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县农科所、县农机站)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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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3月2日至4月9日,县委巡察二组对中共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县农业机械站)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6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党组会、动员部署会,成立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全面工作,下设办公室,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推进。专题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回头看”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县农科所、县农机站)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编制印发了《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牵头股站、责任单位、时限要求,建立台账管理、定期反馈、督促检查、长效整改、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集中整改期间,已先后召开了3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2次全体干部职工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分工传导整改责任。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有力推动整改工作全面开展;班子成员切实负起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扎实抓好分管领域和挂钩联系单位的整改。局党组建立巡察整改问题台账,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于7月上旬开展了全面的整改情况督查,逐项对账销号,并举一反三,确保整改任务逐项落实的同时,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再次发生。

(三)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推动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巡察整改是压力、更是动力。局党组坚持把压力转化为内生动力,把解决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把整改工作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不仅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更着眼长远,使巡察整改的过程真正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为全方位推动永春县农业农村事业高质量赶超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今年,永春县成功入选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单位、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永春县创建单位、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地区推进试点单位,获评中国最美乡村百佳县,在2020年度泉州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圆满完成第十九届中国(福建)荔枝龙眼产销对接活动暨第九届岵山荔枝文化旅游节、2021年春季永春茶王赛等活动,制定发布永春佛手、永春水仙团体标准和《永春佛手茶关键成分研究及对结肠炎辅助保护功能研究》。永春县农业农村局还获评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

二、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的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教育方案,研究制定《中共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党史学习教育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和《中共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规范和完善每月学习制度,精心安排学习内容,切实强化理论武装;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学习表率作用,促使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二是深入学习新思想不松懈。严格按照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坚持专题学习、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永春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系列采访实录等,不断增强新思想、新理论的系统学习。截至目前,局党组已组织开展12次专题学习、4次专题研讨交流,各党支部已累计开展17次党史学习教育等学习活动。三是强化研究部署狠抓落实。及时跟进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各级对“三农”工作的部署安排,特别是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出局党组意见,强化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上级会议精神、文件部署学习到位、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共召开局党组会28次、局务会13次,研究重大议题208个,涉及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党建、意识形态、人事调整、各类资金项目安排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

(2)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项整治工作责任。明确党组成员职责分工,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同党史学习教育、同巡察“回头看”中查找出来的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列出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督促到位、整改到位。二是强化局党组对党支部的指导帮带作用。7月6日,由局党建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局机关、农科所、农技中心、农机站、农场、天马柑桔场、猛虎柑桔场等党支部开展业务指导,实地查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方案制定和开展情况,督促指导各支部做好当前和今后党建各项工作,确保主题教育深入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三是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局机关党支部于6月23日召开支委会布置巡察整改相关工作,研究整改措施;8月23日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认真查摆自身问题,逐一对照发言,谈学习感悟,找差距不足,充分交流思想,相互批评坦诚务实,达到了统一思想、提升境界、团结鼓劲、凝心聚力的效果。猛虎柑桔场于7月5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并纳入学习教育研讨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会,切实强化党性修养,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增强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坚决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年度党建的重要内容,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重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研究制定《中共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永农党组〔2021〕13号),督促各党支部定期报告意识形态工作。目前,各党支部均已专题召开支部会议,对本单位、本支部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局属7个党支部均已向农业系统党委会上报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二是成立永春县农业农村局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工作小组,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局属各党支部开展意识形态专项督查,通过查看资料、听取汇报、个别座谈等方式,详细了解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抓紧抓实。三是健全公共宣传载体管理制度,县农机站认真梳理信息发布程序,制定印发《永春县农业机械站关于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信息员、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责任,严格落实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加强“永春农机管理”微信公众号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2.关于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不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还有差距的问题。

(4)针对“以习近平‘三农’思想为指引推动农业农村工作还有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编制规划指导。县乡村振兴办印发《中共永春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2021年乡村振兴工作意见》(永委振兴组〔2021〕2号),督促指导各村对接永春县乡村振兴顶层设计《永春美丽乡村和全域乡村振兴战略性策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二是建立编制任务清单。县乡村振兴办积极对接县自然资源局,按照《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春县加快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永政文〔2021〕17号)以及《中共永春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2021年乡村振兴工作意见》(永委振兴组〔2021〕2号)要求,分解年度村庄规划的编制任务,2021年永春县村庄规划覆盖率达50%以上,优先完成市县两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及示范路线村庄规划编制,确保2023年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目前,永春县68个省市县级试点村中有14个属于县级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无需单独进行村庄规划编制,剩余54个试点村中已完成村庄规划编制24个、占44.44%,剩余30个已全部启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其中16个村完成村庄规划初稿、6个村庄正在准备初审中、8个村正在驻村调研中。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启动规划工作,落实规划补助资金,对编制进度慢的镇村加强督促,确保在年底按时完成编制工作。目前,已累计补助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150万元。

(5)针对“指导推动农业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县农业农村局于6月30日组织食品型龙头企业开展绿色食品相关知识培训会,邀请省绿色食品中心推广研究员杨芳作讲座并现场互动答疑,充分利用高素质农民培训平台开展绿色食品培训,提高绿色食品认知率。二是加强调查摸底。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绿色食品认证条件,对25家尚未认证的企业进行调查,摸清符合认证要求的企业名单及认证意愿。目前,共有5家企业已参与认定。三是加强认证服务。截至目前,已组织永春县东关鼎仙岩茶厂开展认证申报,组织福建济仁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永春锦斗大母山农场、永春蓬兴山海副食品有限公司、福建永春老醋醋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内检员培训,并获得内检员证书。四是加强品牌培育。针对特色产业和农产品品牌发展不足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培育泉州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品牌、知名品牌10个,其中,永春佛手、永春白番鸭荣获2021年度泉州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泉州市金斗洋生态农业公司“闽南水仙”、福建诗坛茶叶公司“永春佛手”、永春县阳升禽畜公司“鲜鸡蛋”等8个农产品获得泉州市知名农产品品牌。福建省永春聚富果品有限公司联合体被认定为2021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同时,组织永春芦柑、永春佛手、岵山荔枝进行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分别达到35.66亿元、17.10亿元、3.03亿元。五是延伸产业链条。县农业农村局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农业产业薄弱环节,持续加大项目选资力度,策划生成了海峡两岸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农产品集中加工区、农业主题文化庄园、智慧农业建设等项目,进一步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巡察整改以来,县农业农村局定期、不定期深入各项目实施地,累计开展40余次的实地调研和专题会议,强化部署安排,协调解决规划设计、项目选址、发展定位等问题,有效加快了永春县现代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6)针对“美丽乡村后续管护还有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整改落实。根据《永春县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考评方案》(永委振兴办〔2020〕1号)文件精神,在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2020年度考评中,对东平镇东山村扣5分、呈祥乡呈祥村扣5分;在县级乡镇绩效考核中工作作风一栏,给予东平镇扣10分、呈祥乡扣10分。针对省来永检查发现苏坑镇整治不到位问题,苏坑镇党委、政府在去年国庆期间立即整改且已全部整改到位,并于2020年12月7日以正式文件将整改情况向市人居办报告。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根据永春县实际,对《永春县农村人居环境日常考评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完成修订,并于7月1日正式实行。《考核办法》明确把68个乡村振兴试点村、美丽乡村等纳入考评范畴,通过定期考评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建立“县月查、镇旬查、村日查”的长效机制,并委托县考评中心每月对永春县22个乡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日常考评工作,确保乡村长久整洁、美丽。巡察整改以来,已累计开展了8次农村人居环境日常考评工作,并将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对排名前3名的乡镇、前10名的村进行奖励,对泉州市排名靠后的镇村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三是探索设立美丽乡村基础设施“美丽资产管护保”。8月30日,县农业农村局为永春县8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的“美丽资产”购买保险49.2575万元,对美丽乡村设施损毁进行有效担保,建立健全美丽乡村维护基金,提高镇村管护积极性。

3.关于机构改革业务融合不到位,对重点难点问题推动研究解决还不够有力的问题。

(7)针对“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1年3月17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参加省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视频培训会,部署安排全年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6月15日,县农业农村局举办永春县农业农村业务培训会,会议内容包括农村宅基地审批、现代农业产业等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乡镇干部业务水平;9月2日,组织参加省市宅基地视频培训会,对当前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过程中的难点、重点进行部署安排。二是参与起草制定《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通知》(永政办〔2021〕39号),进一步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牵头起草制定《永春县农业农村局等八部门关于建立永春县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联席协调会议制度的通知》(永农发〔2021〕40号),成立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联席协调会议办公室。三是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服务中心利用机关干部下乡活动,定期到镇村开展农村宅基地业务指导,并结合各类问题线索,不定期开展农村宅基地违法建房问题,主动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对移交的60宗涉嫌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线索进行全面摸排,建立违法线索管理台账。四是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县自然资源局针对2020年7月3号之前的违规建房等历史遗留问题,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规定,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拆除违法建房。目前,已联合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拆除违法建房6宗。五是县农业农村局坚持创新发展,在泉州市率先启动农村宅基地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起宅基地建房县、镇、村三级管理,实现宅基地建房需求申请、“一键报违”、宅基地建房需求查询、统计分析等线上平台管理。

4.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8)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2021年6月30日,局党组书记在局党组会上补充通报巡察整改及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局党组成员对照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举一反三,强化整改落实成效,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中批评和相互批评的警示作用,切实发挥“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教育作用。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局机关、农科所、农技中心、农机站、农场、天马柑桔场、猛虎柑桔场等党支部均在8月底前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支部党员深入研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史特色教材等,认真盘点检视自身不足,明确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活动开展期间,直面问题,不遮不掩,既谈心得体会,也谈自身不足,达到了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预期效果。三是加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局各党支部利用7月、8月、9月的党员活动日,重新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规范和提高组织生活会的程序与质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中共永春县一大会址重温入党誓词,参观“永春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摄影作品展”。局机关党支部以《聚焦建党百年阔看中国巨变》《学党史悟讲话讲农史促振兴》《认真学习党史勇担时代使命》为题,开展专题党课学习3次。

(9)针对“个别党支部换届选举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农科所党支部已对2019年换届选举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记录人员出席、请假、会议内容等情况进行核查修正。二是县农科所支部于7月13日召开支委会,对会议记录人黄秋木同志因记录工作不认真导致2019年换届选举会议记录出现出席人数与选票不符的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各党支部委员加强学习教育,要求党务工作者坚持举一反三,在今后工作中要认真细致,按照程序规范记录好会议内容。

(10)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高党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严格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做好发展党员材料审查工作。天马柑桔场党支部就党务工作者工作不熟悉,将2019年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表等相关材料在事后统一汇总打印,导致出现“实到会党员人数和票数均事先打印”的误导性错误,在6月24日的支委会上作情况说明,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县农业农村局党支部已补充陈志杭同志的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的签章。二是2021年7月已将离退休党员郑建全同志应缴未缴党费61.5元上缴指定账户。同时,组织各党支部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文件精神,要求严格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三是局各党支部对所有在职党员2019年以来的“三诺”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把“在职党员回家”纳入党员承诺、干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内容。截至目前,所有在职党员均已登记注册,并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回家日活动。四是县农机站党支部于6月28日召开党员大会上,责令全体党员立足岗位实际,认真撰写2021年“三诺”材料,按照要求每个季度做好践诺进度并形成台账。其中,天马柑桔场党支部已对党员承诺书雷同的党员进行严厉的口头批评,相关责任人在6月24日支部党员大会上作出检讨说明;天马柑桔场就党支部书记虽已撰写承诺书但报送不及时的问题向中共永春县县直机关农业系统委员会作出说明,及时补充完整并报送农业系统党委会审核。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1.关于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上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11)针对“抓整改工作‘点到为止’,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绿源柑桔苗木繁育场已于2021年3月22日把县农场、天马柑桔场、猛虎柑桔场等3家代缴企业2019年(1-5月份)医疗保险费用2.45万元,以及为职工家属垫付2020年全年医保3880.32元全额收回。对原绿源柑桔苗木繁育场场长给予了通报批评,对绿源柑桔苗木繁育场场长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县农场于2021年6月24日已将2019-2020年为14名承包人员缴交人身意外保险2800元全部收缴。三是县农机站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认真对照岗位职责,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照以前发现的突出问题,重新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3份,有针对性地作出廉政风险承诺。四是局党组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于7月23日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1月22日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体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2.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2)针对“超范围发放补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福建省永春县绿源柑桔苗木繁育场就财经业务人员因工作态度不认真,简单地将非本单位职工苏华炼为绿源柑桔苗木繁育场拍摄的宣传视频及文字宣传推广费用在加班工资表中列支的问题,向局党组作出解释说明。同时,向非本单位职工苏华炼收回加班费合计7350元,并于2021年7月1日上缴到该场的基本存款账户。二是绿源柑桔苗木繁育场于7月2日召开场务会,组织开展财务开支报销等财经业务学习,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规范津贴补贴审批手续等。三是绿源柑桔苗木繁育场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福建省永春县绿源柑桔苗木繁育场内控制度》,进一步强化场内财务管理,严肃财经制度规范。

(13)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农业农村局于7月7日-8日开展公务接待自查自纠,对2019年以来所有公务接待情况进行再过细、再排查,对自查发现的2个公务接待报批不规范问题,分门别类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县农业农村局财务室于8月23日组织开展财经制度业务培训,对公务活动报销、财务管理、公车管理等方面进行细致的培训讲解,确保各项公务活动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健全完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转及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值班值守、政府采购、公务用车管理、合同管理、食堂管理等各项局机关管理制度27项,并于8月19日印发至局属各股站、中心,强化局机关内部管理,确保机关规范、有序、安全、高效运转管理。

(14)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福建省永春县绿源柑桔苗木繁育场就公车(闽C4D618)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向县农业农村局作出说明。据了解核实,2007年6月18日,福建省农业厅批复福建省永春县柑桔良种繁育与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项目购置的公车(闽C4D618)为永春县绿源柑桔苗木繁育场固定资产。该车的实际使用、保管及费用开支均由福建省永春县绿源柑桔苗木繁育场支付,车辆主要用于柑桔苗木、化肥、农药和生产器械等生产材料的运输。在车辆的使用过程中,因福建省永春县绿源柑桔苗木繁育场对公务车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学习不够到位,确实存在公车用车审批未留痕的问题。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2点“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规定,每次支付年检费用250元。至2019年,载货汽车(闽C4D618)已满10年,由福建省永春县绿源柑桔苗木繁育场支付了2019年度公务车年检费用2次,合计500元。二是福建省永春县绿源柑桔苗木繁育场针对“公车用车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公务车辆派车信息管理,参照政府机关单位派车单,制定福建省永春县绿源柑桔苗木繁育场公务用车派车审批单,并规范用车审批、车辆年检等各项制度2项,确保车辆管理安全规范。

(15)针对“财务报销手续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19年5月、7月、12月因出发地派公务车,目的地报销市内交通费,事后的差旅费报销备注不清,才导致出现既派公务车又报销市内交通费的情况发生,县农业农村局已对涉及款项全部收缴,合计1680元。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对2019年以来所有公务派车及市内交通费报销等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报销手续不完整、报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当即整改,确保严格执行各级差旅费报销制度,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二是福建省永春县绿源柑桔苗木繁育场已对无据付款且未签批的情况,向局党组作出说明,并立即补齐发票、签批等手续。三是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工会进一步规范票据管理,已补齐2019年购买葡萄用于端午节慰问的发票上的数量、单价以及领取清单的数量等相关要素;永春县金丰种子有限公司已补齐预付款审批单日期等相关要素。四是县农业农村局及时成立采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已对2020年以来所有采购项目深入开展采购专项清查,对采购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立即整改到位,现已全部补齐完善采购手续、材料附件、采购要素等。

(16)针对“政府采购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乡村振兴办立即组织业务人员开展自查工作,对参与询价的供应商进行查询核实、了解情况。据了解核实,参与《美丽乡村和全域乡村振兴战略性策划》招标的企业分别有:和筑创意(泉州市)空间设计有限公司、泉州市国艺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泉州儒有合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泉州市善喜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注册地址均不一样;参与《永春农业嘉年华系列活动的美食评选、参展、推介活动等服务》招标中,出现福建永春乡愁缘旅游有限公司与泉州市曙光红色文化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的注册地址相同问题,相同的地址原因为两家企业在同一栋楼办公,但两家企业的主要经营事项、法人代表等各不相同,因经营需要,2021年1月泉州市曙光红色文化有限公司已搬迁至溪洲路(1-3至1-8),且于7月6日完成变更手续。同时,对采购程序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开展了自查自纠,未发现同类问题。二是县农业农村局财务室于8月12日组织开展财经制度业务培训,组织相关股站干部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知识,认真学习《永春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的通知》的通知》(永财采〔2021〕2号)等文件,在今后采购中,严格对供应商的法人、企业性质、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17)针对“工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整改落实。局工会业务干部已就工会上缴不及时、收缴登记不规范等问题作出情况说明,据了解核实,关于“2020年局机关收取工会会员费1.71万元,直至2021年1月25日才上缴工会银行账户”的问题,是因局工会业务干部对工会收缴认识不充分,对政策把握不清,直接参照往年做法,直到每年全部收齐后再统一上缴工会银行账号,未能及时做到每月收齐全局工会会员会费上缴工会银行账号;关于“2019年6月收取9月才调入的干部第四季度工会费92.4元”的问题,是因局工会业务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直接将9月份新入职干部的工会缴费与9月离职的干部的工会退费互换,并错误地登记在了6月收缴工会名录中。对此,县农业农村局已对局工会业务干部在工会上缴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上,提出严厉的口头批评。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按照《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规范工会会费收缴流程,从4月份开始,于每月15日前将当月工会会员费足额收齐,并缴入局工会账户。同时,组织开展工会工作“回头看”,强化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工会管理制度》,确保工会运行规范有序。

3.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8)针对“干部任免程序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农业农村局已对2019年以来所有股级干部任免、推荐优秀年轻干部等未经局党组会研究的事项,重新梳理汇总,并在6月30日的局党组会上进行通报。二是针对因工作业务不精,导致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于7月2日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股级干部任免材料汇编》《中共永春县组织部关于开展优秀年轻干部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永委组〔2019〕47号)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优秀年轻干部推荐考核流程,确保程序规范完整。

(19)针对“签订劳动合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规范意识,县农业农村局已对临时人员颜建民的合同补签完整。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核查临时人员劳动合同及其他类型合同条款事项,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三是强化合同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合同管理制度》,严格审核把关合同签订和审批流程。

(三)关于巡察“回头看”发现的新问题

1.关于部门职责履行不够充分的问题。

(20)针对“惠农政策宣传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农业农村局将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惠农政策纳入宣传范围,结合农机推广现场会和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分发《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强农惠农项目财政补助政策“明白纸”》721份,同时在22个乡镇全面铺开线下宣传活动15123人次。县农机站在7-8月份先后到介福、外山、湖洋、仙夹等乡镇、村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宣传6次。二是加大“三农”领域惠农政策宣传力度,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利用第十九届中国(福建)荔枝龙眼产销对接活动暨第九届岵山荔枝文化旅游节、2021年春季永春县茶王赛等大型活动,组织开展惠民政策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强农惠农政策的知晓率。同时,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利用“三农通”微信公众号、局干部个人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线上平台,加强线上宣传,进一步扩大惠农强农宣传效果。

(21)针对“审批监管职责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落实审计整改。县农机站自接到永委审办报〔2020〕1号后,立即整改,已追回永春县一都治扬农机专业合作社虚高购机价格申领补贴2.21万元及赚取农机具的中间差价1.23万元,合计3.44万元,并于2021年2月1日上缴国库;追回东关福成林果种植专业合作社重复享受农机补贴资金0.26万元,并于2021年1月28日上缴国库;追回东平镇宝树农机服务队重复享受农机补贴资金1.17万元,并于2021年1月26日上缴国库。以上情况,已向县审计局提交《中共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审计移送违规问题处理结果的报告》(永农党组〔2021〕3号)。同时经核查,未发现县农机站工作人员存在收受当事人好处或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一都治扬农机专业合作社、东关福成林果种植专业合作社、东平镇宝树农机服务队等3家单位已作出书面承诺。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开展延伸自查。县农机站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审计发现反馈的问题再延伸、再落实,严格按照农机补贴申报流程、对象审批等关键环节,全面查摆2019年以来所有农机补贴项目,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三是健全审核制度。县农机站结合工作实际,重新梳理农机补贴申报流程,健全完善农机补贴审核制度,制定实施《永春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进一步明确农机补贴申请受理、审核人员的岗位职责,对农机补贴申报流程、申报对象等内容严把审批关口。

(22)针对“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迟缓”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农业农村局及时成立永春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作专班,加强永春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有机肥厂项目工作的督促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成。2021年8月26日,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下洋镇政府工作人员,对福建省聚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畜禽污粪资源化利用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已在永春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无异议,项目补助资金已拨付到位。二是湖洋镇农产品交易中心装修工程因部分场地流转未完成,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对此,县农业农村局已派出工作组,多次前往项目施工地开展项目指导,协调解决各类建设难题。目前,湖洋镇农产品交易中心装修工程已于2021年5月完成公开招标,由福建省领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标,除未完成流转部分,该工程的其他部分均在加紧施工中。三是县农业农村局已成立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专班,进一步发挥好局机关干部下基层工作组作用,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定期深入项目单位,加强服务指导,协调解决各类矛盾问题,全力确保各类重点项目按时序推进。

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23)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三农”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今年来,已专题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4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同时由局党建股牵头,于9月6月对局下属各党支部开展党风廉政巡回指导工作,强化问题整改,挖掘工作亮点,确保党风廉政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县农场支部分别于6月25日和7月7日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永春县农场党支部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三是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根据工作岗位变动,及时印发《中共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调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永农党组〔2021〕14号),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清单,强化工作举措,形成了重视党建、强化党建、齐抓党建的良好氛围。

(24)针对“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县农机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县农机站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大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研究之前要向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报备,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参会,做到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公开透明。今年以来,已按制度要求完成报备2次。

(25)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规定,认真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各股室和下属单位(企业)的管理,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点,完善相应制度和风险防控措施,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抽查工作。二是对各股室报备的“三重一大”事项,认真了解廉政风险情况,做好提醒工作。截至目前,已开展廉政风险谈话8人次、主动约谈2人次。三是对巡察“回头看”反馈、审计发现的廉政问题,及时跟进整改,按照“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建议,配合局党组做好通报批评1人、谈话提醒3人等相关工作。四是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支农惠农专项资金、节假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开展延伸抽查检查4次,不断扩大检查覆盖面,及时处置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移交的信访件、问题线索。目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共对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通报批评1人,提醒谈话3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统筹协调乡村振兴试点村规划工作不够有力”的事项。

存在的问题:永春县68个乡村振兴试点村中只有23个完成村庄规划,完成率仅为33.8%。

未完成整改原因:按照村庄规划有关程序,编制村庄规划需要经过收集基础资料等前期准备工作、规划团队驻村调研、编制村庄规划初稿,经乡镇把关修改后送县自然资源局进行技术认证,技术认证后,经村委会审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同意,在村级及网上公示30天,无异议后报送县村庄规划编制委员会审查,审查通过后经县政府批复,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入库。属于时间性较长的一项工作,短期内无法立即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与县自然资源局对接。与县自然资源局沟通,加快对各村的村庄规划论证评审等相关工作。二是加强督促镇村。督促剩余有编制任务的30个村,加快村庄规划编制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任务。三是加强规划指导。指导各村对接永春县乡村振兴顶层设计《美丽乡村和全域乡村振兴战略性策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二)针对“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迟缓,其中湖洋镇农副产品展示交易中心未投建”的事项。

存在的问题:经走访发现湖洋镇政府芦柑产业综合体建设项目资金已于2020年拨付到位,但农副产品展示交易中心因土地流转的问题至今未能解决,无法投入建设。

未完成整改原因:湖洋镇农副产品展示交易中心拟由县粮站改造装修,但县粮站的1栋建筑场所于2021年9月出租期才结束,项目主体无法正常流转,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滞后。2021年5月,湖洋镇加快设计进度,完成项目招标手续,建设内容包括农产品展示平台、农文旅游客服务中心、电商直播间、农产品物流中心及惠农综合服务中心等,部分农副产品展示交易中心已正在加紧施工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县农业农村局将定期深入湖洋镇农副产品展示交易中心项目施工地,强化项目督导,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早完工、早投产、早见效。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巡察整改不是一阵风,而是一项长期严肃的政治任务。经过三个多月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接下去,县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巩固整改成果,积极创造条件,主动作为,持续发力,确保整改全面到位。

(一)驰而不息抓好贯彻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经常自查炉灶,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针对整改效果不好的事项,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落实落地。

(二)精准发力提升整体成效。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努力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以永远在路上、没有完成时的恒心和韧劲,持续抓好整改成效的辐射带动作用,全力提升县农业农村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三)久久为功完善长效机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持续完善党的建设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抓紧调研情况、提出举措、建章立制、规范应用。

(四)标本兼治促进成果转化。坚持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促进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转化,最大限度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运用指导工作实践,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提升农业农村工作质效的强大动力,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长效整改工作,大力推动我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维护当前永春县“三农”工作持续稳中向好的发展势头,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赋予的各项目标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862661;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邮政编码:362600;电子邮箱:ycxnyj2017@163.com。

中共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1年11月25日

(来源:永春县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标签:整改   问题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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