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高性能水稻移栽机具的补贴额测算比例可提升至35%(农业农村部:鼓励土地经营权有序向家庭农场流转)

农机大全网(nongjidaquan.com)最新农机信息:农业农村部:高性能水稻移栽机具的补贴额测算比例可提升至35%(农业农村部:鼓励土地经营权有序向家庭农场流转),农机新产品,二手农机,农机补贴目录,农机价格查询,农机报价大全,更多农机资讯请查看:农机资讯

  农机大全网(nongjidaquan.com)今天给各位分享农业农村部:高性能水稻移栽机具的补贴额测算比例可提升至35%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农业农村部:鼓励土地经营权有序向家庭农场流转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农业农村部:高性能水稻移栽机具的补贴额测算比例可提升至35%

2、农业农村部:鼓励土地经营权有序向家庭农场流转

3、农业农村部:鼓励地方拓宽筹资渠道 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

4、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农业农村部:高性能水稻移栽机具的补贴额测算比例可提升至35%

农业农村部:高性能水稻移栽机具的补贴额测算比例可提升至35%

3月1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扎实做好南方水稻机械种植推进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南方稻区各省份深入贯彻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落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有关稳定粮食生产的部署要求,加快补齐水稻机械化种植短板,进一步提升水稻全程机械化水平。

《通知》指出,目前我国三大主粮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总体较高,但水稻种植环节机械化水平相对较低,尤其南方稻区水稻机械化种植仍是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短板,正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

因此,《通知》特提出以下六点方案,助推南方稻区水稻机械化向上发展。

一是聚焦农机化扶持政策,夯实育插秧设施装备基础。

《通知》提出,各地要充分发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对高性能水稻机械化移栽机具等开展档次优化,并可按程序将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至35%,补贴额可高于相应档次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要组织制定育秧和烘干成套设施装备建设规范,尽快提出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备案报告,加快列入补贴范围步伐。鼓励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对水稻机种设施装备实施累加补贴,推行“三合一”补贴办理方式,抓细抓实风险防控,促进装备水平提升。

要围绕发展机械化移栽,用好发展集中育秧相关项目资金,支持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规模适中的标准化育秧中心,既要发挥好现代化温室育秧中心抵御自然风险能力强、自动化水平高等优势,也要发挥好轻简化育秧生产成本低、带动能力强等特点,着力解决小农户育秧难、成本高的问题。要强化“为机育秧”的理念,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各相关主体加强农机农艺融合,遴选当地宜机品种,合力培育适宜机插的壮秧,为补齐南方水稻机种短板夯实基础。

二是加大试验验证力度,明确主推技术模式。

水稻机械化移栽属绿色稳产增产技术,具有灾害抵御能力强、除草剂使用少、增产潜力大等特点,对于缓解南方多熟制季节茬口矛盾、提高水稻复种指数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钵体毯状苗机插、常规毯状苗机插、有序抛秧和钵苗摆载等水稻机种技术模式对比试验验证,把握不同技术特性和适用条件,综合分析结果,科学确定经济适用的水稻机种技术路线和选型配套机具。

采用技术推广规划等方式,明晰主攻方向、目标任务,至少确定一项水稻机种主推技术模式,落实配套措施,长期坚持,稳扎稳打,久久为功,促进水稻绿色增产。要统筹考虑移栽作业环节之间衔接,引导农户尽量采用履带式机械进行水田耕整作业,避免破坏犁底层,减少后续插秧机械进地作业的困难。

三是培育服务组织,提高育插秧作业能力。

《通知》指出,各地要将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水稻机械化育秧、供秧、插秧的主体力量,加大相关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力度,改善育插秧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作业服务覆盖能力。要积极采用作业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充分调动有关主体应用机械化移栽技术、开展育插秧作业服务的积极性,争取在有条件的地方整村整乡推进实施。

加大对农机社会化服务新主体、新模式、新业态的指导支持力度,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等新方式,一站式解决小农户水稻生产难题。依托全国专业农机手培训行动,加强农机服务组织带头人及骨干机手育插秧实操培训,培养一批作业能手。要认真总结率先突破水稻机械化移栽瓶颈问题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好做法、好经验,推介一批育插秧技术娴熟、成本质量控制好、服务覆盖能力强的典型案例,树立可学可及样板,形成“头羊效应”。

四是组建专家队伍,包片开展技术指导。

《通知》表明,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专家指导组将继续加强南方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跟踪指导,分区域制定完善“双季稻”“稻油”“稻稻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模式和机具配套方案,为南方水稻机种示范推广提供技术指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推动组建省市县三级专家指导团队、示范推广骨干团队,强化技术支撑。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与部专家指导组、省级专家团队、农机产销企业加强对接,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授课、交流咨询、巡回指导等技术服务。支持专家与各县“结对子”,建立长期指导联系,切实找准制约水稻种植机械化发展的症结所在,探索解决问题的可行方案。指导基层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当地实际,以机械化移栽方式为重点,及时细化完善并发布“本土化”的技术要点,让更多水稻种植农户知晓掌握。组织地方农机推广技术骨干深入种植机械化薄弱乡镇,建立“分片包户”机制,对重点大户长期跟踪服务,提升机械化种植技术应用能力。

五是结合示范县创建,树立机械化典型样板。

加强对水稻主产县机械化生产补短板工作指导,引导有条件的县开展全国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对照评价指标要求,加大水稻机种等薄弱环节政策支持和工作力度,加快经济适用的机械化移栽技术推广应用,争取早日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

要集中力量聚焦重点区域、主推技术、新型主体,争取奖补政策支持,打造一批模式优、机制好、效果佳的水稻机种示范基地。采用现场观摩等形式,加强示范创建工作经验交流,发挥典型引路作用,由点及面,先易后难,梯度推进,带动周边地区水稻机种水平加快提升。

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机种工作推进方案。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立足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目标任务,增强提升水稻机种水平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水稻机种工作,争取将补齐水稻机种短板纳入地方政府有关粮食生产党政同责、乡村振兴等方面考核。要成立水稻机种补短板工作专班,精心组织动员,统筹抓好农机农艺品种融合、“为机育秧”、配套机具保障、推广应用、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工作,多措并举加快水稻机种补短板步伐。

要全面梳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水稻机种发展情况,深入分析机械化水平低的原因,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谋划制定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年度和中长期目标,抓紧落实落地工作措施,实行部门协作、区域联动,合力促进水稻机种水平持续快速提升,为水稻稳产增产提供机械化支撑。


农业农村部:鼓励土地经营权有序向家庭农场流转

农业农村部:鼓励土地经营权有序向家庭农场流转

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是现代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引导扶持农林牧渔等各类家庭农场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家庭农场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发展质量不高、带动能力不强,还面临政策体系不健全、管理制度不规范、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发挥好其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以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创建为抓手,以建立健全指导服务机制为支撑,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为保障,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按照“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推介一批”的思路,加快培育出一大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户主体。坚持家庭经营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农户适度扩大经营规模,发展多种类型的家庭农场,开展多种形式合作与联合。

坚持规模适度。引导家庭农场根据产业特点和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实现最佳规模效益,防止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防止“垒大户”。

坚持市场导向。遵循家庭农场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推动家庭农场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府对家庭农场的引导和支持。

坚持因地制宜。鼓励各地立足实际,确定发展重点,创新家庭农场发展思路,务求实效,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

坚持示范引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以示范促发展,总结推广不同类型家庭农场的示范典型,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量。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指导服务机制逐步完善,家庭农场数量稳步提升,经营管理更加规范,经营产业更加多元,发展模式更加多样。到2022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得到巩固提升。

二、完善登记和名录管理制度

(四)合理确定经营规模。各地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行业特征、农产品品种特点等,引导本地区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取得最佳规模效益。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纳入家庭农场范围。(农业农村部牵头,林草局等参与)

(五)优化登记注册服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指导,提供优质高效的登记注册服务,按照自愿原则依法开展家庭农场登记。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家庭农场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牵头)

(六)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完善家庭农场名录信息,把农林牧渔等各类家庭农场纳入名录并动态更新,逐步规范数据采集、示范评定、运行分析等工作,为指导家庭农场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农业农村部牵头,林草局等参与)

三、强化示范创建引领

(七)加强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各地要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逐级审核、动态管理”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引导其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应用先进技术、实施标准化生产、纵向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以及带动小农户发展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农业农村部牵头,林草局等参与)

(八)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依托乡村振兴示范县、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等,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探索系统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促进家庭农场培育工作整县推进,整体提升家庭农场发展水平。(农业农村部牵头,林草局等参与)

(九)强化典型引领带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培育家庭农场的好经验好模式,按照可学习、易推广、能复制的要求,树立一批家庭农场发展范例。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机农一体、产业融合等多种模式和农林牧渔等多种类型的家庭农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为家庭农场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农业农村部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林草局等参与)

(十)鼓励各类人才创办家庭农场。总结各地经验,鼓励乡村本土能人、有返乡创业意愿和回报家乡愿望的外出农民工、优秀农村生源大中专毕业生以及科技人员等人才创办家庭农场。实施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对青年农场主进行重点培养和创业支持。(农业农村部牵头,教育部、科技部、林草局等参与)

(十一)积极引导家庭农场发展合作经营。积极引导家庭农场领办或加入农民合作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探索推广家庭农场与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合作方式,创新利益联结机制。鼓励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农业农村部牵头,林草局等参与)

四、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

(十二)依法保障家庭农场土地经营权。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鼓励土地经营权有序向家庭农场流转。推广使用统一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健全县乡两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做好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价格评估、合同签订等服务工作。

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有效化解土地流转纠纷。依法保护土地流转双方权利,引导土地流转双方合理确定租金水平,稳定土地流转关系,有效防范家庭农场租地风险。家庭农场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农业农村部牵头,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林草局等参与)

(十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家庭农场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支持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主食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自建或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共建集中育秧、仓储、烘干、晾晒以及保鲜库、冷链运输、农机库棚、畜禽养殖等农业设施,开展田头市场建设。支持家庭农场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集中连片经营。(农业农村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林草局等参与)

(十四)健全面向家庭农场的社会化服务。公益性服务机构要把家庭农场作为重点,提供技术推广、质量检测检验、疫病防控等公益性服务。鼓励农业科研人员、农技推广人员通过技术培训、定向帮扶等方式,为家庭农场提供先进适用技术。

支持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家庭农场提供耕种防收等生产性服务。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发挥自身组织优势,通过多种形式服务家庭农场。探索发展农业专业化人力资源中介服务组织,解决家庭农场临时性用工需求。(农业农村部牵头,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林草局、供销合作总社等参与)

(十五)健全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制度。国家和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编制培训规划,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制定培训计划,使家庭农场经营者至少每三年轮训一次。在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等相关涉农培训中加大对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力度。支持各地依托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各类农业科技和产业园区等,采取田间学校等形式开展培训。(农业农村部牵头,教育部、林草局等参与)

(十六)强化用地保障。利用规划和标准引导家庭农场发展设施农业。鼓励各地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家庭农场建设仓储、晾晒场、保鲜库、农机库棚等设施用地支持。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在耕地上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自然资源部牵头,农业农村部等参与)

(十七)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现有渠道安排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积极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扩大家庭农场受益面。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作为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参与涉农项目建设。

支持家庭农场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品牌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给予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活动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农业和小微企业减免税收政策。(财政部牵头,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税务总局、林草局等参与)

(十八)加强金融保险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家庭农场开发专门的信贷产品,在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的额度、利率和期限,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对资信良好、资金周转量大的家庭农场发放信用贷款。

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要在加强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加快对家庭农场的业务覆盖,增强家庭农场贷款的可得性。继续实施农业大灾保险、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探索开展中央财政对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试点,有效满足家庭农场的风险保障需求。

鼓励开展家庭农场综合保险试点。(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牵头,农业农村部、林草局等参与)

(十九)支持发展“互联网+”家庭农场。提升家庭农场经营者互联网应用水平,推动电子商务平台通过降低入驻和促销费用等方式,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市场主体开发适用的数据产品,为家庭农场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的信息服务。鼓励发展互联网云农场等模式,帮助家庭农场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优化配置生产要素。(商务部、农业农村部分别负责)

(二十)探索适合家庭农场的社会保障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引导家庭农场经营者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对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老年农民给予养老补助试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分别负责)

五、健全保障措施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政府要将促进家庭农场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本地区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并部署实施。县乡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工作力量,及时解决家庭农场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农业农村部牵头)

(二十二)强化部门协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建立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牵头承担综合协调工作,会同财政部门统筹做好家庭农场财政支持政策;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落实家庭农场设施用地等政策支持;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在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市场监管等方面提供支撑;金融部门负责在信贷、保险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家庭农场支持和服务。(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二十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力度宣传好发展家庭农场的重要意义和任务要求。密切跟踪家庭农场发展状况,宣传好家庭农场发展中出现的好典型、好案例以及各地发展家庭农场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家庭农场发展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农业农村部牵头)

(二十四)推进家庭农场立法。加强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立法研究,加快家庭农场立法进程,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法律保障。鼓励各地出台规范性文件或相关法规,推进家庭农场发展制度化和法制化。(农业农村部牵头,司法部等参与)

农业农村部:鼓励地方拓宽筹资渠道 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

农业农村部:鼓励地方拓宽筹资渠道 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

?导读:鼓励地方通过整合涉农资金、发行政府债券、充分利用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等方式,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
  【农机网 热点关注】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10329号建议的答复,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通辽地区高效节水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作出了回复。
?
  农业农村部表示,近年来,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改善农田基础设施,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农业农村部联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下达农田建设中央补助资金33.23亿元,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建成高标准农田317.9万亩,高效节水灌溉198万亩。2021年,农业农村部下达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59万亩,高效节水灌溉任务120万亩,年度建设任务居全国前列。考虑到今明两年落实中央确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压力较大,农田建设中央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各地完成年度新建任务。同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文件要求,我们鼓励各地在确保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对已建项目区进行改造提升。在编制新一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时,充分考虑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禀赋和发展潜力,统筹安排“十四五”时期建设任务,对改造提升目标任务予以积极支持。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结合新一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积极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在确保完成新增建设任务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通辽等地区已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提质改造,加强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
  此外,在加大国家资金投入方面,农业农村部表示,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重要的粮食主产省,农田建设任务重、耕地面积大,农业农村部联合有关部门在测算中央支持资金时,充分考虑相关因素,对内蒙古自治区予以积极支持。国办发〔2019〕50号文件中明确:“各地要按规定及时落实地方支出责任,省级财政应承担地方财政投入的主要支出责任。”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中明确:“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农田建设支出责任,地方各级财政应当安排必要的资金投入农田建设,列入本级政府预算。”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农业农村部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两个渠道资金支持。同时,指导各地科学确定建设内容和投资标准,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因地制宜开展农田建设。江西、四川等省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入标准提升至3000元。
?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综合考虑可用财力以及全国农田建设任务量等因素,合理保障农田建设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并加快研究不同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同时,鼓励地方通过整合涉农资金、发行政府债券、充分利用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等方式,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

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中国14亿人口,每天一张嘴,就要消耗70万吨粮、9.8万吨油、192万吨菜和23万吨肉。”今年全国两会上,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给大家算了一笔账。为更好地满足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科技不断发展和突破,不但提高农产品产量,保障供应充足,而且提升质量和多样性,丰富老百姓的“菜篮子”“肉盘子”“奶瓶子”,让老百姓从吃得饱到吃得好,再到吃得健康。

藏粮于技,让中国饭碗更稳固

“不离土不离乡,在家种粮也小康。”提起今年的夏粮,山东省商河县龙桑寺镇种粮大户彭友海一脸笑容,“今年我们种了‘中麦578’,无论是产量还是市场表现都很好,每斤加价1角钱还不愁卖。”

“种地不选种,累死落个空”“千算万算,不如良种合算”……千百年来的农谚说明,一粒小种子承载着粮食安全的“国之大者”。选用高产、稳产、抗灾性强的农作物品种,已经成为粮食连年高产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我国培育出一批节水、节肥、节药、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优质水稻、强筋弱筋小麦、高产高蛋白高油大豆、高产机收籽粒玉米优良新品种:玉米籽粒机收品种“京农科728”在短期内已推广达3300万亩,“中麦5051”突破了节水品种不优质、优质品种不抗寒的技术瓶颈,“扬麦33”赤霉病抗性鉴定连年达到抗级水平,“衡麦29”节水指数达到极强水平,“烟农1212”亩产高达840.7千克……

除了良种外,夯实粮食生产基础还离不开关键技术支撑。在我国,有近50万农技人员,以重大关键技术集成推广为重点,活跃在田间地头,服务在农户身边,全力传授种植“秘诀”。农业专家的技术指导也及时有力,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队伍为核心,从国家到地方的农业专家团队常年服务在生产一线。

从育种、栽培,到灌溉、病虫害防控,粮食生产的各个环节都渗透了科技的力量,我国逐渐打造了先进的现代农业科技集群,包括种业科技、农机科技、植保科技等。比如会商制定生产技术指导意见,发布防灾减灾技术意见、病虫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布设草地贪夜蛾“四条阻击带”和沙漠蝗“三道入侵防线”,组织春耕春管、“三夏”生产和秋冬种三大农技行动,推动生产技术措施到田到户。

科技赋能,让百姓餐桌更丰富

山东寿光“90后”种植户王聪按下遥控器,大棚外的卷帘自动升起:“茄子生长时,一株保留两个枝蔓,能保证茄子的质量和口感,更受消费者欢迎。”

四季能吃到新鲜蔬菜和水果,早已成为中国人的日常生活。吃得更美味、更营养成为人们的“新追求”。

山东寿光,中国蔬菜之乡,温室大棚已经发展到第七代智能温室。在温室大棚等设施农业的帮助下,种植突破季节和地域的限制,各色蔬菜、水果和花卉丰富着人们的餐桌和生活。

数据显示,我国设施农业面积达4270多万亩,占世界设施农业总面积的80%以上,其中设施蔬菜占比81%。“这些设施生产与露地生产结合,配合市场配置和运输流通体系,基本满足了我国蔬菜的周年供应,也让北方老百姓冬天只能吃白菜、萝卜和土豆的历史一去不复返,可谓贡献重大。”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张友军说。

我国拥有约1.8万公里大陆海岸线和大量的淡水湖泊河流资源,水产养殖潜力巨大。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刘英杰介绍:“我们国家是世界上渔业大国里,第一个实现了养殖产量超过捕捞业的国家。”

水产养殖技术的进步,也让老百姓可以消费到的水产品品种越来越丰富。截至2021年,通过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评定的水产新品种达到240个,还在不断地增加。而过去老百姓印象当中的名贵水产品,在人工养殖之后,不但价格越来越亲民,营养价值和口感也有保障。

在畜牧业方面,随着功能性饲料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重大猪病防控技术创新与集成应用等众多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科技进步为我国养殖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尤其是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智能化技术为行业发展赋能。近年来,以畜禽地方品种为育种材料,我国科学家培育推广的黄羽肉鸡、白羽肉鸭等优良品种居国际领先水平,打破了国外垄断。肉牛、奶牛、生猪等大动物育种也取得了重要进展。2019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国家畜禽良种联合攻关计划(2019-2022年)》,初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畜禽种业自主创新体系。畜禽产品供应不断满足多样化的消费需求,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正如唐仁健所说:“我们有能力保证14亿中国人民每天到点开饭,不饿肚子,而且饭碗能够越端越稳,吃得越来越好。”

科技支撑,让乡村产业更兴旺

花生是河南省正阳县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由于当地土地黏重,“早上湿、下午硬,一到晚上刨不动”,给规模化种植增加了困难。在这种不利条件下,正阳县最终还能成为全国花生种植第一大县,究其原因就是科技帮了大忙。

在国家花生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的帮助下,正阳县大力推进花生生产全程机械化,成功研制出了起垄播种、捡拾摘果、脱壳精选等全程生产机械,在全国率先解决了黏土条件下从种植、管理到收获、初加工的全程机械化问题,同时培育、研发、推广花生新品种16个,研究探索高产高效栽培集成技术,大幅度提高花生的质量和单产水平。

如今,花生产业已经成为正阳特色优质产业,使花生种植从田间地头到加工车间,从一家一户到产业集聚,从线下买卖到互联网+,从“一产独大”变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并带动周边县市种植花生超过1600万亩。

这仅仅是科技助力乡村振兴事业大潮中的一朵小浪花。党的十八大以来,科技为引领不断破解农业产业效益低难题,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研发和推广力度,推进产业优质化、轻简化、绿色化,有效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河北阜平,在食用菌产业体系专家帮助下,集成菌种培育、菌棒加工等关键技术,构建高效生产模式,带动当地户均增收1万元以上;

在甘肃定西,引入了马铃薯专用品种和淀粉加工技术,集成转化后带动当地及周边5万多农户脱贫。

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越来越多的乡村产业因为科技加持而“脱胎换骨”转型升级,越来越多的农民因为产业升级转型而鼓起“钱袋子”过上好日子。

?

标签:农场   家庭

广告咨询:18215288822   采购热线:18215288822

声明:农机大全所有(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56325386@qq.com 删除。

载注明出处:http://nongjidaquan.com/news/2692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