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研讨会在京召开
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研讨会在京召开
11月14日至15日,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主办,涂志强副站长出席并做总结讲话。来自北京、黑龙江、浙江、福建、山东、湖北、贵州、陕西、青海等九个省、市的负责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同志和部分示范区所在县(区、市)代表到会,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有关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受邀出席了会议。
根据会议安排,有关省、市及示范区代表汇报了本省及所在县、市示范区建设情况,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产业发展处调研员宋建武到会并介绍了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整体情况。总体来看,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开展四年多来,成效显著,带动了省、市、县甚至乡镇各级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建设,示范区农业机械化投入大幅增加,农机装备水平明显提升,结构不断优化,作业水平快速提高,农机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农机服务组织蓬勃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机制不断创新,农机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综合各示范区建设的经验,一是领导重视,加大投入是基本前提。二是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是加快新技术新机具应用的核心所在。三是因地制宜,顺应当地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步伐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是示范区生命力所在。四是加强培训宣传,塑造稳定过硬的技术服务队伍是根本保障。
会议研究讨论了《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指导规范(讨论稿)》(以下简称《规范》),对制定示范区建设规范和建立示范区建设评价机制形成了共识。与会专家和代表普遍认为,为提高示范区建设质量,加快示范区建设步伐,完善示范区建设考核机制,制定《规范》十分必要和及时。专家们建议,制定《规范》:一要突出分类指导,对全国现有112个示范区进行类型划分,明确示范区建设重点,处理好局部率先发展与整体协调推进的关系。二要突出导向作用,示范区建设目标要明确,要有利于引导提高示范区农机装备利用率,有利于推进区域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三要突出效果评价,建立示范区建设效果的考核与评价机制,完善示范区进入与退出机制。四要突出技术创新,要明确技术示范在示范区建设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引导建立核心示范点,提高核心示范点的技术辐射效应和农机农艺融合创新能力。
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副站长杨林、中国农业大学工学院书记杨宝玲教授、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站长任晓东、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推广站站长陈世凡、甘肃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站长安世才、陕西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副站长白俊峰、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张宗毅等出席了会议,大家对《规范》提出了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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