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员违规操作致人小腿断裂,并不告知家属,没有实施救助,最后致人死亡,性质咋定?
农机员违规操作致人小腿断裂,并不告知家属,没有实施救助,最后致人死亡,性质咋定?
谢邀!
我认为农机员涉嫌了过失致人死亡罪。
违规操作,是其过失之所在。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过于自信能够避免而实施自己的行为,导致了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
因为自己的过失行为,在给他人造成伤害后,应该及时救助。这个时候,农机员是负有法律上的救助责任的。
被伤害人因为小腿断裂,得不到救治死亡,是农机员违规操作导致的一系列后果,这个后果都需要农机员来承担。
如果农机员实施了及时的救治,没有导致他人死亡,小腿断裂有可能达到重伤害的程度,如果达到了,那么农机员涉嫌的是过失致人重伤罪。
两罪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既违规操作,又致人死亡的,将变成刑事犯罪案件,转由公安机关定性处理。如果公安机关不处理而成为民事纠纷的,则为生命权、健康权的民事侵权案件。
经常有农民在农田发生意外,因处理不当或抢救不及时而丧生,有没有什么农田紧急医疗救助产品或产品想法呢?
这事的确说到点子上了,农民在农田经常发生意外,轻则伤残,重则毙命,但急救组织和医疗机构从来没听说过,如果出现意外,附近诊所就是农民首选去处。
农民哪些情况会出现意外伤残呢?
农机的运用无师自搞。农民们买来打田机,说明书也不看,就匆匆忙忙上阵,结果机器性能没有弄懂,造成伤害。我村和邻村就出现过这种情况。农民买来打田机后,一开始犁田还算顺畅,没有发生什么意外,以为懂了,速度也加快了不少,但在换耙时,没有关掉发动机,一不注意,耙口裹着了大腿,一条腿就这样报废了。受伤的农民,被人抬到诊所,如是轻的,医生就自己治,重伤的,就让抓紧走人,到大医院去。
农民在农田里出现意外,还有一种情况是突发性疾病,比如高血压患者。有位农民还在劳动,高血压让他马上昏厥在田里,如果当时田里没有人在,他死了,人们都不知道。幸好抢救及时,他才捡回一条命。
我们这里是没有什么抢救设施的。我怀疑经济发展好的省份应该有了吧。我认为每个人应该学点医,不管是中医还是西医,懂点皮毛也好,以致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自己可以急救自己,等到120的到来。
农民在农田发生意外不乏两种伤害,一是农机具对人的伤害,二是触电事故。农民大多缺乏急救常识,特别是机械伤害,往往造成失血过多而危及生命,我是个老退伍军人,熟悉战地急救常识,在工地上亲手处理过机械事故造成的大出血伤员。
施工现场急救常识有哪些
1. 发生事故后,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对受伤人员的抢救决不迟误。遇到紧急事件,首先拨打急救电话:120、999(急救)、119(火警)、122(交通事故)。
2. 急救原则:先救命,后疗伤。
3. 急救步骤:止血、包扎、固定、救运。
4. 常用的急救措施:
(1)包扎:伤口包扎绷带必须清洁,伤口不要用水冲洗。如伤口大量出血,要用折叠多层的绷带盖住,并用手帕和毛巾(必要时可撕下衣服)扎紧,直到流血减少或停止。
(2)碰伤:轻微的碰伤,可将冷湿布敷在伤处。较重的碰伤,应小心把伤员安置在担架上,等待医生的处理。
(3)骨折:手骨或脚骨折断,不要盲目搬动伤者。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将伤员安置在担架或地上,用两块长度超过上下两个关节、宽度不小于100-1500mm的地板或竹片绑缚在肢体的外侧,夹住骨折处,并扎紧,以减速伤员的痛苦和伤势。
(4)碎屑入目:当眼睛为碎屑所伤,要立即去医院治疗,不要用手、手帕、毛巾、火柴梗及别的东西擦拭眼睛。
(5)灼烫伤:用清洁布覆盖伤面后包扎,不要弄破水泡,避免创面感染。伤员口渴时可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经现场处理后的伤员要迅速送医院治疗。
(6)触电: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干木材等绝缘物把电线自触电者身上拨开。进行抢救时,注意勿直接接触触电者。如触电者已经失去知觉,应使其仰卧在地上,解开衣服,使其呼吸不受阻碍。如触电者停止呼吸,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尽快现场抢救,不间断的做人工呼吸,并挤压心脏,不要等医务人员,更不要不经抢救直接送医院,抢救触电人员时要耐心持久。
(7)中暑:发生中暑后,应迅速将中暑者移送到凉爽通风的地方,脱去或解开衣服,使患者平卧休息,给患者喝含食盐的饮料或凉开水,用凉水或酒精擦身。发生持续高烧或昏迷者应立即送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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