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国务院文件,贯彻落实首场“农机化与乡村振兴”活动
聚焦国务院文件,贯彻落实首场“农机化与乡村振兴”活动
1月11日,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组织开展“农机化与乡村振兴”大学习活动2019年第一讲。农机化司副司长李安宁在会上作专题报告,解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农机化司司长张兴旺主持会议并作了总结。
农机化司全体、农机鉴定总站、农机推广总站、中国农机化协会、中国农机安全报社共130余人参加。
李安宁在报告中指出,国务院42号文件作出了我国农业生产已从主要依靠人力畜力转向主要依靠机械动力的重大判断,明确了“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定位,释放了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的重大信号,建立了协调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机制。
李安宁指出,42号文件高屋建瓴,内容丰富,措施很实,对引领我国当前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的农机化工作具有非常强的指导意义。随着农业生产进入机械化为主导的新阶段,农业机械化的广度、深度都在发生深刻变化。
要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亿万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通过科技创新、机制创新和政策创新,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加快破解当前农业机械化发展中面临的矛盾问题,培育新动能,去除堵点、痛点、难点,释放农机化发展空间、潜力、活力,加快推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
李安宁指出,抓好42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机化系统的重要任务,要重点落实九个方面工作,即:推动宣传贯彻,营造推进农机化转型升级良好环境;建立完善机制,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加强统筹规划,推进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强化创新引领,推进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
着力制度建设,推进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加快补齐短板,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升推广能力,大力推广先进实用农机装备技术;积极开发渠道,加快培育壮大农机化人才队伍;推进改革创新,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有效供给能力。
张兴旺司长在总结时强调,国务院42号文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极强,需要把握文件精髓,深入贯彻落实。农机化系统要深入思考新时代农机化发展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主攻方向,每个干部职工要当好“小型发动机”,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好“机械化部队”,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
(来源:中国农机化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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