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 让农机消费者的声音再大一些
[网评] 让农机消费者的声音再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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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农机推广总站副站长姚春生致辞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再一次如约而至。
今天,在山东省日照市,2021年全国“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主会场活动隆重开幕,这是自2019年以来第三次全国范围的“农机3?15”统一行动,可谓声势一届比一届大,影响力一年比一年广。
“农机3?15”如今在全国已树立了品牌,在维护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群体的维权意识和识假辩假能力以及营造农机市场公平环境中,都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于促进农机产品质量提升、加快农机化转型升级、助力粮食增产增收和依法维护农机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3年,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赔权、结社权、获知权、尊重权、监督权等9项权利;1998年,国家六部委联合发布《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经贸质〔1998〕123号),这也是“农机产品三包规定”的最早版本。实际上,这十几年时间正是我国以消费者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从确立到法制化、民主化发展的重要阶段。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意义是: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舆论造势,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具体内容包括:受理消费者申诉和咨询、公布损害消费者利益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支持和代理消费者索赔谈判、为政府提供建议、开展消费者教育活动等,农机产品历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中之重。
全国“农机3·15”与春耕备耕同步,影响力日渐增大。2019年“农机3·15”实现了全国“一盘棋”;2020年受严峻疫情影响,“农机3·15”活动在线上全国联动,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助推农机转型升级”为主题,为凝聚力量,防疫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年全国“农机3·15”活动将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据介绍,30个省(区、市)和黑龙江省农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将围绕“提质增效减损护农”主题,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通过设立服务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发起倡议承诺等形式,帮助农机用户提高投诉维权意识;有的地方还将对农机维修网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在当地政府防疫部门的指导协助下,活动范围将延伸到县、乡基层和农机合作社。
在全国农机化系统三年联动中,全国“农机3·15”活动不仅有声有色,而且正在产生积极效果。据了解,活动不断揭穿了农机市场潜藏的骗局陷阱,暴露了不规则交易背后的秘密黑幕,维护了正常的公平、公正和诚信,为保农机护消费者权益发出了最强音。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机消费者遇到质量问题不再选择沉默,他们知道了通过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我国农机营销环境和售后服务逐步得到改善,如山东省莱西市目前就创建了15家“星级农机维修企业”,基本可确保农民买到放心农机具,享受到正规的维修服务。这一切积极变化,正是“农机3·15”活动的目的和必然结果。
随着“农机3·15”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国农机化系统不断完善涉及农机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体系,如《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等,站在农机消费者层面,对农机生产经营者作出规范要求。然而,农民消费者的弱势地位还没有根本改变。现实中,面对农机产品质量投诉,保护农机消费者权益仍任重道远。
“农机3·15”活动虽然是为农机消费者量身定制,但终极目标是促进农机产品质量提高。“十四五”时期,是农机行业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迈进的关键阶段,供给侧方面,要切实提高农机产品质量水平,扩大中高端产品供给比重;需求侧,要加强对现代农业需求变化的适应和掌握,以及应用水平的提高,加快农机农业融合度的提升步伐,推动农机化产业链再造和价值链提升。
2021年全国“农机3·15”活动又一次在全国联动。这一次,我们不妨让农机消费者的声音再大一些。
2021年全国“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主会场活动组图(山东省日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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