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累计安排50亿元支持冬小麦促弱转壮保夏粮丰收(中央财政继续出资5亿元支持黑土地保护)

农机大全网(nongjidaquan.com)最新农机信息:中央财政累计安排50亿元支持冬小麦促弱转壮保夏粮丰收(中央财政继续出资5亿元支持黑土地保护),农机新产品,二手农机,农机补贴目录,农机价格查询,农机报价大全,更多农机资讯请查看:农机资讯

  农机大全网(nongjidaquan.com)今天给各位分享中央财政累计安排50亿元支持冬小麦促弱转壮保夏粮丰收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中央财政继续出资5亿元支持黑土地保护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中央财政累计安排50亿元支持冬小麦促弱转壮保夏粮丰收

2、中央财政继续出资5亿元支持黑土地保护

3、中央财政补贴东北地区农产品采购生产

中央财政累计安排50亿元支持冬小麦促弱转壮保夏粮丰收

中央财政累计安排50亿元支持冬小麦促弱转壮保夏粮丰收

? ? 记者日前从财政部获悉,3月25日,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20亿元,支持11个冬小麦主产省通过实施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和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做好冬小麦促弱转壮相关工作。

  至此,加上2021年11月已下达冀鲁豫晋陕五省的秋收秋冬种资金14亿元,以及今年3月已预拨的2022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6亿元,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夏粮小麦促壮稳产补助资金达到50亿元,为打好全年粮食生产第一仗,夯实粮食丰收基础提供了坚实保障。

  据了解,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指导相关省份统筹用好中央下达相关资金,落实地方投入责任,加快资金拨付执行进度,促进落实冬小麦促弱转壮关键措施,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中央财政继续出资5亿元支持黑土地保护

中央财政继续出资5亿元支持黑土地保护

  日前,农业部在黑龙江召开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推进落实会,记者在会上获悉,中央财政在去年安排资金的基础上,今年又安排5亿元试点资金,目前已全部到位。会议要求各省各项目县切实抓好落实,贯彻2016年中央1号文件“藏粮于地”的重大战略部署,力争将耕地地力提高0.5个等级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3%以上,耕作层厚度达到30厘米以上。
  去年六月,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启动,近一年来取得了扎实的成效,各地都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制定了细化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指标。各项目县结合本地实际,创新项目机制,重点支持新型项目主体,扎实推进项目对接,各省(区)农业厅土肥管理部门负责试点项目实施,建立专家组,加强技术指导。各项目县就做法和经验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此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试点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即明确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围绕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和黑土资源永续利用思路,明确以解决“土变瘦了”、“土变硬了”、“土变少了”等问题的黑土地保护目标任务。明确以秸秆还田和增施有机肥为重点,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的保护路径,明确黑土地保护的职责分工,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做到项目责任落实到人,项目任务落实到乡村和服务组织,技术模式和措施落实到地块,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会议对今年的试点工作做了动员部署,要求各项目县在实化方案、细化措施、探索创新、专家指导、监管考核、信息宣传上下功夫。去年制定项目方案时,已对3年工作进行了统筹考虑,今年原则上不做大的调整,各项目县要着重探索技术模式、技术规范、操作模式、补贴标准和运行机制,凡是项目实施方案中已经明确的技术措施,都要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探索通过金融、保险、产业政策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参与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县较多的省,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包县专家,确保技术指导到位。要严格按照确定的项目方案使用资金,杜绝挤占、挪用、套取补助资金,确保在项目完成后经得起审计部门的审计。同时加强宣传力度,打响黑土地保护利用牌子,加大项目盘子,努力做到对上有信息、对外有声音,为项目实施和规模扩大创造良好氛围。
?

中央财政补贴东北地区农产品采购生产

中央财政补贴东北地区农产品采购生产   财政部1日发布通知称,2009年东北地区新产玉米上市后,中央财政对南方饲料消费省份采购东北地区新产玉米并运到本地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费用补贴。此外,新产大豆上市后,对东北地区指定企业入市收购并压榨加工的2009年国产大豆,中央财政也将适当给予一次性定额费用补贴。

  上述东北地区是指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南方饲料消费省份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等16个省(区、市)。

  根据通知,企业在东北地区从农民手中收购的玉米价格不得低于内蒙古和辽宁0.76元/斤、吉林0.75元/斤、黑龙江0.74元/斤(国标三等)。收购高于或低于国标三等玉米,按照国家标准每升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收购价格可以上浮或下调0.02元/斤。企业按上述规定实际采购并运回本省的玉米,中央财政按折合标准品的玉米数量,每斤0.035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的定额费用补贴。享受补贴的玉米由企业自行销售、自负盈亏。享受费用补贴的采购期限为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采购的玉米必须在2010年6月30日前运抵本省。

  大豆收购方面,企业按不低于1.87元/斤(国标三等)的价格公开挂牌收购,收购期限也为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收购的大豆必须在2010年6月30日前加工成豆油。申领补贴的大豆收购总量不超过该企业200天的大豆加工能力。对企业符合上述规定收购的大豆,中央财政按每斤0.08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的定额费用补贴。

标签:中央   项目   财政   亿元

广告咨询:18215288822   采购热线:18215288822

声明:农机大全所有(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56325386@qq.com 删除。

载注明出处:http://nongjidaquan.com/news/2693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