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支农惠农作用,积极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高效规范实施,切实保障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现将2020年度购机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和享受补贴的对象公告如下:
一、补贴政策实施情况
2020年度,全县围绕稳粮保供提高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坚持绿色生态导向,积极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平公开实施,对列入补贴品目的机具实施“普惠制”。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共下达我县购机补贴资金1315万元,2019年结余资金1417.179万元,实际可使用资金2732.179万元。2020年全县共有562户购买1311台农机具,实施补贴资金2660.094万元,主要补贴大中型拖拉机131台、水稻插秧机186台(其中乘坐式插秧机158台)、自走式喷杆喷雾机65台、植保无人机60台、谷物联合收割机139台、谷物烘干机75台,报废更新机具52台,报废补贴67.4万元。
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1. 强化组织领导。
县农业农村局与财政局联合成立购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农机购置补贴专项会议,落实补贴工作责任制,并与乡镇农机部门签订了工作责任状。
2.强化重点工作。
①政策实施。全县根据“品目管理、自主购机、先购后补、乡镇受理、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购机补贴政策,通过“一卡通”直接打卡发放到购机补贴对象;出台喷杆式植保机、植保无人机、插秧机、条播机、烘干机等机具作业县级绩效激励政策;按照省有关规定加强补贴机具、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和补贴经销商的监管。
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栏建设工作,按时完整公开信息,将享受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公布,通过建湖日报、平安农机通等多渠道、多层次宣传补贴信息,力求让广大农民以最简便的方式了解政策、熟悉政策。
③加强便民服务。全年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推广使用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开展非现场补贴申请、补贴机具核验预约等服务,方便购机者查询补贴政策,办理补贴申请。
④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县级农机部门内部约束机制,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事项,须由集体研究,并报上级农机部门备案。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向全县农机补贴操作人员分发统一印制的购机补贴警示教育资料。
⑤宏观引导。出台了农机购置工作相关文件,按要求制订并及时上报年度实施方案。
⑥监督检查。制定监督检查方案,组织开展5次规模较大的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市农业农村局核查2次、县农业农村局检查5次。全年以大中型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烘干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为重点,共检查补贴机具215台,涉及补贴资金596.57万元、占补贴机具数量的16.4%、补贴资金的22.4%,未发现虚假购机现象。
⑦政策咨询和投诉处理。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接受群众政策咨询和投诉处理,台账记录完整。
⑧补贴系统应用。按规定日常管护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对乡镇受理(录入)数据的分析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软件系统高效规范安全运行。
⑨材料上报。按省市要求上报材料,报送数量完整、及时、准确。
3. 执行实施情况。及时结算兑付补贴资金,无延误、截留、挪用现象。
4. 实施效果。
①提升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全县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达到87.86%,比2019年提高3.69%。建成省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和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②工作成效突出。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开展补贴工作,补贴政策实施成效显著并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5.县级延伸绩效管理。
出台了绩效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并延伸到镇,形成全县镇级打分汇总表和全县综合评价报告。
6.全县农机部门在购机补贴实施过程中无弄虚作假行为,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
三、主要做法和特色
1. 强化制度管理。建立完善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案制订、补贴申请受理审核与结算、补贴监管与违规投诉处理、政策宣传与信息公开、绩效管理五个主要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信息公开制度、投诉信访制度、廉政风险管理防控、档案管理、资金管理、经销商管理、绩效管理等相关工作制度。
2.重点机具进行绩效奖励。对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品目范围内的机具取消地方财政直接累加补贴,对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关键环节机具县级以作业绩效形式进行激励。
3. 减少行政权力。实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 农民自主选择购机,购机后凭发票报账领取补贴,切实保障了农民选择的自主权。同时取消了对经销商的审核权,由企业自己制定,消除了经销商对农机补贴管理部门的依赖,经销商无须再到农机补贴管理部门为争取资格、补贴计划和结算资金,保证了资金安全、农民得实惠、给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4.信息公开,操作透明。在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对补贴政策、资金使用情况及购机信息进行公示,全县农民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知晓率和认知度大幅提高,激发了农户购机积极性。同时要求各镇农业中心将补贴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县级在省级专栏上公示不少于10天。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的形式公开本县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建湖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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