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课程教学实施报告(农机课程教学实施报告范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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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课程教学实施报告(农机课程教学实施报告范文)5 ♂
开展单元主题教学的教学实施与传统教学的教学实施有什么不同?
传统教学,主要是指“讲授—接受”的教学模式,以“教师中心,教材中心,课堂中心”的“三中心”为理论核心,重视教师对学生的管教和对学生学习的控制,强调通过课堂教学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文化知识教育。
教学目标上较为单一,只有知识目标,而没有人格及情感目标。教学目标划一,学生是存在个体差异的学习主体,却实施同一教学目标,忽视学生个体需求。教学目标规约,严格限定课堂教学目标,限制了课堂教学丰富的动态生成性。课堂教学脱离学生生活,单调乏味。崇尚“教师讲得清清楚楚,学生听得明明白白”的教学境界。
这种教学模式忽略了学生自主学习过程的重要性,也忽略了学生自主学习的灵活性、创造力、应用性,同时还忽略了学生的学习情感、学习态度。学生是处于被动接受知识的一方,被动的机械记忆。传统教学中,我们只看到知识的沉淀而看不到那种探索的渴望,只看到记忆而看不到质疑,只看到被强行塑造而看不到创新潜质,只看到“学会”的成果而看不到“会学”的收获、“乐学”的体验。
单元主题教学,根据课堂实施的水平目标,确立若干教学主题,教师遵循学生学习的一般规律,以主题为线索,以一个主题单元为一个整体,引导学生从整体入手整体把握,开发和重组相关的教学内容,把相关知识联系成一条教学线索,整体运转主题单元,进行连续课时单元教学的教学方式。在教学活动中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主体,展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自主探究,注重能力的培养,使学生的个体主体性能达到很好的尊重和展现。
开展单元主题教学,体现学习领域水平目标达成的针对性、知识技能教学的连贯性和生本化、生活化等特性,将整个教学置于具体的生活情境之中,有利于学生对知识技能的意义建构,重视学生技能的综合运用的实践体验,提高学生理解和运用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和意识。
《新课标》的编写理念是教材要避免繁琐,简化头绪,突出重点,加强整合,注重情感态度、知识能力之间的联系,致力于学生艺术素养的整体提高。开展单元主题教学的优势在于:一是主题富于单元学习一个完整的学生自主化、生活化的学习情境,便于学生完整的理解学习内容和建构知识技能;二是避免教学情境、内容、形式的频繁变换,节省教学组织时间;三是充分激发教师参与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的主动性。因此实施单元主题教学,有利于教师对同一主题的学习内容进行全局性的有机整合,可以跨学科,可以跨年级,形成相应的知识体系。而学生的学习方式得以转变。学生有更多的自主学习时间进行探究学习。 我认为实施单元主题性教学,可以让教师教学方式更加灵活丰富,更让学生体验“会学”的收获、感受“乐学”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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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机推广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依靠科学技术,发展农业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指的农业技术、包括种植业的品种选育、良种推广、耕作栽培、土攘肥料、植物保护、农业环境保护以及农副产品的保鲜、加工、贮运、包装等技术。
第三条凡在本省境内从事农业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技术培训和经营服务的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组织、农民技术员、科技示范户以及与农业技术推广有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农业技术推广的任务是将科研成果、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到农业生产中,转化为生产力,以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第五条农业技术推广应坚持试验、示范、推广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农村,服务于农业生产。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对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组织和个人,应给予支持和鼓励,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
第二章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第七条各级农业行政部门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事业单位。
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同级农业行政部门和上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领导和指导下,独立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第八条省、地两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机构。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是综合性的技术推广机构。它们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实施农业技术推广计划,掌握农业技术推广情况;
(三)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队伍的建设;
(四)指导农民按专业分工建立各种技术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层次的农业技术推广,逐步形成社会化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
(五)组织培训农业技术干部、农村基层干部、农民技术员和科技示范户,向农民普及农业科学知识;
(六)搜集、整理、传递农业科技情报和经济信息,参与有关科技成果的技术鉴定;
(七)承担新技术的引进和示范推广,调查、总结、推广增产技术经验,建立高产、优质、增收示范点;
(八)组织管理并兴办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技术经济实体和农业技术承包工作;
(九)总结交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经验。
第九条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第十条村办、联户办、户办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及农民技术员、科技示范户,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的指导下,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第十一条在农业行政部门的组织和协调下,科技管理部门、农业院校、科研单位和各种专业合作组织、技术协会、研究会,应当积极参加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第三章 农业技术推广队伍
第十二条巩固和发展以农业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农民技术员为主体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按国家所规定的编制配齐人员,并逐步培养和配备信息管理、农副产品加工、贮运等专业技术人员。
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和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村至少选配一名农业技术人员,其待遇由村民委员会决定。
第十四条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院校、科研单位应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积极培养农业技术人才。
应通过多种形式培训农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十五条对在职的各类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评定技术职称和聘任技术职务。
农民技术员经过考核,凡符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技术职称,并发给职称证书,聘用的可享受相成待遇。
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经营服务
第十六条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院校、科研单位和各种专业合作组织、技术协会、研究会,可以创办各种所有制形式和多层次的农业技术经济实体。
允许并鼓励农民通过集资、入股以及村办、联户办、户办等方式,兴办各种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经济实体。
第十七条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根据当地产前、产中、产后的需要,开展有偿服务、技术咨询、技术经济承包,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第十八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组织,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农业技术推广的需要,经营有关的农用生产资料。可以结合新技术推广的需要,经营有关的农用生产资料。可以结合新技术推广,开发农副产品的保鲜、加工、贮运、包装等业务。
第十九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组织,经营与农业技术推广有关的农用生产资料,成有利于农业技术推广,不得单纯追求经营利润。
第二十条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应积极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农业技术承包应根据双方自愿、有偿服务、合理奖赔的原则,依法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农业院校的科技人员可以调离、辞职、停薪留职,到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和农业技术承包。
农业科技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兼职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取得合理报酬。
第二十二条对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组织和农民兴办技术经济实体,开展农业技术承包,工商行政管理、财政、税务、银行、供销、物资等部门应给予支持。
第五章 农业技术推广管理
第二十三条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单位和个人的收入应与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二十四条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对适合当地的农业科研成果,传统技术和新技术,应进行全面规划,有计划地推广应用于农业生产。在推广应用中,双方签订农业技术推广合同或协议。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通过多种渠道筹建农业技术推广基金,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事业。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组织应通过自筹、有偿服务、社会集资、引进外资等形式,增加农业技术推广所需的资金。
第二十六条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按国家规定,通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经营所得的合法收入,应予以保护。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挪用和挤占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试验地、资金、财产、仪器设备、房屋和其他生产设施。
第六章 奖惩
第二十八条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在推广农业科技成果,普及农业科技知识,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中成绩显著的;
(二)在农业技术推广管理中贡献较大的;
(三)推广、应用农业技术成果,达到规定的申请奖励条件和标准的。
第二十九条在县级以下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连续二十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由省人民政府颁发农业技术推广荣誉证书和证章,并给予奖励。
第三十条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未经试验示范,盲目推广,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责令推广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二)凭借职权违反技术政策和规程,干预推广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于预方赔偿经济损失,并可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
(三)经营中掺杂使假,欺骗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责令赔偿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前款行为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确认经济损失的程度,以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实的结果为准。经济损失的赔偿根据责任大小确定;双方签有合同或协议的,依合同或协议的规定处理。
罚没款全部上缴当地财政。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其退还,并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应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山西省农牧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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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农艺融合项目实施方案?
下面是农机农艺融合项目的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该项目的目标是通过将农业机械技术和现代化的农业种植技术相结合,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降低农业生产的成本,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
二、实施步骤
1. 资源准备
准备先进的农业机械设备,包括耕种机械、灌溉设备等,并配置现代化的农业种植技术和人才。
2. 联合种植
通过合作社等合作方式,将农民合作起来,共同种植一种或多种作物。并在每个种植周期中使用先进的农业机械进行耕种、种植和灌溉,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3. 团队管理
通过建立高效的团队管理机制,为每个团队配备专业农艺师,负责培训、管理、督导、技术支持等。
4. 信息管理
建立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用来收集和分析土壤、水质、温度、湿度等各种数据。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及时发现植株病害、虫害等问题,以便采取及时的措施。
5. 产品营销
通过电商、批发市场等多种营销渠道,将生产的优质农产品销售到全国各地,为农民增加收入,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实施效果
通过农机农艺融合项目的实施,可以达到以下效果:
1. 可以大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2. 可以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并且保证了产品的安全性。
3. 通过加强信息管理和团队管理,提高了生产的规模和效益。
4. 通过多种营销渠道,可以将产品销售到全国各地,增加农民的收入。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农机农艺融合项目的实施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根据产品的特点、市场需求等因素进行灵活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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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课程实施措施?
四、实施要点:
1、学生的家庭生活和自治活动。
(1)谈论你在家庭和班级中角色。
(2)简单描述一下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的爱好和特长。
2、社区服务中心
3、户外休闲和探险活动。
(1)观察户外生活中自然现象的变化。
(2)规划适合学生的户外休闲活动,逐步学习户外生活的生存能力。
4、人际关系和交流活动。.
(1)讲述你与家人沟通的方式,体验家庭生活的重要性。
(2)参加各种小组活动,了解自己小组的特点,乐于表达自己,乐于与他人交流,养成互相关心、遵守纪律的习惯。
5、环境教育活动。
(1) 观察家庭和学校周围的环境,了解环保与自身的关系。
(2)讨论环境变化和破坏可能带来的危害,讨论如何保护和改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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