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成效显著
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成效显著
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开始实施。三年来,在吉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吉林省农委及省直相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全省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合作社数量由2007年《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之初的96个,发展到2009年末的5723个,年均递增6.72%倍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正逐步成为重要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在带领农民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和繁荣农村经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合作社可以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将农民从土地中分离出来,加快土地流转,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农业综合效益。通过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完善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
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民的联合与合作不仅有效地降低了购销成本,还实现了农民参与产后的加工、营销等经营活动,使生产、加工、运销环节紧密联系起来,形成风险共担、共享的经济联合体,实现产业化经营,将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环节的利润留在农业内部,从而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据统计,2009年合作社人均纯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比非社员收入高出近1000元。
提高了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与农技推广机构、科研院校开展联合或合作,统一进行疫病防治、技术培训与推广、检验检测等,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的步伐,提高了农民的科技素质。有的合作社还组织社员开展业余文化活动。
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最大的优势在于对成员的号召力和凝聚力,能够根据共同生产生活需要,号召和组织农民开展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靠农民自己的劳动建设美好家园。通过合作社来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大大提高了公益事业民主决策的成功率,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的顺利发展。
加快了农村民主化进程。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实行民主管理、民主议事、民主决策,进一步完善了乡村治理结构,推动农村基层加强和改进民主管理,加快农村民主化进程。
声明:农机大全所有(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56325386@qq.com 删除。
载注明出处:http://nongjidaquan.com/news/1877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