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18年农机补贴额度: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始啦!最高补贴 60 万元
2021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经开始,为使您更好地了解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时申请购买补贴机具,根据省、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精神,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有关情况,以问答形式告知如下:
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范围和补贴规模是什么?
答: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区范围内实施。2021 年全区中央补贴资金额度为 360 万元(含报废补贴)。
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是什么?
答:根据省、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需求,确定省、市级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5 大类 42 个小类 142 个品目为我区补贴机具范围,其中农机专项鉴定产品 13 个品目。
在我区办理补贴申请的机具,必须是省级公告的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大力支持农机创新产品列入补贴范围,积极开展农机专项鉴定,加快农机创新产品获得农机试验鉴定证书步伐,并按规定列入补贴范围。继续组织实施中央财政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重点补贴建设标准成熟的烘干机配套设施、温室大棚骨架和标准化猪舍钢结构、智能养殖(含渔业)设备、果菜茶初加工成套设备、蜜蜂养殖及蜂产品初加工成套设施装备等 ,其中温室大棚骨架补贴继续按照我省日光温室补贴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实施,其他品目实施工作另行通知。
全面开展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在此之前,继续按相关文件实施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继续按《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鲁农机字 〔(2020〕7 号)、《临沂市农业机械报 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临农机字〔202O〕3 号)、《兰山区 2020 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临兰农字 【2020】39 号)执行,利用农机报废补贴监管平 台,安排必要的资金开展农机报废补贴工作。
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一)补贴对象是那些?
答: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省、市的有关要求,我区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省里选择玉米籽粒收获机、大蒜播种机两个品目产品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报农业农村部备案后实施。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 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 12 万元;100 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 15 万元;200 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 25 万元;大型棉花收获机单机、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 60 万元。
自 2021年起,省里要对区域内保有量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轮式拖拉机降低补贴标准,确保到 2023 年将其补贴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降低至 15%及以下,将30 马力(不含)以下轮式拖拉机、玉米脱粒机、铡草机等低端、安全性差的品目或档次机具逐步退出补贴范围,其中 2021年将 30 马力(不含)以下轮式拖拉机退出补贴范围。
购机者根据各档次的补贴定额自主议价,享受定额补贴。年度内,我区农业生产个人每户享受补贴资金最高上限为 25 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补贴资金最高上限为 60 万元。年度内超出最高补贴额限额的,可视情况不再予以受理该购机者补贴申请。
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 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
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工作程序是什么?
答: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一)受理补贴申请。全面实行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 App 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时,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
购机者自主通过山东省农机补贴手机APP 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原则上区农业农村局不再接受线下报名。购机者使用山东省农机补贴手机 APP 申请购机补贴时,经销企业可以指导、协助购机户进行手机 APP操作。购机者、补贴机具产销企业按规定提交上传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手续。
购机者申请核验机具时,需持购机税控发票及复印件、有效非现金交易凭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购机者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购机者为农户的,需提供惠民补贴一本通卡折)等资料,带机向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办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事项,对补贴额在一千元以下的和牌证管理的机具申请补贴时免于现场实物核验。牌证管理的机具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时一并核验,并对核验结果负责。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按照购机者提供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及登记证书编号等材料信息与农机安全监理系统推送给服务管理系统的牌证信息,核验机具信息是否一致。对于烘干机等固定式机械的补贴,可在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资料后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核验。鼓励探索开展补贴机具第三方独立抽查核验和信息化技术核验。
(二)审验公示信息。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及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有关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对补贴额较低、风险可控度高的机具采取补贴资金兑付后按比例抽查核验方式进行。区农业农村局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于2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鼓励在乡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
(三)兑付补贴资金。区财政局审核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 15 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区农机中心咨询电话∶ 0539-8302811
区农机中心监督电话∶ 0539-8302622
区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电话∶ 0539-8312628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0539-8353442
来源:兰山区委宣传部
编辑:李倩倩
值班主任:尚伟 徐娜
广告咨询:18215288822 采购热线:18215288822
声明:农机大全所有(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56325386@qq.com 删除。
载注明出处:http://nongjidaquan.com/butie/132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