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价下调后,生产莫放松(粮价下跌,如何保证农民合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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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粮价下调后,生产莫放松

2、粮价下跌,如何保证农民合理收益?

3、粮价从“政策市”迈向“市场市”

4、粮价低导致多地大户土地流转毁约频发

粮价下调后,生产莫放松

粮价下调后,生产莫放松

资料图

稻谷价格下调是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的结果。为保护农民积极性,在价格下调的同时,国家配套建立稻谷生产者的补贴机制,完善支持保护政策,弥补农民因价格下调带来的收入损失。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法减法一起做,在稳定和优化粮食生产的同时,调优产品结构,调精品质结构,调高产业结构。

眼下正是春播关键时节,最牵动农民心的莫过于粮价。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生产的早籼稻、中晚籼稻以及粳稻最新收购价每百斤分别比去年降低10元、10元、20元。价格下调幅度为近年来最大。对此,一些人难免有疑虑,种粮效益更低了,国家对种粮的扶持似乎没那么大了。笔者认为,其实不然,这不仅意味着粮食价格机制迈入市场化新征程,也是农业补贴政策的创新,最终受益的是农业和农民。

应当说,稻谷价格下调是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的结果,对此要辩证看待。一方面,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框架依然保留。不同于玉米,今年国家继续在主产区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这给农民吃了“定心丸”,不用担心基本收益。

另一方面,价格适当调整有利于更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有利于稻谷产业健康发展。预计随着我国稻米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和优质优价的实现,农民将获得更加稳定可持续的增收。

此前几年,我国逐年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后期价格明显高于进口到岸价,这使得粮食市场存在一定的扭曲。一方面,加工企业用粮成本居高不下,市场化收购缺乏动力,导致“稻强米弱”现象普遍存在,上下游价格倒挂。另一方面,水稻总体偏多,特别是东北粳稻出现了库存积压,价格低廉的进口稻谷进入国内市场,国内外价格倒挂。为引导稻谷产业提档升级,有必要根据形势变化对最低收购价政策加以完善,以价格信号来引导调减资源消耗比较多、非优势区的水稻面积。

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我国不断探索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改革。2016年,取消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实行价补分离,此后国内外玉米差价缩小,库存压力得以释放。2017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首次下调。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首次下调,三类稻谷价格全面下调,这意味着我国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全面展开。

粮食是特殊商品,但本质仍是商品,同样要遵循市场规律,适应市场变化来调节生产。粮价市场化改革是个大方向,目的是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价格来引导生产、调节供求、调控进口。

不过,粮价下调并不意味着国家支持粮食生产的力度减弱。为保护农民积极性,在价格下调的同时,国家配套建立稻谷生产者的补贴机制,完善支持保护政策,弥补农民因价格下调带来的收入损失。把价格和补贴分开,价格由市场形成,对农民给予直接补贴,这是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又一创新。

为何不直接补贴到收购价格上呢?目前,我国在粮食收购环节的补贴已经触及世界贸易组织(WTO)黄箱政策的“天花板”,如果补贴收购环节不符合WTO规则,也会更扭曲市场。在生产环节针对地力提高和农民投入的补贴,则被认定为绿箱政策范畴,符合WTO规则。日本、韩国、美国等也普遍在生产环节给予农民补贴。

适度调减玉米和水稻,绝不是要放弃粮食生产,而是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法减法一起做,在稳定和优化粮食生产的同时,调优产品结构,调精品质结构,调高产业结构。今后我国粮食政策不再追求连年增产,但产能要稳定和提高。

“粮安天下”,要通过建立利益补偿机制,保护好地方抓粮和农户种粮的积极性,让粮食生产插上科技的翅膀,让主产区、优势区成为粮食生产的压舱石。同时,要树立大食物观,大力发展肉蛋奶、果菜水产等产品来满足人们更好的食物需求。

粮价下跌,如何保证农民合理收益?

粮价下跌,如何保证农民合理收益?

资料图

玉米收购,对东北农民是一个巨大的话题。由于连续多年的临储收购,这里的绝大多数农民已经习惯了只种玉米,甚至就会种玉米。玉米的每一个丰歉,都直接关系着他们一年的收益;玉米价格的每一点涨跌,都直接影响到他们一年的收入。而今年,当他们再一次收获丰收年的时候,遇到了临储收购的正式改革。“市场化收购+补贴”的方式,让他们不得不面对玉米收购价格下跌的现实。

尽管在记者采访时,许多农民还仍然有些不情愿,甚至想不通,但玉米收购改革已经到来。这是一道必须跨过的关口。

现在的问题是,在跨越这道关口的时候如何保证农民合理收益?记者所到之处,大家思考的、处理的也都是这一问题。按照中央政策,今年的“市场化收购+补贴”方式,能够基本保障农民收益不受大的损失,各地也都按照这一要求兑现或正在兑现给农民的补贴。不过从整体上看,今年刚开秤的玉米收购价已经由去年的1元一斤跌至0.7元左右,收益减少不可避免。几个采访对象向记者表示,收入比去年减少了近一半,“种粮不赚钱,要靠补贴钱”。

但“种粮不赚钱,要靠补贴钱”并不是玉米收购改革的目的。不可否认,短期看,玉米价格随行就市,对种粮农民的收入影响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但改革的目的不是价格下跌,而是理顺价格形成机制。从长远看,短痛是为了培养更有竞争能力的现代农业,使农民由埋头种地逐渐向看着市场种地转变,逐渐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这样既能不断提升农产品供给水平,也能更好地促进农民增收。

不过在眼前,及时到位的补贴成为稳住农民种地信心的关键。手里有钱,心中不慌。今年财政部出台的新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在使玉米价格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同时,综合考虑了农民合理收益等多方面因素,保证农民不亏损。在记者采访的黑龙江、吉林,大部分地区补贴已发放到农民手中,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粮价下跌给农民带来的损失。

粮价从“政策市”迈向“市场市”

粮价从“政策市”迈向“市场市”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深化农产品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这一重要改革在今年已进入第五个年头,农民对粮食价格波动已经有了比较强的承受能力,逐步摆脱对托市政策的依赖,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种植结构。下一步,这一改革又将如何推进

位于“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区的河北省泊头市文庙镇高庄子村村民在家门前晾晒玉米。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深化农产品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加快培育多元市场购销主体”。起步于2014年的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目前进展如何?

又将怎样进一步深化推进?经济日报记者了解到,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在2017年取得实质性成效,玉米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已经形成,稻谷和小麦“市场定价”特征明显,粮价正从“政策市”走向“市场市”。

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的中央储备粮收购站,粮食去除杂质之后经过传送带被送入粮仓。

玉米由“就地储”变“全国销”

玉米作为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的先行者,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已形成,改革效益好于预期

2017年新粮上市以来,东北地区玉米价格出现恢复性上涨,从每斤0.6元以上上涨到现在的每斤0.8元以上,玉米购销出现量价齐升的局面。这完全出乎人们的预料。

玉米作为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的先行者,从2016年玉米收储市场化改革以来,玉米价格由以托市价格为参照转向市场形成价格机制。“玉米价格形成机制现已形成,种植结构优化,加工企业全面激活,改革效益比预期的更好。”国家粮食局局长张务锋在日前召开的2018年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上说。

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落一子而全盘活,为粮食价格市场化改革探路。改革之前,玉米加工企业因为国内玉米价格高,要么进口玉米,要么退出市场,改革之后,玉米价格下降,成本下降,东北玉米购销活跃,由“就地储”变成“全国销”,没有出现人们普遍担心的“卖粮难”问题。

同时,玉米库存消化进度超出预期,2017年全年政策性粮食库存消化1690亿斤,是2016年的1.37倍,政策性玉米库存比历史最高点下降28%。同时由于农产品品种之间比价关系更加合理,农产品种植结构得到优化调整。初步估算,2017年全国籽粒玉米种植面积调减约2000万亩,大豆种植面积增加871万亩,青贮玉米和优质饲草增加约500万亩,马铃薯增加约200万亩。

黑龙江是我国粮食生产大省,处于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的最前沿,粮食收购方式已经由政策性收储向市场化购销转变,粮食收购主体由单一政策执行主体为主的“独唱”转向多元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大合唱”。

据了解,目前共有1789户省内外粮食企业在黑龙江开展玉米市场化收购。现在,黑龙江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吸引其他省份的粮食加工企业到黑龙江投资,有力促进了省内“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快速发展。

提高农民种粮信心

规模化经营是实现节本增效、增加种粮农民收益的突破口

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涉及利益关系调整,特别是涉及千家万户农民的利益,处理不好可能对粮食安全造成影响。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所长黄汉权认为,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后,粮食价格随之下降,规模化经营是实现节本增效、增加种粮农民种植收益的一个突破口,可以通过土地适度规模化和服务社会化规模化来实现粮食提质增效,提高农民种粮信心。

2017年,吉林省德惠市朱城子镇哈拉哈村种粮大户周延武种了600亩玉米,他以每斤0.67元卖掉了全部玉米,现在当地玉米已经涨到每斤0.8元以上,他有些后悔卖早了。“现在种地必须经常研究市场行情变化。”周延武说。

与周延武不同,吉林省榆树市田丰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理事长陈卓应对市场十分自如。陈卓说,合作社为社员提供耕、种、管、收以及粮食收购等全程“托管”服务,现有社员398户,托管土地12975亩。合作社与一批粮食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根本不愁粮食的销路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过程中,小农户分散经营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长期并存。像周延武这样的种粮大户可以通过土地规模化经营取得较好的收益。合作社可以通过土地托管降低农资等投入成本和作业费用,帮助农民实现节本增效。

陈卓说,这几年榆树市大力推广土地深松、秸秆还田等保护性耕作,如果农民自己耕种,每亩作业成本73元左右,合作社只向社员每亩收取20元保护性耕作费,仅此一项,每亩节约成本53元。合作社保护性耕作面积达到一定规模后,政府就会奖励合作社一笔保护性耕作补贴。

稻谷收储将成下一个重点

2018年国家将积极稳妥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保护好农民利益将是首要考虑因素

目前我国玉米库存仍然较高,稻谷库存高、压力大,成为去库存难点。据了解,2018年国家将积极稳妥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进一步巩固放大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成果,稻谷收储政策将成为下一个调整完善的重点。

其实,早在2015年,国家有关部门在坚持最低收购价政策框架的前提下,不再上调稻谷价格,逆转了多年来稻谷价格只升不降的趋势,2016年开始适当调整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既释放收储制度改革信号,也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留出空间。

保护好农民利益是粮食收储市场化改革首要考虑的因素。2017年,东北玉米和大豆都实行“市场化收购+补贴”的收储政策,补贴一般按照“谁种谁补贴”原则发放,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土地流转人和土地承包人协商分配。

这虽然有违“谁种谁补贴”的原则,但也符合当前土地流转的实际情况。黄汉权认为,粮食收储制度改革仍然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应该设计更好的制度来保护农民的利益。一定要完善补贴政策,进一步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

要培育和发展多元粮食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构建多元粮食市场主体共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新格局。为了鼓励企业多购、多加、多销,国家和东北三省一区对粮食企业特别是玉米加工企业实行加工补贴政策。

要按照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的要求,树立优粮优价导向,引导农民盯着市场走、跟着需求走,做到不但产得出、产得优,而且卖得出、卖得好。经过近两年粮食收储市场化改革的洗礼,农民对粮食价格波动有了较强的承受能力,逐步摆脱对托市政策的依赖,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种植结构。

江西崇仁县相山镇山斜村种粮大户宋国庆2017年种了500亩水稻,其中40亩水稻为优质水稻。在他看来,应抓住改革的机遇,顺应市场,及早作出调整。宋国庆2018年计划将优质水稻种植面积扩大到200亩,未来将全部改种优质水稻。

粮价低导致多地大户土地流转毁约频发

粮价低导致多地大户土地流转毁约频发

资料图

很多农民反映,由于种粮赚不到钱甚至亏钱,种粮大户、尤其是外来大户毁约退地已不是个别现象。“大户赚不到钱,一走了之,可是流出土地的农民损失谁来负责?”

应该说,去年下半年以来出现的粮价低迷现象,确实影响了种粮大户的收益。

粮价下跌,流转土地退租现象多发

刘万宏是盱眙县旧铺镇旧铺村种粮大户,4年前流转了2000多亩地种粮,每亩每年流转费700元。由于流转的土地都是丘陵岗坡地,土质贫瘠,且经常遇到干旱,前三年粮食产量不高,亏了100多万元。

后来他打了抗旱井,抗旱问题基本解决。去年他种的小麦亩产700多斤、水稻1300多斤,对于旱地来说,这样的产量已经很不错了,没想到稻子价格下降,虽然丰收了,却没有增收,只是勉强保本。

仔细算下来,这些年种粮食,他是亏本的,不过他没有想到退掉土地。

一来,当初流入这些土地时,都是一些零散地,高低不平,为了平整土地、兴修水利设施,他已经投入200多万元,如果现在退出土地,这笔投入就打了水漂了。二来,早些年他在外地打拼多年,深知信用的重要。“既然当时是自觉自愿跟农民签的土地流转合同,那就要信守合同,毁约退田的话,我就没有信誉了。”

土地流转,协议双方应注重流转合同

事实上,农业部门已经注意到今年土地流转中出现的毁约退地现象。江苏省农委经管站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农业主管部门角度来说,土地流转始终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可以积极引导,但土地经营权是否流转、流转给谁、流转多长时间、以什么价格流转,都要由农民自己做主,不得强行推动。

对欲流入较大规模土地的主体,农业部门要帮助农民充分考察其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避免有热情无实力的主体盲目进入农业产业,或经营规模与实力能力不匹配,给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带来风险。现阶段要坚持以适度规模为主,防止土地规模过大带来的经营风险。

农业部门要了解掌握当地规模经营主体的经营状况,通过多种途径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避免因其经营困难而“撂地跑路”,给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带来损失;要充分发挥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功能,及时受理并妥善调处各类土地流转纠纷。

这位负责人还认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的确定,既要防止因价格过高而严重挤压经营者利润,导致经营困难,最终给承包农户带来风险和损失,也要防止因流转价格过低而影响承包农户的土地财产收益。

土地流转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兼顾经营主体和承包农户双方合理的利润收益,协商议定流转价格和调整办法。当然,归根结底,土地流转价格最终是市场决定的,流转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双方都要有契约意识。

“流转土地种粮,不大可能年年赚,也不大可能年年亏,要有丰年补灾年的心理准备。”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玉皇村种粮大户张学志说,他流转了280多亩地种粮食,每亩每年的流转费是900元,从2010年开始,张学志三年没赚到一分钱,但是后面两年他赚到不少钱,总体上是赚的,“如果一亏钱就想退地,以后谁还敢流转土地给你?”

标签:价格   农民   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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