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合作医疗”惠及吉林省千万农民
“新农村合作医疗”惠及吉林省千万农民
“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在吉林省基本建立,并覆盖全省1400万农村居民。这项关乎民生的重要医疗制度,将使所有农村人口享受到平等的医疗保障权力。”近日,省卫生厅厅长李殿富就如何落实民生实事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李殿富表示,为落实好我省提出的民生实事,更为了使全省1400万农民病有所医,我省卫生部门不断扩大新农合覆盖范围,寻求落实的新基点。目前,全省60个县(市、区)及4个国家级开发区共有1162.46万农民参合,占农业人口总数的82.0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缴10元钱一年最高可补偿3万
新农合让农民看病不用愁,每年只要交纳10元的参合费用,一旦生病,既可以享受到住院医疗费用补偿,还可以享受到门诊医疗费用补偿。年度最高补偿可达到3万元,是个人缴费的3000倍。
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的农民顾某,由于生活困难,其妻子患子宫肌瘤无钱到医院医治,身体极度虚弱。新农合一开始,她马上参合并来到医院住院,痊愈出院后个人仅支付了710元钱。如果没有合作医疗,这病到市内大医院做手术需2500元钱,到乡镇医院也需1800元,照这样计算,这次住院最起码少花了1090至1790元钱。
已实行单病种限价管理
“今年,为了落实好新农合制度,我们在2006年的基础上,今年在全省推行单病种限价管理制度。”省卫生厅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据介绍,实行单病种限价管理,就是限定一种疾病从诊断、治疗,直至治愈出院全过程的医药费用最高限额。今年8月1日起,我省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开始实施单病种限价管理制度。
另外,为了更好地实施这项措施,在经过了多方论证后,规定我省各级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单病种限价管理的病种数量,综合医院不得少于20种,专科医院和乡镇医院不得少于10种。可以说,单病种限价的实施,实现了让利于农民的最大化。参合农民在出院时,医疗费用未超过限价标准的,只按实际发生额度结算;而对于超过核定限价标准的,超过部分则由医疗机构负担。
将全面推行即时结算即时报销
“到2009年,我省将在省、市定点医疗机构中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即时报销结算方式。”李殿富曾这样表示。说起即时报销结算方式,参合农民刘老汉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以前,他想报销自己的药费,如果是在居住地外就诊的,就要回到自己所在县(市、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审核。最后再通过存折等方式到银行领取报销补偿金,要费不少周折。
可从今年8月1日起,参合农民不必再为报销医药费而东奔西走。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后,由定点机构垫付补助资金为参合农民即时报销,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对其进行复审,对不合理医疗服务收费及报销审核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不予拨付垫付资金。目前,我省共有26家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省人民医院被确定为第一家试点医疗机构。 作者:记者张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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