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农业发展计划工作重点落实六项任务(今年我省农民不再“卖粮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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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今年我省农业发展计划工作重点落实六项任务

2、今年我省农民不再“卖粮难”

3、今年我省地产化肥仍实行政府指导价

今年我省农业发展计划工作重点落实六项任务

今年我省农业发展计划工作重点落实六项任务


  3月23日,全省农业发展计划工作会议在长春新发宾馆召开,总结2006年全省农业发展计划工作,部署2007年工作任务。省农委副主任李学勤到会并讲话。
  李学勤说,今年我省农业发展计划工作要以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认真贯彻以战略研究为基础,以规划为指导,以建设为手段,以监管为保障的工作主线,切实加强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条件和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引导现代农业产业协调发展,努力拓展农业产业领域,加快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体开展六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不断增强规划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和建设的能力。二是进一步抓好重大项目建设,不断强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支撑和条件保障。三是进一步推进“十大工程”建设,不断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四是进一步做好项目监督与管理,不断提高投资效益和建设质量。五是进一步做好农业区划和遥感工作,不断促进农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六是进一步强化宏观调近代政策和手段的研究与运用,加快推进农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李学勤要求各级农业发展计划部门要通过转变发展理念,找准发展定位,创新发展模式,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等措施,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水平,确保任务的落实。
  会上,省农委计划处处长于强对今年工作的具体任务进行了说明和部署。省农委计划处副处长佟铁主持会议。


今年我省农民不再“卖粮难”

今年我省农民不再“卖粮难”


  我省是产粮大省,粮食人均占有量、商品量、调出量和出口量等多项指标连续多年居全国首位。改革开放以来,粮食产量稳步增长,总产先后跃上了300亿斤、400亿斤、500亿斤三个台阶。特别是近几年,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减免农业税、实行三项技术补贴、生物防治玉米螟、测土施肥、田间灭鼠等措施,农民种粮积极性空前高涨,粮食生产连续获得丰收。2005年粮食总产达到516亿斤。预计今年粮食总产将达到530亿斤以上,再创历史新高。
  
2002年以前,由于粮食供大于求,市场粮价低迷,粮食收不了,储不下,卖不出,成为困扰吉林省粮食经济乃至农村经济发展的桎梏,是导致农民卖粮难的症结所在。但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卸掉历史包袱,经营积极性空前高涨,加之多元主体入市收购和粮食加工转化企业快速发展,从近三年粮食购销形势看,基本上解决了农民卖粮难问题。
  
一、粮食加工转化异军突起,为解决农民卖粮难和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五期间,省委、省政府把农业产业化作为我省支柱产业来抓,玉米深加工初具规模,随着长春大成、公主岭黄龙、吉林燃料乙醇、松原赛力事达、乾安吉安生化、梨树新天龙和梅河阜康等一批大型玉米加工龙头企业相继建成投产,玉米加工转化数量成倍增长。目前省内玉米深加工能力已达200多亿斤,预计今年加工转化玉米将达到130亿斤左右。再加上饲料过腹转化,玉米消耗量将在200亿斤左右。加工企业原料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市场粮价,种粮农民从中得到了实惠。2005年农民出售玉米平均每市斤比上年增收5分钱。
  
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粮改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轻装上阵,面临多变的市场形势,克服各种困难,主动转变经营观念,改善服务,不等不靠,自觉增强市场意识和经营意识,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稳定老客户、发展新客户。通过委托收购、代购代销、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积极入市收购农民手中余粮,搞活粮食营销,继续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这样,既保护了种粮农民的利益,又增加了企业收入。2005年度,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新粮182.7亿斤,占全省粮食收购总量的55.3%,为搞活粮食流通,保护农民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鼓励多元主体入市收购,活跃了粮食购销市场。粮食收购市场和收购价格全面放开以后,为搞活粮食流通,解决农民粮食卖难问题,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我省制定了比较宽松的入市收购政策,鼓励支持多元主体入市收购粮食。按照我省规定,凡年粮食经营量50吨以上,具有5万元自有资金,并且拥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场地及检化验设施的,均可申请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取得资格后,即可入市收购。年粮食经营量50吨以下无需办证。目前全省经批准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有1645户,占粮食经营企业的65%2005年度,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加工转化企业收购粮食147.9亿斤,占全省粮食收购总量的44.7%
  
四、加强信息服务,指导企业收购,引导农民适时售粮。去年我们在全省24个县(市、区)选择26个粮库作为粮食收购价格直报点,每周一、周四报送价格,省粮食局周二、周五在互联网和有关新闻媒体上发布,宣传市场信息,指导企业经营,帮助农民算好效益帐,引导农民克服惜售心理,把握时机,适时出售手中余粮,及时变现。
  
五、国有粮食企业积极销售库存粮食,为接收新粮创造有利条件。粮食购销市场化以来,特别是今年年初以来,各地普遍加大了粮食销售力度,强化销售措施,积极销售库存粮食。截止9月末,全省共销售粮食219.4亿斤,粮食库存明显下降,9月底,粮食库存199.8亿斤,首次降到200亿斤以下,比库存最高时期下降653.2亿斤。彻底解决了收不了、储不下的问题,为支持粮食生产,保护农民利益,落实粮食紧平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今年我省地产化肥仍实行政府指导价

今年我省地产化肥仍实行政府指导价   本台记者雪飞报道:2008年,省内生产化肥出厂价格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经营环节加价。

  这是省发改委在《做好2008年化肥价格监管工作通知》中提出的要求。通知已于2月26号生效。

  根据《通知》的要求,省内生产的尿素出厂价格仍维持现行价格水平,省内生产的无机复合肥氮基养份含量45%的出厂中准价每吨为2620元,其它养份含量的复合肥出厂中准价在45%养份含量中准价格基础上按规定核加或核减养份差价制定。省内生产的无机掺混肥养份含量55%的出厂中准价每吨为3012元,其它含量的掺混肥出厂中准价在55%养份含量中准价格基础上按规定核加或核减养份差价制定。允许复合肥及掺混肥生产企业在各含量中准价基础上,根据成本及供求变化在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幅度内确定具体出厂价格。其它小品种化肥和特殊品种复混肥,按成本利润率不超过3%,由企业自主确定出厂价格,并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通知》鼓励经营企业从省外购肥,除按规定核加运杂费用和经营差价外,每吨可另加25元地区差价。

  省发改委在《通知》中严令化肥生产企业必须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严禁价外加价、价外收费、一货两票等到变相涨价行为。

标签:粮食   农民   企业   我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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