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将开展农机质量调查和认定,包括新建合作社采购产品
黑龙江将开展农机质量调查和认定,包括新建合作社采购产品
资料图
6月8日,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农机局发布《黑龙江2017年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的通知》和《黑龙江对2016年新组建的现代农机合作社采购的部分农机产品进行质量认定的通知》,计划于6月至12月对2016—2016年间的部分拖拉机和免耕播种机进行质量调查工作。
其中,《黑龙江对2016年新组建的现代农机合作社采购的部分农机产品进行质量认定的通知》指明,将对2016年新组建农机合作社采购的玉米籽粒收获机、翻转犁等产品进行质量认定。
原文如下:
黑龙江2017年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的通知
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各有关市(地)、县(市、区)农机局(站):
按照《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农业部令第69号),结合我省近两年农业机械质量投诉情况和农业生产实际,省农委农机局制定2017年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农机使用者和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质量调查,一是掌握65~100马力四轮驱动轮式拖拉机和免耕播种机的整体质量、安全水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二是公布质量调查结果,引导购机农民理性消费。
二、调查范围
65~100马力四轮驱动轮式拖拉机,免耕播种机(垦区除外))
三、调查内容
我省65~100马力四轮驱动轮式拖拉机和免耕播种机行主要企业发展现状、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售后服务状况等方面情况。
四、调查对象
在2015年、2016年期间享受65~100马力四轮驱动轮式拖拉机和免耕播种机购置补贴的产品。
五、调查时间
2017年6月至12月。
六、调查方法
采用入户问卷调查方式,对65~100马力四轮驱动轮式拖拉机和免耕播种机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和企业售后服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必要时调查组召集用户、经销企业、生产企业召开座谈会,了解65~100马力四轮驱动轮式拖拉机和免耕播种机使用情况。
七、实施单位
本次质量调查承担单位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各有关市(地)、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做好配合工作,确保调查任务圆满完成。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7年6月8日
黑龙江对2016年新组建的现代农机合作社采购的部分农机产品进行质量认定的通知
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各市(地)、县(市、区)农机局(总站):
根据2017年工作部署,为加强对农机合作社采购农机产品的监督管理,结合我省农机合作社近几年农机具使用反馈情况,确定对2016年组建的现代农机合作社采购的农机装备进行质量抽查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和检查的内容
(一)技术参数核实
按照采购中标产品目录中的技术参数要求,核实企业所提供产品是否达到技术参数要求。
(二)性能和质量状况
调查产品实际作业性能,作业效率,作业质量,认定产品质量。
(三)检查企业售后服务状况
企业是否按要求进行现场技术培训和现场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是否按三包规定进行,农忙季节能否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有效的处理,检查农机具按时供货情况。
二、认定的产品范围
(一)玉米籽粒收获机、翻转犁、播种机械、自走式植保机械。
(二)除以上产品外,有质量投诉的产品和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需要进行质量认定的产品,均进行质量认定。
三、方法和要求
由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组织质量认定调查工作组,质量认定工作组到农机合作社,对要认定的农机产品每个型号抽取5台,不足5台按实际数量进行抽取。详细填写质量认定调查记录表,形成质量认定报告,报告要对被抽查的产品质量作出结论。于12月20日前上报省农委农机局。各有关市(地)、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协助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确保完成本辖区的质量认定。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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