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基础,2020年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进一步完善健全无害化处理制度机制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农机大全网(nongjidaquan.com)最新农机信息: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基础,2020年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进一步完善健全无害化处理制度机制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农机新产品,二手农机,农机补贴目录,农机价格查询,农机报价大全,更多农机资讯请查看:农机资讯

  农机大全网(nongjidaquan.com)今天给各位分享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基础,2020年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进一步完善健全无害化处理制度机制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基础,2020年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

2、进一步完善健全无害化处理制度机制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基础,2020年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

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基础,2020年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

?  【农机网 热点关注】为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夯实粮食生产基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农业农村部下达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任务。要求着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加快推动农田建设项目落实,优化建设布局,统筹整合资金,加大建设投入,确保2020年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
?
  任务要求各地依据农业农村部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明确建设区域,突出建设重点,及时分解下达任务,统筹推进农田建设工作。
?
  (一)优化建设布局。要根据水土资源条件、粮食生产潜力、农田建设基础等情况,明确建设重点区域,优先在“两区”和产粮大县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
  (二)支持脱贫攻坚。要落实好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部署,把建设高标准农田、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与产业脱贫统筹推进,优先支持革命老区、国家级贫困县,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
  (三)加快分解任务。要加快将建设任务分解下达至县级,并于2020年3月31日前将任务分解情况报送农业农村部备案。
?
  (四)稳步推动延续项目。继续推动黑龙江省三江平原灌区田间配套工程、海南省南繁科研育种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历史延续项目建设,确保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
  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616亿元
?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有关要求,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整合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用于高效节水灌溉部分,设立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持用于高标准农田及农田水利建设。2019年5月,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先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加强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和全过程绩效管理。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地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等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共计694.23亿元。
?
  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要求,10月下旬,中央财政提前下达地方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2020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共计616亿元,提前下达预算超过2019年同口径预算执行数的90%。财政部要求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结合中央下达预算做好预算编制、分解下达等工作,待进入2020年预算年度后,按程序及时拨付资金。各省(区、市)用于贫困县的该项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平均增幅。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
  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督评价座谈会在安徽省合肥召开
?
  11月26日,农田建设管理司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督评价座谈会。会议分析了农田建设及监督评价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要求,部署各地进一步做好农田建设评价激励、摸底评估、统计调查等监测监管工作,与会代表围绕如何建立健全农田建设监管机制进行了讨论。
?
  辽宁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面积达2360万余亩
?
  今年以来,辽宁省积极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打造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农田,截至11月26日,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累计实施面积达到2360万余亩。
?
  辽宁省结合省情农情,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保障力度。2011年至2018年,全省共实施建设高标准农田2084万亩。据测算,高标准农田每亩粮食可实现增产100公斤,亩均节水24.3%,化肥农药施用量可分别减少13.8%和19.1%。
?
  为保障高标准农田项目顺利实施,辽宁省完善顶层设计,实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五统一”,初步构建起集中统一高效的农田建设管理新体制,保证了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有序衔接。
?
  2019年,国家下达辽宁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80万亩(含同步发展61万亩高效节水灌溉任务),比近3年全省年均建设任务增加90万亩。辽宁省迅速将建设任务落实到项目区,已分解到68个项目县(市、区),落实到具体地块,同时明确,优先鼓励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可以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优先鼓励集中连片地区进行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整乡推进、整县推进。
?
  河北省“五项举措”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
  2019年,河北省共安排新建高标准农田280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140.4万亩,分别超出国家下达任务数的7.7%和10.5%。为确保任务圆满完成,河北围绕“五项举措”,狠抓落实。
?
  一是以完善机制促落实。为及时掌握各地项目建设情况,建立了全省农田建设进度定期调度机制,及时对进度较慢地区进行专项调度;制定了《河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明确对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情况实施奖优罚劣。
?
  二是以队伍建设促落实。在配强配齐省级农田建设管理队伍的基础上,强力督导市、县两级建立了专门的农田建设管理机构,配备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着力打造一支能打硬仗、能啃硬骨头的精干队伍。
?
  三是以活动开展促落实。年中,开展了全省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调度会;11月初,举行了全省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工仪式,进行了现场观摩及培训;年底前,要完成对全省市、县两级业务培训全覆盖。
?
  四是以督导检查促落实。省农业农村厅成立了三个巡回督导组,由行政领导加业务骨干组成,及时掌握各地项目建设真实情况,针对市县存在实际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
  五是以强化宣传促落实。定期对各地项目建设进度进行通报,协调电视台、报社、新媒体、厅宣传中心等单位,加强对各地典型经验、亮点工程的宣传,打造全省农田建设示范点,营造学习先进新氛围。

进一步完善健全无害化处理制度机制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完善健全无害化处理制度机制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本网讯 近期,农业农村部发布《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记者日前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人。

  问:请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背景?

  答:国家高度重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这不仅是阻断重大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的有效手段,还是维护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加快构建处理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支持,推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是,我们在工作实践中发现,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处理体系不健全、处理方式不规范、监督管理措施不完善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等情况还时有发生,既造成动物疫病传播隐患,也存在着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进入食品链条、污染环境等风险。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在系统总结无害化处理成效和经验,认真听取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生产经营主体、广大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专门制定本《办法》,力求进一步完善健全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机制,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问:《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规定和农业农村部职能,《办法》适用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明确的畜禽种类范围,覆盖畜禽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过程中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的收集、无害化处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办法》明确规定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和畜禽产品有:染疫或者疑似染疫死亡、因病死亡或者死因不明的;经检疫、检验可能危害人体或者动物健康的;因自然灾害、应激反应、物理挤压等因素死亡的;屠宰过程中经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死胎、木乃伊胎等;因动物疫病防控需要被扑杀或销毁的;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对病死水产养殖动物和病害水产养殖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问:《办法》重点明确了哪些规定?

  答:《办法》分为总则、收集、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6章39条,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做好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指南。这些规定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办法》提出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相结合、集中处理与自行处理相结合的原则,细化明确了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等三方责任。

  二是进一步加强收集运输管理。《办法》要求生产经营者应当及时贮存、清运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明确了委托处理应当符合的要求和集中暂存点应当具备的条件。《办法》还要求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专用运输车辆实行备案管理,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落实消毒、卫生防护等措施。

  三是进一步规范无害化处理。《办法》规定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应当符合规划并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屠宰、隔离场(厂)内自行处理应当符合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制定自行处理零星病死畜禽的技术规范。《办法》还鼓励依法依规对无害化处理产物进行资源化利用。

  问:《办法》对相关违法行为设定了什么处罚规定?

  答:《办法》的处罚规定主要涵盖四个方面。

  一是畜禽养殖场、养殖户、屠宰厂(场)、隔离场等未按规定贮存、清运、自行处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以及集中暂存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未按规定配备专门人员,要按照《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处罚。

  二是畜禽养殖场、屠宰厂(场)、隔离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没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无害化处理活动的,要按照《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处罚;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继续从事无害化处理活动的,要按照《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处罚。

  三是专业从事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运输的车辆,没有向承运人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要按照《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处罚;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专用运输车辆不符合《办法》规定的要求,要按照《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处罚。

  四是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未建立管理制度,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隔离以及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收集、无害化处理的单位和个人未建立台账或者未进行视频监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问:《办法》什么时候施行?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

  答:《办法》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认真抓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办法》解读宣传。组织做好《办法》主要条款的细化解读,分级分类对从事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管理和业务人员开展系统培训,切实提高监督管理、行业指导、依法行政等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办法》的宣传,引导畜牧兽医行业广大从业者知法懂法守法。二是抓紧研究制定配套制度。组织制定全国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生物安全风险调查评估方案,研究推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分级管理制度,务求实用和可操作。三是强化全程信息化监管。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监控平台,加快实现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等各环节信息互联互通、相互印证,形成全链条可追溯管理,提升监督执法工作效能。四是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严厉打击随意抛弃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推动解决《办法》执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切实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标签:建设   农田

广告咨询:18215288822   采购热线:18215288822

声明:农机大全所有(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56325386@qq.com 删除。

载注明出处:http://nongjidaquan.com/news/2760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