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国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李伟国在全国农机鉴定和农机化质量工作改革推进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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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李伟国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李伟国在全国农机鉴定和农机化质量工作改革推进座谈会上的讲话

李伟国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李伟国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资料图

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就要结束了。农业部领导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张桃林副部长亲自到会并作重要讲话,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机购置补贴的成效经验,深入分析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对做好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讲话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要求明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指导性,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这次会议得到了财政部、中国民航局、国家认监委的大力支持,认监委监管部、民航局飞标司、财政部农业司的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肯定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从不同方面对有关工作提出了要求,充分体现了有关部门对农机购置补贴和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四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8个省和青岛市围绕内控制度建设、敞开补贴、分档定补、新产品试点、管理服务信息化、绩效管理、违规查处等工作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本地区好经验、好做法。

大家在座谈讨论中,踊跃发言,相互交流了近几年的工作,并结合本省实际,就做好“十三五”中后期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了研讨,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大家普遍感到,这次会议目标任务明确,领导重视、各方支持,内容丰富、务实高效,达到了统一思想、指引方向、鼓舞干劲、推动落实的预期目的,开出了实效。

下面,结合大家讨论提出的问题,围绕贯彻落实《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这次会议精神,我就做好今后一段时期特别是2018年的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早谋早动,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政策实施工作,说到底是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问题。资金能否得以及时、有效、充分地使用,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政策的实施效果。各省要加强与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早谋划、早动作,围绕分配好、管理好、使用好补贴资金,下力气提高使用效率,推动政策实施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尽早启动政策实施工作。“春争日,夏争时”,为不误农时,便于各地及早组织实施补贴工作,发挥资金效应,农、财两部按三年一个周期安排政策实施工作,并提前一个年度分配拨付资金。各地要深刻领会有关精神,立足于“早”,抓紧组织启动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2018年补贴资金已提前下达,各省要加快做好实施方案和补贴额一览表制定公布、资金下达、补贴机具投档等相关工作,及早启动实施,并力求一并部署安排新产品购置补贴、报废更新补贴试点等工作,避免“挤牙膏”式的工作部署。

要综合考虑敞开补贴、上年结转等因素,及时将资金分配到市县。对缺口大、进度快、使用规范的市县重点倾斜,对结转量较大的市县可少安排或不安排。要认真落实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科学确定补贴范围和补贴额,为政策的普惠共享奠定良好基础。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2017、2018年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衔接过渡工作,保持好政策实施连续性。

二是加快资金兑付和实时公开。要指导各地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鼓励县乡开展随时申请、随时受理服务,清理取消补贴申领有效期限制,稳定购机者预期。

要加强与财政部门协作沟通,提高补贴资金结算兑付的频次与效率,加快资金兑付,增强群众政策获得感。对支出进度较慢的市县,要联合财政部门及时了解情况、分析原因,找出对策,并采取约谈、通报、专项督导、核减预算等措施,督促加快资金支出、发挥应有效应。

2018年要在以往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网上实时公开工作,引导农民理性购机、有序申领补贴,引导企业理性营销、降低经营管理等成本,为实行敞开补贴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及时开展资金余缺动态调剂。政策实施中,受农民购机行为、市场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当年资金产生少量结转属于正常情形,对这些结转资金要在下年度优先使用,避免沉淀两年以上被收回处理,实现资金供求两年动态紧平衡。

要做好资金使用进度定期调度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和分析各市县资金使用情况,对预判可能出现较大结余的市县,要及时协调配合省财政部门,开展余缺调剂,避免出现大量结余,力求市县资金供需相对均衡。要扎实做好下年度资金需求建议提出工作,自下而上开展资金需求摸底工作,辅之以必要的抽查、预测方法,指导各市县科学严谨、实事求是地提出需求。

需要指出的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精神,以及财政部《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虽然按“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管理,但属对农牧民直接补贴的政策,是约束性任务,实行专款专用,不允许统筹它用。

对违规整合或将补贴资金用于其它方面的地区,发现后要及时商财政部门开展联合调查、处理,难以把握的要及时向上级报告。要防止少数地区故意将部分资金积压两年不用而出现“被结余”“被整合”的情况。

四是着力加强资金使用绩效管理。要持续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重点围绕资金使用效益效率开展相关工作,加强专家和第三方督导评估,强化补贴政策实施全程监管。

通过延伸绩效管理,细化工作要求,及时发现整改分配、使用中的问题,促进规范实施;通过延伸绩效管理,增强地方党委政府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重要性的认识,激发农机化管理部门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推动农机购置补贴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2018年,要在完善指标设置、考评方法以及全面考核省级工作的同时,推进绩效管理向市县延伸。原则上各省都要开展,到2020年要实现全覆盖。

二、创新创优,驰而不息提升政策实施满意度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当前农机化管理部门的重要管理服务工作,面广、线长,涉及对象众多,我们必须把不断提升政策实施满意度作为不懈的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去痛点、优服务,坚持创新导向,突出精细管理,全力以赴破解政策实施中的难点问题,树立农机化管理工作的良好形象。2018年起,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积极扩展补贴机具资质。前些年,我们将中国境内通过农机推广鉴定作为补贴机具资质,有效确保了补贴机具的先进性、适用性和可靠性。当前,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对各类农业机械的需求日益旺盛;农机工业科技创新步伐不断加快,各类新型农机产品不断涌现,单一的补贴机具资质采信渠道已不能满足农业生产对补贴机具的要求。

遵照《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的要求,我们在全面梳理现有农机产品评价制度的基础上,将获得农机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列入补贴机具资质采信范围。对此,我们已会同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具体办法。

基本考虑是,对强制性认证结果直接采信,获证产品直接具备补贴机具资质,种类范围按国家认证认可监管部门《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农机产品》确定,目前主要是植保机械;对自愿性认证结果采信开展试点,试点产品获证后即具备补贴机具资质,种类范围在具体办法中予以明确,试点期限为2018—2020年。办法已经印发,请按照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

除了将农机产品认证制度纳入补贴机具资质采信范围外,2018年起,不再将“中国境内生产”作为补贴机具资质前提条件。我们对此也组织了专门研究,多方征求了意见。从实际情况分析,国内企业在中低端产品上竞争能力较强,进口产品多为中高端产品,二者实际为错位竞争;另外,放开限制对农业生产是有利的,有助于缓解国内农机产品缺门断档的问题,一定程度上也能够倒逼我国农机工业加快创新步伐,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大家对扩展补贴机具资质要正确认识,积极做好各项工作。有意愿的省份,还可以开展补贴机具资质采信多元化、市场化试点,进一步探索扩大补贴机具资质采信的渠道和办法。

二是全面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2016年以来,农、财两部在13个省份(次)开展了新产品试点,并联合中国民用航空局在6个省份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和有益经验,有效解决了新产品由于标准、鉴定大纲制定以及鉴定能力建设滞后而无法很快通过鉴定、农民“想要补、补不了”的矛盾,受到了各方欢迎。

从今年起,将该试点扩展至全国范围,具体办法已经发布,各地要抓好落实。在此,我强调两点。第一,科学选择试点产品。要立足全国层面遴选试点产品,严禁搞地方保护,严禁为特定企业量身定做。

要遵从农业和农民需求,按照绿色生态导向和支持丘陵山区等机械化薄弱地区发展的要求,多选一些“雪中送炭”类产品。要严格按照试点目的要求精选产品,确保所选产品确实是没有鉴定大纲或依据现行大纲难以鉴定的产品,防止将以往补贴过的产品纳入试点。要落实好先进性、安全性、适用性评价工作要求,切实排除简单拼凑、抄袭剽窃、粗制滥造等假冒伪劣产品。

第二,推动新产品加快运用。要通过试点,加快推动新产品鉴定大纲研发制定,促进新产品能够及早进行鉴定,达到补贴机具资质条件,纳入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进一步扩大应用。要通过试点,促进完善植保无人飞机设计制造等标准,健全检测鉴定和驾驶员培训体系,引导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快构建安全飞行监管机制,让植保无人飞机行业发展得又好又快。

此外,我想专门讲一讲养蜂机具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械设备购置补贴问题。养蜂业对提高农作物产量、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虽然养蜂平台在全国补贴范围已好多年,但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认识不到位、宣传引导力度不够,以致很多省份并未将其纳入补贴范围。

2016年,农、财两部曾部署山东省畜牧、财政部门试点养蜂平台购置补贴,有一定效果,但力度仍然不够。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是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对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对此非常关心,有明确要求。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效率,必须依靠现代化的机械设备支撑。

目前清粪、粪污固液分离、沼液沼渣抽排等机具已纳入补贴范围,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等新产品的试点也正在进行当中,但与中央的要求和农牧民的需求相比,支持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从今年开始,各省尤其是蜂业大省和养殖大省,要充分认识蜜蜂授粉酿蜜“月下老人”的作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的益处,将养蜂平台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设备纳入本省补贴范围,足额测算补贴标准,加快推广应用。特别是要运用新产品补贴试点手段,积极将相关的新型机具设备纳入新产品试点范围,加快提升畜牧业机械化水平。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今年,省级和县级农机化管理部门要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现县级公开专栏建设100%。要通过省市县各层级补贴专栏等信息公开渠道,全面、及时、广泛地公布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补贴机具信息表、补贴资金实时使用进度等信息,努力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激发农民群众购机积极性。

要加快推进农机鉴定认证证书公开工作,通过“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准确、及时、有效地组织上传公开农机产品鉴定认证结果、证书和主要技术规格参数信息,方便各省补贴机具投档、社会查询和监督等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在已公开的农机试验鉴定结果通告中,存在部分产品的归属分类和品目与现行标准不一致的情况。各省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8〕3号)要求,组织按期在4月15日之前完成规范农机试验鉴定结果公开相关工作,并推动此项工作今后及时、有效、常态化开展,为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奠定基础。

四是推进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要以信息化促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便利化、规范化,“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有效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重点工作:第一,推广使用补贴机具网络投档软件,逐步将投档基本程序和要求格式化、电子化,实现网上投档,提升效率。

目前已有15个省份开展了此项工作,其他各省要全面跟进。今年我们升级完善了“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功能,并组织开发了应用软件,能够实现从中自动抓取投档信息,大家要积极运用,减少企业往来奔波。下一步要抓紧规范投档资料和申报要求,开发统一的电子投档系统,切实便利企业。

第二,要支持购机者在稳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所在地申领补贴,积极推行使用手机APP申领补贴,利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实行网上申领补贴,使除必要的现场核机验机外的申报工作,都预先在网上完成,让申领者“最多跑一次”,减少等待时间。

第三,鼓励开展补贴机具“一机一码”二维码识别,推进省与省之间系统信息共享,促进系统建设标准化和互联互通。积极探索农机购置补贴、农机试验鉴定、农机安全监理、农机化生产、农机化统计等信息数据共享和互校,加强数据深度挖掘和分析,为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乃至农业机械化工作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

五是鼓励开展融资租赁等试点。加强金融政策支持,能够有效缓解购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践当中,对农机具抵押担保贷款,各地比较容易理解,操作上不难,只是存在担保机构和银行愿不愿意做的问题;对融资租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9号)虽然明确“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获得农机的实际使用者可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但多数地区对此项政策的理解还不够深入,落实效果不够理想。

各地要进一步领会落实国办要求,推动农机具抵押担保贷款、融资租赁等金融支农政策与农机购置补贴有机结合。在农机具抵押担保贷款方面,各省可结合实际开展试点;在融资租赁方面,各省要深入研究,支持农机监理机构按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受理开展抵押登记业务,确保此类农业机械在抵押期间不发生所有权转移、变更或重复抵押等现象,为大型农机融资租赁业务顺利开展提供优质服务。

三、抓长抓常,持之以恒防控实施管理风险

高效、规范、廉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要一以贯之地保持防控政策实施管理风险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构建更为健全、有力、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不能因政策实施环境更加良好、监督机制更加健全而放松警惕、放松监管。

一是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今年各省要全部建立内控制度。要围绕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确定、分类分档与补贴额测定、市县资金分配调剂、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查处、延伸绩效管理等关键工作,科学制定实施本省补贴管理工作内部控制规程,在我们内部先把办事规矩立起来,把自我约束严起来,并自觉遵照执行。这些工作做扎实了,就能够有效提高重大决策的科学性,能够切实减少具体实施中的问题,能够显著降低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是规范补贴申领。申领补贴是政策实施工作中的紧要环节,是不法企业和购机者绞尽脑汁想闯过的关口,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风险点。把好这个关口,必须在补贴机具核验和异常情形监测预警等方面下功夫。要紧盯补贴机具关键事项和关键参数,切实将基层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化,明确核什么、怎么核、核到什么程度,让基层干部职工依规核验,轻松上阵,有效工作。

目前,已有17个省份出台了核验流程以规范补贴机具核验,其他各省要在2018年完成相应规范的制定出台。要落实好补贴申领具体操作“去经销商”的规定,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防止农机经销商操控、误导农民申领补贴。

要明确异常购机和申领补贴的情形,如短期内大批量、单人次多台套等,制定相应的监测监管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实际补贴比例过高、农机产销企业自办合作社“自卖自买”骗、套补贴等隐患。

三是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持续保持严管、严打的高压态势,营造公平公正严肃的政策实施环境。各省要抓紧出台本辖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规范补贴违规查处工作。

要充分发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及黑名单数据库”功能作用,不断提升省际联动联查力度,让违规企业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要建立制度,加强监测,重点关注国家和省级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农机产品公告发布情况(一般每季度一次),及时撤销不合格产品的农机推广鉴定证书,及时停止其补贴资格,并将处理结果上传“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及黑名单数据库”,以便他省实行联动。

四是加强廉洁自律。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持续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健全岗位责任制,完善监督机制,及时纠正和消除廉政隐患,杜绝腐败问题发生。要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结合补贴工作实际举案说法,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不想腐”的意识和决心,带动补贴政策环境风清气正,干部踏实安心履职。

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主动加强与财政、质监、民航和农业产业部门的沟通配合,主动听取基层人员、农民和农机产销企业等参与方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升服务水平,推进效能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杜绝“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树立农机化系统的良好形象。

要把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忘初心,敢于担当,遇到矛盾不回避,出现问题不推诿,切实把工作的重担挑起来。对于实施过程中的重难点工作,要对症施策;对于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提出建议。要切实加强自律,防控风险。

近些年,各省负责补贴工作的领导和人员变化较大。新负责同志要切实加强政策规定的学习,全面了解政策变迁历程,并与时俱进,把握新情况、新难点、新风险,切实加强自律,防控风险。

同志们,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开启的一年,我们要以新的思路、新的面貌、新的举措全面开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新局面,为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当前,春耕生产已从南到北陆续展开,各级农机化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全国春管春耕暨种植业结构调整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重要抓手,发挥好农机在春耕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做好人员培训、机具准备检修、维修配件供应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下乡、现场演示、观摩培训活动,积极组织跨区作业、订单服务、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的农机社会化服务,抓好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确保春季农机化生产安全、有序、高效。

今天是农历新年正月的最后一天,借此机会,我代表农业部农机化司,向各位代表拜个晚年。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事业有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李伟国在全国农机鉴定和农机化质量工作改革推进座谈会上的讲话

李伟国在全国农机鉴定和农机化质量工作改革推进座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张桃林副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农机试验鉴定和农机化质量工作的新成效,深刻分析了新形势,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下面,结合贯彻落实张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我就农机试验鉴定有关问题谈几点意见。

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履行好农机试验鉴定主体职能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主要是从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实际使用的需要出发,通过考核评价农业机械产品相关性能和质量水平,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和指导农民选购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产品提供服务的评价制度。农机试验鉴定是农机化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的基础工作和重要环节,也是当前农机鉴定系统的主体职能。

我体会,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与其它一般质量监督制度不同,不是简单评价产品是否合格、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而是评价是否适用于生产应用、是否值得推广,应该属于农业技术推广范畴。

这也是为什么要在全国农业系统设置专门的农机试验鉴定机构的原因,否则我觉得就会与国家质量监督系统职能重叠。基于这样的理解,我们所有的农机试验鉴定工作都应该围绕促进农机化技术的推广应用来开展。

农机试验鉴定机构要聚焦农机化技术推广来开展试验鉴定工作这个主业,充分挖掘潜力,整合系统资源和利用好社会资源,全力保障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切实解决好当前鉴定供需矛盾。

当前,很多鉴定机构都被列为公益一类事业机构,而能够列入公益性的主要原因:一是基于我们是为农业这一弱势产业服务;二是基于我们是为农业技术推广这一公共产品服务。因此,无论试验鉴定系统机构怎么改革,我以为都应该把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始终作为主体职能,履职尽责。不能种了别人地,荒了自家田。

二、切实增强担当意识,发挥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技术支撑作用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促进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的一项重要支撑政策手段。多年以来,把通过相关试验鉴定的农机产品作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资质条件,既突出了中央财政支持的针对性、精准性,也确保了政策实施的科学性、规范性。

在某种程度上,也促进了鉴定技术成果的转化推广,是对鉴定工作的信任和对鉴定成果的充分肯定,进一步提升了鉴定系统在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作为技术研究和评价机构,大家都希望自己的工作成果得到社会的承认,得以在生产中推广应用。

所以,把农机试验鉴定评价结果作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资质条件,是鉴定机构的光荣,不能因为规范性、科学性要求更高,觉得有压力、成为负担,而要以高度的使命感来做好这项工作,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公共服务。当然,我们也考虑到当前农机试验鉴定能力的实际情况,在新一轮购机补贴政策实施意见中,拓展了补贴机具的资质采信渠道。

在继续保留农机试验鉴定资质要求的同时,增加了认证结果的采信,包括强制性认证的直接采信和在试点范围内的自愿性认证采信。多元采信一方面是为了减轻农机试验鉴定供需矛盾压力,弥补能力不足;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提高补贴政策实施的科学性,通过形成良性竞争推动采信质量的提高。

农机试验鉴定和认证机构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促进检测方法、标准、要求等技术规则和试验检测结果互联互通、融合发展,形成合力,共同为补贴政策提供更加有效的技术支撑。

三、切实增强创新意识,加快提升农机试验鉴定能力

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对各类农业机械的需求日益旺盛;农机工业科技创新步伐不断加快,各类新型农机产品不断涌现。如何适应新形势、新需求,加快改革创新,切实提升农机试验鉴定能力,促进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是当前农机试验鉴定面临的重要任务。

重点要抓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切实抓好鉴定制度改革的推进实施。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适应当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实际,去年,我部组织开展了《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等相关制度的改革修订工作。

目前《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了公开征求意见和修改工作,正在报请我部常务会审议。这次改革修订的力度比较大,也可以说是一次系统性的改革。接下来,重点要围绕修订后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抓紧组织修订完善实施办法、鉴定种类指南编制办法、大纲制修订办法、国家支持的推广鉴定项目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工作制度,清理修订部省推广鉴定大纲、相关工作规范和技术规程等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希望鉴定系统的全体同志进一步树立主人翁精神,积极投身改革,敢于担当担责,主动献计献策,共同推进农机试验鉴定改革圆满完成。

二是加快试验鉴定方式方法的创新。要适应形势的发展,充分借鉴应用现代科技进步的成果,不断地研究、创新农机试验鉴定的方式方法,研究试验鉴定新技术新手段,促进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特别是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要充分发挥人员、科技的龙头优势,在做好常规性试验鉴定任务的同时,着力在农机试验鉴定技术和方式方法创新上下功夫,深入研究衡量农机适用性、安全性、先进性的核心指标和技术评价手段,指导各省的试验鉴定工作。

当前,要重点加强补贴新产品的试验鉴定方式方法研究创新,加强相关标准、鉴定大纲和鉴定能力的建设,解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想要补、补不了”的矛盾。从今年起,农、财两部明确将新产品试点扩展至全国范围。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实施好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工作,各省农机试验鉴定机构要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全程参与新产品补贴试点工作,加快推动新产品鉴定大纲研发制定,促进先进适用、生产急需的新产品能够及早进行鉴定,达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资质条件,进一步扩大应用。

要按照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重点支持绿色生态导向和丘陵山区特色产业适用机具的要求,结合试点重点开展有关试验鉴定大纲的制定和鉴定能力研发,促进高效节本、绿色环保、智能安全的农机加快示范应用和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支持推动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四、切实增强制度意识,促进农机试验鉴定规范化

张部长讲话中提出要打造打响试验鉴定服务的品牌,关键是要提高鉴定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影响力,靠的是鉴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一是加快建立完善科学的技术标准和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标准和制度规范开展试验鉴定工作。

当前供需矛盾突出,更需要我们严格标准、严格规范,把好试验鉴定关口,更需要我们有专业的精神、专业的水平,提高鉴定执行的严肃性。特别是各个试验鉴定机构要建立完善规范的受理制度,避免短缺经济产生的风险和问题。二是加快鉴定管理服务信息的公开化。

通过公开化,更好服务企业和农民;通过公开化,倒逼推动试验鉴定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公开既是对企业产品的监督,也是对试验鉴定工作的监督。为了提高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结果公开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更好地支持、服务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实施和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今年2月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对有关工作做了部署。

要求统一在部总站负责管理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公开鉴定结果信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各省鉴定机构要加强学习了解相关要求,建立完善对公开内容的审核规定和程序,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确保按时完成有关工作。部总站要抓紧完善平台建设,做好先行引导工作,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强化对信息真实、及时、有效性的监管。

五、切实加强对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指导,积极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要加大相关投入,努力改善试验鉴定、检验检测的设备和手段。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

当前,要重点帮助解决农机鉴定经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财政预算后的经费保障问题。一些地方反映,在现行财政管理制度下,各省只能保障本省制造企业的产品鉴定需要,无法承接别的省所属企业的鉴定申请。

这实际是对鉴定目的的认识误区。我认为,开展农机鉴定,主要是为农业生产应用服务、为农民使用服务,而不是主要为本地企业服务,这是财政应该保障鉴定经费的理由。确定鉴定的产品种类应从本省农业生产、农机化发展的需要出发。

希望各地转变观念,明确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本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确定的产品种类为依据,安排鉴定工作,开展生产急需、农民急用的产品鉴定,切忌地方保护主义。目前我部以总站名义申请了近1500万的国家支持的农机推广鉴定项目费用,主要用于全国范围内重点推广的农机产品试验鉴定,引导和调剂缓解部分省鉴定能力的供需矛盾。

希望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和鉴定机构加强与本省财政部门沟通,与财政管理制度对接,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不断提高本省农机试验鉴定能力,适应农机化发展需求。鉴定总站要强化全国农机试验鉴定能力规划指导,主动调剂余缺,引导各地及时查漏补缺,提高鉴定对需求反馈的针对性、及时性,推动鉴定系统协调、持续健康发展。

为了切实推进各省对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重视,司里正在研究把承担完成国家支持的推广鉴定任务的情况纳入购机补贴延伸绩效考核。按照张部长的要求,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也要加强对鉴定工作的指导,研究建立新的绩效考核办法,不断优化鉴定工作机制,共同提升系统管理水平和整体鉴定能力。

同志们,做好新时期农机试验鉴定工作,任务光荣,责任重大。全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齐心协力,开拓创新,全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共同为推进新时期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标签:农机   补贴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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