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热议: 农业机械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要素
代表委员热议: 农业机械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要素
推进农业规模化生产,农业机械必不可少;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机械不可缺位;发展绿色农业生产,农业机械更是能够彰显独特作用和地位。“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在谈及乡村振兴战略时,对农业机械的地位和作用给予高度评价。
资料图
农机是农业规模化经营主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农户经营规模小而散,资源利用率低,农村土地基本上是‘一家一户一方田’格局,农民拥有充分的种植自主权,众多农户如单兵作战,对信息化、市场化、现代农业所需科学技术的占有严重不足。人均1—3亩的有限土地生产效益比周边同等条件的兵团、大户低数倍,短缺的水资源利用效率45%左右,比全疆平均水平低10个百分点。而其他深度贫困地区,也基本存在和南疆类似的情况。”全国政协委员董新光认为,农业提质增效的根本措施,在于通过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种植、机械化操作、规范化管理等现代化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要逐步替代传统的一家一户小农经济。
越是贫困、耕地资源短缺、边远地区越需要大力推进规模化生产经营。要抓住当前乡村振兴的时机,承接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推进适度规模化生产经营的机遇,促成深度贫困地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全国政协委员夏涛表示,他最看重的是实施“土地整治+土地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施“土地整治+空间格局”,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实施“土地整治+生态农艺”,推进耕地休养生息,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土地整治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业机械化显然有着重要作用,很多时候它的地位是不能替代的。”夏涛告诉记者。
针对我国农业面临着经营组织化程度偏低、农产品加工程度不高、科技应用水平有待提升等现实问题,全国人大代表胡建文表示,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是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规模普遍偏小,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实力不强,存在短板。要适当放开规模经营,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的具体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工商资本投入农村,鼓励农业企业通过土地流转、土地互换、土地入股等形式扩大经营规模,大力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的大型农业龙头企业。
全国人大代表方中华指出,目前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两种基本路径,一种是土地集中型规模经营,即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实现生产的规模经营;另一种是服务集中型规模经营,即通过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在土地不流转的情况下,实现服务的规模化经营。
虽然各地在发展服务集中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上已经作了一些尝试,但总体来看,服务集中型规模经营范围还太小,目前还处于逐步探索阶段,因为政策扶持不多、指导引领不够,加上很多服务组织实力较弱,开展专业的社会化服务的能力不足,难以满足经营主体需求。
对此,他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培育。比如说,加快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提质发展,推动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主题拓展服务内容,增强开展多样化、专业化、全程化服务的能力。
农机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门面”
目前,正是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时期。随着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农业迫切需要回答好“谁来种地”“如何把地种好”两大问题。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初具规模,农业部数据显示,当前我国主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家庭农场已达87.7万家、农民合作社193万家、产业化经营组织41.7万家。代表委员认为,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新型经营主体是当之无愧的主角,而农机又是新型经营主体的重要“门面”,因此农机的责任可谓义不容辞。
随着土地确权、农村土地三项改革试点和土地管理法修订的完成,土地流转加速将开启规模化种植的黄金时代。全国政协委员栾新指出,“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还处在自发、分散的状态,新型经营主体直接面对一家一户,流转规模小、难度大、成本高。”他建议,应该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股份组建合作社,合作社通过流转,把土地集中起来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农民从合作社获取保底分红外,年底还能获得二次分红,这样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加速推进,家庭农场、合作社、种粮大户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极大地带动了农业规模化、现代化、集约化发展。与此同时,分散经营模式仍占大多数。无论规模经营,还是分散经营,都迫切需要完善的农业专业化服务。”
作为一名来自农业生产一线的人大代表,山东临邑县富民小麦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魏德东认为,“农业服务公司可以为种植户提供一整套解决农作物增产增收的方案,将农资产品和农业技术、农作物耕种收、植保服务等一揽子服务全部打包提供给种植户,真正实现专业人做专业事,既能节本增效,又能改变群众传统的种植观念,还能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真正让种地成为体面的职业。”
他建议农业部门等相关部门出台文件,大力支持有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农机大户成立农业服务公司,提高农业专业化服务水平;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对各类农业服务公司的扶持力度,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真正实现农业节本增效。
全国人大代表万连步通过走访调研发现,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已非常庞大,仅山东省临沭县2017年全县农民合作社数量已达1599家。但目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呈现出多、散、小、乱的特征,大部分农业服务组织的组织管理水平有限,服务能力偏弱,服务也是主要集中在产业链条的某一个环节,还难以形成一体化、全方位的服务,无法满足农业规模化、现代化发展的需求。
“目前,一方面庞大的新型农业经营群体需要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作为支撑。另一方面在我国相当长的时期内,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的同时,以普通农户为主的家庭经营仍是农业的基本经营方式。要将他们纳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必不可少。因此,加快发展各类农业服务,大力开展面向广大农户的农业生产性服务,是实现农业产业兴旺、践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万连步说道。
农机是绿色农业生产装备支撑
随着绿色农业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大方向,我国向生态可持续发展农业积极转型迈出关键性一步。农业资源的长期透支,农药利用强度过高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不足并存,资源、环境两道难题的解决越来越迫切。如何解决这个难题,显然,充分发挥绿色高效农机的独特作用,是一个有效的办法。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我们必须一以贯之地坚持绿色发展,做到思想上自觉,态度上坚决,政策上鲜明,行动上坚守,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国政协委员余欣荣表示,农业部将把战略重点放在紧紧围绕乡村产业振兴来展开,切实推动农业空间布局、资源利用方式、生产管理方式的变革,推动乡村产业走上一条空间优化、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稳定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振兴之路。
谈及绿色农业生产,全国政协委员胡汉平指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是主要方面,围绕绿色生态的目标进行全面的、综合性的整治,确保农业环境的安全,这其中农业机械的作用不可替代。同时,从技术装备角度看,农业机械对抓好绿色发展技术体系的创新作用也不可低估。
全国人大代表王远鹤表示,按照“产业循环、特色规模、联动发展、生态文明”的思路,通过创建示范区,湖北咸宁市走出了一条农业产业、资源环境和农村社会3个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崛起之路。
咸宁市主推农牧结合、特色种植“两减”、田园综合体、秸秆综合利用4个技术模式,具体说来,就是全市推广150万亩“猪—沼—果(菜、药、茶)”循环利用模式;在全国率先推行精准施肥、精准施药,化肥用量实现零增长,农药减少4%,生态有机蔬菜面积50万亩以上;坚持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建设一批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大型综合体,嘉鱼官桥八组打造华中地区田园综合体标杆的田野国家乡村公园;推进雷竹稻草覆盖、秸秆肥料、饲料等综合利用,实现废秸秆变成“商品草”“精饲草”“致富草”,全市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
从“十三五”开始,农业部大力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效果明显。为支撑该行动,国家启动了重大科研专项,取得了初步的成果。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张宪省说:“要继续在新型肥料研究上下功夫,比如缓控施肥、生物肥料等,同时也要在研发新型的农业装备,比如在农作物生长期间,用什么样的装备,什么时候用化肥,什么时候用农药,怎么用最小的量解决问题、满足作物需求,也需要持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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