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途径,解决秸秆禁烧难题
两种途径,解决秸秆禁烧难题
随着空气污染问题日益受到关注,秸秆综合利用成为今年的热点和重点话题。许多省份都专门制订了禁止秸秆焚烧的政策。
比如,河南省许昌市“全面禁烧令”规定:对全市出现“第一把火”的乡镇,处以10万元罚款,并对党政主要负责人予以取消评先资格等处罚。然而,史上“最严”禁烧令却没有完全挡住农田里的“熊熊秸火”。
今年10月5—17日,环保部卫星遥感巡查监测数据统计显示,在全国范围内,除了北京、上海、福建、广东、西藏等11个省(区、市)未监测到疑似秸秆焚烧火点外,在其他20个省(区)共监测到疑似秸秆焚烧火点862个,比2014年同期增加54个,增幅为6.68%。
为什么在政府严禁焚烧秸秆的高压禁令下,还会出现秸秆焚烧的行为呢?
焚烧秸秆——农民的无奈之举
环保部官员表示,研究虽然还没有证实秸秆焚烧和形成大气雾霾存在直接的关系,但是肯定会对大气质量产生不利的影响。此外,秸秆焚烧还容易引起火灾、交通安全问题等隐患。同时,秸秆焚烧者不仅要承担身体之苦,若是被抓现行,还要被处以罚款乃至被追究法律责任,代价实在不小,农民为什么还会选择焚烧秸秆呢?
其一,从农民角度考虑。作为“经济人”,农民对将秸秆作为燃料和家用饲料的需求降低,这是主要的原因。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磁炉和煤气灶出现,致使将秸秆作为燃料的需求大大减少,现如今农民几乎没有必要再将秸秆和麦草运回保存了。
其二,秸秆焚烧产生的草木灰的确是一种肥料。
其三,秸秆粉碎还田费用和人工成本高,农民着急种植下一茬庄稼,所以如果秸秆没有人回收,农民权衡利弊,无奈之下只能一把火烧之!
尊重农民——两种疏导途径
客观的说,秸秆是重要的农业资源,秸秆不仅仅可以当燃料,还可以当饲料,用则为宝、弃则为害。据有关统计,作为农业大国,我国每年可生成7亿多吨秸秆,成为“用处不大”但必须处理掉的“废弃物”。焚烧秸秆,烧掉了资源,破坏了环境,损害了大家的健康。
但光这样讲,农民当然不会买账。靠宣传引导农民不焚烧秸秆很有必要,更重要的是,要站在农民的角度看问题,不仅要让他们知道焚烧秸秆的危害,还要让他们得到实惠。
秸秆处理要“堵”更要“疏”
“疏”的另一种说法就是秸秆综合利用,环保部门早在1999年就出台发布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08年,国务院也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在制定秸秆禁烧的政策同时,提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目前秸秆综合利用包含的内涵广泛,秸秆品种以小麦、水稻和玉米为主。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意义重大。那么,究竟如何开展,才能让农户主动把秸秆变成一种可再生资源?
第一种途径,简单讲就是补贴应用于秸秆综合利用中的农机具和作业费用。也就是说,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持续对秸秆粉碎还田机等农机具提供补贴。机械化粉碎秸秆还田是秸秆综合利用的主要技术措施和手段。
农作物秸秆还田是补充和平衡土壤养分,改良土壤的有效方法,平均每亩增产幅度在10%以上。纳入中央补贴范畴的机具有秸秆还田机、秸秆打捆机、秸秆收集机、铡草机、青饲料切碎机、青贮机等。
笔者咨询了农机补贴相关负责人,像作业幅宽在1.5~2 m的秸秆粉碎还田机,市场售价在五六千,中央补贴金额是1800元,一台自走式秸秆收集机的最高补贴额是10000元,大大减轻了购机农户的负担。
近年来,秸秆粉碎还田机已经得到了农机手和市场的认可,在我国很多地方得到了推广应用。比如,据江苏省一位农民介绍,通过秸秆还田,不仅能赚取作业费用,而且播种时每亩田地还能少施化肥30公斤,节约成本50多元。
但是也有农民反映,除提供机具购置补贴外,最好再增加作业补贴。据来自河南省的农民介绍,玉米秸秆粉碎需要两道手续,先是粉碎,然后是深耕,这两道程序比普通的浅耕做法成本上要多出100元,太不划算了,希望国家不光加大对秸秆粉碎机的补贴力度,最好对作业也进行补贴。
第二种方式是投资秸秆转化利用项目。我国目前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与国外先进的技术模式存在差距,发达国家早就开展秸秆热解液化技术,并广泛用于工业生产,如荷兰在上世纪80年代就开展了这项技术的研究;捡拾压捆机80年代就成为欧美牧草收货机械中的主要机械。
我国正处于继续探索秸秆综合利用的秸秆转化方式中,需要开展专项技术试点和保护性耕作技术创新与集成示范,引进消化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创新研发一批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中的通用型和实用性技术装备等。
然而,秸秆综合利用不仅仅是技术,更是一项惠民工程,前期投资力度很大,各地政府应更加关注农民的利益和现实需求。比如,河北省对配置秸秆成型燃料炉具农户给予950元的补贴;安徽省对进行用秸秆发电的企业给予补贴,水稻每吨50元,小麦40元每吨,其他作物每吨30元等。
选择对这些发电厂和炉具进行补贴之前,务必要对其可行性进行调研,实施过程中更需要农民的参与和监督。
因为在实际中不光有“今年的9月3日,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重点项目之一银泉秸秆造纸项目试生产成功”这样的报道,更多的是关于“霍邱秸秆回收项目“烂尾” 成村民口中笑话”这样不了了之的案例。这个项目的失败,归根结底是没有结合实际做出充分的调研,没有考虑到农户的利益,未能理顺农户、电厂、秸秆经济人三方利益。
秸秆回收再利用涉及到利益群体不再单一,比较复杂,因此需要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评估才能立项;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短缺往往是影响项目可持续的重要因素,要建立开发性金融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平台,强化秸秆综合利用的资本市场化运营,确保项目的可持续。
总之,秸秆粉碎还田也好,秸秆回收再利用也罢,选择何种方式的权利在农户,各地区土壤环境和秸秆量各异,秸秆的出路不同,政府应找到适合自己的出路,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制定出切实有效的对策,因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是惠及民生的工程,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投入,对农民加以引导和激励,让农民不舍得焚烧秸秆。
秸秆在农户手中,农户才是最终的操作者,提供选择则是政府应担负的义务。秸秆粉碎还田还是回收再利用?都要把尊重农户的选择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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