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农业保供政策陕西省农业保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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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陕西农业保供政策,以及陕西省农业保险管理办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西安农业“十四五”规划构建“四区五类”的乡村振兴总体格局
  • 2、2017年陕西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补贴政策
  • 3、陕西省2022年农机补贴政策
  • 4、陕西省农业补贴政策2022标准

2月10,西安市印发《西安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依据西安市自然地形条件、区域资源禀赋、城乡功能定位、产业发展方向及空间布局现状,充分考虑土地及水资源环境制约因素,结合西安市重要水道、绿道、驿道等生态廊道建设,构建 “四区五类”的农业农村发展总体格局 。

统筹“四区”合理布局

——环都市城乡融合发展区: 落实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要求,承接都市休闲、康养等拓展功能,突出产业融合发展。乡村建设实现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延伸,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提升,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机制,打造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示范区。

布局范围:主要布局在环绕西安市中心城区衔接城镇开发边界涉及的乡村,涉及高陵、灞桥、未央、长安、鄠邑五个区。

——平原提质拓能发展区: 以现代都市农业为导向,依托传统种植业发展基础,着力保障粮食和蔬菜生产供应,推动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适度集聚,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产品主要生产基地,保障都市供应。农村发展以建立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农村权益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机制为基础,以城乡融合和集聚提升为主要方向,结合现代都市农业加强建筑风貌设计引导,开展村庄品质提升,打造山水田园风光,建设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区。

布局范围:主要布局在渭河冲积平原,涉及阎良、高陵、临潼、灞桥、蓝田、长安、鄠邑、周至八个区县。

——浅山丘陵转型发展区: 结合资源环境紧约束特点,调整优化种植结构,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增加优质饲草供应,强化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统筹农业农村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加强村庄建设,避开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和不利因素的影响,对位于自然环境恶劣地区的村庄进行撤并搬迁,因势利导,向中心村集聚,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建筑风貌引导,实现生态环境改善与村庄品质同步提升。

布局范围:主要布局在骊山片区和洪庆山一带,涉及临潼南部地区、灞桥东部地区和蓝田西北部地区。

——秦岭山地生态保育区: 以秦岭生态环境不受损害为前提,严格按照陕西省、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将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将位于生态保护红线核心区范围内的种植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逐步退出为生态用地,保持位于生态保护红线一般控制区范围内的种植用地和村庄现状。严格落实秦岭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制度,以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为导向,实现从传统种植业向生态农业转型,通过生态工程协调发展与环境之间、资源利用与保护之间的矛盾。鼓励生态移民,将有条件的村庄逐步进行搬迁,对于需要保留和保护的村落,引导适度集聚,配置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全面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布局范围:主要布局在秦岭坡底线以南区域,涉及灞桥、临潼、长安、鄠邑、蓝田、周至六个区县。其中生态保护红线保护面积3516.64平方公里,含秦岭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占秦岭山地生态保育区的71.63%。

引导“五类”村庄合理建设

全面推进集聚提升类村庄建设: 通过用地结构优化、村庄建设用地内部腾挪和适量新增,实现配套基础设施、产业用地保障,预留弹性发展空间,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建设管控引导。强化农业发展升级,加大乡村建设力度,全面建设美丽乡村,缩小城乡差距。

布局范围:主要围绕 城镇核心区 布局,在规划期内推动村庄集聚,承载55%左右的乡村人口。

综合统筹城郊融合类村庄建设: 加速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通过建设用地内部结构优化,提高产业用地比例,主动承接城市拓展功能,积极发展服务城镇富裕农村的近郊型产业,加快推动与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互联互通,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融合发展,形成城市和乡村互动的过渡单元。

布局范围:主要布局在 渭北平原、市区东部、蓝田中部和鄠邑副中心 建成区周边,在规划期内加速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承载20%左右的乡村人口。

差异化开展特色保护类村庄建设: 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以特色文化保护功能为主导,延续村庄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保持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变。通过内部结构优化,增加公共服务和基础配套设施用地占比;在保持原生态环境和村庄传统格局的基础上,差异化地进行保护性开发建设,适度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延续乡村历史文化脉络,促进乡村文化繁荣。

布局范围:主要布局在 秦岭北麓沿线和东部台塬地区 ,在规划期内强化特色保护,承载15%左右的乡村人口。

有序实施搬迁撤并类村庄退出: 实施有序搬迁撤并、建设用地腾退复垦,引入增减挂钩政策,作为乡村建设用地腾挪主要空间,为支撑集聚类村庄建设、乡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产业用地提供发展空间。撤并搬迁后的村民就近在城镇或其他村庄安置或进行集中安置。

布局范围:主要集中布局在 秦岭范围内的核心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 。

引导其他类村庄有序发展: 规划期内,对于其他类村庄不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短期内居住、产业等用地需求原则上通过村庄范围内建设用地内部腾挪解决,待逐步明确村庄发展类型后再落实发展策略和用地安排。

布局范围:主要布局在 周至渭北平原地区和蓝田北部台塬地区 ,承载10%左右的乡村人口。

按照示范区引领、园区支撑、生产基地保障、产业集群融合发展的思路,着力打造优势突出、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 “三区一带三基地13+6集群” 农业高质量发展格局。

高质量建设发展示范区(三区)

秦岭北麓绿色生态循环农业暨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 生态保护红线以外,以秦岭北麓坡底线(秦岭保护规划建设控制地带南界)到环山路以北5公里范围内的区域,涉及沿山六区县,具体包括周至、鄠邑、长安的中部地区,灞桥洪庆山区、蓝田川道地区以及临潼渭河以南的浅山和平原地区。

一县(区)一业都市农业现代化园区(产业园): 布局范围:以周至猕猴桃、户县葡萄、临潼石榴、灞桥樱桃、阎良瓜菜等产业布局为依托,在全市创建产业特色鲜明、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质量全程控制、产业深度融合、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的都市农业现代化园区(产业园)。

西咸、阎良、高陵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在高陵、阎良、西咸新区大力建设大力发展特色生态农业、设施农业、智慧农业、休闲农业、民宿经济等绿色低碳产业,以积极融入城市产业或对接城市延伸产业为主导,通过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方面的试验,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和体制机制改革措施;通过机制创新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突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挥“大西安”都市区对近郊乡村的带动作用。

打造沿渭设施蔬菜产业带

在渭北高陵、阎良、临潼设施瓜菜种植区域, 发展早春秋延越冬瓜菜,依托阎良区和高陵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强化果蔬产业(含甜瓜)主导地位; 在周至—鄠邑沿渭蔬菜种植区域 ,引导蔬菜种植向设施化、集约化方向转变,加大投资力度,在基地建设、产品加工、质量安全、信息服务、休闲观光及品牌创建等方面实施提质增效工程,通过实用技术推广、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发展一批扎根基地的企业、园区、合作社,打造具有影响力的产业品牌; 在西咸新区蔬菜种植区域 ,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投资,探索建立城乡融合瓜菜产销一体化模式,推动蔬菜产业向标准化、集约化、智能化、精细化、品牌化发展。

布局范围:在高陵、阎良北部、临潼渭河以北区域,鄠邑—周至接壤的沿渭区域,高新、沣东—沣西沿渭区域布局生产设施蔬菜的生产基地,凭借都市近郊发达的交通物流体系,布局以交易物流中心为核心的市场销售配送体系。

高标准建设主要农产品生产保供基地(都市现代化农场)

优质粮食生产基地: 在渭河以北区域(临潼、高陵、阎良),临潼—蓝田丘陵地区,蓝田—长安白鹿原、少陵塬、八里塬、神禾原等台塬集聚地区,长安—鄠邑—周至平原地区推动建设优质粮食生产基地。

重要农产品保供基地: 在沿渭区域布局设施蔬菜种植基地,在临潼、阎良、蓝田布局奶牛、奶山羊养殖基地和乳制品加工基地,在鄠邑关中环线沿线布局生猪养殖基地。

花卉生产基地: 围绕花卉销售市场,在长安区灵沼、兴隆、五星、黄良、子午(北部)布局花卉种植基地。

打造优势农业“13+6”集群

打造地理标志农产品“13集群”

以我市13个地理标志农产品为依托,重点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保护提升、宣传推介和设施建设。支持老园品种更新、水肥一体化种植、标准化生产、有机肥替代化肥和果枝综合利用示范点建设,开展新品种种植标准制定、新技术推广,高质高效示范园、观光果园、标准果园建设等。

打造种业(质)资源“6集群”

以鄠邑粮食种业、临潼番茄种业、鄠邑李杏种质资源、高新猕猴桃种质资源、葡萄种质资源及关中奶山羊种质资源为依托,按照中央、我省关于现代种业发展的有关要求,重点支持新品种培育繁育基地建设和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及利用等。依托我市临潼番茄育种在全国的优势地位,市区共建临潼番茄种业集群,支持番茄育繁推中心建设和粉提小番茄智慧谷建设,实施基础设施主题化改造和生产设施现代化提升。

2017年目前陕西在农业项目扶持多以提供财政补贴为主,那家庭农场创办有没有什么补贴政策?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2017年陕西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补贴政策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陕西合作社补贴政策

一、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农业部(各县的农业局或者农委)

项目名称: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下同),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

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

申请申报时间:7-8月

项目名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支持范围:选择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以外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600元/亩,单项不超过10000亩

申请申报时间:5月

项目名称: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

支持范围: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

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内

申请申报时间:5-6月

二、项目申报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80—16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3月

三、项目申报受理单位:科技厅、科委(一般要求有科技成果)

项目名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范围:现代种业、食品加工、饲料、生物农药、农业机械装备、生物质利用与生物能源、林产加工、乡村环保、乡村物流等涉农产业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

资金补助数额:100-3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4月

2017年陕西家庭农场补贴标准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省有关文件精神,引导和扶持家庭农场发展,规范我省家庭农场认定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第三条家庭农场经营范围除从事种植业、养殖业、休闲观光农业外,可兼营与其经营产品相关的研发、加工、销售或服务。

第四条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家庭农场的认定机关,具体负责辖区内家庭农场的申报受理、条件审查、实地考查和认定工作。家庭农场认定采取自愿原则。家庭农场认定不收取认定费。

第五条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家庭农场认定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和备案工作。

第六条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的评定和监测指导,引导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第七条家庭农场认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家庭农场劳动力以农户家庭成员为主,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

(二)家庭农场以农业收入为主,农业收入应占家庭总收入的60%以上,年总收入在10万元以上;

(三)生产经营相对稳定,土地流转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

(四)家庭农场经营者应接受过相应的农业技能培训,掌握相应的农业生产经营知识和技能,有生产经营记录,有会计核算资料;

(五)产品商品率达到95%以上;

(六)产品应达到无公害农产品或以上质量安全标准;

(七)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一般情况下,从事种植业的,粮食耕种面积应在100亩以上(陕北200亩以上),果园面积30亩以上,设施蔬菜面积20亩以上,茶园面积50亩以上;从事养殖业的,牛存栏100头以上,猪存栏300头以上,羊存栏200只以上,鸡存栏1万羽以上;从事种养结合或特种种养业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对以上未涉及的区域主导产业,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认定条件和标准。

2017年陕西家庭农场补贴程序

(一)申报。农户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1.认定申请书;

2.农户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情况、生产类别、规模、技术装备、经营情况等);

3.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合同等证明材料;

4.从事养殖业的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初审有关凭证材料原件与复印件,签署意见,报送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三)审核。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查,形成审核意见。

(四)评审。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按照认定条件,进行审查,综合评价,提出认定意见。

(五)公示。经认定的家庭农场,在县级农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颁证。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文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

(七)备案。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认定的家庭农场,须报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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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农机创新产品纳入补贴范围的渠道,将提升以生猪生产为重点的养殖机械化、以苹果生产为重点的园艺机械化、以蔬菜生产为重点的设施机械化、以茶叶和食用菌等为重点的特色机械化所需创新产品,通过农机专项鉴定逐步纳入补贴范围。组织开展烘干机配套设施、温室大棚骨架和标准化猪舍钢结构、智能养殖(含渔业)设备、果菜茶初加工成套设施装备等建设标准制定工作,并同步将上述成套设备纳入补贴范围。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具体品目执行《2021—2023年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一、农业补贴申请条件为:

1、经有关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实力,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有较强的资金能力;

3、开发的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竞争优势明显。这一点主要看企业提供可研究下报告。

4、带动农民能力强,与农民建立紧密、合理的利益连接机制。

二、农业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1、企业的法人执照复印件等证件;

2、企业资产负债表等报表;

3、凡申报国家项目,都要求地方政府给予配套资金;

4、企业申请项目,大部分资金不够,企业可以申请贷款解决。

法律依据:《陕西省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第三条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多种渠道,全方位开展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解读,着力提升各方政策知晓率,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陕西省农业补贴政策2022标准每亩70元。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截止到2023年1月1日,2022年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仍按每亩70元执行,5月24日前发放到位。

陕西农业保供政策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陕西省农业保险管理办法、陕西农业保供政策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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