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农业转移人员政策济南农业补贴政策
济南农业转移人员政策济南农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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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又一大省放开落户!山东15城或全部"零门槛"
- 2、咨询济南落户最新政策
- 3、关于农村户口转济南城市户口问题。
人口大省山东宣布,将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
这一消息,是在1月9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宣布的。会议提出,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按照《2018年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17年,中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共有27城,山东城市仅包括济南、青岛在内。这意味着,除这两个城市之外,山东其余15个城市或将全部落户“零门槛”。
此外,青岛的城区常住人口,在2017年为445.83万;济南的城区常住人口,在2017年为404万。这意味着这两个城市或许也将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
“山东的发展一直比较‘平均主义’,山东省是经济大省,但是缺乏在省和全国都有话语权的大中心城市。这次山东如此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放开放宽落户,肯定有做强中心城市的目标,要把优势资源集中到优势地区。”华南城市研究会副会长孙不熟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人口大省山东放开落户
一段时间以来,山东都在谋划逐步取消城市落户限制。
2018年5月,山东宣布,取消省级高层次人才及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子女落户限制;取消高校毕业生以及各类具有专业职称、技能等级人才的就业年限、社保年限、单位性质、居住场所落户限制;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急需人才凭人社部门证明直接落户。
在2019年初召开的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山东宣布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全省常住、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2%左右和51.5%左右。
2019年7月,山东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提出青岛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中心城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力度,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健全完善城区社区集体户制度,及时为有合法稳定职业无固定住所人员落户提供便利。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全面放开建制镇和中小城市落户限制。
2020年,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着力推进城乡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山东是人口大省,2018年总人口超过1亿人。山东下辖有17个市,其中不乏人口大市。
数据显示,2018年,山东常住人口超过500万的城市包括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临沂市、德州市、聊城市和菏泽市。
然而,根据《2018年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从城区人口看,仅有青岛、济南的城区常住人口超过300万。这意味着,山东其余15个市有可能全面放开人口落户。
不过,从具体实施的细则来看,还需要山东省和市进一步下发相应的执行文件。
为何山东如此积极放开放宽落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山东的政策,是落实全国政策的一步。人口自由流动,会提升整个地区的竞争活力,提升当地的生产率,对地区经济会有明显的正向作用。
此外,山东取消落户限制的目的之一,是提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据悉,山东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相差10个百分点左右,如果近千万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未来建设投资和消费需求潜力巨大。
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学院特聘教授、中国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大国大城》作者陆铭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之间的差,其实就是在本地居住和就业但是仍然没有获得本地户籍的人口,在当地常住人口中所占的比重。
他指出,有调查显示,和户籍人口相比,非户籍人口在当地的消费偏低。“对于外来人口比较多,并且有大量人口没有获得本地户籍的地方,未来,如果要提高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给予常住外来人口户籍身份并且实现市民化,这是符合城市化的发展规律的。”
盘和林也认为,放开城市落户,可能使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加快,这样确实会加大建设规模和消费潜力,对城市经济产生一些积极的影响。
哪些城市迎来发展良机?
对于山东来说,哪些地区有可能成为最受益地区?
整体来看,收入更高、有更多工作机会的地区有可能迎来更多人口增长。
统计年鉴显示,山东省整体发展比较平均,2018年,山东各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中,17个城市中最低收入都接近6万元。其中,收入超过8万元的有3个城市:济南市89168元,青岛市89525元,东营市86523元。6.8万元-8万元的,有5个城市,分别为烟台74062元、淄博69980元、滨州69253元、潍坊68347元、日照68143元。
这8个城市,在山东省中整体收入偏高,有可能成为吸引更多人口流入的地区。
此外,公共服务更好的地区,也会吸引更多流动人口。
以小学数量考察,数据显示,2018年,山东省共有9674所小学,在校学生数726万人,专任教师数43万人,平均每位老师对应16.86位学生。而淄博、莱芜、东营、烟台、潍坊的一位专任教师对应学生数量不足15位,从数量上来说,相对教育质量更高。
盘和林认为,随着山东多个城市敞开进行人口竞争,人口可以“用脚投票”,迫使地方政府也更多地注重利用产业和公共服务来吸引人。“城市人口的迁徙与城市产业和公共服务有关,一个城市产业好、公共服务好,就会吸引更多的人口。公共服务差、产业吸纳差的城市,可能就会面临收缩。”
孙不熟指出,济南是省会,青岛是副省级城市,不可能完全放开落户,但有可能将落户门槛放得比较低,比如大专就可以落户。“但关键在于执行,执行得差的话,再好的政策都没用。需要向西安、成都、武汉这些城市学习,他们对政策贯彻特别彻底。”
不过,未来山东人口的竞争,恐怕并非仅仅是省内城市的比拼,而是要放眼全国。
陆铭指出,农民进城并不一定是进入本地的城市,而是会选择优势发达地区,收入更高、就业机会更好的地方。“中国是一个统一市场的大国,而且未来的市场统一的程度还会不断提高。生产要素包括人口的流动还会更加自由,所以城镇化绝对不是一个就地城镇化的概念。”
孙不熟指出,随着山东、河南等省提出取消和放宽落户限制,人口流动已产生“鲶鱼效应”,就是城市真的把人当成财富而不是一种负担,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对山东省来说,首先要保证优势资源集中到优势地区,这个才是最有效率的。
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济南农业转移人员政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济南农业转移人员政策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市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济南农业转移人员政策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地方城镇户口等各种户口性质,按照实际居住地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第三条 凡经有关部门批准调动工作、录用安置、毕业生就业以及投靠亲属等迁入本市市区办理常住户口的所有人员,均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市区是指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和长清区。
第四条 市公安部门是本市户籍管理的主管机关,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的规定全面负责户口迁移、管理等工作。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户口登记管理工作,按照简便、高效的原则,为公民落户提供便利条件。
第五条 市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人口发展的宏观调控,协调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落实本办法,配合市公安部门做好人口迁移户籍管理工作。
第六条 实行积极的人口迁移户籍政策,以合理调控迁入总量、优化迁入结构和促进人口合理分布为指导方针,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创造良好环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活中的户籍登记管理问题。
第二章 准入条件
第七条 人口迁移户籍管理实行条件准入制。基本条件为具有固定住所、合法职业和收入,同时,结合年龄、婚龄、文化程度(学位、学历)、职业能力(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纳税、投资、就业、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条件,综合作为准予迁入本市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依据。市外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迁入本市落户,实行相同的准入条件。
第八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济南农业转移人员政策:
(一)干部、工人调动
经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调入(含录用、选调、聘用)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符合本办法规定学历、职称条件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因解决夫妻分居调入的人员及未成年子女。
(二)毕业生就业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及随迁或投靠的配偶和子女(不受婚龄、在济居住时间限制);
2.在本市已落实接收单位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符合人事部门“先落户、后就业”规定范围的普通高校重点专业本科毕业生(有学士学位);
3.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同意办理接收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聘用期满3年的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和聘用期满5年的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三)引进人才
1.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层次管理人员及配偶、未婚子女;高级技师、高级技能师及配偶、未婚子女;
2.公派、自费出国学习并获得国外硕士以上学位的,获得国外学士学位并有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的,或者在国内已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修1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及其配偶、未婚子女;
3.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享受国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市)级以上拔尖人才及其配偶、未婚子女;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专利、发明或者专有技术的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
5.驻济单位调入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或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和工人技师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6.驻济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以及能够足额纳税、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交纳养老保险费的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工人技师,以及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该单位实际工作满3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有住房或单位已设立集体户口具备落户条件的人员,允许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
7.符合省政府文件规定条件,持《山东省外来人才聘用证》的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四)投靠亲属
1.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以随时办理夫妻投靠落户,不受婚龄、年龄的限制。在济一方系外地新迁入的,需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后申请办理夫妻投靠(符合随迁准入条件但未同期办理迁入的除外);
2.父母投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允许其来济投靠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在济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或连环迁入;
3.子女投靠:未成年子女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独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非独生子女家庭,除未成年子女外,可以照顾1名未婚成年子女投靠(在职职工按调动办理);
4.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5.经民政部门批准的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被收养人员、社会福利机构依据法律规定程序收养的弃婴弃儿和孤儿。
(五)购房人员
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取得房产证、足额付款并实际居住、有合法职业的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
(六)纳税人员
个体私营企业在本市当年纳税3万元或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投资者、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七)军人转业和复员安置
1.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退伍军人;
2.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政策规定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
3.由安置部门批准被本市企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满5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其他情况异地安置退役士官。
(八)离退休安置
1.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需要在本市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
2.原籍本市需要回济安置的离退休干部和退休职工;
3.需要投靠子女来济安置的离退休人员。
(九)成建制单位人员迁入
在本市落户的国内外大公司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研发中心,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企业成建制迁入的人员。
(十)本市人员恢复户口
国家、省政策规定应当予以恢复户口的落实政策人员。
(十一)其他情况
1.本市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外来务工人员;
2.获得本市“荣誉市民”称号的人员。
第九条 市区非建成区人员要求迁入建成区的,投靠直系亲属或拥有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的人员不受条件限制,其余情况可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第三章 办事程序
第十条 各有关部门依据市政府确定的人口迁移户籍管理准入条件,在各自职能范围内为要求迁入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凡符合准入条件规定并提出申请迁入要求的人员,应根据申请的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持准入管理部门出具的调动登记表、派遣证、安置信和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准迁入户手续。
第十二条 为便于及时掌握本市人口迁入动态、迁入结构和分布,市公安部门应每季度将人口迁入基本情况向市发展和改革部门通报一次。
对经查实使用假证件、假材料办理济南农业转移人员政策了落户手续的人员,市公安部门将采取清退措施,相关部门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善后事宜。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指人口迁移的户籍管理,不包括原为本市户籍因复员、毕业、退学、休学、回国等回家庭所在地正常办理登记的人员。
第十四条 本办法所指固定住所除自有产权住宅外,还包括租赁公房、具备落集体户口条件的公寓和单位集体宿舍,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居住证明。
第十五条 所有要求迁入的从业人员都应当依法参加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非个人原因在落户前确实不能办理社保转移或参保的,应当在条件具备时尽快参保。
第十六条 凡本办法涉及的服务范围和单位,除物价部门核准的项目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各县(市)小城镇人口迁移全面放开,外地人员迁入办法由各县(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十八条 各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规范管理行为,凡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要及时办理,不得推诿拖延。凡不符合条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批准迁入。
第十九条 各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公开政务信息,严格要求本部门工作人员秉公办事,廉洁勤政,并接受本级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当事人认为部门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有权向监察部门投诉、检举。经查实在工作中确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且造成影响的,要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本市人口迁移户籍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同时废止。
应该不麻烦济南农业转移人员政策,济南规定买新房90平以上就可以落户济南农业转移人员政策,当然济南农业转移人员政策你得买有房产证济南农业转移人员政策的房子(小产权和烂尾楼不行)。而且济南的户口只有家庭户和集体户区别,没有非农和农业户口,建议方法如下济南农业转移人员政策:
1.你们两个人任意一人在济南买90平以上的房子,注意一定要取得房产证。
2.先落户的那人带着房产证和物业开的证明,以及从原户籍地开的户口迁移证把户口落到济南新房。
3.两个人登记结婚,在外地的那人申请夫妻投靠把户口迁移过来。这样两个人都是济南户口了。
注意:新房一定有房产证,因为落户需要房产证的;你们两人的情感关系一定要可靠,两个人结婚后才能申请夫妻投靠。
关于济南农业转移人员政策和济南农业补贴政策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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