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九:处理好五个关系,建设高效农机化(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九:我国农机报废更新政策研究(上))

农机大全网(nongjidaquan.com)最新农机信息: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九:处理好五个关系,建设高效农机化(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九:我国农机报废更新政策研究(上)),农机新产品,二手农机,农机补贴目录,农机价格查询,农机报价大全,更多农机资讯请查看:农机资讯

  农机大全网(nongjidaquan.com)今天给各位分享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九:处理好五个关系,建设高效农机化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九:我国农机报废更新政策研究(上)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九:处理好五个关系,建设高效农机化

2、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九:我国农机报废更新政策研究(上)

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九:处理好五个关系,建设高效农机化

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九:处理好五个关系,建设高效农机化

机补17年推动了农机化高速发展,但高速发展也积累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突出,严重阻碍着农机化健康发展。因此有必要认识和正确处几个关系,使农机化高效发展:

1、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我国已成功转型为市场经济国家,市场经济是效率经济,奉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发展原则。要实现效率优先,就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运行的决定性作用,使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关键因素。在此基础上,由国家通过政策和规范来实现社会公平。机补也不例外,我国实行机补,其政策设计初衷是要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农业劳动效率和农业资源(土地)生产效率,通过农业综合生产力的大幅度提高,来增加农民收入,使农业稳定与发展;从而推动农业的规模化和现代化,支撑城镇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进程。目前我国农业以家庭经营为主,由于在实行家庭经营初期,片面强调公平原则,造成了农户承包地的细碎化和经营规模的超小型化。现在社会形成共识,没有农业的规模化,就没有农业的现代化。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其后的8个1号文件,则从多方面给力,使规模农业发展更接地气。其政策设计亮点有三:

一是按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要求,引导农户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

二是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发展农民合作社,切实提高引领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

三是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增强发展活力。要实现这一目标,同样要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

我国实行机补时,由于片面强调公平,而损失了效率。为了使有限的机补资金让更多农户享受,一是确定每个农户一年只准申购一台农机;

二是确定补贴最高限额。这种做法的结果一是促成了户户购机思潮漫延,大大降低了农机投入的效率,形成新的投入浪费;

三是客观上支持和保护了落后农机产能,造成了农机的小微化、低效率、高能耗、低端化,限制了农机的大型化、成套化、智能化、节能环保和高效化发展。  四是阻滞了农业经营规模化,不利于农业经营体制创新。

因此在制定和实施促进农机化发展的政策时,要始终不渝地坚持效率优先原则;公平则主要从机补全农区覆盖上来实现,而不能靠牺牲效率来实现。目前,我国虽然实行机补,但农机发展的投入主体依然是农民。如果农机投入难以获得较高的效益,将大大挫伤农民发展农机的积极性,不利于农机化发展。

2、质量与速度的关系

农机化发展初期,保持较高的速度成为第一要务。但进入“后农机化新阶段”,随着供需矛盾初步缓解,如何处理质量与速度的关系问题,则上升为主要矛盾。经过机补17年的快速拉动,我国农机化整体实力已不可同日而语。农机化水平超过71%,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但也暴露出一些矛盾和问题,“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突出。一是农机化方面,东、中、西发展不平衡,差距较大;北方旱作区、南方水作区与中部机械化差距较大,情况更为复杂;二是农机农艺融合较差,机具与农艺不协调,制约着现有机械能力的发挥;农机总动力已达11亿多kW,但动力与机具不协调,动力机“疯狂”增加,作业机具增加缓慢,配套比仅有1:1.68(较合理的配套比应在1:5左右),机械化程度未能达到相应水平(农机利用率低);三是继续依靠总量快速扩张的路子表现出明显的不可持续性。

要改变这一状况,就要调整发展政策。由于我国农机化发展是机补拉动型,因此就要从机补政策上着手调整,使发展的质量与速度相兼顾,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

一是在机补对象的选择上,应该是机械化家庭农场、各种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大户、规模化农业经营组织、社会化农机服务组织等。

二是在机具种类的选择上,应引导农机的大型化、成套化、智能化、高效节能和复式作业机具发展,支持农业规模化经营与发展。

三是摒弃户户购机的小农意识,宁可牺牲数量,也要确保发展的质量和效率,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力量的成长壮大。

3、宏观调控与微观发展的关系

我们以农机跨地区作业来说明之。农机跨地区作业,是我国农机化发展史上一个伟大创举。它即满足了市场需求,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节约了农业成本,又大大提高了营机者的经济效益。以跨地区机收为例,联收机延长了使用时间,每年使用期由10天左右延长到60~90天(稻麦两用机则长达150天左右),投资回收期由12~15年缩短到1~3年,年投资收益率由不足10%提高到30%~50%,使一份农机投入发挥了数倍的经营使用效益。其实现条件:一是存在不同地域种植结构的同一性和各地域之间生产上的时间差;二是全国统一、开放的农机服务大市场,农业劳务市场化、商品化,使农机服务具备了按照市场需求优化资源配置的条件;三是不均衡发展的产物。相关机械在不同地域间的饱和与短缺共存,客观上有供需衔接的需求;四是高效的组织与引导。

但近年来,各地反映农机跨地区作业越来越难作。其实质就是发展的不均衡现象在逐渐消失。这就值得我们思考:

一是要保持农机发展的这种高效率,就要让不均衡发展存在。从全国范围内看,通过跨地区作业能满足需求的机械,就要保持其总量平衡,而不再追求数量上的增加。

二是要满足更高质量的发展要求,就要在更新换代上给力。对其报废更新给予报废和更新“双补贴”。

三是要推动跨地区作业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就要处理好宏观调控与微观发展的关系。对哪些一次性投资较大的机械,如稻麦收割机、玉米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及配套的规范化育秧设施、烘干机械、农田工程建设等机械,从总量上要有规划,从宏观上调控其发展。

四是从机补上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进有退,及时调整,以保证发展的质量和效率。

4、全面机械化与选择性机械化的关系

目前,我国农机化发展在地域上表现出不同阶段性和不平衡性。黑龙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津三省(市、区)农机化水平达90%以上,其中黑龙江省已达95%,已进入全面机械化阶段;而还有9省(区)机械化水平在60%以下,最低的贵州省不到40%,还处在选择性机械化发展阶段。因此从全国看,是全面机械化和选择性机械化并存的发展状态。机补政策上要有所区别,对于前者,要把提质增效放在首位,促其实现全面机械化;对于后者,要以促进总量增加,提高效益为第一要务,实现跨越式发展。从宏观上说,就是要统筹兼顾,促其协调发展。

5、农机服务产业化与农业产业化的关系    

农业产业化发展要求农业生产规模化、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和基地化、农产品加工现代化,使产、加、销,内、外贸一体化,形成利益共同体,让农民增收,从而稳定和发展农业产业。而农机化正是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力量,只有农机化的迅速发展,才能为农业产业化提供物质和技术支撑。

农机服务产业化,就是要通过有效的行政指导措施,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提供的有利条件,通过组织要素植入,推动农机经营规模化,使户营农机等农机经营者实现公司化经营;引入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个体经营者在市场机制条件下的最优化组合与重组;通过这一优化组合,使农机存量资产经营效益大大提高,以存量吸引增量,加速农机化发展。

可见二者是互相促进的关系,强大而完备的农机服务产业,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而农业产业化发展又以农机化发展为条件。目前国家支持农机化发展的根本意旨也在于此。如果没有农机化发展作为支撑,农业产业化的步子将受到制约。因此,今后农机化发展的基本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二是要重点突破,全面发展;三是鼓励创新,完善机制;四是市场引导,政府扶持。

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九:我国农机报废更新政策研究(上)

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九:我国农机报废更新政策研究(上)

业内外期待已久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终于来了!3月3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商务部三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2020年开始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在全国实施。笔者关注这一课题多年,现结合实践展开研究,与同行交流。

一、政策终于来了,看看含金量有多少

我国农机总动力高达11亿kW,农业生产实现了从主要依靠人力畜力转向主要依靠机械动力,进入了机械化为主导的新阶段。我国农机化从业人员约5700万人,经营使用约5400万台套农业机械,农机经营服务收入达6000亿元,农机化综合水平达70%,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但我国农业机械只有进入机制(因经营者购买农机、进行注册登记、检验合格投入使用),但却没有建立相应的报废更新机制,引起农机使用领域的混乱。大量的"僵尸"农机消耗着我们宝贵的资源,导致很多不安全事故,是农机面源污染的罪魁祸首,也不利于农机升级换代,阻碍农机化技术进步,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随着《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出台和实施,建立农机报废更新机制和制度,再次成为“热点”。

为了因应业内外关切,早在2012年就开始了农机报废补贴试点,为农机报废补贴在全国实施探索经验。2012年9月14日,国家农业部、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了《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决定选取山西、江苏等9省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旨在建立和畅通老旧农机的退出机制,促进农机化更新换代,充分应用人类科技文明成果来装备农业,加速我国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进程。

2015年,农机报废补贴试点进一步扩大到山西、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波、青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等17个省(市、区)。如2015年4月1日,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商务厅联合印发了《陕西省201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坚持“农民自愿、国家扶持、方便高效、促进更新”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农业机械以旧换新和升级换代,加快节能、环保、安全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在工作方法上,采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的方式,对农民自愿报废老旧农机且购买新农机者给予适当补助,同时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同步实施。 报废旧农机的农机户优先获得新农机的申请补贴资格。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从当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列支。

其实施范围是全省所有农业县(市、区)。除省农垦所属农场(沙苑、华阴、大荔、朝邑、冯原农场)实行计划单列外,其他地方垦区农场纳入所在县(区、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对象是,试点县(市、区)内自愿报废旧机并换购新机(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的农机所有人(机主)。申请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农机经营者,其机具必须是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登记注册,且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根据《拖拉机禁用与报废标准(GB/T 16877-2008)和《联合收割机禁用和报废技术条件》(NY/T 1875-2010)判定报废对象。

经过8年的实践探索,具备了面向全国推广应用的条件。因此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意见》更接地气。从今年始,中央财政从农机购置补贴中安排资金,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农民报废老旧农机给予适当补助。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简称“各省”)也可结合实际,选择部分市县(场)开展试点再逐步扩大实施范围。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报废农机种类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报废农机的使用年限等技术条件由各省参照相关机械报废标准确定。对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的农机,允许申请报废补贴。

中央财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补贴两部分构成。

按规定报废后的农机可优先享受当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使农机经营者实际上得到了报废和更新“双补贴”,是一项含金量极高的惠农政策。

二、农机禁用与报废

(一)拖拉机禁用与报废

根据GB/T16877-2008,拖拉机达到以下情形应禁止使用:

在标定工况下,燃油消耗率降低值大于出厂规定值15%;有效制动距离大于出厂规定值的;经非规范改装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GB18447要求的。

根据GB/T16877-2008,拖拉机达到以下情形的应予报废:

履带式拖拉机使用时间超过12年(或累计作业超过1.5万小时);大中型拖拉机使用时间超过15年(或累计作业超过1.8万小时)小型拖拉机使用10年(或累计作业超过1.2万小时);因各种原因损坏无法修复;大修费用达购置价50%以上的;未达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国家明令淘汰的。

(二)联合收割机禁用与报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1875-2010《联合收割机禁用与报废技术条件》适用于小麦、水稻和玉米联合收割机,联合收割机达到以下情形者应禁用:

发动机实测功率修正值小于允许值85%的;实测燃油消耗率修正值大于发动机燃油消耗率允许值120%的。

联合收割机达到以下情形者应报废:

自走式联合收割机使用年限超过12年;悬挂式联合收割机使用年限超过10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使用年限不足12年,悬挂式联合收割机使用年限不足10年,经过修理,技术要求仍不符合使用要求的;

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评估大修费用大于同种新产品购置价格50%的;国家明令淘汰的。

(三)其他农机禁用与报废

目前国家还没有相关标准,这里根据我们的实践经验提出报废标准:

累计使用年限达10年以上;工作效率降低30%以上;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预计修理费用超过新机购置价格50%的;经反复调整,仍不能达到作业(加工)技术要求的

末达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

国家明令淘汰的。

三、农机报废更新商机大

大量应该淘汰的老旧农机,不能及时报废更新,一是浪费宝贵的能源。据调查测算,超期使用的拖拉机油耗比正常值高15%~25%,超期使用的联合收割机油耗比新机高15%以上。按陕西省农机作业年耗油180万吨计,超期使用及技术状态恶化的机械按50%计,每吨油按7500元计,每年至少浪费燃油13.5万吨,每年因此损失10.13亿元。这还不包括这些机械因维修增加的额外支出费用。照此推算,全国因此造成的浪费是不可低估的。这种高消耗、低效率、污染环境的现象,严重危害到农机化的健康发展,制约了农民收入的提高,也不利于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

二是这些机械若不及时淘汰,不利于安全生产。据统计,陕西省近10年来共发生各类农机事故近5000起,其中四成以上是拖拉机突发机械失灵故障所致,50%是使用年限15年以上的报废拖拉机所致。超期使用的农机,技术状态严重恶化、排污加重、噪声加大,还会影响驾驶人的听力及中枢神经系统,使其精力难以集中,情绪浮躁,应急能力下降,酿成不该发生的事故,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损失。

三是超期使用的农机对环境污染不可小视。超期使用的农机,由于技术状态恶化,排气为黑色(炭烟)或者篮烟,排放物严重超标,致使空气质量等级下降,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安全。据环保专家实际检测分析,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非正常使用时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等有害物质。一氧化碳与人体红血蛋白有很强的亲合力,亲合后形成碳氧血红蛋白,从而消弱血液向各组织输氧功能,造成人的感觉、反应、理解、记忆等机能障碍。同时,超期使用的农机排放物中含有多种重金属、化学液体、废塑料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大量散发在空气中,会恶化人居环境,对人类健康不利。

目前我国农业机械原值约为10705.6亿元。由于发展初期,追求总量的迅速提高以支撑较高的农机化发展速度,大批小型、功能单一、高耗能、安全性能差的农机进入使用领域。其中约50%目前已使用10年以上甚至更长,这些机械高耗低效,可靠性差,亟待报废,以便更新换代,打造升级板的农机化。从全国来看,农机报废更新近期至少有5800亿元的市场新需求;随着近些年来投入农机的老化,远期市场需求则更大。国家决定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面向全国,将是一块巨大的潜在市场。农机报废国家提供了约10%%的原购机价的补贴,再累加30%的购新机补贴,相当于受益农民拿60%的钱卖回新一代农机。必将极大地调动农民对农机报废和更新换代的热情,激发出新一轮农机化发展高潮。

标签:农机   报废

广告咨询:18215288822   采购热线:18215288822

声明:农机大全所有(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56325386@qq.com 删除。

载注明出处:http://nongjidaquan.com/news/2697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