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0年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或将达到80%以上
江苏省2020年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或将达到80%以上
? 近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林业局印发《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工程千亿级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2年)》(苏农规划〔2019〕5号),《方案》第13项为“农业机械化整体提升行动”,对未来几年江苏省农机化提升进行了规划。
“提升行动”目标有两个方面:
(一)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到2020年,全省共创建60个以上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市、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江苏在全国率先整省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全省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主产区(生产)的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六大环节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95%、80%、90%、95%、70%、80%以上。到2022年,推动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装备提档升级,全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达到82%以上,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政府支持力度不减弱、地方财政投入不减少、全程机械化水平不降低,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二)提升设施农业和绿色环保农机装备与技术水平。到2022年,全省新增各类设施农业和绿色环保农机装备10万台套以上,蔬菜生产主要环节机械化水平达50%,林果茶等生产主要环节机械化水平达55%,渔业养殖主要环节机械化水平达58%。设施农业人工投入大幅减少,经济效益明显提升,绿色环保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提升行动”推进措施分两个方面:
(一)实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省推进行动。
一是推进典型示范。以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省建设。严格规范项目管理,做好年度示范县项目竞争性立项评审、中期检查、业务指导、考核评价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省主要从事粮食生产的农业县(市、区)全部纳入省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项目实施范围。
二是补强薄弱短板。依托农机购置补贴、作业补贴和烘干中心建设补助等扶持政策,不断加大粮食种植、高效植保、烘干等薄弱环节农机装备购置扶持力度。加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机具现场演示、示范推广和培训指导,增加机具数量,填平补齐短板,提高装备质量。
三是推动装备升级。引导部分已完成示范创建的县(市、区)在现有六大环节农机装备的基础上,加大农机化集成技术推广应用,推动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装备向高性能、大马力、复合式等方向发展,推动提档升级,调优装备结构。发挥省农机新装备新技术研发与推广项目作用,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自动导航、精准作业、物联网等农机装备和技术,提升粮食生产农机装备的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加快设施农业和绿色环保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
一是推进机艺融合。在品种选择、种植模式、设施配套等方面强化农机农艺融合,引导农机生产企业、科研院所从农艺要求、农机配套等方面开展装备技术研究、试验示范,形成设施农业和绿色环保机械化生产技术路线、机具配置、基础设施建设、作业质量等规范。加强农机“两大工程”装备与技术培训指导和示范应用,逐步实现“设施、农机、农艺”匹配,推进标准化生产、机械化作业、专业化配套。
二是强化示范推广。围绕当地特色优势产业,突出重点环节,加强农机装备试验和选型,遴选出一批适合当地产业的成熟通用、作业高效、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农机装备加以示范推广。通过项目实施,重点打造一批机具配置、技术应用和主要环节机械化水平较高的农机“两大工程”示范点,引领农机“两大工程”装备水平提升。
三是加强服务保障。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加强与财政、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大投入,部门联动,强化考核,形成政府牵头、农机主管部门主抓、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农机“两大工程”建设的推进机制。围绕当地特色优势产业,选择具有一定基础、技术相对成熟的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力培育农机“两大工程”生产经营服务主体,探索农机“两大工程”生产模式、技术模式、服务模式以及区域性整体推进模式。
“提升行动”重点项目也是两个方面:
(一)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项目。2016年5月份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省财政支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建设有关政策的请示》,省政府批复同意实施该项目。省财政“十三五”期间预算安排专项奖补资金4.44亿元,支持66个县(市、区)开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奖补标准根据县(市、区)三大粮食作物周年播种总面积大小,分档奖补,220万亩以上、170-220万亩、120-170万亩、70-120万亩、20-70万亩五档,分别补助1200万元、1000万元、8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制定分年度使用方案,围绕支持重点专项用于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
(二)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采取竞争性立项方式确定,分申报、推荐、评审等三个程序。建设内容为农机新装备新技术研发、试验示范及蔬菜、林果茶等生产机械化示范推广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节约复合型智能农机示范推广等。支持地方政府重视、工作基础扎实、装备水平较高、机艺结合紧密、服务主体较多、发展意愿强烈的县(市、区)。项目实施主体为农业园区(基地)、农业(农机)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农业企业、农机推广机构、科研院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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