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农业复工复产政策武汉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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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政府对复工复产有哪些支持措施?
- 2、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通知
- 3、新冠疫情后复工复产的措施
- 4、湖北省政府 湖北继续延迟开学
- 5、如何在疫情期间复工复产?
- 6、壁炉氛围灯有噪音
1、政府出台了哪些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冲击影响的惠企政策?如何尽快知晓并享受政策支持?
疫情发生以来,各级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纷纷出台了一批支持产业领域企业应对疫情冲击的惠企政策。这些政策有些更加适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冲击影响,有些也适用于各种所有制和各种规模的企业。
上海市企业服务云已推出开设“守’沪’战‘疫’”专栏(),对相关惠企政策作进一步动态汇总和梳理,并在上海市企业服务云的“政策知识库”专栏中及时发布和更新,助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2、企业在复工复产中遇到原材料或零部件供应紧缺、运输仓储服务不足等问题,将如何帮助企业解决这些问题?
后续上海市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化支持复工复产企业的联合联动、链式保障,在行业、领域等方面进行拓展,包括物流、生产性服务业、产业链配套等企业。
3、长三角地区的产业链供应链如何确保安全畅通?
4月30日,长三角地区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5家直属海关发布联合通告,全力保障长三角地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通告具体措施包括五方面。
一是在海关总署指导下,建立由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海关参与的保通保畅协调工作机制。二是加速上海口岸货物报关和提离。三是建立重点企业重点物资通关绿色通道,统筹长三角地区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名单,实现“白名单”企业五关互认。四是加速长三角地区进出境货物跨关区流转。五是搭建长三角关企信息互通平台,在五个海关的“12360微信平台”共同开设长三角关企互通专栏。
4、单个企业复工复产之外,如何有效推动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
上海不断扩大复工复产企业范围,滚动推进,以龙头企业为牵引,以点带链,有序带动全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比如,汽车行业是以整车带动关键零部件和仓储物流企业复工复产。
5、随着疫情的缓解,以及企业复工复产的需要,是否考虑过出台一些缓解人员跨国、跨省流动问题的政策措施?
上海市将根据国家关于人员跨国、跨省流动的标准,及时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及规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和实施。
6、满足复工复产资金需求,哪些重点领域和企业将获得信贷支持?
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投放,满足复工复产资金需求,鼓励银行机构单列信贷计划,主动对接民生保障、防疫建设、医药医疗、物资生产等企业需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物流仓储、文化娱乐、会展等行业,加强研判,做好对接,对于有发展前景、信誉良好但暂时流动资金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7、针对复工复产,保险业有哪些支持政策?保险产品有哪些创新?
鼓励保险机构通过减费让利、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间、扩展新冠肺炎责任、赠送保单等方式,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企业和人群渡过暂时难关。鼓励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业、交通运输业、工程建筑业、餐饮业等,加大保险政策倾斜。
鼓励保险机构针对企业特定保险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开发设计责任更广、价格更低、覆盖更全的责任保险、营业中断险、复工复产复市疫情防护综合保险等,不断扩大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的覆盖面,帮助缓解企业和群众的后顾之忧。加大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履约保证保险、健康险、养老险等业务拓展力度,为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和相关人群提供更多保障。鼓励针对驾驶员、邮政快递人员、医护人员、社区工作者、公益志愿者等定制专属保险方案,提供多元化、全方位、普惠性的保险保障。
支持在沪保险公司进一步丰富抗疫保险产品供给,扩展新冠肺炎保险保障责任,扩大因疫情导致营业中断险等风险保障的覆盖面,创新推出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加强抗疫保险保障服务,研究推出适当延长保单期限、降低保险费率、延后保费缴纳时间等措施,建立保险理赔绿色通道,提升理赔效率。
8、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流动性困难企业有哪些延期还款支持?
对今年受疫情影响较大,但有还款意愿、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和中小微企业,支持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双方自主协商确定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纾困解难,原则上做到能续尽续、应续尽续,尽力支持市场主体复工复产。
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可通过展期、无还本续贷、延长还款期限或当期、实施征信保护等方式减轻客户还款压力,对于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或办理赎当、续当的客户适当暂缓催收,确保不因疫情导致的办理不便而增加客户额外融资息费,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盲目做逾期绝当处理。
9、针对产业链复工复产有哪些金融纾困支持措施?
支持核心企业通过信贷、债券等方式融资后,以适当方式减少对上下游企业的资金占用,帮助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解决流动资金紧张等问题。通过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融资、预付款融资、存货与仓单质押融资等方式,加大对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增加外贸信贷投放,加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支持全球产业链协同发展。
10、疫情期间,企业如果面临一些生产许可证到期怎么办?
以食品生产企业为例,如果食品生产许可证到期,因疫情影响无法办理许可证延续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顺延至本市疫情解除后1个月。
同时,食品生产企业应加强员工健康管理,禁止安排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对于食品从业人员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重新进行健康检查的,其健康证明在2022年3月1日后到期的,视为继续有效,相关从业人员应在本市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办理健康证明。
11、环评如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于4月30日出台了《关于疫情期间优化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从优化环评和排污许可手续办理方式,统筹衔接环评与排污许可试点改革政策,转变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强化政府服务与技术支持等方面出台13条支持政策。
比如,豁免抗疫保供类项目的环评和排污许可手续。对医疗机构改扩建、集中隔离点或方舱医院新改扩建、抗疫保供物资生产、研究实验等临时性抗疫保供项目的环评及排污许可手续予以豁免。
适当延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期限。原计划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因疫情防控导致无法按期完成的,验收工作可顺延至本轮疫情社会面解控后的3个月内完成。延长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在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到期排污许可证的延续或换发手续的排污单位,可在本轮疫情社会面解控后的3个月内办理手续,期间排污许可证仍然有效。
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及支柱产业发展。对列入市、区重大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以及本市支柱产业的部分建设项目,实施技术评估提前介入,专人跟踪指导,定期调度进度等保障措施,确保项目早开工、早投产。
12、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实现信用修复?
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助力各类市场主体稳定发展,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制定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助力市场主体稳定发展的实施方案》。
目前,上海建立了疫情期间信用修复快速办理机制。对企业通过“一网通办”提交的信用修复申请,当日转办至行业主管部门。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经营企业和生活物资保障企业,可凭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通过上海法院网上诉讼平台等途径向执行法院申请修复,执行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经审核认定可恢复信用的,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在收到修复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撤下信息。建立税务“快速办”信用工作机制,对防疫重点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补评、信用复评、信用修复等相关流程办理,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完成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修复的企业,因融资、招投标等需要提供信用修复证明的,执行法院应当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进一步优化信用修复标准,除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不予修复的信息,对涉及交通、城管执法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在履罚后及时予以修复。
在“一网通办”网站、“随申办”APP、“信用中国(上海)”网站上等为企业开设信用修复申请专栏。通过线上查询、手机短信提示等多样化方式供企业了解办理进度、获取修复证明文件。优化信用修复申请流程、缩减申请材料,加快上线电子签章功能,对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实的身份证明、信用报告等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交。
13、用人单位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是否可缓发劳动者工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的有关指导意见以及《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企业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致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但延期支付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14、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用人单位因停工停产、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如何处理?
对于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导致停工停产或暂时生产经营困难的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引发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纠纷的,应注重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着力化解矛盾,促成双方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坚持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坚持审慎处理的原则,一般不予支持。
凤凰网房产讯 3月4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不合理审批,规范审批事项和行为,提供便利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现就除湖北省、北京市以外地区复工复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复工复产服务便利度
(一)简化复工复产审批和条件。各地区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继续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做好防控工作,并按照分区分级原则,以县域为单位采取差异化防控和复工复产措施。低风险地区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对于中、高风险两类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最少、必需原则分别制定公布全省统一的复工复产条件,对确有必要的审批和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逐项列明办理程序、材料和时限,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审批或索要证明,防止出现层层加码、互为前置审批、循环证明等现象。严禁向企业收取复工复产保证金等。对重点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可设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提高复工复产率。
(二)优化复工复产办理流程。相关地区要积极推行复工复产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自助办理等服务,全面实行企业复工复产申请“一口受理、并行办理”,在本行政区域内明确一家牵头部门,统一受理申请、一次性收取材料,相关部门并行办理、限时办结,原则上要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复工复产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或告知承诺制,企业按规定做好防疫、达到复工复产条件,提交备案信息或承诺书后,即可组织复工复产,相关部门通过开展事后现场核查等,确保企业全面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二、大力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
(三)加快实现复工复产等重点事项网上办。各地区各部门要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专题服务接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群众获取疫情防控信息、办理复工复产等提供便利。同时,抓紧梳理一批与企业复工复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率先实现全程网办。对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要大力推行就近办、帮代办、一次办,并采取网上预审、预约排队、邮寄送达等方式,减少现场排队和业务办理时间,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
(四)依托线上平台促进惠企政策落地。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作用,使各项政策易于知晓、服务事项一站办理。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梳理相关惠企政策措施及网上办事服务,抓紧接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不断完善服务专栏内容,鼓励引导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获取相关服务,有效扩大政策惠及面。
(五)围绕复工复产需求抓紧推动政务数据共享。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政务数据共享需求,优化数据共享流程,按照“急用先行、分批推动,成熟一批、共享一批”的原则,对地方和部门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工作中急需的政务数据,加快推动实现共享。
三、完善为复工复产企业服务机制
(六)提升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事项审批效率。对建设项目涉及的用地、规划、能评、环评、水电气接入等审批服务事项,要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凡可通过线上办理的审批、备案等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鼓励通过网络、视频等开展项目评估评审,对确需提交纸质材料的可以实行容缺受理、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再补交纸质原件。对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许可证,可延期到疫情结束后一定期限内再办理延续、变更、换发等业务。
(七)为推进全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提供服务保障。加强跨区域联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上下游协同等问题。重点抓好核心配套供应商等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复工复产,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复工复产。鼓励地方建立重点企业服务保障制度,探索推行“企业管家”、“企业服务包”等举措,主动靠前服务,帮助企业办理复工复产手续,抓好用工、原材料、资金等要素保障。
(八)建立健全企业复工复产诉求响应机制。各地区要依托互联网、电话热线等,及时掌握和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协助受疫情影响出现订单交付不及时、合同逾期等失信行为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鼓励开设中小企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就不可抗力免责等法律问题为企业提供服务指导。鼓励保险机构开展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业务,对复工复产后因发生疫情造成损失的企业提供保险保障,提高理赔服务便利度,消除企业后顾之忧。
四、及时纠正不合理的人流物流管控措施
(九)清理取消阻碍劳动力有序返岗和物资运输的繁琐手续。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原则上不得限制返岗务工人员出行。对确需开具健康证明的,相关地区要大力推进健康证明跨省互认,劳动力输出地可对在省内连续居住14天以上、无可疑症状且不属于隔离观察对象(或已解除隔离观察)的人员出具健康证明,输入地对持输出地(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健康证明、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到达的人员,可不再实施隔离观察。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建立各地互认的流动人口健康标准。加强输入地与输出地对接,鼓励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实施全程防疫管控,实现“家门到车门、车门到厂门”精准流动,确保务工人员安全返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强与周边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接,推进货运车辆司乘人员检疫检测结果互认,对在周边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进行检疫检测且未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货运车辆快速放行,减少重复检查。
五、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防疫工作的监管服务
(十)督促和帮助复工复产企业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规定,强化防控主体责任,并积极开发运用大数据产品和方案用于支持服务企业防控疫情,建立复工复产企业防疫情况报告制度,及时跟踪掌握人员健康状况。帮助企业协调调度防疫物资。对出现的感染病例,要第一时间进行科学精准的应急处置,最大限度降低聚集性传染风险。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把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各项工作做细做扎实。同时,要及时总结疫情防控期间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复工复产的典型经验,把一些好的政策和做法规范化、制度化,重要情况及时报送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3月3日
《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有效防控疫情武汉农业复工复产政策的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武汉农业复工复产政策的指导意见》
法律依据武汉农业复工复产政策:
《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
一、做好复工复产相关疫情防控
(一)压实地方和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国不同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要求武汉农业复工复产政策,做好园区、工厂、楼宇、食堂、宿舍等场所空气流通、清洁消毒相关防疫管理,加强健康监测和出入登记管理,及时掌握员工流动情况,落实员工个人防护要求,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各地区要建立口罩等防疫物资供应保障机制,努力满足企事业单位相关需求。
(二)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保留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等制度,规范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立即安排到定点医院就医,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实施应对预案并实行精准管控,做到无症状感染者、疑似和确诊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聚集性疫情。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二、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三)分区分级恢复生产秩序。低风险地区要从应急性超常规防控向常态化防控转变,及时取消与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不相适应的防控措施,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企业复工。湖北省、北京市及其他存在中、高风险县域的省份,佩戴口罩等要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采取差异化措施,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四)推动全产业链复工复产。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及时帮助解决企业用工、资金、原材料供应和重大项目开复工等问题,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特别是配套中小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在全球产业链中有重要影响的企业和关键产品生产出口。抓好农业生产和重要副食品稳产保供,全面恢复农贸市场经营。
(五)推动服务业复工复市。低风险地区由经营者自主决定复工复市时间,对文化旅游、餐饮及空间密闭且人员集中的场所,通过预约、分流限流等控制人员密度。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推动各类商场、市场复工复市。全国性文体活动及跨省跨境旅游等暂不恢复。完善物流快递业相关防控措施,允许快递人员进入社区(村)配送。
三、确保人员流动有序畅通
(六)做好客运恢复和返岗服务。低风险地区之间的人员流动(入境人员除外),不得再设置障碍。在有效防控前提下,全面恢复城乡道路、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武汉农业复工复产政策;低风险地区人员可不实施上岗前隔离,企事业单位应确保空气流通、清洁消毒等防控工作到位;合理安排公共交通线路、班次,取消出租汽车(含巡游车、网约车)停运政策,确保火车站、机场、公路客运站、水路客运站等枢纽的接驳班线正常运营。
(七)加强交通秩序保障。北京市省际道路客运恢复、人员进返京等按照进京管理有关要求执行。做好离鄂离汉通道管控措施解除后交通秩序保障,密切省际沟通协作配合,规范人员车辆查控,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要求有序恢复进出湖北省和武汉市的道路、水路、航空、铁路旅客运输,加强交通运输防疫与安全管理。严格入境人员车辆管理,统筹做好外防输入和畅通国际物流通道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真抓实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防控措施“一刀切”、防控要求“层层加码”,杜绝复工复产下指标、虚报数据等行为,大力整合各类报表,严控督查数量、频次。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强化主动作为、责任担当,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减轻负担。
受疫情影响,全国各省复工及开学都受到影响延期。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湖北继续延迟开学复工相关通知。考研君整理“湖北省政府:湖北继续延迟开学”相关资讯,关注一下~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湖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机制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人员省内安全流动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全省以县域为单位,划分低、中、高风险区,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企业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具体行业企业实行灵活动态管理。
(一)武汉市企业复工复产安排: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药品、防护品、消杀用品生产销售以及原材料配套等)、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供热、油气、通讯、环卫、医废处理等)、群众生活必需(蔬菜水果生产经营,粮油食品、肉蛋奶、水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超市卖场、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批发、快递物流、周转仓储、电商、配送制餐饮等)、农业生产必需(种子种苗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和茶叶加工、饲料加工、磷复肥化肥农膜农药兽药生产和销售、农机生产与服务等相关企业及合作社)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可以复工复产。对全国、全球产业链配套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在防控措施到位、防控责任落实的前提下,按程序批准后可以复工复产。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可以继续生产。其他企业先按不早于3月20日24时前复工复产。
(二)武汉市以外其他高风险地区企业复工复产安排: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农业生产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金融保险、港口和货运站场、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企业等,可以有序复工复产。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可以继续生产。
(三)中风险地区企业复工复产安排:除上述类型企业可以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外,用工和产业链配套以本地为主的工业、农业产业化企业,以室外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企业,法律会计、软件信息服务等相关服务业企业,可以有序复工复产。
(四)低风险地区企业复工复产安排:实行限制清单管理,不在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可以有序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
企业复工复产前,应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五个到位”。企业复工复产由所在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审批,市辖区企业复工复产由所在市指挥部负责审批。
二、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继续实施严格的离汉离鄂通道管控措施,做好滞留在鄂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二)中风险、低风险地区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在省内安全有序流动。武汉市以外其他高风险地区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可与省内流入地采取“点对点”运输方式安全有序流动。
(三)武汉市以外地区,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点对点、一 站 式”的办法,集中精 准输送务工人员安全返岗,帮助外地滞留在鄂人员安全有序返乡。
(四)各级指挥部做好滞留在外人员安全有序返鄂服务保障工作,将返鄂人员纳入本地疫情防控管理。
三、加强交通运输管理
(一)中风险、低风险地区的省内客运航班、旅客列车、客运汽车、客轮以及城市公交,在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复。
(二)武汉市以及省内其他高风险地区的客运航班、旅客列车、客运汽车、客轮以及城市公交继续停运。
四、继续延迟学校开学
省内大专院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等继续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
五、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 准施策”的总要求,持续用力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精 准有序扎实推动复工复产,做好群众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服务保障,确保社会大局平稳有序。复工复产企业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防疫情发生,维护员工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安全有序。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继续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合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力争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早日全面步入正常轨道。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1日
原标题: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原文链接:
以上是考研君整理的“湖北省政府:湖北继续延迟开学”文章,希望各位考生在这段特殊时期不要松懈,在家积极做好准备!相信每一个冬天都会过去,每一个春天也都不会缺席~更多考研动态相关内容尽在考研动态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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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企业有机会向较早开始应对疫情的其他地区同行学习。中国似乎正处于经济反弹的早期阶段。许多中国公司已超越了危机应对,进入复苏和复苏后的规划。我们为其他地区的企业领导者总结了12个初步经验。
1.向前看,随时调整。例如,在疫情暴发早期,康师傅预计会出现囤货和缺货的情况,于是重点从离线的大型零售渠道转移到线上、电子商务和小型商店。通过不断跟踪零售店的开店,它还能够以高度灵活的方式调整其供应链。结果,在疫情暴发后几周内,该公司的供应链就恢复了50%以上。
2.使用灵活适应、自下而上的方法来补充自上而下领导。例如,在中国经营着6000家酒店的华住集团成立一个工作组,每天对旗下连锁酒店发布自上而下的指导意见。该公司还利用其内部信息平台,确保加盟商获得及时的信息。
3.主动为员工提供明确和安全的工作环境。例如,厨具制造商苏泊尔为员工制定了非常具体的操作指南和程序,如在食堂用餐时减少风险的指示。此外,该公司从疫情早期就对员工及其家属进行健康检查,并购买防护设备,为及时复工做好充分准备。
4.对不同的活动灵活分配劳动力。在餐馆等遭受重创的行业,一些富有创造力的中国企业没有休假或裁员,而是将员工分配给了新的有价值的活动。例如,超过40家餐厅、酒店和电影院连锁店优化人员配置,释放大量员工。然后,他们与阿里巴巴的盒马超市共享这些员工。由于网购订单激增,盒马急需配送员。饿了么、美团、京东纷纷效仿。
5.改变销售渠道组合。例如,在疫情期间,化妆品公司林清轩被迫关闭了40%的门店。公司重新安排这些店面的100多名美容顾问转向线上促销,利用微信等吸引客户增加在线销量。结果,其在武汉的销售额比上年增长了200%。
6.借助微信等社交媒体平台来协调员工和合作伙伴。
7.为比预期更快的恢复做准备。疫情暴发后仅6周,中国似乎就开始恢复了。当前的交通拥堵水平达到2019年的73%,这表明人员和货物的流动正在恢复。
8.要想到不同部门的恢复速度不同。在中国疫情加剧的头两周,各行业股价均出现下跌,但软件、医疗设备等行业在几天之内就恢复了。
9.在逆境中寻找机会。尽管疫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所有领域,但许多特定领域的需求却在增加。包括B2C电子商务、B2B电子商务、远程会议服务、社交媒体、卫生产品、健康保险等。中国公司正迅速动员起来解决这些需求。
10.根据位置调整恢复策略。不同地方公共卫生政策、疾病动态和行政指导不同,这意味着制定恢复战略要根据位置变化。这需要一种灵活的方法。
11.围绕新需求快速创新。当面临危机时,许多公司会倾向于保守,但一些中国公司在新机会出现时大胆创新。蚂蚁金服为其产品增加了免费的新冠病毒相关保险。此举满足了客户需求,同时提高了客户忠诚度。
12.发现新的消费习惯。“非典”危机常被认为加速了中国电子商务的普及。现在确定哪种新习惯能持久还为时过早,但一些可能性很大的趋势包括从线下教育到在线教育的转变,医疗保健服务的转变等。
当前我国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新阶段武汉农业复工复产政策,企业复工复产也出现了一些新变化,面临一些新的挑战。
第一,防疫物资短缺时期已经过去,而消化防疫成本也成为特殊时期的“一道试题”,从返城隔离14天到保持距离作业、就餐,住宿和厂所、工地每天、每班消毒通风,增加专职检查人员、购买防疫物资等,都得在制造、建造和经营成本中消化。
第二,总体上“过度防控”对复工复产的束缚已经“退出”,常态化疫情防控将持续较长时间,从提高劳动者防疫素质出发,尤其一线工人防疫“补短板”和训练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常消毒"等防疫习惯正在同步推进,防止复工场所和住宿地出现疫情感染仍是重责在肩,避免工休日聚会聚餐的硬约束仍需坚持下去。
第三,2月中旬以来,复工复产在承受国内疫情冲击下逐步复苏,3月中下旬又遇上国际疫情蔓延冲击,使复工复产复业复市承受着叠加冲击的双重压力,经济恢复不确定性使复工复产处于市场需求不足、企业订单减少、员工稳岗困难、以及部分困难企业歇业或半歇业的特别困难时期,应有较长时间的准备。
调查反映,当前复工复产复市渡过特别困难期要攻克三大障碍武汉农业复工复产政策:
一是攻克复工复产因企业供应链“断裂”造成的下岗增多难题,加快以制造业为主的产业链、供应链的“补链”、“扩链”,形成主链可控的布局优化,不是简单寻找替代,而是借此机会联合研发、升级产品、提升档次、赢得供应链上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权、话语权。迅速将主链布局在可控链条上,“头部”企业发挥整合和优化链条的关键作用,快速恢复与优化大中小企业协同配套的供应链体系。
二是攻克服务业市场疲软、中小微企业恢复乏力对复工复产复市的强制约,大力刺激消费,发放消费券、旅游券、拓展网络销售和网络直播带货等,将“减、免、补”的“真金白银”快速落实到中小微企业,激发中小微企业捕捉市场缝隙的活力,畅通消费领域的“毛细血管”,在政府救助和企业与员工抱团取暖“自救”的合力下加快恢复经营,创新发展模式。目前很多服务企业积极转型、创新模式,有的大力推动线上销售模式,有的联合上下游企业抱团取暖,有的积极寻求政府支持,等等,通过各种方式实现“自救”,实现了转危为机。
三是攻克逐渐增多的下岗、失岗问题以及职工复岗和再就业难题。国际疫情冲击之下,我国经济恢复进程放缓,失业率有可能较长时间处于高位,需要国家出台更有力度和更有针对性的援企稳岗政策,加强对困难行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同时关注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尽量将员工留在企业,用制度优势和政策优势对冲疫情冲击带来的挑战。
向中小企业“输血”中提振“造血”稳住农民工就业主渠道
越是困难时候越需要挖掘自身潜力,越需要用改革来突破难题,越需要化危为机,将短期刺激的政策措施同中长期高质量发展的优化结构结合,为后疫时代的新发展增加活力和储能。加快复工复产复市复业,要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新变化,应对国际疫情蔓延有较长时间准备,扶持中小微企业渡过特别困难期,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保就业保市场保供应链。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下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建立各级政府对企业供应链上“补链”和优化布局上“扩链”的专项扶持,财政、金融、就业政策综合发力,所需资金纳入援企政策“总盘子”,以优惠贷款扶持“补链”、以创业政策扶持“扩链”,“双创”扶政政策在特殊时期应有符合时宜的新内容,尤其加大对民营困难企业“补链”稳岗力度。
第二,制定餐饮、住宿、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业振兴计划,对这四类特困行业给予“定向救助”,减房租,减网租,发放消费券,鼓励网络直播带货,采用共享用工、特殊工时制等非常之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第三,大力救助中小企业,稳住农民工就业主渠道。今年失业保险金返还的标准放宽,包括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等,建议在特殊时期失业压力增大情况下,可扩大参保企业享受返还失业保险金范围,同时根据失业率变化情况动态调整申领标准,部分地区可以根据企业人员规模建立阶梯型返还方案,提高返还比例。在2019年实际返还500亿基础上,扩大返还企业人数后测算需翻番。给小铺小店小厂以特别救助措施。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可免征一年税收,在国有资产房租免收三个月的同时,行业协调非公企业房租也减免3个月,给予每户10万元至100万元优惠贴息贷款,让小微企业、小店小铺活起来,稳岗员工多起来,充分释放开拓市场缝隙的灵活性。
第四,建议加快改组或组建国家中小企业银行,使各地城市商业银行、农业合作银行等“回归”到扶持发展中小企业的轨道上,从根本上治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顽症,这个研究多年的改革举措在目前很多中小企业因资金短缺面临生死的困境中应有突破,给中小企业“输血”中提振“造血”的信心。
第五,稳定贫困地区农民工就业。这也是对今年完成扶贫任务的最有力支持,去年贫困地区建档立卡农民工打工收入占到当年家庭人均收入的三分之二,今年到目前为止还有约300多万贫困地区劳动力需要外出稳定打工,应对吸纳52个特别贫困县农民工就业的困难企业,给予稳岗基本工资50%的特别补助,由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有力支持今年精准扶贫目标的实现。
第六,发放困难企业稳定劳动关系基本生活补助。对复工后停产半停产企业还保持劳动关系的失岗职工,采取同级财政、社保、企业“三家抬”办法筹措特别补助金,按城市最低工资水平在半年至一年内发给基本生活补助,特殊时期将稳岗补助与返还失业保险金、就业补助结合起来,尽最大努力将职工稳定在企业。特殊时期对困难企业可将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从缓缴到6月底延至9月底,特困企业至年底。
第七,对失岗职工大规模开展职业新技能培训。应对今年特殊时期,实施2019至2021年三年从失业保险金节余中拿出1000亿元补贴培训5000万职工的行动计划,特殊时期可"寅吃卯粮"、将2021年计划适当提前到2020年,集中资金、集中时间、集中培训,也可举办新技能训练营等多种形式,将数字经济平台经济新职业作为转岗培训内容,探索培训与职业技术教育改革结合起来,在特殊时期提升技能为产业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储能。
第八,实施弹性用工、共享用工、灵活用工等方式,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链接、桥梁作用,缓解企业稳岗压力、通过共享用工调剂待岗工人到新岗位工作,可跨区域跨企业、按生产线或工种实现规模化共享用工,尤其是利用互联网+来提高技术工人跨企业阶段性配置工作,缓解多年形成的“技工难”,将特殊时期提高人力资源效率与稳定劳动关系结合起来。
第九,重视复工复产中劳动关系协调和延长假期中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协商等问题,注意新型劳动用工中劳动纠纷和没有劳动合同后怎样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的社会保险等新问题,尤其是适时监测和及时处置集体劳动争议问题,避免形成集体停业事件。充分发挥特殊时期人社部门会同工会、企联、工商联的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协调机制作用,引导职工和企业抱团取暖、共渡难关,在稳岗保就业维护劳动者权益和维护企业恢复生产经营之间寻找新的共识和平衡,实现劳资两利。
第十,发挥政府有关部门下沉困难企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积极作用,专班跟踪服务规模化用工的困难企业,在前段专班服务大企业、大项目复工复产后,及时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帮助用工量大的劳动密集型困难企业上。
总之,特殊时期复工是稳就业、复产是稳经济,总体上“战时”“管制”将过去,市场恢复在上升,化危为机在进行,应对新冠疫情尚无“完策”、各国有经验、也有教训,我国从自身实际出发,采取防疫和复工两条腿一起走路的独特方式,其中有许多经验值得总结和研究,在应对实如其来疫情冲击的“大考”中又有国际疫情大流行冲击的“新考”,防疫中创新发展的新经济、新管理将迎来上升机会,阶段性特殊政策的大胆尝试将有选择地转换成中长期制度安排,给国家卫生防疫治理能力现代化补上短板、填补上特殊时期应对之策的亮点。疫情尚未过去、探索尚须深入、复工正在前行,经过战疫情大考的劳动者将迎来新的发展、厚待农民工的社会氛围将会持续走向浓烈,特殊时期的“两会”将带来新的希望。通过更有实效的援企稳岗政策,以及企业和劳动者复工后的倍加努力,必将能以新的发展“熨平”疫情带来的冲击。
因疫情原因不能上班情况说明篇2
社区是疫情防控的主力军,党员是冲锋陷阵的先行者。XX同志作为XX社区党委书记,带领社区干部职工积极响应上级防控部署,第一时间筑牢社区防控安全线。
“两天内完成部署和工作人员培训,两周内完成所有住宅居住人员的排查和管理,做好充足准备迎接春节后的复工潮”,这是xx在社区两委班子扩大会上对全体社区干部职工提出的要求。一方面,社区成立联防联控领导小组,街道挂点领导、挂点部门深入社区,两委成员担任网格长,对辖区网格进行责任包干,带领网格员与深入x个网格通过电话、微信、小程序、LED显示屏等方式,与网格员一起宣传、排查疫情,切实做到外控输入、内防传播。截至1月30日,该社区xx名湖北籍人员已全部完成核查,其中1月1日后来深湖北籍人员xx名,暂未发现疑似病例。
另一方面,由于XX社区毗邻东莞,XX辖区内共设置3个防疫检查站,其中x个由坂田、布吉两个街道负责,xx书记发扬主人翁精神,第一时间为检查站接通水电,并带队到防疫检查站关心了解检疫人员需求,送去热水壶、矿泉水、帐篷等应急物资,并且每天上午10:00和下午5:00为检疫人员送上姜茶,驱寒保暖,解除武汉农业复工复产政策他们的后顾之忧。
社区办公大楼是疫情防控的大本营,只有自己“干净”了,老百姓才能放心跟你接触。xx书记要求社区办公场所一定要做好防护,要求每天对办公楼进行消杀,电梯按钮贴上保护膜并定期更换,一楼设置统一的废弃口罩垃圾箱等,同样的要求也传达到各企业和居民小区。
为了更好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xx书记还经常带头深入企业、网格、居民楼等,一线防控工作虽然有危险,但作为一名党员,在危难之际就要挺身而出,担起守护家园的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中最大的困难,就是口罩、消毒液、体温测量仪等防控物资不足。xx以身作则,在办公室等相对简单、安全的环境时主动不佩戴口罩,节省下来确保一线人员的使用。同时,xx书记还积极联系社会资源购买口罩,“即使我自掏腰包,也要尽最大力量保障一线工作人员的物资供应。”
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艰巨,xx肩上担着全社区居民的安危,压力很大,但责无旁贷。“我在XX社区工作已经xx年了,这里就是我的家,我对村民,对村里的一草一木都有很深的感情,我做这些不是为了完成工作,而是真心实意想保护好大家,所以我做再多也不觉得累。”谈起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的决心,xx眼神坚定。
因疫情原因不能上班情况说明篇3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经信局快速行动,成立组织,深入工业企业一线,指导工业企业全面做好复工复产和防控工作,具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稳妥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一是及时出台应对措施。我局不等不靠,提前谋划,先后印发了《关于延迟本县工业企业复工的通知》、《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当前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对企业复工复产列清单、定标准,复工生产前必须落实“六个必须”,开工第一天必须做到“五个到位”,正常生产期必须做到“四个坚持”,督促落实企业落实“一责两案”。二是强化实地指导。制定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领导干部联系包保企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包保责任。局成立了复工工作指导组,分成4个小组,深入所有镇(园区)200多家企业,查看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摸排工业企业境外回庐、武汉回庐人员。三是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多方协调口罩156.405万只,其中向298户企业投放口罩30.07万只;向引江济淮、重点局、住建局等重点项目和相关职能部门投放口罩10.835万只;向教育系统投放口罩约100万只;通过安德利与魅力网,面向社会投放线上口罩15.5万只。为复工企业办理运输车辆通行证51张,解决生产物资运输等现实问题。四是积极推进“安康码”应用。为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县《关于开展县重点领域“安康码”核验的通知》(庐疫控办〔2020〕51号)要求,县经信局第一时间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工业企业“安康码”核验的通知》,在全县工业企业领域推进“安康码”应用,明确要求企业落实“申请注册检查点”和员工申领“安康码”工作,针对个别企业申请检查点有问题情况,积极协调予以解决。同时,定期实地检查企业员工较多的重点企业“安康码”运用工作,严格要求企业采取“扫码+测温”方式进行通行人员核验,筑牢疫情防控工作“生命线”。
(二)帮助企业共渡难关。一是出台支持企业“14条”政策。在全省县级率先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从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企业用工保障,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强化精准服务等方面集中发力,帮助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经视第一时间对我县“14条”政策进行了报道。二是加快兑现县级工业政策。本着协调统筹、透明公开、简化流程和提高效能的原则,对2019年县工业发展扶持政策中对象明确、金额确定的项目率先组织了申报、兑现。第一批全县共31户企业38个项目通过审核,共涉资金441.16万元,2月底已兑现到位,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树立发展信心。目前已全面组织开展2019年工业政策申报工作,计划10月底前全部兑现到位。三是支持疫情防控物资增产扩能。主动帮助企业申报疫情防控重点物资技术改造项目,省旅养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医用口罩和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技改项目被纳入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技术改造项目库(第一批),县服饰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项目被纳入市防疫防护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技术改造目录(第一批),县服装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已提交申请纳入市第二批防疫防护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技术改造名单目录。
(三)强化为企精准服务。印发了《县贯彻落实主要工作任务分工表》,将条例中49项重点任务分解至相关单位,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条例落实,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深入开展“四送一服”专项行动,全县梳理出中小企业需要解决的各类问题120多个,已按照部门职责发给相关单位及时转办。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企业4家,新增省级数字化车间2家。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参与组织开展银企对接会,县内9家银行与12家企业现场签订了1.94亿元的信贷协议。今年以来共为34家企业办理过桥资金1.45亿元。组织开展“抗疫暖企,政策赋能”进企入园。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作用,已发布政策服务等信息140余条,为110余家企业提供线上、线下服务。推荐5名企业家参加全市杰出民营企业家评选,营造关爱支持企业家的浓厚氛围。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由于疫情防控有力,形势好转,部分企业思想松懈,尤其是随着气温升高,佩戴口罩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县防指的要求,会同各镇(园区)指导企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继续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坚持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两手抓,对于存在问题要求整改的开展“回头看”,并常态化抽查工业企业特别是员工数量多的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确保企业复工生产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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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农业支持补贴政策湖北农业补贴 ♂
武汉农业支持补贴政策湖北农业补贴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武汉农业支持补贴政策,以及湖北农业补贴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农业补贴政策2022标准
- 2、2022年农业补贴政策有哪些?应该如何申请?
- 3、家庭农场补贴标准一览表
- 4、武汉黄陂不种田有粮食补贴吗
一、2022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标准是多少?
2022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标准全国并不统一,有的地方补贴多些,补贴一百多元一亩,有的地方补贴少些,补贴几十元一亩。具体补贴多少,以各地政府公布的为准。
二、各地2022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标准
1、金寨县2022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标准
根据2022年6月2日《金寨县财政局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2022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额共计37041563.4元,符合补贴条件的农作物种植面积423671.09亩,经测算,补贴标准为87.43元/亩。
2、固镇县2022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标准
根据2022年6月23日《固镇县2022年农业支持保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公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总量9535万元,申报补贴面积1346954.56亩,测算确定我县2022年农业支持保护(耕地地力保护)亩均补贴标准为70.78元。
2022年农业补贴政策有哪些?应该如何申请?
农业支持和保护补贴
建立与提高耕地生产力和落实责任挂钩的耕地保护补贴机制,重点鼓励保护和提高耕地生产力,将补贴对象改为“谁耕地,谁补贴”。在一些生态脆弱地区,选择200万亩耕地探索休耕补贴,并在东北17个县开展了黑土保护利用试点,以促进耕地休耕。
粮豆轮作补贴
扩大粮豆轮作补贴面积1000万亩,在431个县扩大退耕还草试点1100多万亩,促进农牧一体化和种植养殖业循环。在“镰刀湾”地区,玉米对大豆的补贴为每亩100-150元。
农机购置补贴
中央政府支持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将全面实施深松整地、节水灌溉、秸秆还田、退耕等绿色发展农业机械的公开补贴。
重金属污染治理补贴
以湖南长株潭地区170万亩耕地为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试点。
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补贴
以生猪、奶牛、肉牛繁育大县为重点,在51个县全面开展全县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试点,促进地方和附近规模化养殖场粪便资源化利用。
农业补贴申请条件
企业在申请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时,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经有关部门认定或者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社会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具有一定的业务规模和实力,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财务能力强;
3、开发的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竞争优势明显。这主要取决于企业提供的研究报告。
4、带动农民的能力强,与农民建立密切合理的利益联系机制;
5、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机制;
6、企业经济效益良好,能够保证企业利润用于返还已支付的财务资金。也就是说,企业在借入资金后,可以赚取利润并偿还贷款。
我国各个地区对家庭农场的补贴也都不相同。在上海松江,具体的补贴政策是:
一、现金补贴:
1、农资综合直补,76元/亩;
2、水稻种植补贴,150元/亩;
3、土地流转费补贴,100元/亩,面积以80-200亩为标准;
4、家庭农场生产管理考核补贴,100元/亩,全年分两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补贴标准;
5、绿肥种植补贴200元/亩。
二、物化补贴:
1、药剂补贴22.5元/亩;
2、水稻良种补贴常规稻16元/亩、杂交稻25元/亩;
3、二麦种子补贴小麦35元/亩,大麦35元/亩;
4、绿肥种子补贴(以实物形式发放)。‘
吉林延边的补贴政策是:
1、对家庭农场贷款贴息;
2、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可享受到各项国家农业财政补贴政策;
3、对水田、蔬菜和经济作物种植面积50公顷以上、旱田100公顷以上的家庭农场,扩大到一次性享受5台农机购置补贴;
4、对家庭农场农作物保险给予补贴;
5、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6、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7、家庭农场经营者可以使用集体土地建设生产经营用临时建筑物。
湖北武汉的补贴政策是:通过验收,对经市农业局、市财政局批准立项且达标的种植业、水产业专业型家庭农场,种养综合、循环农业型家庭农场新建的基础设施部分予以补贴。补贴拟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年底检查验收后,拨付补贴资金。已享受财政补贴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不纳入家庭农场补贴政策范围。
您好,根据湖北省农业厅的规定,武汉黄陂不种田的农民可以享受粮食补贴。湖北省农业厅规定,武汉黄陂不种田的农民每年可以获得粮食补贴,补贴金额按照每亩每年100元计算,最低补贴金额为100元。此外,湖北省农业厅还规定,武汉黄陂不种田的农民还可以享受农业保险补贴,补贴金额按照每亩每年50元计算,最低补贴金额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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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农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武汉市农业发展现状 ♂
武汉农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武汉市农业发展现状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武汉农业有哪些扶持政策,以及武汉市农业发展现状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国家对农业的补助和优惠政策都有哪些?
- 2、2020年湖北扶贫政策有哪些
- 3、湖北省农业补贴政策
- 4、武汉市粮食补贴一年几次
- 5、《中共武汉市委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意见》
- 6、武汉市农业投资保障条例
一、种植业补贴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稳定粮食产量。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落地,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5亿亩。
关于粮食作物的补贴,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按照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取向,完善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
二、农机补贴
2018年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共发放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4亿元,扶持163万农户购置机具191万台(套),绩效目标超额完成,便民利民成效显著。
2019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将具体补贴的范围,分为15大类42个小类137个品目,实行的补贴范围内的机具也都是被要求为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农机。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支持薄弱环节适用农机研发,促进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可以想见,未来农民朋友将会有更多、更好的农机可以挑选。
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2019年关于畜禽的粪便污染情况也将实行补贴。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的处理方式,以农村的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的利用方向。
将畜禽粪污的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保持规模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设备的配套率达到95%以上。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018年对猪当量为50万头以下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3500万元。另外,多个省区也出台了各自的补贴政策。
四、对水稻、小麦、玉米等给予保费补贴支持,农民自缴保费比例一般不超过20%。
总的来说,今年国家对于农业的补贴力度还是进一步上升的,当然因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每个省市补贴的标准都不尽相同,具体还是要以当地的规为准。
扩展资料:
惠农政策重点在此渗于组织保障、政策保障、人才保障。
1、从组织保障来讲,乡村振兴是一篇大文章。
中央反复要求乡镇振兴是一把手工程,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使乡镇振兴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的大事。
在这个问题上要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改革的效果和我们进度也要到人。在组织上确保乡村振兴落到实处。 确保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理念落到实处。这是第一森岁脊个大的保障。
2、第二个大的保障就是政策保障。
我们要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在土地制度、经营制度、产权制度,包括国家对农业的支持雀者保护制度,构建和完善方面下功夫。
乡村振兴按照国家2018到2022乡村振兴规划的要求的话,乡镇振兴需要投入7万亿。那么怎么样通过政府行为的调整,带动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那么在政策保障方面,我们有很多需要做的大的文章。
3、最后就是人才保障。
说一千,道一万,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人才是根本。所以总书记讲,我们要培养造就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这是对各级干部而言的话,基本要求。第一要懂,要把农业作为自己的业务,精通它。第二更重要的要有情怀,要把农民,要把农村作为自己的感情所系。
一方面老百姓要有获得感、参与感、幸福感、安全感。另一方面,我们各级干部要把农民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做。当然与此同时,我们还要培养造就一批爱农业懂技术会管理的职业农民。让新型的职业农民,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这么个过程中发挥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出台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些内容与你息息相关
1. 湖北扶贫政策小知识
湖北扶贫政策小知识 1.湖北省扶贫政策的标准
湖北省扶贫内容与主要途径: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通过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武汉农业有哪些扶持政策,建设现代农业,培育龙头企业,兴办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业,增强财政实力,多渠道转移贫困农民就业,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
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专业户规模经济。第十八条 农村扶贫应当坚持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分类指导,将整村整乡(镇)、整县(市、区)推进与区域发展、连片开发相结合,将农村扶贫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统筹解决不同类型贫困区域的脱贫致富问题。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充分利用当地优势资源,集中力量扶持优势产业,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来资本投资贫困地区,参与经营,实施产业化扶贫。第二十条 省人民 *** 应当加强贫困地区的农业综合开发、高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低丘岗地改造、低效林改造和高效经济林建设。
第二十一条 因地制宜地实施扶贫移民和生态移民,对生态保护重点地区、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地质灾害严重地区实行异地开发、搬迁扶贫,努力改善生存和发展条件。第二十二条 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组织引导贫困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关心、帮助解决贫困地区农民工的实际困难。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加强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通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广播电视、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帮助解决行路、饮水、上学、就医、用电、听广播、看电视电影等困难和问题。第二十四条 加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制定和完善教育资助制度,确保贫困人口受教育权利,提高贫困人口文化教育水平。
建立和完善城市教师到贫困地区支教、任教制度。第二十五条 省人民 *** 应当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制度,建立城市医疗卫生人员支援贫困地区制度。
第二十六条 省人民 *** 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完善贫困地区教师、医疗卫生人员和农业技术人员聘用及职称评审政策,对长期在贫困地区服务的教师、医疗卫生人员和农业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聘用中给予倾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地区乡村教师、乡村卫生院(室)的医疗卫生人员和农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第二十七条 省人民 *** 应当加强贫困地区农村文化和体育的组织、设施、队伍建设,实施文化、体育扶贫工程。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筹集资金,用于贫困地区图书馆、文化馆、体育活动中心等场所建设和历史文化遗迹的维护。第二十八条 重点加强贫困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和管理工作,制定计划生育优惠政策,鼓励少生、优生,提高人口基本素质。
第二十九条 完善与农村扶贫制度相衔接的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对因灾因病等陷入暂时性贫困人口提供救济救助;对没有劳动能力或者劳动能力丧失的贫困人口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第三十条 建立、完善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防控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卫生防疫、转移安置等防灾减灾知识普及、技能培训和设施建设,提高贫困地区防灾减灾能力。第三十一差行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将农村扶贫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实施农村人才培养计划,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带领村民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能力。
第三十二条 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应当遵循县为单位、整合资源、集中使用、规范审批、提高效益的原则。第三十三条 扶贫项目由建设单位依据农村蠢袜扶贫规划和相关规定提出申请;重大扶贫项目立项应当提供立项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十四条 扶贫项目立项实行分级分类审批。县级以上人民 *** 扶贫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审带庆激批权限,分类审批扶贫项目,报省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 各级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建立扶贫项目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年度扶贫项目建设计划,年度扶贫项目主要从扶贫项目库中择优选择。国家计划投资的开发项目符合贫困地区条件的,应当向贫困地区倾斜。
年度扶贫项目建设计划批准后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报原批准部门审批。第三十六条 扶贫项目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项目责任制、合同管理制、项目监理制、竣工验收制、项目档案登记制、项目政务公开制等,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扶贫项目符合 *** 采购和招投标要求的,应当按照规定实行 *** 采购和招投标。第三十七条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实施扶贫项目前应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建立项目档案。
扶贫项目工程建成后,应当确定工程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
扶贫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审批部门应当组织项目验收。第三十八条 扶贫资金主要包括财政扶贫资金、扶贫贴息贷款和以工代赈资金,以及有关部门筹集、社会捐赠的扶贫资金等,应当按照下列用途安排:(一)财政扶贫资金和有关部门筹集的资金重点用于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扶贫产业发展、人力资源开发、扶贫移民;(二)扶贫贴息贷款重点用于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2.武汉农业有哪些扶持政策我国对于扶贫政策现在有哪些具体的政策要求
关于扶贫政策的规定,首先是在2013年12月18日,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办公厅下发武汉农业有哪些扶持政策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 〔2013〕25号),该通知明确提出要更加广泛、更为有效地动员社会力量,构建 *** 、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在全国范围内整合配置扶贫开发资源,形 成扶贫开发合力,并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
由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重 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 主要指标,引导贫困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 (2)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国家制定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 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 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
专项扶贫措施要与贫困识别结 果相衔接,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 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 (3)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现有工作基础上,普遍 建立驻村工作队(组)制度。 可分期分批安排,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 (组),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把驻村入户扶贫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特别是青 年干部的重要渠道。驻村工作队(组)要协助基层组织贯彻落实党和 *** 各项强 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各项工作,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
落 实保障措施,建立激励机制,实现驻村帮扶长期化、制度化。 (4)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
各级 *** 要逐步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 金投入,加大资金管理改革力度,增强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项目资金要到 村到户,切实使资金直接用于扶贫对象。 把资金分配与工作考核、资金使用绩效评 价结果相结合,探索以奖代补等竞争性分配办法。
简化资金拨付流程,项目审批权 限原则上下放到县。以扶贫攻坚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整合扶贫和相关涉 农资金,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
(5)完善金融服务机制。 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加快推动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增 强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功能,规范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贫困村资金互助 组织。
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增加财政贴息资金,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进一 步推广小额信用贷款,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推 动金融机构网点向贫困乡镇和社区延伸,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加快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发展农业担保机构,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改善对农业产业化 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等经营组织的金融服务。
(6)创新社会参与机制。 建立和完善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制度。
充分发挥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在社会扶贫中的引领作用。支持各民 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与扶贫开发工作,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 会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
建立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形成有效协调 协作和监管机制。 全面落实企业扶贫捐赠税前扣除、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 资兴业等相关支持政策。
3.国家的扶贫政策是什么
由于历史、自然、社会等原因,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仍相当严重。
国务院领导同志指出,目前全国的扶贫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其主战场在少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之所以长期贫困,一是自然条件恶劣;二是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不平衡所遗留下来的问题仍然比较明显,对群众生产、生活产生了不容忽视的滞后作用;三是地理环境封闭,信息闭塞;四是经济基础薄弱,发展十分缓慢。
为了打好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攻坚战,早日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温饱问题,一方面,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党委、 *** 要高度重视和努力,认真制定新的特殊措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注意优生优育,控制人口增长;另一方面,中央有关部门继续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重点扶持。 现有的各项扶贫政策措施向民族地区倾斜。
(1)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银行贷款规模和化肥、柴油、农膜等农用生产资料的安排可优先予以照顾。(2)国家新增加的农业投资、教育资金、以工代赈、温饱工程等扶贫资金和物资,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分配比例应明显高于其他地区。
(3)信贷部门对解决群众温饱确有成效的农林牧开发项目,视其生产周期,在还款期限,自有资金比例等方面放宽贷款条件,尽量简化贷款手续,保证贷款资金随扶贫项目实施的进度及时到位。(4)对民族贸易企业继续实行低息、低税,对民贸企业经营的农副产品和少数生产生活必需的一些工业品继续实行价格补贴。
以上政策,国家已经实行,并且将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保持不变。
湖北省农业补贴政策是以奖代补项目。
重点支持畜产品主产区、中心城市周边及距中心城市较近的优势产区,鼓励集备厅中连片,着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发展。项目资金可以用于改建、扩建和仿镇隐新建。
主要支持畜种包括肉牛、肉羊、蛋鸡、肉鸡和生猪。其中支持肉牛、肉羊的资金不低于总资金的60%;肉牛、肉羊项目优先支持饲养母畜的标准化养殖场;除郑州市外,其他市(县)不得申报安排生猪旅卜项目。
[img]一年一次。
一年一次农业补贴发放时间以及领取条件国家规定,粮食补贴必须在6月30日宴配之前发放到农民手里。
粮食补贴一亩地补,农村种植粮食,不仅可以申请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东北四省还可以申请玉米、大豆、水稻生产者补贴,除此之外,种粮大户还可以申请规模经营补贴,以及农机购置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1、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包括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其中粮食直补对象为水稻、汪祥厅玉米、小麦等为主的粮食作物,水稻补贴标准大部分地区提升250元/亩,玉米补贴标准各个地区不一,吉林为146.98元/亩,良种补贴补贴标准为水稻15元/亩,小麦、玉米、花生等10元/亩。2、粮食生产者补贴,补贴范围主要是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地区,对象为玉米、小麦、水稻、大豆种植户,一般黑龙江玉米生产者补贴30元/亩,大豆生产者补贴255元/亩,水稻生产者补贴地表水133元/亩、地下水93元/亩,小麦生产者补贴每亩110元左右。具体补贴困隐详情可以关注下发的《一号文件》和《春耕工作指南》,各个省份标准有所差异。
武发〔2008〕15号 中共武汉市委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 推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意见(2008年7月16日)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和资源优化整合,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提升现代都市农业水平,确保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旦禅。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契机,以集约农村土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断创新和完善我市农村土地流转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机制,建立健全流转市场,培育规模经营创业主体,促进我市现代都市农业的发展。(二)总体目标。到“十一五”期末,力争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100万亩(约占耕地总面积比例的三分之一)以上,其中,1000亩以上连片规模经营面积应占到三分之一以上。通过此迟悄土地经营权流转、规模经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现代都市农业发展;通过政策扶持、机制创新,实现“两型社会”和城乡一体化发展;通过二三年的努力,力争使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二、不断探索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新途径(一)完善龙头企业带动型流转模式。鼓励各类企业到农村采取多种形式经营土地,单独兴办或与农民联办农业企业。对利用流转土地依法兴办的农业企业,按照《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创业环境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武发〔2008〕10号)给予有关政策支持。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能手)以公司化、园区划和合作化形式整体流入土地,实行规模经营,促进优势农业产品区域化布局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发展。(二)发展新型股份合作型流转模式。鼓励组建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整合成立的农民土地合作社,以“森渣零入整出”的方式由业主进行规模经营。支持农民自愿联合,把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量化为长期股权,组建合作农场,以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规模经营或土地资本营运。(三)鼓励致富能人回归创业型流转模式。积极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向农业和农村流动。支持有经济实力的致富能人回归创业,兴办农业企业,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技术操作、统一机耕机整、统一病虫防治、统一订单销售”的模式进行规模经营,带动当地农户进行土地流转。(四)探索城乡统筹发展型流转模式。鼓励整村、整组农户将各自承包的土地,统一委托乡镇(街)及村流转服务组织集中进行流转,并对流转土地连片整理形成农业园区,进行农业项目的招商引资或实行企业化管理。有条件的乡镇(街),可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换取城镇社会保障的新型土地流转试点。三、切实做好土地流转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一)做好流转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市、区劳动社保部门应优先安排土地流转已流转的农民就业培训与推荐,并享受国家有关就业补贴政策。受让的规模经营主体应优先吸纳土地全部流转且年限在5年以上的农户劳动力,并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支持鼓励外出务工农民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流转服务组织托管承包土地,对托管承包土地,受托组织可以帮助流转,流转收益归原承包方所有。(二)做好整体流转农户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对于土地经营权整村、整组流转的农户,经所在区财政、农村经管、劳动社保部门审核确认后,纳入我市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其家庭成员享受农村居民低保政策。(三)做好相关补偿政策落实工作。已流转的土地,如被国家征(占)用,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规定足额补偿原土地承包农户,地上附作物及青苗补助费支付给相关权利人。四、建立和完善市场运管机制(一)建立价格指导机制。各区要根据不同产业、不同片区制定土地流转的最低指导价(即流转基准价),再由出让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或通过乡镇(街)招标方式确定具体的土地流转价格。鼓励以实物折价方式确定流转价格,未以实物折价的,应按照相应的时间段约定其递增标准。(二)设立相应管理体系。积极发挥区、乡镇(街)、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和纠纷调处机构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服务平台,并制定市场预测、风险防范、利益调节和仲裁机制,切实保护土地流转农民的合法权益。各区要对土地流转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并结合考核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和通报。(三)建立服务网络平台。各区、乡镇(街)应依托农村经管部门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土地流转工作的监督管理、信息发布、招商引资、建档立库、协调纠纷等服务性工作;有条件的村要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各涉农部门要建立联系制度,为规模经营主体提供优质服务;市、区应建立农经信息网站,宣传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相关政策法规、操作流程和供求信息;乡镇(街)要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库与市、区联网,还要建立市、区、乡、村四级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掌握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动态。五、加大对规模经营的政策扶持力度(一)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按照“总体规划、确定标准、分级投资”的要求,市、区两级财政要安排土地流转和规模扶持资金。从2009年起至“十一五”期末,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市农村土地流转补贴。市财政对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000亩且流转期限10年以上的业主(流入方),按每亩50元一次性给予补贴,同时还可享受政府已出台的其他产业化发展扶持政策(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农业局会同市财政局拟定)。市、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对区、乡镇(街)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应在年度基建计划和工作经费中给予一定的资金安排。各区财政也应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补贴。(二)引导土地规模经营向循环农业发展。对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000亩且经营期限10年以上的项目,市级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农田基本建设、板块基地建设等项目建设资金要优先安排,捆绑使用。各区也应优先安排相应的配套建设资金。对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资源再生利用、发展循环农业的,经市农业部门认定后,对用于资源再生利用的设施投入,按市农业有关产业政策给予扶持补贴。(三)给予土地规模经营信贷和建设用地等方面支持。农村金融机构要把规模经营业主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并对实力强、资信好的规模经营业主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对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000亩且期限10年以上的种养殖业主,按实际需求申请建造简易的用于生产管理的辅助设施,在不破坏耕作层并保持节约用地原则的前提下,国土部门可按临时建设用地的性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经营合同到期后,由业主自行拆除,并恢复耕作。六、加强组织领导(一)调整完善工作专班。将市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市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管理。(二)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市委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财政、劳动社保、国土房产、农业、林业局和市农村经管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制定相应工作措施,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三)实行绩效管理。将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目标纳入全市绩效管理,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障农业投资稳定增长,提高农业投资效益,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本市农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湖北省农业投资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农业投资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对农业投资,应当坚持政府投资、多方筹集、统筹安排、保证重点、合理使用、严格管理、注重效益的原则,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农业投资的领导组织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计划、农业、财政、科学技术、审计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做好农业投资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涉及农业的金融机构负责农业贷款工作,鼓励其武汉农业有哪些扶持政策他金融机构向农业贷款。第五条 对执行本条例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资金筹集第六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国家、集体、农民个人和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农业投资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农业投资的总体水平。
各级财政每年对农业投资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经常性的农业投资包括:
(一)预算内地方统筹和财政自筹基本建设投资中用于农业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占30%,兴建重点大型水利工程,应适当增加农业投资武汉农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二)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业部门的事业费,应按照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予以安排,特大防汛、抗旱等抗灾经费另行安排;
(三)科技三项经费用于农业的部分,应当占20%。第八条 区县人民政府经常性的农业投资,参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执行。但县和农业比重较大的区,科技三项经费用于农业的部分应占30%以上。第九条 上级人民政府或部门安排的农业开发等项目,本市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及时足额安排配套资金。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筹集农业项目的预算外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资金。第十一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完善烂胡农业发展基金,建立水利建设基金和育林基金。第十二条 乡级人民政府对乡办企业、村民委员会对村办企业,按照税后留利3%的比例提取以工建农资金,专户储存,用于本乡、本村发展农业生产和进行农田基本建设。第十三条 国有土地出让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农业的资金。第十四条 涉及农业的金融机构安排信贷计划,应当保证农业贷款的增长率高于各项贷款的平均增长率,并按照国家规定的农业贷款利率,优先安排,保证及时足额发放。第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关优惠政策,改善农业投资环境,鼓励、引导社会资册绝金饥姿拦和市外、境外、国外资金投入本市农业。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措施,鼓励和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企业和农户增加农业投资;鼓励和引导各类贸工农一体化组织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业投资。第十七条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应当通过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集体经济,增强农业投入能力,组织好社区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服务。
农业承包者应当在承包经营的土地上增加投入。第三章 资金使用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内农业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及时足额拨付。当年未到位或者未能支出的,应当补足或者结转下年使用,并不得扣减下年财政预算内农业资金。
禁止将农业资金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截留、挤占、挪用农业资金。第十九条 农业资金应当按照确保重点、分级负责、项目管理、讲求效益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市对农业的投资,应当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发展高科技农业和农业产业化为重点。主要用于防洪、排涝、灌溉等水利骨干工程建设,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重点基本建设,重要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良种基地、林业生产基地、防护林工程、农业机械、农业科研、农业教育、农业技术推广基础设施和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等。
区县对农业的投资,应当根据本地区农业发展的需要确定重点,提高投资效益。
关于武汉农业有哪些扶持政策和武汉市农业发展现状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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