非常之力,开拓创新、实干奋斗,为加快建设“四新盐城”、奋力开创盐城高质量发展新境界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发布会上,通报了王某峰等人制售劣质口罩案,滨海县某大药房经营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案,某装饰工程公司擅自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案,某教育培训机构虚假宣传案等十个典型案例。其中王某峰等人销售劣质口罩案,涉案金额高达1540余万元,10名涉案当事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人被逮捕。该案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双打行动”典型案例。
2019年,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登记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信息33428件,按期处结率100%,涉及争议金额2488.9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78. 8万元;投诉回访满意率达96%。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 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各类投诉、举报、咨询7118件,目前,已经办结5290件,1828件正在处理中,处理率100%。
发布会上,相关处室负责人还就市场监管部门如何打击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疫情防控期间怎样选择餐饮单位、消费者网络交易时如何维权、目前退热止咳药品销售相关规定、野生动物交易监管等工作进行了详细解读。(程光 季红军)
附:2019年度及疫情期间十大典型案件
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引导消费者积极理性维权,提醒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好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将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涉及行政处罚和消费维权的十个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大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制售劣质口罩案。2020年2月4日,大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公安机关查获涉嫌不合格口罩生产加工和存储窝点7个,查获各种材质口罩146万只(经检测为不合格产品)。截止案发,王某峰等人共制售伪劣口罩730余万只,已售出590余万只,涉案金额高达1540余万元。因当事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调查,10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人被逮捕。此案已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双打行动”典型案例。
2、滨海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经营未经注册医疗器械案。2020年2月2日,滨海县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滨海某药房销售假冒“飘安”牌口罩。经查该药房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存在经营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未销售口罩、处以罚款54660元的行政处罚。
3、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擅自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案。2019年7月,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多位消费者反映,称新房交付后,经常收到是否需要装修的骚扰电话。经查,某装饰工程公司擅自收集购房业主的个人信息2799条,用于推销装修业务,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4、大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培训机构虚假宣传案。2019年10月16日,有群众反映大丰区某培训中心在招生过程中进行虚假宣传。经查,当事人违背科学常理向培训学员承诺,通过视力训练,短时间内可提升视力、摘掉眼镜。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广告发布,处以广告费用4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5、东台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电子商务公司销售虚假宣传、非法添加食品案。2019年5月,东台市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投诉,称其在天猫店铺购买的“蝴蝶面”涉嫌违法。经查,经销该产品的某电子商务公司存在未明确标示配料含量、夸大产品功效等问题。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32000元的行政处罚。
6、射阳县消协调解消费者投诉保险公司多收保费获赔案。2019年3月12日,消费者丁先生在射阳某保险公司办理家用轿车“交强险”时,保险公司未对保单作出真实、全面的介绍和说明,多收95元保费。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保险公司退回多收保费,并赔偿950元。
7、亭湖区消协调解健身房退卡维权案。2019年8月,亭湖区某健身房未按合同约定,如期提供健身服务,引起100多位消费者群体投诉,经亭湖区消协会同公安部门进行多轮次的沟通调解,该健身房共退还1014名消费者全部预付款223万元。
8、盐城经济开发区消协调解4S店未履约保养退款案。2019年1月,消费者焦先生到开发区某 4S店进行车辆保养,4S店收取保养费用,焦先生投诉该4S店违背了购车时约定的终身免费提供车辆基础保养的承诺,经调解4S店退还消费者1298元。
9、东台市消协调解装修材料过期失效赔偿案。2019年2月,消费者周某在东台某建材专卖店购买了一批装修材料用于家庭装修,装修过程中出现瓷砖松动掉落的问题,周某检查发现其购买使用的界面处理剂已过保质期2个月,并认为由此导致装修质量问题。经调解专卖店负责装修返工,赔偿相应损失。
10、阜宁县消协调解新购收割机无法使用维权退款案。2019年6月5日,消费者盐城阜宁哪有农机二手市场朱先生在阜宁县某农业机械销售公司以旧换新,购买了一台收割机,货款4万元,下田作业发生故障,无法使用,也未能修好,朱先生投诉收割机存在质量问题并要求退货。经消协多次沟通调解,双方达成解决方案盐城阜宁哪有农机二手市场,经营者退还购机款4万元,退还旧收割机。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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