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想要成为未来农业经营新主体,还需要做些什么?
推进土地流转
2014年3月,党的十八大会议召开期间,中共中央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让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脱出来,提高收入,享受城市建设成果。与此同时,全球温度升高,洪涝灾害频发,耕地面积不断退减,粮食大幅减少,怎样解决城镇化与粮食安全之间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传统的自给自足式的农业生产模式已不再适应发展要求,转型迫在眉睫。
相关资料显示,自200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规定》,首次提出土地使用权流转以来,这10年间,我国农业的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越来越多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这无疑都得益于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
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性质的基础上,把股份制引入农业发展中来,建立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股份作制度,这将有利于土地流转。让一部分农民获得股权后,迁移城镇,安心从事二、三产业;另一部分农民通过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提高农村人口资源占有率,实现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
三结合是关键
国内有些专家曾指出,未来我国的农业发展趋势是,农机需要实现机具大型化、操作简易化、全程机械化、环境友好化。农艺需要实现栽培模式的改变,适应规模化生产与机械化作业。农资需要实现减少农药使用量,提高利用率,降低污染,实现无毒化和可持续性发展。
众所周知,农艺是农机的服务方向,农机是农艺的实现载体,农资是农艺的前提保证,三者相辅相成,通过相互融合,实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减少投入,最大限度提高单位产量,增加收入。
早在几年之前,农资农机农艺结合的发展方向就曾被提出,很多的专业学者也参考国外农业发展历史进程,进行了分析和介绍。德国农业协会(DLG)于2008年在内蒙古自治区甘河农场开展了“中德现代化示范农场”项目,至今也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然而,近10年的时间过去了,现如今农资农机农艺三方结合,在广大农村的接受程度却并不尽如人意。
目前,大部分的农村合作社成员文化水平一般,对待新事物的接受程度一般,很多企业并未着眼于未来考虑发展,只图“一时之利”,加之,农机农资农艺结合工作并不是一两天时间就可以取得成效的,土地承包使用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很多人认为对土地的投资是一种浪费。
因此,能够真正实现此项工艺的企业是凤毛麟角,未来发展之路颇为坎坷,需要政府在政策方面有所倾向。
培养职业农民
众所周知,现阶段,大多数地区由于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新生代的“农民”对于土地陌生,留守农业人群大都是老弱妇孺,农村剩余劳动力呈现总体不足,整体素质偏低,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
有些专家认为,职业农民的出现能有效地改善这一问题,这些人将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作为固定职业,甚至是毕生的事业。农民也可通过入股等形式加入合作社,合作社为其提供相应的岗位,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实行双休制,使农民成为真正的职业人。
与此同时,合作社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职业农民素质,包括职业技能和学历教育等方面。同时,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定期组织人员到其他各地进行参观学习、考察和交流,促进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合作社在带领农民生产创收的同时,积极开展各项农机比赛,提高成员参与积极性,丰富生产生活。
通过近几年的农村、农业得发展经验中可以看出,未来合作社或将成为农村经营的新主体,作为新生事物,我们能够想象得到其未来的发展之路并不会是一帆风顺的,究竟该如何“扬长补短”,少走些弯路,作为农机人的您有什么好的建议和看法吗?通过评论就能与大家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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