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齐河二手农机交易市场]德州齐河:农机卖出未过户 收年检费仍要找原主
德州齐河:农机卖出未过户 收年检费仍要找原主
8月19日,谭先生致电12345市民热线反映:自己的农机已经出售了三年,但是车牌号一直没有注销,现在德州市齐河县农机局向他索要两年的年检费240元。谭先生咨询该收费是否合理,望相关部门核实情况予以答复。
据谭先生说,2011年他购买了一台联合收割机,并办理了挂牌手续,但当年他就将联合收割机转卖了。前几天,他突然接到齐河县农机局的通知,要求他缴纳两年的年检费共计240元。“我的联合收割机已经卖了快三年了,为什么还德州市齐河二手农机交易市场要找我收年检费?还有,去年农机局并没有通知我前去对车辆年检,没做工作也要收钱是否合理?如果收费合理,我要去找买我联合收割机的人去要钱,毕竟这辆车目前已经不再德州市齐河二手农机交易市场属于我。”谭先生满腹疑问。
据了解,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验为每年1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德州市齐河二手农机交易市场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
齐河县农机局监理工作人员近期正在进行进村入户进行年检工作,对有牌证的拖拉机进行年检,每年收取年检费120元符合法律规定和收费标准。
记者与齐河县农机局进行了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谭先生这种情况,是因为他购买农机后已经进行登记,卖掉机器后没有过户,农机局录入的信息中,车辆仍然在谭先生名下,当然要通知他对车辆进行交费年检。
工作人员指出,如果谭先生真的已经把联合收割机卖掉,可以找到买车的人一起,带着身份证件和相关的资料到齐河县农机局进行过户手续。另外,工作人员提出,如果这台联合收割机漏审了,还要接受相应的处罚。(记者 孙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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