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 2022年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全文 | 2023年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重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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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全文 | 2022年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

2、全文 | 2023年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重磅发布

3、全文 | 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

4、全文 | 宋建武副司长在推动农机维修行业发展经验交流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和典型发言材料

全文 | 2022年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

全文 | 2022年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

?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

农发〔20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各直属单位: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也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的关键之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特殊而重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持续抓好保供、衔接、禁渔、建设、要害、改革重点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在工作布局上,重点围绕“四稳四提”展开。粮食生产稳面积提产能。稳口粮、稳玉米,扩大豆、扩油菜,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产业发展稳基础提效益。稳定用地、金融等政策,加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开发乡村多元价值,促进农业高质高效,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建设稳步伐提质量。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提高建设质量、管护水平,促进乡村宜居宜业。农民收入稳势头提后劲。坚持产业带动、就业创业拉动、改革驱动等多措并举,坚决杜绝大规模返贫现象发生,稳定农民增收好势头,促进农民富裕富足。

一、全力抓好粮食和农业生产,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千方百计稳定粮食生产。要花更大的功夫、下更大的力气,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出台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规定配套考核办法,增加面积和产量的考核权重,严格开展考核。经国务院同意,将粮食和大豆生产目标任务分别下达各省份,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加大政策扶持。加快构建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稳定稻谷补贴,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根据农资价格上涨情况,适时推动对农民种粮予以补贴。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推动主销区和主产区开展产销合作。加强指导服务。分区域、分作物、分环节制定技术指导意见,特别是针对部分地区的晚播麦制定“促弱转壮、早发稳长”技术方案,集中资金资源,实行包省包片精准指导、科技小分队驻县精细服务,因地因苗落实各项关键措施,加强农资调运和农资打假,打好夏粮丰收这场硬仗。深入推进绿色高产行动,集成推广标准化技术模式。狠抓防灾减灾。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制定应对“拉尼娜”应急预案,科学防范低温冻害、干旱洪涝等灾害。加密草地贪夜蛾“三区四带”防线,强化小麦条锈病和赤霉病、水稻“两迁”害虫等重大病虫害防控。强化应急救灾机具储备和作业服务队伍建设。落实粮食节约行动方案,持续抓好机收减损。实施全国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建设规划。推进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

(二)攻坚克难扩种大豆和油料。启动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大力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加大耕地轮作补贴和产油大县奖励力度,支持在西北、黄淮海、西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加强大豆良种调剂调配,强化农机装备改装配套和研发攻关,开展技术指导培训,落实关键技术措施。积极恢复东北大豆面积。合理确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扩大粮豆轮作规模,引导农民扩种大豆。推进地下水超采区、低质低效和井灌稻区“水改旱、稻改豆”,在黑龙江第四、第五积温带等区域实施玉米改大豆。全力抓好油料生产。在长江流域开发利用冬闲田扩种油菜,因地制宜推广稻油、稻稻油种植模式,促进优质、宜机化、短生育期油菜品种应用。在黄淮海和北方农牧交错带发展玉米花生轮作,因地制宜扩大花生面积。拓宽食用植物油来源,挖掘米糠油、玉米胚芽油等生产潜力。

(三)促进畜牧业稳定发展。稳定生猪基础产能。围绕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养殖场(户)保有量等核心指标,分级落实产能调控责任,稳定环保、贷款、保险等长效性支持政策,确保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4100万头左右。推动大型猪企组建产能调控联盟,强化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引导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生产大起大落。加快发展草食畜牧业。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开展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启动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行动,开展奶农发展乳制品加工试点。优化屠宰企业区域布局,推进屠宰企业标准化创建。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快推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治,建设一批人畜共患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健全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压实属地责任,配齐配强专业人员。

(四)推进渔业绿色发展。发展健康养殖。编制全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推动建立重要养殖水域保护制度。深入开展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推进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达标治理,稳步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和大水面生态渔业,开展深远海养殖试点,推进低洼盐碱荒地渔业开发利用。优化海洋捕捞业。落实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国内海洋捕捞总产量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捕捞年产量不得超过2020年分省控制指标。支持近海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和渔船更新改造。推进渤海限额捕捞管理,完善黄河禁渔期制度。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扎实推进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建设。规范有序发展远洋渔业。

(五)统筹抓好蔬菜和棉糖胶生产。加强蔬菜生产能力建设。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增加应急保供考核权重。加强北方设施蔬菜和南菜北运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塑料大棚、日光温室等设施。建设一批蔬菜应急保供基地,提高大中城市周边蔬菜生产供应能力。稳定棉糖胶生产。完善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政策,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生产。探索开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加快天然橡胶老旧胶园更新改造,推进胶园标准化生产。

(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抓数量更要抓质量,持续严打禁用药物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监测预警。实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构建部省联动、各有侧重监测机制,着力解决应检参数覆盖率低、部分产品抽样基数过少等问题。开展粮油生物毒素、跨领域交叉用药等风险评估。强化监管执法。深入实施“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加大监督抽查、暗查暗访力度。加快推进常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制定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刑衔接办法,强化检打联动。创新监管举措。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机制,压实属地责任。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推进“阳光农安”智慧监管试点。实施全程追溯促进行动,落实追溯管理制度,发布一批追溯典型案例。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动态评价。

(七)加强农业国际合作。搭建合作平台。认定第二批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稳步推进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实施农业服务贸易促进行动,促进优势农技、农机走出去。深入参与国际粮农治理。加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土壤健康、粮食减损等共同议题的合作引领,支持全球人道主义应急仓库和枢纽在华运营。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八)健全完善监测帮扶机制。加强动态监测。简化监测识别程序,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全部纳入监测,做到应纳尽纳。落实精准帮扶。严格落实监测帮扶责任,对有劳动力的监测户,因人因户落实开发式帮扶。对无劳动力的,及时落实综合性社会保障等帮扶措施。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

(九)培育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指导脱贫县编制实施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强化技术服务和人才培育。引导龙头企业到脱贫地区建立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布局加工产能和流通设施。开展脱贫地区农业品牌公益帮扶,支持脱贫地区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促进与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平台精准对接。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发展重点产业。巩固光伏脱贫工程成效,支持有条件的脱贫地区发展光伏产业。持续跟踪金鸡帮扶项目进展,强化产业融合项目等配套支持。打造典型样板。选择脱贫县相对集中、产业基础好的市(地、州),整市建设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推进全域规划、全链开发。推动提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重点支持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全产业链开发。

(十)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加强技能培训。落实脱贫人口就业奖补等政策,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稳岗就业能力。推动东西部省份做好省际间劳务协作,扶持帮扶车间发展,吸纳农村脱贫劳动力就业。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聚焦大型特大型安置点,持续开展易地搬迁后续发展跟踪监测,全面摸清后扶工作进展情况。深入实施就业帮扶协作专项活动,加强劳务组织化输出,稳步提高就业质量。指导各地健全完善社区治理体系,逐步提高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不断促进社会融入。

(十一)做好重点帮扶和协作帮扶。加强重点帮扶县扶持。协调落实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政策,组织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选派科技特派团帮扶,实行产业技术顾问制度,有计划开展教育医疗“组团式”帮扶。建立健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跟踪监测机制,开展定期监测评估。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拓展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域,深化区县、村企、学校、医院等结对帮扶。持续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开展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成效考核评价。强化社会帮扶。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优先将产业发展项目纳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引导龙头企业参与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制定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意见。持续推进农业农村援藏、援疆以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等重点区域帮扶工作。

三、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夯实农业现代化物质基础

(十二)加强耕地用途管制。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配合做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推动划好划足永久基本农田。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分类明确耕地用途,确保耕地主要用于粮棉油糖菜和饲草料等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种粮。推动各地通过调整补贴发放、发展社会化服务、强化考核等方式,最大限度挖掘撂荒地潜力。

(十三)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阶段性任务。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多渠道增加建设投入,提高投入水平和建设质量。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新建1亿亩高标准农田,统筹发展15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指导各地特别是东北和黄淮海地区等重点区域,对未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的中低产田,制定改造实施方案,分区域有计划实施改造,消除耕地质量关键障碍因素,提升耕地基础地力。推进盐碱地开发利用。开展全国盐碱地普查,摸清资源底数。研究制定盐碱地综合利用规划,探索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分类建设集中连片耕地,推动由主要治理盐碱地适应作物向更多选育耐盐碱植物适应盐碱地转变。在松嫩平原、环渤海开展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条件下,支持在西北戈壁、荒漠等适宜地区发展集成多种设施农业技术的现代寒旱农业,拓出更多耕地增量。

(十四)着力提升耕地地力。加强东北黑土地保护。深入推进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统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保护性耕作、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还田等综合措施,完成1亿亩保护任务。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8000万亩。在东北、黄淮海、西北等区域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1亿亩以上。强化退化和污染耕地治理。针对土壤酸化、土壤盐碱化等问题,开展退化耕地治理试点,建设集中连片综合示范区。分区分类治理重金属污染耕地5000万亩左右,加大安全利用技术推广力度。开展土壤普查。启动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选择典型县开展普查试点,指导具备条件的省开展全省试点。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开展耕地质量监测评价。

(十五)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强种质资源保护。深入推进农作物、畜禽和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保护、精准鉴定。加快国家畜禽种质资源库、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建设一批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加快推进育种创新。深入推进育种联合攻关和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将耐盐碱育种等纳入攻关范围。探索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政策。加快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构建高效精准生物育种技术体系。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强化制种基地建设。实施南繁硅谷建设规划,加快打造种业创新高地。强化种业市场监管。贯彻落实种子法,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等行为。

(十六)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加快装备补短板。分区域、分产业、分品种、分环节明确机械化发展目标任务和实现路径,编制和完善短板机具装备需求目录,制定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方案,建设大型大马力高端智能农机装备和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推广应用先导区,加快研发制造产业急需、农民急用的短板机具。加强装备集成推广。建设一批主要农作物生产、规模养殖和设施农业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打造一批农机农艺融合高标准应用基地,集成推广全程机械化生产先进适用装备。拓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推动建设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制定加快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意见。加大政策支持。优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政策实施操作办法,推进补贴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重点支持粮食烘干、履带式作业、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油菜收获等机具以及大型复合智能农机和成套设施装备等。

(十七)加快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实体化运行,加强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改善农业农村科技创新能力条件,推进农业农村部学科群重点实验室建设,引导优化中央和地方农业科技资源布局。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开展全产业链协同攻关。强化科技推广应用。引导农业科研院校创新整县承包、定向服务等机制,推进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建设。开展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展示基地,继续实施特聘农技员(防疫员)计划。加快推进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建设。

(十八)建设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发展智慧农业。建设一批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和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支持水肥一体化、饲喂自动化、环境控制智能化等设施装备技术研发应用。建设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推动建立统一的农产品供需信息发布制度。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引导平台企业、物流企业、金融企业等各类主体布局乡村。健全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持续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

四、加强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推进农业绿色转型

(十九)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促进节肥节药节水。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推进粪肥还田、有机肥替代化肥。建设100个绿色防控县。开展科学安全用药技能培训,淘汰4种高毒农药。实施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促进规范用药。落实分区域、分作物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加快推广应用旱作节水技术。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制定农业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农业绿色发展水平评价。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支撑体系建设,组织认定第三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制定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探索建立监测评估体系,加强减碳增汇型农业技术研发。

(二十)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程,加快培育畜禽粪肥还田利用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秸秆高值化利用。加大加厚地膜与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应用力度,打击非标农膜入市下田。在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选取一批重点县整县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发布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和名录,深入推进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加拿大一枝黄花、福寿螺等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灭除行动。

(二十一)常态化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强化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实施“十省百县千户”跟踪帮扶,开展退捕渔民技能培训“暖心行动”,积极纳入“护渔员”队伍。推动落实退捕渔民养老保险、帮扶救助等政策。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开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发布长江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名录。完成长江江豚全面普查,加强中华鲟保护。在重点水域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提升执法监管水平。持续开展长江十年禁渔、海洋伏季休渔、黄河流域禁渔管理等“亮剑”专项执法行动,加强长江口周边海域捕捞渔船管控。强化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健全渔政执法队伍和协助巡护队伍,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监管。开展禁捕工作考核和暗查暗访,用好监督检查、通报约谈等手段,压紧压实地方责任。

(二十二)推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深入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强化标准引领。实施农业标准化提升计划,制修订500项农兽药残留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遴选10个农产品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创建100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基地。以粮食、果蔬、畜禽等品种为重点,开展特色优质农产品品质评价,推进农产品分等分级。强化全域推进。依托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全域全面推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建设一批展示基地,遴选推介典型技术模式。强化品牌打造。出台发展农产品“三品一标”指导意见,加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管理。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支持20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打造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协同发展典型。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加快农业品牌标准体系建设。

五、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元价值,做优乡村特色产业

(二十三)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平台载体。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水平,引导龙头企业和要素集聚。加快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强镇,聚焦省域主导产业培育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引导建设一批乡村作坊、家庭工场。发布推介全国乡村特色产品和乡村工匠目录。优化发展环境。指导各地制定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发布乡村重点产业指导目录。建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先行区,探索建立乡村多元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建立乡村产业统计调查体系。推动常态化开展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统计核算,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自主开展统计核算试点。

(二十四)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全产业链开发。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冷藏保鲜、原料处理、分级包装等初加工,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到产地发展粮油加工、食品制造等精深加工,发展食品预处理、中央厨房等模式,大力推广减损增效加工标准和机械装备。围绕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建设一批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遴选推介一批农业产业化头部企业、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和重点行业头部企业,培育龙头企业牵头、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上下游主体有效衔接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一批国家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中国农业食品创新产业园、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

(二十五)做精做优乡村休闲旅游业。打造精品工程。实施乡村休闲旅游提升计划,建设一批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遴选推介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和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促进农文旅融合。支持培育具有农耕特质的乡村文化产品,大力开发乡宿、乡游、乡食、乡购、乡娱等休闲体验产品。创新支持方式。推动将符合要求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纳入科普基地和中小学学农劳动实践基地范围。鼓励各地通过购买服务、定点采购等方式,支持乡村民宿、农家乐特色村(点)发展。

(二十六)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鲜活农产品生产大县整县推进,促进合作联营、成网配套。认定一批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开展田头市场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培育壮大县级产业化运营主体,优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促进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

(二十七)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园、农村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建设,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支持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创业。加大农村创业人才培训力度,培育一批农村创业带头人队伍。举办农业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推介一批全国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

六、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十八)建立乡村建设推进机制。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落实专项任务责任制。建立乡村建设行动专项推进机制,推动各部门制定专项推进方案,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指导各地以县为单位建立乡村建设相关项目库,把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通村组路硬化、农村供水等优先纳入,健全入库项目审核和绩效评估机制。健全农民参与机制。编制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完善程序和方法,引导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总结推广村民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项目的有效做法。

(二十九)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细化年度重点任务,逐项推进落实。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巩固改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重点推动中西部地区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常态化开展改厕技术服务和问题排查,指导地方科学选择技术模式,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强化改厕全过程质量管控。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协调有关部门,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着力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三十)协调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发展。加强沟通协作,推动有关部门加强村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进村庄规划工作。指导各地以县为单位,制定村庄布局规划,组织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或实施方案。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协调推进农村道路、供水、乡村清洁能源、数字乡村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补强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薄弱环节。开展示范创建。探索开展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推进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创建,遴选推介第四批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

(三十一)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深化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总结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经验,发挥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引领带动作用,推广清单制、积分制、数字化治理等乡村治理方式。推动解决乡村治理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乡村善治指数评价体系。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以县乡为单位细化村规民约约束性措施,开展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介第三批全国村级“文明乡风建设”典型案例。加强农耕文明传承。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启动第七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认定,开展“农业文化遗产里的中国”系列宣传。办好第五个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活动。

七、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三十二)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改革。稳妥推进试点。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稳妥扩大试点范围,选择部分县开展整县延包试点。制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推动中央、省、市、县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应用平台互联互通。规范土地流转。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监测分析,指导各地依法健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三十三)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深化宅基地改革。继续抓好新一轮宅基地改革试点,总结形成一批确权、赋权、活权的制度成果。统筹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分类确定处置政策,妥善化解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制修订宅基地管理规章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启动全国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政策。配合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三十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任务总结,推动表扬表彰先进地区、集体和个人。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推动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推动修订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开展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

(三十五)统筹推进农垦等其他领域改革。深化农垦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开展改革发展质量监测,研究深化农场企业化改革模式和路径,推动解决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遗留问题。推动健全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管理制度,加强农垦行业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加强农村改革顶层设计。推动深化新阶段农村改革,提出系统全面、衔接配套的改革举措,系统谋划农村重点领域改革任务。发挥新时期农村改革试验区示范带动作用,推介一批农村改革典型案例。

(三十六)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发展质量。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小农户成长为家庭农场,引导以家庭农场为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引导推动农民合作社办公司发展。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加强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建设。强化服务对接。深化社企对接服务,确定一批社企对接重点县,遴选一批优质企业,解决主体市场营销、品牌培育等共性难题。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开展“千员带万社”活动,鼓励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

(三十七)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制定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指导意见,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拓展服务领域。推动服务领域从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作物向果菜茶等经济作物和养殖业拓展,从产中向产前、产后等环节延伸。加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力度,支持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主体,开展技术集成、生产托管、仓储物流、产品营销等服务。创新指导方式。深入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打造一批创新基地,培育一批创新组织,形成一批创新模式。鼓励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联盟、协会、指导中心等行业组织,制定服务标准规范,加强资源共享和行业自律。

八、强化要素支撑保障,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

(三十八)健全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推动建立乡村振兴责任落实、组织推动、要素保障、社会动员、监督考核等机制,加快形成上下贯通、精准施策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目标责任制,开展省级党委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对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给予督查激励。总结评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效果,推动如期完成目标任务。推动按规定建立乡村振兴表彰激励制度。引导各地开展现场观摩、交流学习等活动。

(三十九)拓宽农业农村投入渠道。扩大财政投入。加强监督指导,推动各地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推动出台农业农村领域专项债操作指引,发挥专项债券资金对促进乡村振兴作用。强化金融支持。配合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乡村振兴信贷投放,探索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常态化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优化农担奖补机制,支持扩大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引导更多发放首贷、信用贷。鼓励各地开发特色品种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险种,完善农业保险精准承保精准理赔机制。推动设立乡村振兴基金。落实重大项目。实施“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启动一批重大工程项目。提高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储备质量,强化执行监管和绩效考核。

(四十)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启动“神农英才”计划,推动实施“英才岗位”制度,遴选支持一批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每年培育2万名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养一批乡村工匠。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开展全产业链培训,面向种养大户、退捕渔民和专业农机手开展重点培训,面向大豆、油料作物生产和东北黑土地保护开展专项培训行动。举办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和农民技能大赛,挖掘培育一批农村实用人才。

(四十一)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健全法律体系。推动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耕地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畜牧法等,完善种业振兴、生物安全、农村土地制度等领域的配套规章。加强综合执法。深入实施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加强执法培训和队伍规范管理,完善执法装备标准,推进统一着装,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跨省交叉互评和练兵比武活动。强化普法宣传。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宪法进农村”“乡村振兴、法治先行”等普法活动,推介三农领域法治案例,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涉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快推进许可证照电子化,大力推进权责清单编制工作。

(四十二)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坚持分级负责、分类推进,采取先创建后认定方式,建设100个左右乡村振兴示范县、1000个左右示范乡(镇)、10000个左右示范村,聚焦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发挥示范引领和要素集聚作用。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创建一批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标准体系、工作体系和政策体系,推动对建设成效明显的开展正向激励。

农业农村部

2022年1月14日

全文 | 2023年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重磅发布

全文 | 2023年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重磅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各直属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起步之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全力守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任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在工作布局上,重点推进“三个协同”。一是协同推进产能提升和结构优化。坚持把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作为头等大事,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加快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努力实现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有新提高、农业生产结构不断优化。二是协同推进成果巩固和农民增收。把脱贫群众放在农民增收大格局中统筹考虑,把更多资源力量聚焦配置到产业就业、创业兴业上,多措并举提升内生发展动力,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努力实现农民收入稳步增长、脱贫成果持续巩固拓展。三是协同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质量,增强乡村治理效能,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实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有新落点,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改善。 

一、抓紧抓好粮食和农业生产,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一)全力以赴夺取粮食丰收。启动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农田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支撑。要稳定面积、提高单产,确保全国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压实责任稳面积。严格执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经国务院同意,将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下达各省份,确保全国粮食面积稳定在17.7亿亩以上。稳定小麦面积,稳定南方双季稻生产,因地制宜发展再生稻,挖掘北方农牧交错带、西南地区玉米面积潜力。严防“割青毁粮”。加强指导攻单产。深入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选择一批重点县(农场)开展吨粮田创建,集成推广高产高效技术模式。以大豆、玉米为重点,启动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工程,选育推广耐密品种,配套精准施肥、智能灌溉等技术模式。持续推进机收减损。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强化化肥、农药、种子等调剂调运。强化扶持稳收益。制定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指导意见,落实好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稻谷补贴等政策,逐步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防灾减灾降损失。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制定防灾减灾技术意见和工作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和技术准备,落实小麦“一喷三防”、水稻玉米“一喷多促”等关键措施,科学防范干旱、洪涝、台风、低温冻害、高温热害等灾害。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监测预警、联防联控、统防统治和应急防治,有效防控小麦条锈病、水稻“两迁”害虫、草地贪夜蛾等病虫危害,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组织各地组建常态化农机应急救灾服务队。积极推进粮食节约减损,制止“舌尖上的浪费”,提倡健康饮食,有效减轻供给压力。 

(二)加力扩种大豆油料。深入推进国家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将大豆、油料面积下达各省份,并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千方百计稳定大豆面积、力争有所增加。合理设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实施好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在东北地区大力推广粮豆轮作、适度开展稻改豆等。稳定西北地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实施规模,扩大西南、黄淮海和长江中下游地区推广面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次宜棉区推广棉豆轮作,发展小麦大豆隔年轮作。稳步开发盐碱地、整治撂荒地种植大豆。多油并举扩大油料面积。扩大产油大县奖励规模。实施耕地轮作项目,对开发冬闲田扩种油菜实行补贴,推广稻油、稻稻油和旱地油菜等种植模式。在黄淮海和北方农牧交错带发展玉米花生轮作,因地制宜发展油葵、芝麻等特色油料生产。技术集成提高单产。开展大豆油菜整县(农场)整建制高产打造,建设一批“百亩田、千亩方、万亩片”,集中推介一批新品种,集成推广新技术新模式,辐射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增效。分类型开展油菜高产竞赛,分区域总结推广可复制的高产典型。加强长江流域受旱影响油菜田间管理,多打抗旱机井,及时促弱转壮。加快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专用品种选育和配套农机改制推广,分省份组织制定技术方案,分区域开展培训指导,提升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 

(三)提升生猪等畜产品供给能力。着力稳生猪、增牛羊、兴奶业,促进畜牧业提质增效。加强生猪产能调控。开展生猪产能调控工作考核,确保能繁母猪存栏量保持在4100万头左右的合理区域。强化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引导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生产大起大落。稳步发展草食畜牧业。深入开展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继续支持牧区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加强奶源基地建设,支持开展奶农养加一体化试点。开发利用饲草料资源。深入开展豆粕减量替代行动,大力推广低蛋白日粮技术。启动实施增草节粮行动,建设优质节水高产稳产饲草生产基地,大力发展青贮玉米和苜蓿等优质饲草,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农作物秸秆及特色饲草资源。扩大餐桌剩余食物、毛皮动物屠体饲料化应用试点。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强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和重点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控,深入推进畜间布病防控五年行动,建设一批动物疫病净化场、无疫小区和无疫区,建设一批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 

(四)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发展健康养殖。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开展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稳定水产养殖面积,编制全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推进养殖证核发全覆盖,加快建立重要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推进适度捕捞。强化渔业资源总量管理,推动渔船管理改革,探索推进渤海限额捕捞试点。支持远洋渔业企业全产业链绿色转型,加强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加大自捕鱼运回力度。开展平安渔业创建示范。拓展发展空间。积极推进深远海养殖,建设一批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规范增殖生产,稳步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因地制宜推广以渔治碱模式。创建一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扎实推进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建设,推进渔港管理改革。 

(五)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制定设施农业发展指导意见,实施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启动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推进设施农业提档升级。开展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试点,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性金融等方式拓宽资金渠道,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设施农业。以节能宜机为主发展设施种植业。实施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助政策,集中连片开展老旧设施改造提升试点,加快发展水稻集中育秧中心和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植物工厂。在保护生态和深度节水的前提下,支持西北寒旱地区和戈壁地区利用非耕地发展设施农业。推进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加快补上粮食烘干设施装备短板。以集约高效为主发展设施畜牧业。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因地制宜发展楼房养猪、叠层高效养禽等立体养殖,加快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先进适用装备应用。以健康养殖为主发展设施渔业。推行湖泊水库生态环保网箱养殖,加快高标准养殖池塘建设和尾水达标治理。推进陆基和深远海养殖渔场建设,积极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模式,稳妥推进桁架类深远海网箱和养殖工船养殖。 

(六)统筹抓好蔬菜和棉糖胶等生产。促进果菜茶多样化发展。严格开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完善考核实施细则,指导大中城市完善“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工作方案,建设一批蔬菜应急保供基地,保障数量质量安全。制定水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总结推广果业发展“延安模式”,推进老旧果园茶园改造。稳定棉糖胶生产完善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政策,推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优质优价。继续实施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政策,持续开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加快天然橡胶老旧胶园更新改造,推进胶园标准化生产。 

(七)推动高水平农业对外开放。优化对外经贸布局。实施农业贸易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认定第三批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持续推进潍坊、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杨凌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和功能发挥。深度参与国际粮农治理。举办首届全球土壤健康论坛、国际葡萄与葡萄酒产业大会,深化国际粮食减损和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合作平台建设。深化农业南南和三方合作,实施新一批实地项目。 

二、加强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奠定农业强国建设基础 

(八)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分区域、分类型明确任务布局和时序安排,加大投入、持续建设。落实年度任务。确保完成新建4500万亩和改造提升3500万亩年度任务,补上土壤改良、田间灌排设施等短板,统筹推进高效节水、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建设模式和投融资机制,开展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积极利用外资支持绿色农田建设等。强化管护监督。健全完善高标准农田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人员和措施,多渠道保障管护资金。健全农田建设监督评价队伍体系,优化完善监督评价指标,提升日常监督能力。 

(九)强化耕地保护和种植用途管控。严守耕地红线。坚决落实18.65亿亩耕地和15.46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指导各地足额带位置分解下达,划实补足、上图入库。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稳妥推动流向其他农用地的耕地有序恢复。提升耕地质量。深入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完成1亿亩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任务。推进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实施保护性耕作9000万亩以上。严厉打击盗挖黑土、电捕蚯蚓等破坏土壤行为。强化种植用途管控。制定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试点工作指导意见。选择一批区域代表性强、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开展试点,加快探索耕地种植用途管控的法律、政策、技术体系。利用农业遥感等大数据技术,绘制全国耕地种植用途管控“一张图”。加快土壤普查。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完成一半以上耕地、园地、林草地等农用地普查任务。 

(十)加快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跨学科跨领域科研力量联合攻关,打造农业先进技术集成创新平台,推进各种单项技术集成配套、整体协同,尽快实现熟化技术由点到线到面大面积推开。推进科技创新。全面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央地协同、企科联合,力争在前沿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完善创新体系。优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打造国家农业科技战略力量,鼓励地方建设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技术体系,推动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加快培育农业科技引领型企业。改善创新条件。支持农业领域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布局一批国际农业联合研究中心、区域技术公共研发中心、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农业基础性长期性观测实验站(点)。加快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技术应用。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分区域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开展重大粮油生产技术集成和试验示范。 

(十一)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资源普查。全面完成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加快国家畜禽和水产种质资源库建设,构建开放协作、共享应用的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评价机制。推进育种创新。全面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扎实推进国家育种联合攻关和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加强高产高油大豆、短生育期油菜、再生稻、耐盐碱作物等新品种培育。加快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进一步扩大转基因玉米大豆产业化应用试点范围,依法加强监管。推进白羽肉鸡国产品种产业化推广应用。强化政策扶持。加强国家种业基地建设。深入开展种业企业扶优行动。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推动实施种子质量认证。 

(十二)加快先进农机创制推广。坚持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两端用力,生产主体、应用主体两头并重,全力推进农机提档升级。加快补上短板。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以破解“一大一小”农机装备卡点难点为重点,推动丘陵山地拖拉机、300马力级无级变速拖拉机、再生稻收获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专用机械等研制推广取得突破。推广适用农机。建设“一大一小”农机装备推广应用先导区,继续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支持农机企业造改结合,保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油菜移栽等重点用机需求。支持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集成应用。强化政策扶持。优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探索与作业量挂钩的补贴办法。扩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范围,加快淘汰老旧农机。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十三)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推进数据整合。加快国家农业遥感应用与研究中心建设,搭建应用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制定农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健全数据安全制度体系。完善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常态化开展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统计核算。创新数字技术。实施数字农业建设项目,建设一批数字农业创新中心、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协同推进智慧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制定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及智慧农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拓展应用场景。认定一批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打造一批智慧农(牧、渔)场。深入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试点。 

三、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十四)强化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健全监测机制。指导各地调整监测范围标准,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识别为监测对象,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协同和研判处置。落实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户落实开发帮扶政策,引导勤劳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户做好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兜底保障,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强考核评估。统筹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东西部协作考核评价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成效考核评价,组织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完善帮扶政策。及早谋划脱贫攻坚5年过渡期后制度安排,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研究建立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 

(十五)培育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深入实施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推进全链建设。推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提高到60%以上,支持脱贫地区聚焦“一主两辅”特色主导产业,实施一批全产业链开发项目,开展技术引进、设施更新、品牌营销和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加强指导服务。发挥科技特派团、产业顾问组帮扶作用,推进技术服务、人才培训等措施落地。优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拓展一般农户小额信贷服务范围。开展消费帮扶助农增收,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建立农产品滞销卖难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带农增收。健全完善联农带农益农机制,落实经营主体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增收责任,遴选发布一批脱贫地区联农带农益农典型模式。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巩固光伏扶贫工程成效。 

(十六)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稳定外出务工就业。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支持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的就业,稳定扩大就业规模。促进就近就地就业。对返乡回流人员建立跟踪服务机制。规范管理以工代赈、公益岗位,重点引导弱劳动力、半劳动力在农业产业园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务工就业、灵活就业。促进帮扶车间稳定发展。开展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和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确保有意愿、有劳动能力的易地搬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十七)深化重点帮扶和社会帮扶。加强重点帮扶健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发展成效监测评价。推动帮扶资源向重点帮扶县倾斜,实施一批补短板促振兴重点项目。对重点帮扶县实施教育、医疗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深化社会帮扶。扎实推进东西部协作,组织东部地区经济较发达县(市、区)与协作地区脱贫县开展携手促振兴行动,加强产业转移、项目引进和产业园区共建。持续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调整完善结对关系。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扎实做好援疆援藏以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等重点区域帮扶工作。 

四、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环境治理,推进农业绿色全面转型 

(十八)提升农业资源保护水平。推进退化耕地等治理。优化退化耕地治理试点项目实施布局,在南方粮食主产区开展酸化耕地治理试点,在西北灌溉区、滨海地区和松嫩平原西部等开展盐碱耕地治理试点。落实耕地分类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推进完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有序扩大伏休期特许捕捞范围,全面实施公海自主休渔,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修订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开展珍贵濒危物种资源和栖息地调查。严密防控外来物种侵害。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完善源头预防、监测预警、控制清除等全链条监管体系。实施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外来入侵物种灭除行动。 

(十九)集成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施化肥减量化行动,建设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集成配套样板区,推广应用智能化推荐施肥系统,推进多元替代减少化肥投入。建设100个绿色防控整建制推进县(农场)。修订禁限用农药名录,规范农药行业管理。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启动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升行动,推进绿色种养循环试点,推广生态种养模式。深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建设一批全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管理。扎实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推行废旧农膜分类处置。发展生态低碳农业,打造一批国家级生态农场。稳妥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建设绿色发展先行区。选择一批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开展集成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探索建立整县全要素全链条综合防治工作机制。组织认定第三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制定农业绿色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二十)加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坚持不懈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开展退捕渔民就业帮扶“暖心行动”,推动落实退捕渔民养老保险、帮扶救助等政策。加快实施“亮江工程”,加强以长江流域为重点的渔政队伍和能力建设。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行动,加强协助巡护队伍建设,健全多部门协同、跨区域联动执法长效机制。开展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和完整性指数评价,评估禁捕效果。推进黄河流域农业深度节水控水。支持黄河流域发展节水农业、旱作农业,分区域分作物加快推广旱作节水技术,推进适水种植。建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涉农突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在黄河、长江等重点流域选取一批重点县整县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二十一)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深入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扩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产品规模。健全标准体系。制定农兽药残留等农业国家和行业标准500项,构建优质农产品标准体系,探索建立体现高品质特征的农产品评价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实施良好农业规范。完善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制度,推动农产品分等分级和包装标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设立包省包片工作组,按上市季节从南到北逐区推进整治,实行月月抽检,加强问题整治,上下联动、下沉一线,严打禁用药物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深入实施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快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目录管理等制度,完善风险监测评估机制。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建强基层监管检测队伍,强化乡镇网格化管理。强化品牌创建。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立健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完善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加快农业品牌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农业农村展会工作管理办法,办好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等展会。 

五、培育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二十二)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突出“土特产”要求,实施全国乡村重点产业提升行动,建立完善工作推进体系,加快农业全链条升级。做强重点产业。培育一批资源优势明显、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支柱产业。指导地方因地制宜制定重点产业清单,推动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发展、品牌化营销。做精特色产业。立足乡村特色资源,开发具有鲜明地域特点、民族特色、乡土特征的产品产业,培育提升一批农民广泛参与、深度受益的乡村特色产业。打造平台载体。支持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推介一批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认定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二十三)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提升加工水平。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建设一批国际农产品加工园、中国农业食品创新产业园区和加工技术科研试验基地,大力发展中央厨房、直供直销等业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队伍,支持龙头企业在县域布局原料基地和加工产能,发展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健全流通网络。深入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建设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在重要流通节点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推进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加强大型冷藏保鲜、仓储物流等保供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提升乡村休闲旅游业。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认定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制定休闲农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和休闲农业行业服务指南。鼓励发展教育农园、研学基地、乡村露营游、乡土文化体验游等新模式。发展农产品电商。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发展农产品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鼓励地方与大型电商平台对接,建设一批农村电商产业园、农副产品直播电商和人才实训基地。 

(二十五)推进农村创业创新。强化政策支持。鼓励地方设立农村创业创新专项基金,落实创业补贴政策,有序引导各类人才在乡创业。加强技能培训。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对有意愿返乡创业人员开展培训。举办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和人才技能大赛,遴选推介一批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建设创业平台。加强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建设,提升创业服务水平。 

六、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十六)统筹推进乡村建设。健全推进机制。细化乡村建设行动专项推进方案,协调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统筹推进农村道路、农村供水、数字乡村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加强农村防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行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指导县级全面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推动实施村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完善建设标准。实施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推动建立乡村建设辅导制度。以县域为单位编制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清单,建立公示制度。强化示范引领。探索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组织推介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创建一批美丽宜居村庄。 

(二十七)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整体提升村容村貌。稳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巩固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推动分类整改销号。以中西部地区为重点,稳步推进条件适宜、技术模式成熟地区开展农村改厕。加强改厕标准编制,开展节水防冻等技术试点。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有机衔接,促进粪污、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鼓励有条件的村庄推进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加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因地制宜探索集中处理、管网截污、分散处置、生态治污等技术模式。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引导农民开展庭院和村庄绿化美化。 

(二十八)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宣教活动,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引导各地在村规民约中充实简办婚丧喜事、减轻人情负担、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孝老爱亲等内容。遴选推介第四批文明乡风建设典型案例,推广乡风文明建设经验。保护传承农耕文化。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开展第七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认定。实施“农业文化遗产里的中国”系列宣传活动。以“庆丰收 促和美”为主题办好第六个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开展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节日特色活动。丰富乡村文体生活。开展乡村阅读推广活动,遴选推介“乡村阅读榜样”。举办全国“美丽乡村健康跑”等农民体育品牌活动,探索推广“村BA”篮球赛等赛事。 

(二十九)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强化统筹协调。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健全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的文件,统筹推动加强农村基层党建、自治、法治、德治等工作。持续推进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推动解决乡村治理突出问题。协调推进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推动做好药品物资供应、重症转诊救治、重点人群防护等工作。深化试点示范。启动第二轮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拓展试点范围和内容。开展第三批“百乡千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创新治理方式。进一步推动扩大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治理运用覆盖面。总结提炼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做法,因地制宜推动在基层广泛落地应用。 

七、积极稳妥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三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改革。扩大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范围,研究制定关于延包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印发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健全农村承包地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完善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开展农田集中连片整理,探索逐步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总结一批可行制度成果,探索完善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等权利内容及其分置实现形式。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宅基地管理基础工作。积极稳妥激活农村闲置宅基地资源,引导和规范盘活利用行为。加快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建设全国统一的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平台。 

(三十一)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指导农民合作社加强规范管理。深入开展社企对接,推进示范社“四级联创”,健全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制度,推广应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支持有条件的小农户成长为家庭农场、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鼓励依托社会力量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加快发展社会化服务。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以粮棉油糖为重点,兼顾支持开展经济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领域的社会化服务。强化服务标准建设和合同规范,推动服务主体与农资、农机、金融等相关主体机构加强业务对接合作。深入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引导有条件的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深入开展全国农服进万家系列活动。鼓励农垦面向地方开展社会化服务。 

三十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入推进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开展集体收益分配权抵押担保、有偿退出等试点,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服务体系,加强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开展集体资产监管效能提升行动。探索发展路径。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村村抱团发展、村企村社联动发展、职业经理人入村等多种形式的合作。 

(三十三)深入推进农村其他领域改革。开展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示范,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发挥农村改革试验区示范带动作用,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农村改革经验模式。持续深化农垦改革。开展农垦集团化企业化改革发展质量监测,强化分类指导。制定创新完善农垦国有农场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指导意见。推动出台加强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推动解决农垦国有土地权属争议和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遗留问题。深入实施欠发达农场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和品牌强垦行动,培育壮大农场优势特色产业。 

八、强化保障,落实落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任务 

(三十四)加强规划行动引领。落实重大部署。制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制定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指引,研究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功能完备又保留乡味乡韵的宜居乡村。印发树立大食物观开发食物资源保障各类食物有效供给的指导意见,分领域制定实施方案。推动重大规划实施。制定“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实施年度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协调推进配套专项规划、建设规划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计划行动落实。 

(三十五)健全乡村振兴推进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政策协同和工作协同。强化激励约束。开展省级党委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组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督查。实施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查激励。推进示范创建。新创建一批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按规定开展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研究建立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 

(三十六)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强化财政投入。推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加,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要求。扩大乡村振兴票据发行规模,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撬动金融投入。持续推进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服务,加快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库建设,支持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乡村振兴贷款投放,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设施农业、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制定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明确投资重点产业和领域。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吸引更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三十七)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培养一批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建好用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加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力度。培育高素质农民。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和学历提升行动计划,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和种养大户。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将回乡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培育体系,每年培育2万人左右。优化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开展“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推动人才下乡。健全长效化乡村引才机制,畅通人才向乡村流动渠道,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 

(三十八)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加快推动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耕地保护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修订渔业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完善种业振兴、生物安全、动物防疫等领域配套制度。提高执法质效。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开展执法示范创建和练兵比武。建设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强化品种权保护、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检疫等重点领域执法。推进法律进村入户。探索创新农村普法机制,加快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强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创作推广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产品,开展普法短视频推介活动。推动依法治理。持续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和部门权责清单。推进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全文 | 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

全文 | 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

2030 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既是重要举措,也是潜力所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一)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是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农业具有“绿色”属性和多重功能,是生态产品的重要供给者,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农业资源高度消耗的经营方式尚未根本改变,种养业绿色生产和低碳加工技术相对落后,一些地区农业面源污染严重,生产生活使用散煤造成的大气污染和碳排放问题突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绿色发展,将农业农村建设成为美丽中国的“生态屏障”,是建设农业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 

(二)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向。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守牢国家粮食安全底线,实现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构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形成农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生产生活条件相协调的总体布局,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推动农业提质增效、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三)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促进农村生产生活节能降耗,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现乡村生态宜居的关键所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进一步推广循环利用、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让低碳产业成为乡村振兴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四)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全球气候变化深刻影响着人类生存和发展,是各国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应对气候变化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负责任大国应尽的国际义务。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降低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提高农田土壤固碳能力,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有利于提升我国农业生产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二氧化碳排放力 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总体要求,落实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总体布局的决策部署,以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前提,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引领,以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以实施减污降碳、碳汇提升重大行动为抓手,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提高农田土壤固碳能力,大力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 建立完善监测评价体系,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构建政策保障机制,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农村产业结构、 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为全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农业农村减排固碳与粮食和重要农 产品有效供给、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的有效衔接, 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建立统筹融合的战略规划和行动体系,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 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持分类施策。根据区域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生产规 模、经营方式、生态功能等差异,因地制宜提出不同区域、 不同行业的解决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减排途径,推动形成各具特色、平衡协调的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路线图。坚持创新驱动。把创新作为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的根本支撑,加快构建支撑绿色生态种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生态系统碳汇提升等技术体系,协同推进温室气体减排、耕地质量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提升农业对气候变化韧性,提高农业农村绿色低碳 发展水平。坚持政策激励。注重激励性措施与约束性措施相结合, 强化优惠政策的引导作用,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对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给予有力的激励约束。建立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监测 体系,积极探索碳排放交易有效路径。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在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基础上,坚持降低排放强度为主、控制排放总量为辅的方针,着力构建政策激励、市场引导和监管约束的多向引导机 制,探索全社会协同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的实施路径。到 2025 年,农业农村减排固碳与粮食安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融合的格局基本形成,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更加有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明显优化,种植业、养殖业单位农产品排放强度稳中有降,农田土壤固碳能力增强,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用能效率提升。到 2030 年,农业农村减排固碳与粮食安全、乡村振兴、 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推进的合力充分发挥,种植业温室气体、畜牧业反刍动物肠道发酵、畜禽粪污管理温室气体排放和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用能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农田土壤固碳能 力显著提升,农业农村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三、重点任务 

(一)种植业节能减排。在强化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基础上,优化稻田水分灌溉管理,降低稻田甲烷排放。推广优良品种和绿色高效栽培技术,提高氮肥利用效率,降低氧化亚氮排放。 

(二)畜牧业减排降碳。推广精准饲喂技术,推进品种改良,提高畜禽单产水平和饲料报酬,降低反刍动物肠道甲烷排放强度。提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减少畜禽粪污管理的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 

(三)渔业减排增汇。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渔业、多营养层次综合养殖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减少甲烷排放。有序发展滩涂和浅海贝藻类增养殖,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构建立体生态养殖系统,增加渔业碳汇潜力。推进渔 船渔机节能减排。

(四)农田固碳扩容。落实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绿肥种植等措施,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退化耕地治理,加大黑土地等保护力度,提升农田土壤的有机质含量。发挥果园茶园碳汇功能。 

(五)农机节能减排。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力度,推广先进适用的低碳节能农机装备,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推广新能源技术,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绿色、智能、复式、高效农机化技术装备普及应用。 

(六)可再生能源替代。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绿色用能模式,增加农村地区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取暖炊事、农业生产加工等用能侧可再生能源替代,强化能效提升。

四、重大行动 

(一)稻田甲烷减排行动。以水稻主产区为重点,强化稻田水分管理,因地制宜推广稻田节水灌溉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甲烷生成。改进稻田施肥管理,推广有机肥腐熟还田等技术,选育推广高产、优质、低碳水稻品种, 降低水稻单产甲烷排放强度。 

(二)化肥减量增效行动。以粮食主产区、果菜茶优势产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等为重点,推进氮肥减量增效。研发推广作物吸收、利用率高的新型肥料产品,推广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推进有机肥与化肥结合使用,增加有机肥投入,替代部分化肥。 

(三)畜禽低碳减排行动。推动畜牧业绿色低碳发展,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推广低蛋白日粮、全株青贮等技术和高产低排放畜禽品种,改进畜禽饲养管理,实施精准饲喂,降低单位畜禽产品肠道甲烷排放强度。改进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推广粪污密闭处理、气体收集利用或处理等技术,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探索实施畜禽粪污养分平衡管理,提高畜禽粪污处理水平,降低畜禽粪污管理的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 

(四)渔业减排增汇行动。以重要渔业产区为重点,推进渔业设施和渔船装备节能改造,大力发展水产低碳养殖,推广节能养殖机械。淘汰老旧木质渔船,鼓励建造玻璃钢等新材料渔船,推动渔船节能装备配置和升级换代。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鱼菜共生、大水面增殖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发展工厂化、集装箱等循环水养殖。在近海及滩涂等主要渔业水域,开展多营养层级立体生态养殖,提升贝类藻类固碳能力,增加渔业碳汇。在沿海地区继续开展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实现渔业生物 固碳。 

(五)农机绿色节能行动。以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所需农机为重点,推进节能减排。实施更为严格的农机排放标准,减少废气排放。因地制宜发展复式、高效农机装备和电动农机装备,培育壮大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提供高效便捷的农机作业服务,减少种子、化肥、农药、水资源用量,提升作业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加快侧深施肥、精准施药、节水灌溉、高性能免耕播种等机械装备推广应用,大力示范推广节种节水节能节肥节药的农机化技术。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大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 

(六)农田碳汇提升行动。以耕地土壤有机质提升为重点,增强农田土壤固碳能力。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推广有机肥施用、秸秆科学还田、绿肥种植、粮豆轮作、有机无机肥配施等技术,构建用地养地结合的培肥固碳模式,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实施保护性耕作,因地制宜推广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技术,有效减轻土壤风蚀水蚀,增加土壤有机质。推进退化耕地治理,重点加强土壤酸化、盐碱化治理,消除土壤障碍因素,提高土壤肥力,提升固碳潜力。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 

(七)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坚持农用优先、就地就近,以秸秆集约化、产业化、高值化为重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发挥好秸秆耕地保育和种养结合功能。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发 展秸秆生物质能供气供热供电。拓宽秸秆原料化利用途径,支持秸秆浆替代木浆造纸,推动秸秆资源转化为环保板材、炭基产品等。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完善秸秆资源台账。 

(八)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以清洁低碳转型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沼气,鼓励有条件地区建设规模化沼气/生物天然气工程,推进沼气集中供气供热、发电上网,及生物天然气车用或并入燃气管网等应用,替代化石能源。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打捆直燃、热解炭气联产等技术,配套清洁炉具和生物质锅炉,助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灯、太阳房,利用农业设施棚顶、鱼塘等发展光伏农业。 

(九)科技创新支撑行动。系统梳理农业农村减排固碳重大科技需求,加大国家科技计划支持力度。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等,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联合攻关,形成一批综合性技术解决方案,补齐农业农村绿色低碳的科技短板。发布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技术目录。组建农业农村减排固碳专家指导委员会,加强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健全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标准体系,制修订一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十)监测体系建设行动。完善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的监测指标、关键参数、核算方法。统筹中央和地方各级力量,优化不同区域稻田、农用地、养殖场等监测点位设置,推动构建科学布局、分级负责的监测评价体系,开展甲烷、氧化亚氮排放和农田、渔业固碳等定位监测。做好农村可再生能 源等监测调查,开展常态化的统计分析。创新监测方式和手段,加快智能化、信息化技术在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监测领域的推广应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统筹协调,审议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的总体部署、重要规划, 统筹研究重大政策和重要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扎实开展工作。农业农村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工作,开展跟踪评价,加强督促指导。各地农 业农村、发展改革部门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编制区域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确保上下政策取向一致、步伐力度一致。

 (二)加强政策创设。强化现有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支持政策的落实落地。研究完善重点任务支持政策,推进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法规制定,强化正向激励和负面约束等措施创设完善有利于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的扶持政策。研究建立核算认证体系,探索农业碳排放交易有效路径。有序开展典型技术模式应用试点,打造一批农业农村低碳零碳先导区。 

(三)加强产业培育。大力发展以绿色低碳、生态循环为增长点的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带动农业转型升级。探索低碳农产品、节能农产品的认证和管理,引导农业企业、经营主体强化减排固碳技术应用。打造一批农业绿色低碳产品品牌, 建立健全农产品碳足迹追溯体系,拓展供给方式和供给渠道,不断壮大新型产业增长动能。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对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良好做法和典型模式的宣传报道,形成多方合力推进的浓厚氛围。加强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科普工作力度,创作一批公众喜闻乐见的科普作品。定期举办专题培训和观摩交流等活动,选树一批有代表性的区域和实施主体,打造典型样板。

全文 | 宋建武副司长在推动农机维修行业发展经验交流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和典型发言材料

全文 | 宋建武副司长在推动农机维修行业发展经验交流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和典型发言材料

在推动农机维修行业发展经验交流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副司长  宋建武

2023年3月3日

同志们,今天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以及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精神,认真总结交流各地农机维修行业发展的成效经验,分析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加快推进农机维修行业发展的思路举措。刚才,山西、江苏、福建、江西、湖北、新疆六个省(区)分别做了发言,为推进农机维修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示范,大家要认真研究借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推动农机维修行业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

党的二十大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作出全面部署,强调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对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出要求,强调要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农机维修服务是农机产业链条上的关键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机维修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对促进先进农机制造、保障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具有独特功能作用。

随着农业机械化发展广度和深度的深化拓展,以及农机装备补短板工作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新型农机产品投入市场,对维修保养的需求日益增长。但在实践中,农机维修行业的发展速度和质量还不能适应这一需求,“维修难、维修慢、维修贵”等现象在一些地区日益突出。进一步加快农机维修行业发展,提升维修服务质量效能,切实解决好广大农机手“急难愁盼”问题、回应好各方关切,极为重要、十分紧迫。

第一,这是促进农机产品质量及使用效能提升的迫切需要。质量是产品的生命线,是制造企业的生存之基,农机企业售后维修服务抓得好不好,关系到产品使用及质量性能改进工作好不好。一方面,企业需要通过维修服务履行好自身售后服务责任,满足农机产品在使用过程当中的修理需求,从而提升产品使用效能、延长使用寿命、赢得客户青睐。另一方面,企业可以借助维修服务信息反馈,进一步改进提高产品质量性能,促进迭代升级,对促进农机工业高质量发展、支撑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机械化生产,意义重大。

第二,这是提高农机手对使用农机产品获得感的迫切需要。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是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关键抓手。农机产品好不好用、耐不耐用,农机手最有发言权。当产品出现技术状态不佳、故障解除不及时或反复维修反复出现问题时,会严重影响机手对所用农机的满意度。前些年,因为对农机维修服务不满意造成集体上访的事件还是有的,虽然都得到很好处理,但也反映出农机维修行业的发展还不能充分满足广大农机手的期盼。进一步健全农机维修服务体系、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提升维修质量水平,事关广大农机手的切身利益,对于落实好人民至上理念十分重要。

第三,这是延长农机产业链条,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迫切需要。农机维修行业是农机产业链供应链上的重要一环,关系到农机增收和农民致富。一方面,维修收入是直接从事农机维修的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现在全国农机服务年收入4800多亿元,其中作业服务收入3600多亿,占比76%,其他还包括农机维修、农机租赁经营收入等,维修收入占比粗略估计10%以上;从江苏的情况看,农机维修经营年收入20亿元左右,占农机服务收入5%,可以说潜力不小。另一方面,农机作业有季节性和时段性特点,以“三夏”跨区小麦机收为例,一台收割机一年往往只作业个把月时间,如果作业中出现故障得不到及时维修,机手作业收益将大打折扣。对此应当给予高度重视,采取务实举措,充分挖掘维修促增收的潜力。

第四,这是保障农业机械化安全绿色发展的迫切需要。农机维修服务能力直接影响维修质量、机具技术状态和安全性能,事关安全生产和绿色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随着农机数量种类的持续增加,农机安全事故隐患在增多,能耗大排放超标的现象也不同程度显现。为此,一方面要推动提升农机装备研发制造质量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快提升维修能力质量,促进提高农机产品的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节能减排效果,这是减少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促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机手权益的一个关键所在。

二、准确把握我国农机维修行业发展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新中国农业机械化事业开端以来,农机维修始终作为农机化管理的重要工作加以推进。2006年,原农业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明确从事农机维修应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国务院着眼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在这一背景下,2016年《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由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201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取消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行政审批,农机维修行业管理调整为事中事后监管。各地按照“放管服”改革统一部署,主动适应行业监管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探索推动农机维修行业有序发展,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第一,加强典型引路,健全维修体系。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是推动维修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方法。上海、江苏、江西、湖北、湖南、广东等省份通过“社企共建”维修点、“以奖代补”扶持农机示范合作社、建设农机综合维修点、开展“四有三能”农机维修网点认定、建立农机“4S”店、建设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等多种形式,努力提升区域维修服务能力,受到广大农机手及农机企业的高度肯定,并带动形成门店专兼营、农机服务组织自给兼营、农机售后服务专营、汽车农机通用等四个类型的农机维修网点结构布局。

第二,建设人才队伍,提升维修质量。提升维修服务质量水平,要努力培养更多高技能维修人才。目前,全国90多万农机维修人员中,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近27万,占比约30%,但这个比例还不够,需要加快提高。近年来,江苏、浙江、广东、湖南等省份通过实施职业农民培训等项目、举办“强技能稳就业”技术培训班、开展农机维修技能竞赛等方式,大力培养农机维修能手,并组织推选、宣传农机维修“土专家”典型范例,有效激发农机维修人员的积极性,有力带动维修技术和质量不断提升。

第三,聚焦重要农时,强化应急保障。农业生产受天气等自然因素影响极大,但是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因为机具维修不及时而耽误农时、影响生产。近年来,河北、安徽、河南、贵州、新疆等省份紧盯“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统筹农机化生产与疫情防控,组织农机产销企业以及专业维修网点成立维修配件供应和技术服务小分队、应急维修队、流动维修队等深入农机合作社场院、田间地头开展应急巡回维修,并充分利用农机作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强化维修服务供需对接,有效解决农忙维修难题,探索积累了行之有效的应急维修保障机制,形成了务实管用的抓手载体,为提高机收减损效果、夺取粮食丰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四,强化法治意识,规范市场秩序。法治意识淡漠、市场秩序混乱,不仅影响农机维修行业健康发展,还会给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和农机维修经营效益提升带来不利影响。广西、甘肃、青海等省份结合农机“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农机“3?15”等活动,深入农机维修服务组织和网点,加大对《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等法规和《农机修理通用技术规范》等标准的宣贯。天津、福建、云南等省份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取消后农机维修管理衔接落实工作,将农机维修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加大农机维修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并采用“互联网+监管+督查”平台等现代化方式,加强对维修人员资质能力、维修质量、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技术状态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对推动依法依规开展维修、加强行业自律等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些做法要坚持下去。

从全国范围看,截至2021年底,全国农机维修厂及维修点15.04万个,比上年减少5085个;农机维修人员90.02万人,比上年减少786人。从这组数据以及近年情况看,维修点和从业人员数量在小幅减少,这当中有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机具质量提升及维修行业自身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因素。比如,现在国产农机的质量整体是在提升的,需要维修特别是应急维修的情况在减少。再如,从山东部分地区了解到,手扶拖拉机等小型农机具保有量加速减少,大型机具越来越多进入市场,其维修需求多数依靠企业售后服务满足,一些小规模经营维修点因能力人才不足、经营效益微薄等因素影响退出市场。还有,农机合作社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集约化规模化程度在提高、综合经营能力在提升,日常检修保养比较到位,也使得专门的维修需求有所减少,等等。但总的看,我国农机维修行业发展相比农业生产需要、农机手期盼、发达国家水平,还存在不小差距。

一是与农业生产需要相比有差距。我国农机维修网点中的高等级维修点还是凤毛麟角,低等级路边店的能力难以满足需求,经营效益微薄,管理难度也大。农机维修服务能力总体滞后于农机产品的更新换代,尤其在机械化水平低的偏远地区,企业“三包”几乎没有布局。基层专业维修人员数量少,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只能解决一般性故障。维修配件质量不高,供给也不够及时和充分,影响修理质量和进度,易误农时。二是与农机手的期盼相比有差距。农机手对农机维修的期盼可以概括为“一减一加”。一减是减少等待时间。现实情况是,有的生产厂家和维修网点缺少必要的服务人员和零部件库存,维修时间较长且服务质量不高。一加是加大维修技术培训力度。随着农机新产品的不断涌现,许多农机手和修理工因自身文化水平较低,接受能力不强,造成机具买来不会用、用完不保养、小问题不会修等问题,影响了机具正常使用。三是与农业发达国家相比有差距。农业发达国家也是农业机械化发达国家,无明显短板,农机维修保障也很到位。比如,美国的农机企业十分重视产品售后服务,对产品使用中的问题会在第一时间帮助解决,能承担农机全寿命周期的维修。再如,德国要求农机企业必须保证本厂产品有充足的零部件供应和农民操作安全,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建有销售商负责的售后维修服务体系。还有,我们的近邻韩国,每年则提供一定数量的长期低息贷款资金,在道、郡、府各级设立零部件供应中心或售后服务所;政府无偿支援部分农机维修设施及装备,向售后服务所和民间农机修理店提供修理服务车辆,等等。与这些国家相比,我国农机维修行业在制度政策供给、服务能力方式、人员技能素养等方面还存在诸多短板。

三、加快提升农机维修行业发展质量水平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要坚持好、运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紧盯需求、直面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及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精神要求,充分组织动员农机企业、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大户、行业协会等各方面资源力量,紧抓各方面高度关注农业机械化、高度关注农机维修行业发展等有利时机,趁势而上、顺势作为,明确抓手平台载体,强化制度政策落地,加快推动农机维修行业发展质量水平在短期内有明显提升。要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第一,抓制度标准完善,规范行业发展。提升行业发展质量水平,制度要先行。一要组织力量对《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实施情况开展调研,探索延长整机和主要零部件“三包”期的可能。二要加快相关标准规范的修改完善工作,推进《农业机械维修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制订,修订《农机修理通用技术规范》《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等标准,引导农机维修经营者依标完善提升设施设备、人员技能、质量规范、维修记录管理、安全生产等经营条件。三要研究完善农机服务收入统计调查制度,明确农机维修收入调查方法。

第二,抓维修网点建设,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现代农机维修体系,要与农机社会化服务、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一体谋划、一体布局。一要依托和组织现有农机维修资源力量积极参与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研究创设维修网点建设扶持政策,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农机经销网点、大中型农机维修网点和农机合作社加强区域农机维修中心建设。二要分区域做好农忙季节应急抢修和配件供应工作,结合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成立流动服务队,推动企业设立农忙季节临时配件库、配备维修服务流动车等。三要结合农机化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等工作,有效整合农机管理、产销企业、维修网点、农机合作社、农机安全“网格员”队伍等多方资源,打造“互联网+农机维修”平台,发挥好远程诊断指导、人员培训、配件调度、数据收集等方面的优势。四要结合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工作,研究探索将补贴机具售后维修保障条件引入“优机”认定环节,引导企业提升维修服务保障的积极性主动性。

第三,抓人才培养,提升维修能力质量。抓农机维修能力提升,关键在人。一要拓展技能人才培养渠道,紧盯农机产销企业、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打造维修技能提升服务中心,加强维修技术交流学习;用好高素质农民培育等项目,依托农机培训机构、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等,突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当中的技术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维修技能培训。二要大力遴选和培养农机维修“土专家”,充分发挥农机维修能人示范带头作用;务实开展农机维修技能大赛,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三要组织开发数字化农机维修培训课程、课件,依托虚拟仿真、多媒体、人机交互、数据库等技术,完善农机维修学习平台,共享学习资源,满足不同层次人员学习需求。

第四,抓监督管理与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氛围。科学有力的监管与正确的舆论导向可为农机维修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一要强化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行政许可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压实农机产销企业、培训单位和维修网点等市场主体责任,促进政府与市场良性互动。二要依托农机“安全生产月”、农机“3?15”等抓手,深入农机维修服务组织和维修网点,加大对农机维修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的宣贯力度,引导农机维修经营者依法依规从事农机维修经营。三要分层级、分区域动态征集发布优秀农机维修典型案例,发挥好典型引路作用。四要大力开展农机质量投诉宣传咨询,畅通农机维修质量投诉维权渠道,对违反“三包”规定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并公开曝光,持续提高广大从业单位及个人的诚信经营意识,强化行业自律。

典型发言材料一

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 夯实农机维修服务基础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农机化水平的快速提高,需要农机维修服务体系更好地发挥支撑保障作用。我省在项目推动农机维修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农机维修行业发展基础

随着农机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精良装备被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仅2020至2022年间,我省通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新购机具就达14万台(套),但与之相对应的是农机维修能力的欠缺。一是维修网点总量不足。据统计,我省涉及农机维修服务的维修点共5008个,每个乡镇不足4个,难以实现小修不出村,大修不出乡的目标。二是维修网点布局不均。大量维修点集中在县城,专业厂家维修售后服务点很少设在乡村,一些高性能机具由于维修技术、配件不足等原因在农忙时节无法维修,影响了农事进度,降低了作业效率。三是维修人员素质不高。通过调研发现,小散维修点中的工作人员多为当地农机户,缺乏系统的农机维护知识,维修更多依赖于平时农机使用经验,在维修技术上无法保障。针对上述情况,我省在谋划重点项目时,充分考虑维修服务因素,2022年省财政投入1亿元在11个市的15个县启动了“机、田、证”一体化试点建设,将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建设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实施内容,补齐农机服务链条上的维修短板,加速提升农机维修服务能力。

二、坚持项目推动,明确推进农机维修工作总体思路

2022年省委1号文件将“机、田、证”一体化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举措,目的是推动高性能农机、高标准农田、高素质农民集成耦合。在项目创设和实施的过程中,我省形成了维修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一是强化行政推动。项目谋划阶段,在充分征求相关专家、维修企业及基层农机部门意见基础上,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综合考虑规划布局、经济效益、功能特色等因素,因地制宜开展区域性维修中心建设。二是明确功能定位。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以“为农服务”为方向、“便民利民”为原则、“市场运作”为机制开展服务,具备农机维修、保养和抢修等功能,分为一类和二类,其中:一类维修中心,要具有承担全县大型农业机械维修服务的能力;二类维修中心,要至少具有承担周边5个以上乡镇的中小型农业机械维修服务的能力。三是开展标准建设。在经营场所上,要求一类维修中心的维修车间和停车场面积在800㎡以上,配件库30㎡以上;二类维修中心的维修车间和停车场面积在300㎡以上,配件库15㎡以上。在仪器设备上,要求一类维修中心至少配备2台农机维修服务车和液压气缸检测设备;二类维修中心至少配备1台农机维修服务车及相关通用设备。在人员资质上,要求一类维修中心技术人员5人以上,至少有1名工程师负责技术管理工作;二类维修中心技术人员3人以上,至少有1名助理工程师负责技术管理工作。四是给予财政扶持。2022年,通过“机、田、证”一体化发展项目,已建成4个一类和22个二类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省财政对建成的标准化一类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给予40万元奖补;二类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给予20万元的奖补。2023年计划再投入1亿元进一步巩固扩大试点范围,并继续为农机维修体系的完善提供资金保障。五是加强主体培育。将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大户、家庭农场等从事农业机械操作和维修的服务人员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投入315万元对2145人开展农机装备实践操作、维修保养、安全作业、故障排除等专门培训,推进维修能力提升与高素质农民培训深度融合。

三、坚持示范带动,全力构建农机维修体系发展新局面

新形势下我省将立足实际,加速推进全省农机维修体系发展。一是总结经验,强化服务。不断完善“机、田、证”一体化项目建设内容,严格维修中心建设标准和服务标准,同时将其纳入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管理,督促公布维修热线电话,备足常用零配件,在农忙时节,开展上门送修和巡回抢修服务。二是规划先行,加大支持。建立区域农机维修救援中心已纳入我省“十四五”农机发展规划,我们将继续争取支持,力争5年时间,实现全省一半以上的县(区)每县建设一个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并逐步建立起以区域性维修中心为龙头、农机合作社为基础、小散维修点为补充的农机维修服务体系。三是加强培训,抓好监管。依托农机制造企业、销售商和农机院校,将维修人员技能提升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针对性开展农机操作、调试、维修、保养等实用性强的培训。加强《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等标准宣贯,探索开展农机维修信用等级和服务能力评价,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农机维修的监督检查。

典型发言材料二

建立健全服务体系  全面提升维修能力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近年来,我省积极适应农机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紧紧围绕农机化“两大行动”,大力推进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不断促进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

一、明确建设目标

立足全面提升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加强农业机械维修的监督管理,维护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采取了多项举措。一是充分调研。由省厅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及涉农院校成立攻关小组,分赴苏南、苏中、苏北开展调研,全面了解“放管服”改革、取消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以来,农机维修行业发展现状、特点和存在问题。从我省实际出发,研究对策措施,强化工作指导。二是制发意见。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通知》,明确提出构建以农机产销企业售后维修为主体、农机社会化综合维修为骨干、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自主维修为基础的维修服务体系,坚持政府与市场结合、平时与应急结合、专职与兼营结合、流动与定点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强化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做到维修保养更便捷、配件供应更及时、维修服务更规范。三是加强建设。截至目前,我省现有农机维修点共1747个,其中一级维修点25个、二级维修点254个、三级维修点1127个,年农机维修量230余万台次,维修经营直接收入20亿元左右,平均1个乡镇有2个维修点。

二、优化服务体系

提高维修质量效率,全面加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四个体系”。一是完善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售后服务体系。通过自营和挂牌联营等方式,确保销售区域农机维修服务网点全覆盖,切实承担起“三包”期内的售后服务和“三包”期后的延伸服务。二是完善农机社会化综合维修体系。按照二级、三级开业技术条件配备设备设施,优先扶持具备社会化服务能力的规范化区域农机维修中心,支持农机维修连锁经营,引导建立农机维修专业合作社、流动服务车和流动服务站等。三是完善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维修体系。支持合作社、农机大户、家庭农场等维修设备设施建设,具备自行维修保养和自检自修能力,特别是要求“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和大中型农机服务组织建立独立的维修车间,并辐射周边开展维修服务。四是完善农机维修信息体系。依托省厅农业农村大数据云平台,探索建立农机维修公共信息服务系统,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农机维修信息、资源共享,推行农机维修社会化服务和“互联网+农机维修”新模式。

三、建强维修队伍

一是加强农机维修人才培养。制作农机发动机、插秧机维修视频和联合收割机维修手册,把农机维修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安排专项资金,组织维修人员到农机企业、职业院校开展专题培训。开展“金扁担”校企对接服务,及时为农村一线输送农机维修技能人才。二是组建全省农机维修能人库。组织“百名能人结对百社”活动,以维修能人为主体,开展“送农机维修下乡”服务。农忙期间,设立农机维修服务热线,成立农机应急抢修服务队,全力保障农机生产作业。引导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建立和充实农机配件库、临时配件储备库,增强农机维修应急响应能力。三是广泛开展省、市、县农机维修技能竞赛活动。共培养全国技术能手11名、江苏工匠8名、江苏省技术能手33名。

四、提升服务质量

加大支持保障力度,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政策扶持。每年对农机维修点和区域维修中心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扶持措施,建设后达到相应标准的分别奖补10万元、30万元。鼓励各级积极争取配套资金,推广太仓、常熟、张家港等地先进经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经营性补助”等方式扶持农机维修行业发展,提升服务能力。截至2022年已下达农机维修点建设指标430个、区域农机维修中心提升指标63个。二是加强监督管理。适应农机维修“放管服”改革,研究制定《江苏省农机维修经营单位安全规范》,将农机维修安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落实农机维修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维修场所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典型发言材料三

强化维修事中事后监管 促进农机生产安全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近年来,我省积极应对农机维修新常态、新挑战,坚持“放管服”结合,做到事中重服务提能力,事后强监督促规范,实现了农机维修监管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效促进农机维修行业健康发展。

一、创新农机维修服务体系

近年来,我省农机维修行业发展坚持政策引导、市场运营、合理布局、多元发展的基本思路,将农机维修能力建设与农机合作社建设相结合,对农机合作社机库实行省级补贴,把维修设施的配套建设作为该政策扶持重点,大力提升农机合作社自身的维修能力。近年来,我省已投入2000万元对754家农机专业合作社维修设施实施奖补,逐步建立起以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为支撑,农机专业合作社自我服务为主体,社会化维修点和销售(生产)企业售后服务为补充的新型农机维修服务网络体系,基本覆盖了各县、乡。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各类农机维修点1032个,农机维修从业人员4315人,2022年检修各类农业机械35.2万台,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引导农机维修行业规范服务

加强农机维修政策宣传,按照全覆盖的要求,督促全省农机维修网点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等规定,完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经营条件,承揽与自身维修能力相适应的业务,遵守《农机修理通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鼓励农机维修行业组织发布服务规范、服务公约,加强行业自律。三明市农机管理部门结合农机“3.15”活动,发放《农机质量投诉服务指南》《农机质量与监督》等宣传材料5200份,倡导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督促守法经营。宁德市强化与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开展农机维修行业及农机产品检查,净化农机产品、配件市场,引导农机维修企业推行服务承诺制,公开明示服务项目、价格及配件来源、保修承诺等信息,确保维修质量。

三、开展农机维修技能培训

针对维修技术人员力量薄弱、技能提升缺乏有效手段的问题,我省委托省级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示范基地,积极举办农机维修新型职业农民省级示范培训班,近年来各级共培训农机修理工专业人才3200人,为农机维修行业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各级农机部门也充分利用农闲期间,加大对操作人员、农机维修人员的技能培训,如龙岩市通过“政企联动”等方式,积极举办农机维修技术培训班、知识讲座等活动,传授农机具日常维护保养和操作知识。

四、依法实施农机维修监督检查

我们依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健全农机维修监督抽查检查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对农机维修网点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加强对农业机械维修者的从业资格、维修人员资格、维修质量、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技术状态以及安全生产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维修技术条件要求、未按规定填写维修记录等情况,督促限期整改;对农机维修经营者使用不合格的配件维修农机,或者拼装、改装农机整机,或者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农机的,依法责令改正并按权限实施处罚;对补贴机具产品质量加强监管,将粗制滥造、质量低下的农机产品暂停补贴资格,督促企业提升整机质量,减少维修频次。去年全省督查发现8起问题已依法处理,排查一般隐患317项,全部得到整改。

典型发言材料四

开展“四有三能”农机维修网点建设  着力解决农机维修难等问题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农机维修工作,紧紧围绕技能培训与示范创建关键要素,提出“有资质条件、有形象标识、有技术能力、有经营水平,能服务、能发展、能共享”的农机维修创建要求,积极开展“四有三能”农机维修网点创建,不断提升农机维修服务能力,促进我省农机化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建立标准,规范开展农机维修网点标准化创建

综合分析我省农机维修现状、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江西省“四有三能”农机维修网点评选办法》,规范我省“四有三能”农机维修网点创建,促进农机维修网点服务能力提升。一是精心安排布局。根据我省区域现状,综合考虑农机维修网点的服务半径和农机装备保有量,合理布局农机维修网点,统筹规划构建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农机维修网络。二是规范创建标准。明确“四有三能”农机维修网点能服务、能发展、能共享的要求,细化资质条件、形象标识、技术能力、经营水平的创建标准,规范“自主申报、县级初评、市级审定并公布、省级备案”的评选程序,大力开展创建工作。三是开展监测管理。组织专家对已认定的“四有三能”农机维修网点实行定期监测、动态管理,取消不合格农机维修网点创评资格。2022年我省共完成100家“四有三能”农机维修网点创评认定工作,维修场所总面积约7.42万㎡,维修人员共593名,每年可为周边农户提供农业机械维修保养服务8万次以上。

二、培育主体,多元推进农机维修网点建设

强化政策支持,分类推进农机维修网点培育工作。一是加快老旧农机维修网点改造升级。充分发挥原有农机维修网点作用,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机维修建设。2022年,省级财政安排200万元,用于“四有三能”农机维修网点奖补,通过以评促建,推进农机维修网点升级改造。二是大力推进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作用,把农机维修服务交给专业农机服务组织办理,着力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或办了不划算的农机维修服务难题。目前我省已建成89家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可为周边农户提供农机维修、一般故障排除及整机维护保养等服务。三是加快布局区域性农机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借助农机集散地品种全、机具多等优势,以南昌农机大市场、新余农机大市场为依托,分别在南昌市南昌县、新余市渝水区建设区域性农机维修应急救援中心,实现了方圆百公里内农机应急救援作业、维修服务响应到位。

三、强化指导,提升农机维修服务水平

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不断提升农机维修网点服务能力。一是以赛促训提技能。通过“以赛促训、以赛提技”,引导农机维修人员在生产实践中精操作、比技能、展风采、做贡献。举办江西省“振兴杯”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农机修理工技能竞赛,选拔推荐选手参加省级竞赛,有效发挥职业技能比赛对技能人才的促进作用,激发了农机维修人才干事创业的热情。二是强化指导优服务。充分发挥省、市、县农机推广人员专业技术优势,组建6个农机维修指导组深入一线农机维修网点,重点指导农机检修、机具保养、安全生产等工作。组织带动农机维修主体进村入户、蹲点包片,开展上门维修服务,切实帮助农民解决春耕、双抢等重要农时机具维修难等问题。三是拓展需求稳发展。加大对农机维修网点负责人和专业技术骨干的培训,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参与市场、主动服务的意识,引导维修网点与农机企业、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建立联系,强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协调推进维修网点配件供应,推进维修业务市场不断发展壮大。

典型发言材料五

坚持三个结合   发挥农机市场主体维修保障作用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湖北省农机总动力超过4800万千瓦、农机保有量达到1300万台(套),农机维修服务任务较重。为此,我们积极适应国务院取消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审批的新形势,充分发挥农机销售和经营主体作用,稳定提升农机维修服务水平,有力保障了农机作业质量和农业安全生产。

一、坚持行政引导和主体参与相结合,着力保障农机维修运营

我们历来高度重视农机维修工作,将其纳入农机化发展全局通盘考虑,与其他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安排专项资金,引导激励社会力量、市场主体开展农机维修服务,较好解决了农机“看病难”问题。

“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900万元,每年遴选10-15个基础条件较好、辐射功能强的农机维修网点进行奖补,每个奖补10-15万元,共计支持近170家。各地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区域性农机综合维修服务中心,帮扶弱小网点经营运转。荆门市东宝区每年投入100万元扶持维修网点建设,在区级建立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村镇建设若干个小型维修点,基本实现“小修不出村、大修不出区”。荆州市荆州区青美农机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100万元,建有一支技术精良的维修团队,年维修机具500多台套。

二、坚持国企带动和地方经营相结合,着力稳定农机维修网络

我们紧紧依靠农机产销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推进国有企业示范带头与地方分散经营有机融合,一二级网点为骨干、三级和专项网点为补充的农机维修网络基本形成。

据统计,全省农机维修厂及维修网点5000多个,从业人员约1.5万人。省农业机械总公司作为省属大型农机经销企业,2021年成立技术服务中心,配备12名维修技师、4名配件人员及2名报单人员,组成专业、精干售后服务团队,总计维修农机产品2200多台,线上线下指导维修近6000次,并在全省布局了大量的农机维修固定网点和流动服务队。十堰市投入财政资金360万元,组建农机服务队17支,技术人员51人,通过短训班、视频答疑、上门服务等方式为机手提供服务。襄阳市建立起82家经销企业、419家合作社、1090个厂(点)“三位一体”农机维修体系。

三、坚持专业培训和技能大赛相结合,着力提升农机维修水平

我们坚持人员培训和赛事活动两手抓,促进各类维修主体硬软件设施提档升级,不断提升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和质量,稳定了农机维修队伍,实现了“不断档、不掉链”,较好满足了农机作业需求。

一方面,围绕“三包管理”“产销企业投诉管理”开展质量管理培训活动。2019年至2022年,共培训产销企业质量投诉管理人员600余人次,有力提升了农机产销企业的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水平。利用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每年开展机手综合培训5000人次左右。钟祥市拟投资2000万元打造华中地区最大的农机综合性维修基地,年培训规模达500人。另一方面,以农机职业技能大赛为牵引,推动农机职业技能培训。自2016年起,先后举办6届全省农机职业技能大赛,共计培训农机修理工近8000人次,产生“湖北省技术能手”27位,其中农机修理工15位。

典型发言材料六

健全机制 做实服务 优化网点  促进新疆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健康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近年来,新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抓好农忙时节农机检修保障,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做实监管服务,优化维修网点体系,全力做好新疆农机维修服务保障工作,已形成各类农机维修服务组织1758个,拥有维修行业从业人员7393人。

一、健全工作机制,全力做好农忙时节农机具维修组织保障

一方面,卡紧时间节点,周密安排部署。严格落实春耕、“三夏”、“三秋”关键节点农机安全生产责任,2022年度,先后制定印发《2022年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农机安全生产及农机检修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自治区岁末年初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及农机检修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对农机检修工作及时部署。另一方面,更好搭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框架,不断强化农机维修组织保障。积极主动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明确责任分工,在“自治区、地州、县市”三级均协调组成由农业机械化管理、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小组体系,自上而下形成“动员部署达共识、分组包干优队伍、清单管理促整改”的工作框架,有效支撑农机维修工作组织保障。

二、强化监督管理,全力做好农忙时节农机具维修服务保障

一是持续抓好农机维修技术人员培训。组织农机维修工、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相关人员参与维修技能提升培训,采用理论与实操相结合的手段,着力提升相关人员维修技术水平。2022年度,培训各类农机维修人员1463人,发放证书326人。截至目前,全疆经过培训的维修技术人员有4907人,2444人持证上岗。二是扎实开展农机具检修检验。在岁末年初,精心组织开展农机检修摸底调查,摸清各地需检修机具种类数量,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宣传引导,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检修工作。今年以来,全疆已完成机具检修55.47万台,完成检验24.14万台。三是强化监督执法。联合质监、工商部门从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到农机维修市场等各个环节加大对农机配件的管理力度,对不符合维修技术条件要求、未按规定填写维修记录等情况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的行为,依法责令整改并按权限实施处罚。2022年度,全疆出动1360人次开展农机维修领域专项检查,行政处罚6次,罚款6400元,强制38个主体退出农机维修市场。四是强化宣传引导。组织各地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途径广泛开展《农机产品“三包”规定》《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等宣传讲座,要求各类农机维修主体学习法律、法规文件,吃透精神,真正做到守法经营,诚信服务,树立农机网点良好的经营服务形象。2022年度,组织相关宣传活动406场次。五是强化社会监督。一些地区将农机修配管理工作与农机投诉工作相结合,以农机投诉为信息反馈窗口,加强社会监督,对农机投诉中消费者反映较多的问题进行重点监管,帮助经营者进行整改,实现了对农机修配市场的常态管理。

三、优化网点打造,农机维修服务网点布局合理、功能日趋完善、运行健康平稳

一是坚持科学布局,维修服务便民、利民。坚持农机维修服务网点建设就地就近,充分考虑区域农机保有量分布、年限结构等因素,科学布局维修网点建设,全疆农机维修服务网点服务半径小于10公里的网点数占比超86%,有效实现农机维修网点便民、利民建设目的。二是注重体系建设,网点梯次、功能日趋完善。截至目前,新疆依托农机企业、农机大市场、农机合作社等,打造“市级”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26个,满足农机经销、展览、维修、技术检测、培训、示范、推广等功能;打造“县级”农机维修网点174个,满足农机销售、配件经营、维修、作业服务指导等功能;打造“乡级”农机维修网点848个,满足一般性维修需求。目前全疆超过40%的网点做到了设备齐全、功能完备,超过88%的网点能满足辖区维修需求,从整体上看,“市、县、乡”三级网点梯次日趋成熟,功能日趋完善。三是行业整体经营状态健康平稳。通过零配件保供、市场监督、技术培训与多年的扶持引导,全疆农机维修行业整体经营状态健康平稳。2022年度,全疆各类农机维修主体经营收入合计约3.68亿元,其中超过92%的网点都能正常运营并发挥预期功能,良好的农机维修市场经营环境有效支撑了全疆农机化工作的深层次开展。

标签:农机   维修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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