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方式将发生重大变化
注意啦!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方式将发生重大变化
4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发布《关于稳步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三合一”办理方式的通知》。宣布自2022年起,自治区拟对部分重点机具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三合一”办理方式。
即机具出厂前需生成唯一身份二维码并安装在机具铭牌位置、加装能够对机具进行定位的北斗定位终端将数据直传到物联网辅助管理系统、通过手机APP能够扫描机具身份二维码办理补贴。
实现二维码、手机APP和北斗定位终端及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管理的有力支撑,推动补贴政策实施更加安全、高效、便民、利农。
其中,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三合一”办理范围内的机具包括: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玉米收获机、自走式青(黄)饲料收获机、自走式喷雾机、插秧机(四轮乘坐式)等品目或档次的机具。
实施对象包括符合《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的个人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统称为“购机者”)。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三合一”办理方式的正式实施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也就是说2022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并在自治区申请购置与应用补贴的机具必须有二维码标识,前置安装北斗定位终端,并将数据上传到自治区物联网辅助管理系统,否则无法办理补贴。
通知下发之日至2022年9月30日则为过渡期,各生产企业和购机者应在这段时间内做好准备。
此外,为了确保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支持购买的机具,真正服务于农牧业机械化生产,自治区将逐步实施“先办后补”。即先办理补贴申请,机具作业的面积达到20亩后,再兑付补贴资金的方式发放购置补贴资金。
链接:关于稳步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三合一”办理方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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