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政策的认识对农业政策的认识
农业政策的认识对农业政策的认识
今天给各位分享农业政策的认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对农业政策的认识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用运动的相关知识,谈谈你对我国不同时期农业发展政策的理解
- 2、农业政策背景手段目标
- 3、为什么需要农业政策?简述农业政策有何作用?
- 4、农业政策法规
- 5、农业政策的基本内容
从新中国建立说起吧,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政策的中心,是围绕土地经营权状态进行的,土地政策的不同,对农村发展影响不同,大概分三个阶段:
一、1950-1980:集体农业,以公社、大队、生产小队为体系的农业集体生产方式,政策的目的是发挥集体的组织作用,实现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但因过于强调人的奉献和主观能动性,忽略了个人对利益的诉求,难以激发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造成吃大锅饭现象,生产能力低下。
二、1980-2010年(这个阶段的截止时间是一个大概时间点):农村分户承包经营阶段,把土地经营经营权分给一家一户的农民。目的是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激发他们自主经营热情。这个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的积极性,使我国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迅速发展,解决了温饱问题,粮食、水果、蔬菜、水畜产品、农业加工品等前所未有的丰富。但是,经过多年的发展到现在,农村土地单户承包经营方式,由于一家一户土地分散,规模小,品种多杂,成本高,市场化水平低,生产技术水平不一,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专业化的要求,已经开始阻碍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
三、近几年,国家为了鼓励发展现代农业,实施农业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专业化,提高我国农业发展水平,加快城镇化水平。开始鼓励农村土地流转、集中到专业大户、农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手中,以利于实施标准化、机械化,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目前这一进程正在进行之中,国家正在配套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农村的房屋、宅基地、林地、集体用地、承包地确定权属,使之可以上市交易融资,有利于农村生产要素以市场方式流动,形成规模,形成资本,促进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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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对我国农业发展不同时期政策的理解,欢迎多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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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针对农业这一方面颁布的相关政策。农业政策是指国家制定的引导农业发展的政策,是对农业发展的逐步引导。具体的政策是什么?我们也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理解,因为每个地方的政策可能是不同的,所以我们所说的只是代表我们南方的问题。
补贴政策
这种农业补贴涉及各种补贴,例如水稻种植补贴、水产养殖造林补贴,这些都是政策、农业政策补贴。
那么根据这个补贴呢,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比如说过去的水稻种植补贴,都是按照我们承包的土地面积来分配这些种植补贴的。那么现在还有这个种子补贴,但是实际上,只有在真正的水稻种植的情况下,才能根据实际的种植面积来进行水稻的补贴。
优惠政策
这里也有优惠政策。例如,种植优惠政策。那么在植树造林的情况下,我们中的一些人已经成立了合作社,或者通过扶贫开发一条皮带。
那么在这些政策当中呢会有一个优惠政策,比如说你属于某个发展模式,然后你需要申请这个贷款资金,所以你要到有关单位去证明,或者你需要什么材料,这些问题将给予处理的优惠政策。
资金政策
除了这些政策外,银行系统还开放了一项政策。那是无息贷款。对于无息贷款,是对农业的无息贷款.换句话说,如果你想获得无息贷款,它必须用于农业发展。例如,种植或耕作,然后你可以申请贷款在缺乏资金的情况下。
那么这也是我们的农业政策。对于一些资金周转困难的资本,我们可以为那些需要贷款的人申请这种无息贷款。事实上,每个地方都是不同的。我们认为,要了解地方政府的实际农业政策,还需要到地方政府办公室了解实际情况,进行查询。
第一,农业政策是农村生产关系的“调节器”。
中国革命的成功打破了旧的农村生产关系,解放了农业劳动生产力。但新的生产关系形成之后,其内部关系不是凝固不变的。它需要随生产力运动和农村综合状况的变化而调整、完善和提高。在这个过程中,政策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这种作用可以通过生产关系的三要素而明显地体现出来。首先,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要通过政策给予界定并上升为法律形式。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否分离、怎样分离、分离的程度等也必须通过政策给予界定。其次,农民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他们的相互关系要受到政策的调整和制约。在过去高度集权的管理模式中,农民之间的生产地位虽然平等,但他们是一种“劳动竞赛”关系,都是集体单位中的单纯劳动分子。现阶段,农民责、权、利集于一身,是生产经营的主持人。农民的生产地位仍然平等,而相互关系却是“市场竞争”关系。再次,农业产品的分配形式也必然在政策引导的范围内进行。集权管理政策导致类似计时工资的按潜在劳动分配,因而“工分”是农民的“生命线”。生产责任制强调的是类似计件工资的按凝结劳动分配,因而经济效益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由“想千分”到“想千斤”的思想变化,正是改革政策导向的结果。
第二,农业政策是农业经济规律的“操作员”。
与其他经济规律一样,农业经济规律也是客观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人们只能认识它、掌握它、运用它为发展农业经济服务。农业政策的制定必须建立在农业经济规律的基础之上。如果把农业经济规律比作是一台性能复杂的高级计算机,那么,政策就是认识和掌握这台计算机的原理和功能,并运用它为农业现代化服务的操作员。
我国农村地域辽阔,人口众多,自然条件差异大,社会化生产程度低,农业经济的发展受到多种复杂因素的制约。它在生产力的布局、价值的决定与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平衡、竞争的内容与形式、物质利益的分配与实现等各方面,都与工业经济的发展具有明显的区别。准确认识和正确运用农业经济规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依靠科学的论证和实践的检验,决不是靠简单的“一刀切”所能解决的问题。认识上的失误会使操作走样,造成不良后果。建国初期,政策的成功实质上是正确运用经济规律的胜利。后来的“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对农业经济的损害,都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是“没有按照经济规律办事”的结果。
第三,农业政策是农民群众集体意志的“代言人”。
只有扎根于群众的政策才能有旺盛的生命力,并且迅速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实际行动。1945年,毛泽东同志曾经积24年历史经验告诫全党:“凡属正确的任务、政策和工作作风,都是联系群众的;凡属错误的任务、政策和工作作风,都是脱离群众的。”邓小平同志所倡导的农村改革,正是实践了毛泽东同志的思想,他在总结农村改革经验时指出:“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的,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党的指导。”中国农民欢呼农业经济体制改革,正是因为改革符合了他们的内在愿望。从这个意义上讲农业发展首先靠政策,实际上是靠了农民自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四,农业政策是农业科技发展的“动力机”。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在生产力已经解放、先进生产关系已经建立的条件下,政策是科技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在我国农村,生产力总体水平低且发展不平衡,劳动分散,劳动者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农业自身积累少。在这种现实面前,如果单纯依靠农民自发地搞科研,是达不到理想效果的,国家必须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建国初至1957年,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全国逐步建立起农业科研体系,在农业的各个领域里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但是,“大跃进”中,政策上片面地讲“干劲”,不重视科学。“文化大革命”中,更是把7.5亿农民和7500个农业科技人员对立起来,提出“依靠七亿五,还是依靠七千五”的极左口号,否定专业研究,使整个农业科研事业遭到毁灭性的摧残。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由于党的政策大力扶持,农村科研又呈现繁荣景象。
第五,农业政策是农业投入的“保护神”。
农业投入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保证。现阶段,我国工农业产品的价格“剪刀差”还严重存在。因而在农村水利、交通、气象、农田基本建设,农用生产资料等方面不能光靠农村为数甚少的自身积累,国家必须在政策上给予倾斜,以工业积累支援农业大型建设。多年来,国家对农业的投资额一直占财政总收入的十分之一左右。国家决定投入78亿元从1992年起在25个省、市、自治区实施治沙1亿亩的生态工程;从1988年起,每年拨款8000万元,和地方配套资金投入相结合,对苏北地区实施大规模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在水利建设投资成就巨大,每年净增长农田灌溉面积600万亩的基础上,三峡工程和南水北调工程等与农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工程又被列入我国跨世纪特大型骨干工程项目……。所有这些,都是政策直接作用的结果。没有农业投入作保证,就不会有我国农业经济的稳步发展。
农业政策法规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现,为了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业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维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
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制定本法。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国家坚持科教兴农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业科技、教育事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依法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方式、期限、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流转等。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依法管理集体资产,为其成员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组织合理开发、利用集体资源,壮大经济实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法律分析: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有:
1.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尽快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具体办法。
2.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3.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工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相关就业政策支持范围。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权益,对生活无着的返乡农民工要提供临时救助或纳入农村低保。
4.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按照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到2012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要求,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加强县乡财政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三条 国家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 供应和质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求,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 别,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关于农业政策的认识和对农业政策的认识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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