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新合作社法(“国三”升级过程中,农机手使用习惯不可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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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围观”新合作社法

2、“国三”升级过程中,农机手使用习惯不可忽

3、“国三”被骂得一无是处,那为何还要升级?

4、“国产犁”为何遭遇水土不服

“围观”新合作社法

“围观”新合作社法

资料图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4月底,全国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达到188.8万家,相较于10年前增长了73倍,年均增长60.1%,平均每个行政村有近3家合作社,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6.1%,社均成员6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从2007年颁布实施已经整整十年了。

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草案》(以下称“新法”),这是自正式颁布施行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称“现行法”)的首次大修。那么对于此次新法的修订,对合作社什么影响?合作社发展应何去何从?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倾听了他们的想法。

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副研究员张宗毅:

我国合作社发展模式需转变政府引导应与市场调节并重

我国合作社发展至今,经营主体、组织形式、服务业态都发生了重大改变,相应的法律规范也应与时俱进地修改完善。此次现行法的“十年之修”,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以便更为切实地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

不可否认,我国合作社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合作社存在经营规模不一、治理结构不合理、服务内容欠完善等问题。像美、日、法都是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较为成功的国家,从现实情况来看,其大多数合作社土地经营规模都千万亩级别,数量不增且降,专注于合作社经营规模、组织结构和产前产后链条的延长。

而且,合作社组织对农户的吸引力及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十分巨大,如美、日、法等发达国家,农户参与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比例分别为80%、90%、99%左右,农户参与合作社组织具有广泛性。

而我国合作社规模在百千亩的居多,且数量还在不断增加,功能却没有相应的转变,没有实现量变到质变的转换。想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及提高农民的收入,合作社应实现横纵两个方向发展,即不断扩大经营规模、扩展服务内容和延深加工产业链。

当前,我国合作社发展的一个误区是,过多产中参与,即合作社通过整合技术、资金、土地等直接进行生产作业;而成熟的合作社发展模式,应该侧重于提供产中和产后服务,即多提供给社员生产资料及品牌建设与销售服务,而不过多参与到生产环节。

同时,当前有些合作社管理不够规范。以补贴款为例,部分农机企业为了套取中央为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补贴的专项资金,成立“虚拟合作社”把自家的机器进行“自产自销”,从而骗取补贴,使大量资金流向假合作社,严重影响我国合作社的良性健康发展。

此次新法规定,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可以成为成员,这表明,工商资本可以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合作社发展中资金短缺的问题,同时也有利于吸纳外部的资源,让合作社更加融入于市场化运作。

但与此同时,也需要法律出台一些保障合作社权益、明确工商资本融资比例、获取补贴或农业保险的条件等刚性条款,通过政策和市场的双重调节,加强监管与筛选,防止出现企业利用便利条件,通过合作社汲取资金,切实保障国家财政补贴的正确流向及农民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

在此方面,我国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政府在法律及政策方面对合作社进行大力支持的同时,不干预合作社内部事务,主要起规范引导的作用。我国应在保证合作社自主经营和民主管理的基础上,以法律和政策形式对合作社加以规范,出台针对合作社的优惠政策,完善财政、信贷、税收和教育培训等具体支持措施,对合作社的日常经营和合并重组等进行引导,使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其他经营主体公平竞争,不断促进我国农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学军:

汲取国外先进经验完善立法体系

目前,我国合作社存在求形式不究实质、重数量轻质量、管建立不服务等粗放的发展倾向。虽然合作社数量在不断增长,但单纯的数字增长并不代表合作社的实际繁荣。现行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市场主体仍然认知模糊,没有将其摆到应有的市场主体位置上,新法的修订也只是在小范围内完善,并没有进行实际的”大修“。

而立法的意义,无非是希望通过规范的法律条文来改变当前合作社的现状,解决目前面临的问题和瓶颈。想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除了根据我国自身发展特点,鼓励发展中国特色的农业合作社外,也应适当借鉴国外先进的合作社立法经验。

美国政府在法律和政策方面就给予农业合作社很大的支持。在法律方面,美国早在1922年就颁布了法令,确立了合作社的合法地位,随后陆续颁布了《合作社法》《农业法案》《农业公平交易法》等法律,使农业合作社发展有了完备而可靠的法律保障;在税收方面,政府采取延期纳税、减税及免税等多种税收优惠措施;在信贷方面,农业合作社可以向政府和银行申请贷款,利率比一般商业性贷款利率低。

同时,美国还有比较完备的农业保险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和私人农业保险公司提供种类多样的农业保险,可参保作物已达120余种,大大降低了农业合作社的市场风险。

再以日本为例,政府会根据每个时期不同的社会状况及时调整法律政策对合作社的规范与扶持。1947出台《农业协同组合法》,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农协组织,并结合土地改革、土壤改良等措施,以应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农业濒临崩溃、种植业以粮食生产为主且产量不高等导致的粮食危机。而《农业基本法》和《农协合并助成法》的颁布确定了农协在农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

在20世纪70年代,日本农业生产逐步走向机械化、专业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计算机技术已普遍应用于农产品物流运输,日本农协根据这些变化,从组织机构、商品流通方式、业务范围方面都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改革。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由于农业机械化的普及以及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不足,日本农协又开始合并基层农协,扩大经营规模。

美国和日本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为合作社发展提供保障,在确保合作社”自愿合作,互助共赢“的原则基础上,不断根据形势变化,在业务范围、经营规模等方面进行调整。当前,我国农业合作社还处于发展初期,存在股权结构不明确、财务制度和分配机制混乱、服务功能单一、管理水平低、社员素质普遍不高等问题。

对此,政府应汲取国外先进经验完善立法体系,以规范来保障合作社的稳定发展;其次,完善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不以营利为目的,规范参与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定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利益分配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沈阳市于会怀农业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于会怀:

新法助力合作社规模化、联合化

随着我国农业的现代化、产业化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很快,数量增长非常迅速,合作社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一支重要力量。但真正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让农民普遍受益、对农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还非常有限,这与立法对于合作社经营主体提供法律保障的有限性和滞后性有一定关系。

例如,现行法中只给予基于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或者服务的专业合作社法人地位,然而,农民合作社想要获得长远发展,必定要超越这一限定,提供综合性服务。为什么农机专业合作社就不可以销售蔬菜或者其他农副产品呢?

再加上,近两年,我国农业经济飞速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这就使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数量呈几何级增长,合作社共赢合作成立联合社等形式不断涌现,导致农业生产体系发生深刻变化。

在原有的以农业产业开发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为主的专业合作社基础上,涌现出社区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信用合作、联合社等多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社,已经突破了现行法所规定的范围,现行法已经无法涵盖这些范畴,因此急需进行修订,增加法律调整对象,为多元化、多类型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因此,此次新法中,取消了有关”同类“农产品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中”同类“限制,扩大法律调整范围。同时以列举方式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类型,将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农机、植保、水利等专业合作社纳入调整范围。这是顺应合作社实践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正确举措,将有力推动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化发展。

虽然我国农业合作社数量激增,但规模发展不一,整体经济实力仍显薄弱,而且合作社地区间的合作性差,缺少区域性合作联社。此次新法中增加了联合社一章,明确联合社的成员资格、注册登记、组织机构、治理结构、盈余分配及其他相关问题,这为壮大合作社的规模、组建区域性合作联社、拓宽合作社服务范围、提高合作社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等都有积极影响。

另外,考虑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单一的生产经营向从事多种经营和服务的综合化方向发展,农民对各类合作社提供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多元,需要对专业合作社的内涵重新界定,一些部门和学者建议将现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更名为改成《农民合作社法》。

我个人认为,没有太大必要。合作社的名称只是一种形式,关键还是要对合作社的成员组成、经营形式、服务方式等进行界定,加强在农田整治、农用道路建设、科技研发等方面对合作社的扶持,而不必纠结于细枝末节。

下一阶段需要解决的,应该是合作社的资金以及后期农产品销售的渠道拓展等环节的问题,这些在现行法中没有很明确地界定和解决。所以,希望新法中可以将土地流转、股份合作、资金注入的需求进行进一步涉及与规范。

在进一步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扶持和服务的同时,政府部门还应有效推进精细化管理监督,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对不合理、不合法的合作社进行规范整顿和清理注销,不断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国家级示范合作社—北京兴农天力农机合作社理事长陈领:

补短板,推进合作社协调多元发展

近两年,有的人钻法律的空子,大量”空壳社“”家庭社“”挂牌社“泛滥,很多地方都比较猖獗,农户集结五六个亲戚就组成了一个所谓的合作社,非法吸储资金放贷的合作社屡屡被曝光,导致很多农民甚至不再信任合作社,严重影响了正规合作社的发展。

如果合作社的凝聚力增强,成立联合社,以规模化进入市场,将改变单个农户的弱势地位。但是目前就全国合作社平均水平而言,存在着经营规模小、管理能力差、运营模式落后等问题,这就导致生产成本增加、利润降低,缺乏市场竞争力,有的甚至连基本的运营都难以维持,最后只能解散破产,更别说资本化、规模化运作。

合作社要想做大做强,既需要科学的机制,也需要具有合作理念的”领头羊“,由综合型人才来运营,既要懂技术、懂管理、懂市场、懂销售,还要有创新能力。但目前,人才匮乏也是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几大难题之一。

而在新法中,将重点扶持5类人,清理4类人,从而对成员资格进行规范,对人才进行筛选。新法拟定,将重点扶持休闲农场主、保值经营者、农场金融人才、乡村旅游经营者、民间手工艺人,重点清理对象:虚假运营者、经营不善者、管理混乱无序的合作社、作用缺失的合作社。这样将有效清理合作社市场,进行规范整顿,确保我国合作社的整体质量。

另外,我国现有的农业合作社分布不均,多集中在山东、江苏、山西、河南、浙江、吉林及黑龙江等农业较发达的省份,而在急需农业技术指导和帮助、需要农户集中资源抱团发展的偏远西部地区农业合作社数量却非常少,且合作社在同一省份的不同地区发展也很不均衡,极大地阻碍了这些地区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和推广。

而且,从经营领域来看,我国农业合作社虽然已经逐步拓展到种植、养殖、农机、技术信息等多个行业,但主要分布在种植业和畜牧业,其经营内容绝大多数也侧重于农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缺少再加工产业,利润率较低。而像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其他类型的合作社数量虽然在逐渐增多,但所占比例仍然很小。

因此,我国新法应积极支持发展多种类型的农业合作社,加强合作社多元化发展的扶持力度,为合作社提供产前资料供应、产中生产指导及产后销售帮助,提升个体农户的生产经营能力和市场适应能力,帮助农民解决农产品销售困难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国三”升级过程中,农机手使用习惯不可忽

“国三”升级过程中,农机手使用习惯不可忽

图中果穗箱农机手属危险操作,使用习惯不好可能导致危险发生

“国三”现在毫无疑问地再次被关注,几乎已经和销售季节无关。原因很简单,因为大限将至。2016年12月1日就是终点,可以肯定地说,这次绝对不会再有所谓的“延期”说法。

尽管,我们经过一个做业季的评估,发现当前的“国三”产品有几分不靠谱,如匹配性问题,如油品问题等。如果说匹配性问题还能通过主机厂及发动机企业通力配合得以解决的话,那油品问题着实棘手。

油品质量不达标,主要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对农村供油本身存在不达标情况,一个是农机手在运输、储存过程中的二次污染。

关于农村供油,我们曾经向发动机企业和主机企业都咨询过,几乎都反映当前油品存在含硫量和含水率过高的现象,前者造成排放污染物难以控制且严重威胁喷嘴和EGR的寿命,后者造成发动机无力等现象。

含硫量和含水率过高这一现象,也得到国际顶尖燃油喷射系统企业的默认。

农机手用油的二次污染较为严重,主要原因是运输和储存。由于农机作业的季节性较强,为了避开价格高峰,且在使用过程中得到充足保证,农机手不得不自己备用足够的燃油。

因为运输条件和储存条件有限,造成油品多次“倒腾”,不但含水率增高,而且含杂率也上升很多,特别是有些农机手的燃油里面竟然有杂草。

当然了,环保升级肯定是方向,不管是现在升级“国三”,还是以后要升级“国四”,甚至“国五”,这是不可避免的趋势。可是,出现一系列问题如何解决,似乎相关部门还没有给出方向。

笔者以为,排放升级过程中的困难,应该由三部分群体共同来解决,即相关部门对油品的控制要加强,制造企业通力配合解决匹配和售后服务问题,农机手养成使用好习惯。前两个方面,我们已经呼吁多次,行业也好,相关部门也好,也都很关心。但对农机手使用习惯的培养上,却很少被提及。

而恰恰就是农机手的使用习惯,却是以后解决排放升级机器良好运转的关键一环。

为什么关注农机手的少?可能因为无暇顾及,也可能因为做起来困难,更可能因为无利可图。

但这件事对我们来说,一个50多年和行业同呼吸、共命运的机构,不能漠不关心。于是,我们用我们最擅长的方式,来对农机手使用习惯进行培养,即印发专刊。

我们的刊物,向来农机手都是当做工具书一样使用,因为专业性较强且知识面较丰富,农机手很喜欢。因此,我们先后出版两期专刊,在展会和原有发行渠道发放4万多册,围绕认识“国三”和使用“国三”等进行科普,希望对农机手使用习惯有所帮助,为我国非道路排放升级做出一点应有的贡献。


“国三”被骂得一无是处,那为何还要升级?

“国三”被骂得一无是处,那为何还要升级?

本周已经连续两天在喷“国三”机器的弊病了。作为正义化身的农机君实在看不下去了,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国三”机器的好!

任何一项政策的出台都具有两面性,政策不利的人群总会站出来,开喷。

比如喷高考制度的,说高考制度就是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延续,说高考制度禁锢了下一代的思想,说高考制度毁了一代学子的创造力、个性化。但这些喷子有没有想过,高考制度是迄今为止最为公平的人才选拔制度,也是监管执行最为严谨的选拔制度。

无论是穷人的孩子,还是富人的孩子,都面对着同样的试卷,同样的选拔机制。在这个拼爹、拼出身的时代,现行的高考制度可以说是为“寒门出贵子”创造了很好的机会,是贫寒子弟进入社会高端的最佳路线。

所以说,小平爷爷当年硬着头皮坚持恢复高考,是值得我们后人推崇和肯定的,甚至值得赞美。尽管现行的高考制度还有很多弊病,但就像我们农机行业排放升级这个问题一样,我们不能一味地看到不好的一面,还应该认识到,这些政策的出台,这些制度的实施,是目前我国国情下的最优解,是兼顾各个层面利益最大化的最优方式。

本周,农业机械微信公众号已经连续两天在喷“国三”机器的弊病了。

那么,作为正义化身的农机君实在看不下去了,今天我就来谈谈“国三”机器的好!

1“国三”不用担心购机补贴问题

上个星期,农机黑写了一篇叫《农机经销商的9种死法,电商最惨,补贴最冤》的文章,道出了广大农机经销商的心声。文中有一段这样写道:“咱们卖农机的经销商不同于其他行当,牵扯一个农机补贴的问题,有的经销商为了卖出更多的机器,先替财政部门垫付购机补贴给用户,用户在他那可以实现‘差额购机’。第二年财政部门的购机补贴下来了,经销商就直接收入囊中。看上去这套程序没有问题,但由于垫补的金额不是几万几十万,往往是成百上千万,这笔巨额的垫付款往往会拖垮经销商。并且存在一定风险,尤其是国二国三切换之时。”

垫付风险大

大家都知道,到今年12月1日,所有国二排放的非道路机械都不允许销售了。那么问题就来了,12月1日之前销售出去的国二机器究竟能不能顺利拿到农机购置补贴呢?问题的答案谁都不知道,目前主管部门还没有明确到底给不给国二的补贴,农机君也不好说。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今年销售的国三的机器,只要在补贴目录里,都没有理由享受不到补贴。

所以对于经销商来说,您卖国二机器,还是垫资销售,不担心赔钱么?

农机君昨晚跟一位河南濮阳的经销商李总聊天过程中,他告诉农机君,“怎么不担心啊,非常担心,但是一方面,主机厂都在大力甩国二库存,作为唇齿相依的经销商,必须配合主机厂啊。我们也不想卖国二的机器啊。”

最终,李总还是垫资卖了很多国二的机器。他是这样跟厂家和用户沟通的:首先和主机厂协商,以补贴后的价格拿货。比如一款拖拉机正常售价10万元,能拿到补贴2万元,那么经销商要求主机厂按照10万-2万=8万元,甚至低于8万的价格供货。然后,经销商再卖给用户的价格也是8万元,是的,零利润,并且一定要和用户说好,如果今年卖的国二机器在2017年能够拿到补贴,那么补贴的2万元,用户和经销商各拿一半。如果2017年没做下来补贴,那么用户和经销商都拿不到这笔补贴款。如果用户不同意经销商的这种销售方式,不愿共担风险,那么经销商可以推荐用户直接差价购买国三产品。

这位经销商的销售方式不知道是不是最好的对策,但农机君认为这个方式对谁都挺好的。一方面主机厂的国二库存能够消化很多,另一方面,经销商的风险可以降到最低,而对用户而言,明年能补上最好,补不上也没关系,因为此时买到的国二农机基本已经是抄底价、成本价了,往往性价比很高。

那对于有些地区的用户而言,当地的经销商往往没有上面提到的这种销售方式,经销商可能会要求用户全额购买国二机器,差额购买国三机器。用户比较下来,同一款机器,国二全额和国三差额其实也差不了多少钱,但还是买国三的机器更放心,不用担心补贴做不上。

2国三机器以后肯定会比国二的更好

除了因为国三机器不操心补贴的事,国三机器究竟有没有国二机器好呢?

农机君除了农机,还喜欢摩托车,平时也喜欢研究摩托车行业。和农机行业不同,摩托车行业需求比较小,行业集中度较高,并且摩托车属于交通工具,属于道路机械,但跟农机行业一样,摩托车行业也经历过国二升级国三的阶段。

目前国产摩托车市场销售的摩托车按照技术路线分为两种:一种是化油器供油的,一种是电喷供油的。两种技术都能够达到国三排放标准,前者是摩托车技术发展几十年、上百年来一直延续的技术路线,偏重于机械型;后者是近十几年才出现的技术,使用电喷供油发动机,偏重于电子化,也有ECU。

以豪爵铃木国Ⅲ车为例,GZ150型电喷摩托采用DCP-FI智能电喷和精控化油器、燃油蒸发循环等技术,环保节能指标轻松超越国Ⅲ标准,但是成本较高。

总体来说,电喷的摩托车价格普遍高于化油器的,同等品牌,同等排量的电喷摩托能比化油器的贵几千块,主要贵在发动机上。并且,高端摩托车大部分都是电喷技术的。

大家觉得,这像不像咱们农机呢?

化油器摩托=国二农机,电喷摩托=国三农机。

这么一想就很有意思了,下面咱们先不讨论国二、国三农机哪个好,农机君继续跑题,说一说电喷摩托和化油器摩托各自的优缺点。

燃油方面。电喷摩托对油品质量要求高于化油器摩托,但咱们国家所使用的92/95号汽油都是按照汽车标准生产的(国四标准)。所以油品质量足以满足两者。油耗方面来看,各大品牌摩托车同等排量相比,电喷节油性普遍强于化油器10%-30%。

适用性和可靠性方面。电喷摩托车全世界哪都可以去,跑山、进藏、环球旅行都没问题,而且电喷摩托车只要正确保养、正常驾驶,轻易都不会坏,可靠性极高。化油器摩托车虽然也适用于任何地区行驶,但是随着海拔升高,空气中含氧量降低,要手动调节进气阀门,改变空气和燃油的比例,而且化油器摩托车故障率比电喷的要高。

这么一说,电喷的摩托除了在价格上贵个几千块钱,似乎完败化油器的啊!

也不然。化油器摩托也有一个优点,那就是维修成本低,维修方便。任何一个摩托车修理部都能修理化油器摩托,但电喷的摩托坏了,必须要去具备电子检测系统的维修点去修理,并且维修成本普遍高于前者。

或者说,对于有一些机械知识和维修经验的用户来说,可能化油器摩托坏了,自己在家排查排查、捣鼓捣鼓就能修好。可要是电喷摩托要是坏了,就必须要找专业的维修师傅,插上电脑检测一下才能修理。

当然,电喷摩托还有一些优点,比如说发动机声音柔和,怠速稳定,使用成本低等。所以这几年,越来越多的用户会选择购买电喷摩托车作为代步工具。化油器摩托车会逐渐淡出摩托车市场。

这简直就太像国二和国三农机的特点了。咱们农机行业今年才开始排放升级,很多国三农机至多只经历了一轮的实验,或许今年表现出了很多问题,包括动力不足、容易熄火、着火、燃油质量达不到、售后跟不上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农机君相信,完成过渡后,成熟的国三农机一定要优于国二农机。当然,在主机厂不遗余力地改进升级同时,用户自身也得提升,规范操作,合理使用。

3国三升级有利于农机产品高端化

我们每位用户都非常羡慕国外的高端农机,尤其是先进的智能的拖拉机和收割机。因为这些高端农机很多操作都实现了电液自动化,丰富的传感器能够告知中央处理器农机的各部位状态,以方便驾驶员进行控制。

各类型传感器

而我们现在国三升级后,将会使得电控和传感器的应用更加便捷,这也有利于我们农机产业的升级,有利于高端农机的发展。

所以说,国三升级是利大于弊的,是值得肯定的,也是值得赞美的。

“国产犁”为何遭遇水土不服

“国产犁”为何遭遇水土不服

近期,东北黑土地上的一件“奇事”引起了广泛关注。在秸秆还田整理土地的过程中,价格便宜的国产铁犁被很多农民朋友弃置一旁,而价格贵了10多倍的进口“洋铁犁”却备受青睐,甚至在有的地方,“你就免费(用国产犁)给翻(地),老百姓都不让”。

资料图

“奇事”的背后,老百姓心里自有一笔账。

虽然从外形、构造、设计、功能等方面,进口犁和国产犁并没有明显区别,但是我国一些犁具企业在产品研发时惯于模仿和抄袭,虽能学得了外观,但却抄不到精髓。看似没有明显区别,但部分国产犁进了大田地就露出了原形——“翻扣效果、深度、效率、使用寿命等方面,样样差了点”。

就是“这么点”差距,有的进口犁“用了两年,连个螺丝都没换过”,有的国产犁“不但被打过多个补丁,就连犁的主梁都曾断过,后来重新焊接加固”。于是乎,“洋铁犁”就是能在黑土地里冲锋陷阵,“国产犁”却遭遇水土不服,不得不遗弃在墙根等犄角旮旯风吹雨淋。

都知道东北秋天冷得早,留给农民整地备耕的时间短,关键时刻掉链子,耽误农时谁能受得了。

更难能可贵的是,由于“洋铁犁”翻得深翻得透,能完全把秸秆翻扣在土里沤成肥,从而“顺道”解决了农民乱焚烧秸秆的老大难问题。

如此看来,高价“洋铁犁”走红不是一件奇怪的事。业内人士指出,在原料采用、工艺水平、科技创新、历史传承等很多方面,国产犁与进口犁相比都存在很大差距。这种差距,不仅体现在发展程度、技术水平上,有时还是一种发展理念的差距。国内一些小型农机企业缺乏现代农业发展的长远眼光,盲目跟风模仿,无序低价竞争,开发的产品看似价格优势很大,但质量太水,在市场上生生干不过价格昂贵的进口货;与此同时,一些国内大型农机企业的产品大都以动力机械为主,很少注意犁具等“小玩意”,战略思维上也没有跟上现代农业发展的市场要求。于是乎,在翻转犁市场,“国犁”退“洋犁”进的现象比比皆是,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土地规模化经营程度较高的地区,“进口犁”已开始唱“主角”。

作为一个用犁大国,农民弃“国犁”而追捧“洋犁”,跟国人千里迢迢跑到日本抢购马桶盖一样令人尴尬,而这也正是很多国货需要加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缩影。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主题,正是抓住了牛鼻子,也是生产企业、科研机构、农业部门力争上游的难得机遇。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现代化并不神秘,“现代化”隐藏在每项农业技术、每台农机、每件农具、每粒种子、每个农产品中;而这些具体而微的短板,就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着力点。

将每件农具、每把“铁犁”造牢造靓,农民都喜欢用了;将每个农产品、每瓶“牛奶”做精做好,国民都抢着买了,我们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成功了,我们的农业也就实现现代化了。

标签:合作社   农机   发展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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