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进场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进场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生产设备的添置、管理、维修、维护、报废等行为。
2. 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生产设备。
3. 职责
3.1 制造部
3.1.1 设备添置需求的评审鉴定
3.1.2 设备建档归口管理
3.1.3非标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
3.2 使用设备部门
3.2.1 设备添置需求提出
3.2.2 设备维修申请提出
3.2.3 设备的日常保养
3.2.4 设备的领用
3.3 采购部
3.3.1 设备的采购
3.4 模具制作部
3.4.1 负责设备维修配件制造。
3.5 仓管部
3.5.1 办理设备的入库领用手续。
3.6 生产维修组
3.6.1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
3.6.2设备维修维护、保养及定期检修
3.6.3设备报废申请
3.6.4 维护重要设备履历卡
4. 定义
4.1生产设备包括生产用设备、检测仪器/设备。
5. 过程流程图无
6. 补充说明
6.1 设备添置需求提出/审批
6.1.1 设备需求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设备需求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制造工程部鉴定。
6.2 评审鉴定
6.2.1 制造部接到《设备需求申请单》后及时召集相关人员评审鉴定:确定设备具体的技术参数,确
定外购或自制方式,自制设备参照《工装及非标设备控制作业指导书》执行。
6.2.2 制造工程部比较相关设备制造商资料,了解其所提供设备的各项性能是否满足使用部门需求,经过初选,资料审核及论证后,确定设备相关型号和配置。
6.2.3 确定设备添置方式和具体型号和配置以及技术参数后,制造工程部将评审鉴定结果交技术副总对技术方案审批后,转由申请部门主管批准,批准的权限按公司“公司财政开支管理制度”执行。
6.2.4 各使用部门的卡尺、千分尺、百分表等检测仪器/设备,由各部门根据使用情况直接按《采购控制程序》办理。
6.3采购
各部门根据制造工程部反馈的《设备需求申请单》复印件,填写《采购及外协加工申请单》,与《设备需求申请单》复印件一起交采购部按《采购控制程序》办理。原件送财务部保存,制造工程部和采购部保存复印件。
6.4安装调试、试用验收
6.4.1 外购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
(1)设备采购回公司后,由生产维修组、使用部门与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并组织相关部门参与。
(2)调试无法符合要求,由生产维修组和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协商处理。
(3)调试符合要求,将调试情况记录在《安装调试记录》,作为验收依据移交使用部门,并制定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保养项目周期表》。
(4)调试合格后,把设备原始资料交制造工程部登记管理。
6.4.2自制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
(1)由制造工程部负责安装调试,并组织生产维修组和相关部门参与。
(2)如调试符合要求,将调试情况记录在《安装调试记录》,作为验收依据移交使用部门,并制定非标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保养项目周期表》。
(3)调试合格后,自制设备的所有原始资料由制造工程部登记管理。
6.4.3检测仪器/设备的校验依《监视和测量装置作业指导书》执行。
6.5 设备使用管理
6.5.1 制造工程部根据设备的《安装调试记录》对设备编号,并建立公司设备一览表,重要设备需注明“重要”;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依《监视和测量装置作业指导书》执行。
6.5.2所有设备由生产维修组建立《重要设备履历卡》,跟踪设备的使用情况。
6.5.3 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凭《安装调试记录》办理设备入库手续:仓管人员需核对入库设备的采购手续和《安装调试记录》,并在《安装调试记录》会签栏签名确认,并填写入库单。设备入库后,仓管部应及时通知需求部门办理设备领用手续。
6.5.4设备预知性保养:生产维修组根据设备其使用说明书的保养要求制订月度保养计划,及年、日保养内容,并依据设备的使用状态、检修记录及生产情况修订保养内容。
6.5.5设备使用部门与生产维修组依据《保养项目周期表》对设备日常保养,并将保养情形记录在《设备日常保养记录表》。
6.5.6生产维修组根据各设备对产品生产能力的影响及设备状况,对各重要设备制订出备件最低库存计划。
6.6 设备维修及定期检修
6.6.1 设备的维修
(1)设备出现故障后需停止设备操作,由当班负责人填写《设备维修单》交生产维修组维修。
(2)生产维修组收到维修单后需及时安排维修人员维修,设备维修时,设备需挂“正在维修”标识。
(3)设备维修过程中,需制作配件时,交模具制作部协助制作,需外购配件,按《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4)设备维修恢复正常功能后,由使用部门在《设备维修单》上签署确认意见及维修效果。如果设备检修后,发现设备性能下降,但可以降级使用时,请告知使用部门及相关部门。
(5)对不能自行解决的故障,由生产维修组填写《设备外协项目申请单》,经主管技术副总审批后,维修资金额度批准按公司“公司财政开支管理制度”执行,批准后由生产维修组请外部专业人员维修。
(6)重要设备经维修后,维修人员应根据设备异常及维修状况,摘要记录于《重要设备履历卡》。
6.6.2 设备定期检修
(1)每年底,生产维修组根据各设备对产品生产能力的影响及设备状况,对各重要设备制订出定期检修计划,并对各重要设备制订出具体方式,经部门主管批准后组织实施执行。
(2)检修过程中,生产维修组需填写《定期检修记录》,根据需要调整《日常保养周期表》并将检修结果摘录于《重要设备履历卡》。
(3)生产维修组需对长期未使用的闲置设备标明“暂停使用”,“暂停使用”设备不需进行日常保养和定期检修。“暂停使用”设备再次启用时,必须重新检测后才能投入使用。
(4)检测仪器/设备如卡尺、千分尺、百分表等的定期校验依《监视和测量装置作业指导书》执行。
6.7 报废
6.7.1当设备老化不能适应生产需要、故障不能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时,由生产维修组人员填写《设备报
废申请单》办理报废事宜。
6.7.2设备报废前,由生产维修组召集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记录在审批单上,若为免税设备应由财务报关组确认是否已脱离监管期,经技术副总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废。
6.7.3 设备报废后,把《设备报废申请单》的复印件由使用部门、制造工程部和仓管部,由仓管部作废旧物资处理。
6.7.4 设备报废后,制造工程部更新设备一览表,生产维修组不再对该设备维护保养作业。
6.7.5检测仪器/设备如卡尺、千分尺、百分表等报废时依《监视和测量装置作业指导书》执行。
6.8 记录保存
6.8.1《设备维修单》、《设备日常保养记录表》、《定期检修记录》由生产维修组保存,保存期限为一年;《重要设备履历卡》和《设备外协项目申请单》由生产维修组保存,保存至该设备报废后一年。
6.8.2《设备需求申请单》、《安装调试记录》、《操作规程》、《保养项目周期表》、《设备报废申请单》
由制造工程部保存,保存至该设备报废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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