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吉林省开展农机化促进法执法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吉林省开展农机化促进法执法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情况,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促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
7月16—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九三学社中央主席、中国科学院院士武维华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到吉林省,就《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7月18日,吉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巴音朝鲁,省委副书记、省长景俊海在长春会见武维华一行。
巴音朝鲁说,吉林是农业大省,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担负着重大政治责任。近年来,吉林省把推进农业机械化作为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制定出台配套法规文件,支持农机科研开发,推广使用先进适用农机,大力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吉林省,是对吉林工作的有力指导和促进。吉林省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深入开展粮食生产作业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扎实做好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加强田间管理和防灾减灾、强化重大病虫害防控等工作,全力夺取今年农业大丰收,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吉林贡献。
7月19日,检查组在长春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吉林省副省长李悦关于吉林省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总体情况。
李悦介绍,吉林省是农业大省、粮食大省,2004年国家颁布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有力推动了吉林省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近年来,吉林省全面启动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战略,将农业机械化作为重点工程。
2019年末,吉林省147kW(200hp)以上拖拉机保有量同比增长168%,免耕播种机、玉米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等关键环节农机具保有量均同比增长10%以上。2020年,中央和省财政共投入7.2亿元,实施保护性耕作面积123.3万hm2(1850万亩)。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9.2%,高于国家平均水平近20个百分点,为加快全省农业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武维华介绍了此次执法检查的有关情况,对吉林省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吉林省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取得明显成效,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进展迅速,农机装备和农机化作业水平持续提升,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壮大,保护性耕作工作扎实推进。
武维华强调,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重要意义,不断强化推动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
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有利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有利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更好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有利于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有利于实现高质量发展。
武维华指出,要不断夯实农机科技创新发展基础,协调推动先进适用农机推广应用,着力提升农机服务规范管理水平,健全完善农机补贴政策,补齐农机作业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依法严格落实农机监督执法责任。希望吉林省继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努力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在吉林省期间,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长春市、松原市开展实地检查,与农机科研人员、使用人员、管理人员等进行交流,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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