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增产增收政策河北农业增产增收政策文件
河北农业增产增收政策河北农业增产增收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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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河北省对农村承包土地种植养殖有什么优惠政策
- 2、2022年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种植燕麦草的相关补贴
- 3、急求河北省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谢谢了!
- 4、河北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
- 5、急求1997年《河北经济统计年鉴》中的一个数据
2015年中国农业项目补贴政策,河北农业项目政策申报
1.项目名称:2015年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申报
支持范围:规模化标准化畜禽(或水产)养殖基地,组织带动力强的股份合作和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或家庭
资金补助数额:1000-2000万
预计申报时间:省级农发机构应于2015年2月28日前,上报国家农发办备案、立项
2.项目名称: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申报
支持范围:畜禽水产调理制品,蔬菜调理制品,生制或熟制菜肴调理制品等的加工生产
申报条件:从事主食加工的企业
申报时间:4月15日前
3.项目名称: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
补贴范围:畜牧水产养殖机械,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畜牧饲养机械青贮切碎机,铡草机,揉丝机,压块机,饲料粉碎机,饲料混合机、搅拌机,挤奶机,剪羊毛机,贮奶罐,冷藏罐,增氧机,投饵机,养蜂专用平台。
申请额度:购价30%,个别放宽
申报时间:2014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
4.项目名称:2015年农业部优势特色示范项目
1、畜禽良种繁育项目
支持范围:以完善畜禽良种扩繁体系为主,重点扶持已有基础的扩建或续建项目。
申报条件:注册资本在300万元(含)以上企业和农民合作社。
2、水产品苗种繁育及养殖示范场项目
申报条件:项目单位须为有一定实力和带动能力的渔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
3、秸秆养畜项目
(1)秸秆养畜示范项目
区域重点:黄淮海肉牛肉羊优势产业带、东北肉牛奶牛优势产业带为重点区域,西北、西南肉牛肉羊集中生产地区为次重点区域。
申报条件:项目单位为农民合作社或标准化规模养殖企业。
(2)秸秆青黄贮饲料专业化生产示范项目
区域重点:黄淮海肉牛肉羊优势产业带、东北肉牛奶牛优势产业带为重点区域。
申报条件:地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11年12月31日以前登记注册,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以上。
申报时间:2014年6月13日前
5.项目名称:2015年养殖业良种工程拟储备项目
支持范围:养殖良种工程项目、畜禽良种工厂拟储备项目、水产良种工程拟储备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视具体情况)
申报要求:畜禽良种项目如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须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成立。
预计时间:2015年2-3月
6.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1、一般产业化项目
扶持范围为: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
资金额度:龙头企业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为100万元至3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为50万元至150万元
2、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支持范围:重点支持根据区域优势产业发展及县域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开展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产品精深加工、流通体系及品牌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养殖基地等项目建设等。
中央扶持资金:龙头企业500万元至800万元、“一县一特”产业发展项目300万元-500万元。
预计申报时间:财政补助项目、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于2014年10月31日前申报;贷款贴息项目于2015年1月10日前申报。
单位条件:龙头企业:注册三年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两年及以上;
7.项目名称:中小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储备项目、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等
支持范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集中供气等项目
资金额度:20-80万元申报时间:多数省份3—5月
8.项目名称: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畜牧业
1、畜牧业
支持范围:生猪出栏0.5-5万头;蛋鸡存栏1-10万只;肉鸡出栏5-100万只;肉牛出栏100-2000头;肉羊出栏300-3000只
资金补助数额:25-100万
2、渔业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渔业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养殖规模需达到以下标准:池塘类养殖场池塘面积在20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水面面积3000平米以上。
资金补助数额:20-100万
预计申报时间:7-8月,2014年部分地区采取了储备申报,由地方确定
9.项目名称2015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支持范围:补贴优先用于:粪污处理设施建设、适当安排猪舍建设和完善配套设施设备
资金额度:40-80万
参考申报时间:10月上旬
10.项目名称:2015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
项目支持范围:存栏奶牛200头以上的现有奶牛养殖小区(场),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
资金额度:80-170万预计
申报时间:2014年11月15日前,不同省份申报时间有差异
11.项目名称:渔业资源保护和转产转业项目
支持范围:增殖放流、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减船转产
资金补助数额:200-1500万参考
申报时间:5月20日前
12.项目名称:2014年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
支持范围: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
申报时间:多数省份5-6月
上述养殖类扶持项目只是中央财政扶持政策中的一部分,项目通知的时间每年有所差异,各省结合自己实际情况颁布地方类政策,推出扶持专项,同一个项目不同地区的申报时间也有差异,但是项目种类、扶持额度呈现直线上涨趋势,有助于养殖企业或合作社的发展。
种植专项
2015年最新农业补贴项目
2015年目国家将对粮棉补贴加大力度,对大田示范项目扶持资金众多,如下列举了国家各个部委发布的主要农业种植类政策:
一、综合开发、土地治理 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
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80-16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3月
二、科技成果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受理单位:科技厅、科委
支持范围:现代种业、食品加工、饲料、生物农药、农业机械装备、生物质利用与生物能源、林产加工、乡村环保、乡村物流等涉农产业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
资金补助数额:100-3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4月
三、促销项目 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农业部
支持范围:主要用于组织农产品海外市场促销、开展国内市场产销对接、网络促销、市场开拓等方面
资金补助数额:10-80万
申请申报时间:6月
四、旱涝保收标准农田 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支持范围:选择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以外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600元/亩单项不超过10000亩
申请申报时间:5月
五、“菜篮子”产品 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下同)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
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
申请申报时间:7-8月
六、种子工程 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
支持范围: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
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内
申请申报时间:5-6月
七、龙头企业、“一县一特” “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项目名称: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受理单位:财政部
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
资金补助数额:500-800万
申请申报时间:10月
八、产业化项目 一般产业化项目扶持
支持范围: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50-150万
申请申报时间:10月
九、产地初加工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受理单位:农业部、财政部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通风库、冷藏库和烘干房等产地初加工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先建后补是具体情况
申请申报时间:9月
十、新网工程 新网工程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
支持范围:农副产品及农资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点、批发交易市场改造;农副产品冷链物流系统改造;农副产品及农资市场信息收集与发布、农化服务体系、质量安全服务体系等公益服务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200-4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4月
十一、扶贫项目 扶贫项目
受理单位:国家扶贫办
支持范围: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
资金补助数额:5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不定
十二、现代农业园区 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
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支持范围:优质高产粮食生产基地、名特优新经济作物(或林果业)规模种植基地、粮食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生态观光休闲农业等各类功能区
资金补助数额:1000-2000万
申请申报时间:5月
十三、节水改造 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支持范围:粮食主产区灌区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灌溉面积为5~30万亩
资金补助数额:单个项目的总费用不超过20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8月
十四、产业化经营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300万
申请申报时间:6月底
十五、园艺良种繁育 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支持范围:品种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特色优势和出口优势。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且辐射带动能力强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着。
资金补助数额:15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6-8月
十六、冷链、物流 冷链物流和现代物流项目
支持范围:仓储设施、运输工具
资金补助数额:100万
申请申报时间:7月
政策
2022年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种植燕麦草的相关补贴政策:
一、政策支持
1、政府补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种植燕麦草的农户可以获得国家的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2、农业技术支持: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种植燕麦草的农户可以获得农业技术支持,技术支持包括种植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肥料施用技术等。
3、农资补贴: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种植燕麦草的农户可以获得农资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4、保险补贴: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种植燕麦草的农户可以获得农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二、市场支持
1、价格支持: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种植燕麦草的农户可以获得价格支持,支持标准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2、政府采购: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种植燕麦草的农户可以参与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标准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3、社会保障: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种植燕麦草的农户可以享受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标准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4、技术支持: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种植
2005年河北省政府工作报告
——2005年1月11日在河北省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省长:季允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河北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4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省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河北省委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主旋律,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圆满实现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初步核算,全省生产总值完成8836.9亿元,同比增长12.9%;全部财政收入完成781亿元、增长23%(按可比口径,可达839.8亿元、增长32.3%),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08.3亿元、增长21.6%;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为9249.9亿元和6152.2亿元,分别增长16.2%和11.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215.3亿元,增长28.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522.9亿元,增长15.8%;进出口总值完成135.3亿美元,增长50.7%,其中出口93.4亿美元,增长57.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51元,增长9.8%;农民人均纯收入3171元,增长11.1%。城镇新增就业38.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控制在预期目标之内。人口自然增长率5.79‰。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去年的政府工作,是在国家加强宏观调控、改革发展不断深入的背景下展开并逐步推进的,总体呈现三个突出特点:一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认识不断深化,自觉性、坚定性不断增强。二是从实际出发,采取积极的、有作为的态度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适时适度,区别对待,标本兼治,不搞“一刀切”,不搞“急刹车”,防止了经济增长出现大幅波动。三是抓住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不放松,求深入,讲实效,带动和活跃了经济发展全局。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坚持把农业作为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来抓。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组织4万名干部深入农村进行宣讲,使政策迅速转化为促进农村发展的强大动力。
坚决落实“两减免、三补贴”为重点的各项惠农政策,力度之大,农民受惠之多,多年来少有。增加对粮食优势产区的投入,建成国家级粮食生产基地600万亩。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收购价格。政策好、市场活、人努力、天帮忙,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总产量达2480万吨,增长3.9%。
加快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大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实施力度,优势产业带和经济区初步形成,优势农产品主产区面积比重达到80%以上。培育壮大畜牧、蔬菜、果品三大支柱产业,畜产品生产规模扩大,无公害菜、名优特果品比重提高。开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扩大市场购销。制定《河北省发展千万吨奶工程实施规划》,积极推进千万吨奶工程。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经营率提高1.5个百分点。推进全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成功阻击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实现“确保无疫”防治目标。
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在各种增收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318元。实行财政激励政策,重点抓好30个经济强县(市)和30个经济欠发达县,县域经济发展全面提速、后劲增强。
(二)坚持“有保有压”方针,优化投资结构
积极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有效益的重点项目。61个国家确认的急需建设项目已有42个开工建设。对不符合投资方向的264个项目,分别作出停建、限期整改和取消立项等处理,减少投资498.6亿元。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撤消各类开发区110个,核减规划用地面积6.06万公顷,分别占开发区总数、原有规划面积的61.8%和65.5%。钢铁行业按照抓“品种、质量、整合”的思路进行调整,投资增速明显减缓,产品结构得到改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势头向好,本届政府计划建成的15条(段)高速公路全部开工,在建里程1205公里。农村公路建设掀起高潮,新修2.4万公里,规模相当于建国以来建设总里程的50%,10345个行政村通上油路。与铁道部签署部省合作纪要,计划建设8个铁路项目,全长1370公里,投资800亿元。电力建设进展喜人,在建电源项目总装机容量892.5万千瓦,电源建设规划通过国网公司审查。通信建设步伐加快,新增电信用户610万户,总数跃居全国第五位。以电子政务112工程为重点的信息化建设进展顺利。包括曹妃甸港区在内的《渤海湾地区港口建设规划》已经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南水北调中线河北段开工建设。一批装备制造业重大项目建成投产。组织实施60余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138个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列入国家科技产业化计划,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23%。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力度加大。制定实施《河北省服务业振兴计划》,服务业完成增加值2763.2亿元、投资1267.8亿元,分别增长12.5%和30.8%。9家优势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实现首发上市或再融资,直接融资66亿元,增长35.5%。
(三)不失时机地推进改革开放,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坚持“两增、两减、两分”,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职工身份转换为关键、以国资监管到位为保证,强力推进国企改革。6户省属企业整体改制试点取得突破性进展,35户省属企业划转属地管理,30户企业破产终结,64个辅业单位与省属企业分离,101户省直厅局属企业完成改制脱钩。市县属国有企业新改制和二次改制1092家。全省有739户中小企业国有资本全部退出,19.3万名国有企业职工实现身份转换。完成中石化、中石油和铁路系统等中央企业分离中小学、医院接收任务。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全面开展清产核资,规范改革操作程序和产权交易行为,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经济运行调节,强化电力生产和调度,千方百计搞好运力协调,增加煤炭、油品供应,基本上保证了重点企业、重点用户和居民的生产生活需求。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与此同时,财税、金融、投资、行政管理体制等各项改革扎实推进。
坚持“六放”方针,毫不动摇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在市场准入、土地供应等方面出台11个配套文件。共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130家,筹集担保资本金20.2亿元。开展银企对接活动,129家民营企业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102.8亿元。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改革、扶贫开发和产业化经营,重点支持规模型、成长型民营企业加快发展。全省民营经济保持快速健康发展势头,增加值增长15.6%。
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大力拓展发展空间。优化出口结构,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分别增长59.1%、66.7%,加工贸易、民营企业出口分别增长28.1%和94.9%。创新招商方式,提高招商效率,成功举办香港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招商活动。实行项目工作责任制,强化协调调度,下大力抓好重大利用外资项目落实。拓宽利用外资渠道,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和民营企业境外上市融资取得积极进展。全年实际利用外资19.8亿美元,增长27.0%。实施“走出去”战略,对外投资、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增加。对内开放取得新成效,引进省外资金420.3亿元、技术4600项、人才4.1万名。与内蒙古和国电集团合作建设大型煤电一体化项目,开滦集团与大唐国际集团共同开发蔚州煤电路一体化项目进入实施阶段。积极推进区域合作,成功举办环渤海地区合作论坛和东北亚地区国际合作论坛,高层对话和协作机制初步形成。
(四)坚持统筹兼顾,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努力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全面实施城市化战略。出台《关于实施城市化战略的决定》,修改完善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区域中心城市、省级重点镇、省域综合交通网络等地区规划和专项规划。城市公用事业改革全面启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统一城乡就业政策,转移农村劳动力160.4万人次,全省城市化率达到34.5%。按照“经济发展、民主健全、精神充实、环境良好”的总要求,大力开展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村容村貌和群众精神面貌发生可喜变化。
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出“加快发展中间一线,积极推进南北两厢”的战略构想。以石家庄、保定、廊坊、唐山、秦皇岛为中间一线,建设经济发展的隆起带;以邯郸、邢台、衡水、沧州为南厢,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以张家口、承德为北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完善总体布局,加强区域分工协作,建立特色产业体系。加快实施《张承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全年投入达84.8亿元。
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优先发展教育。新增本、专科院校8所,地方普通高校招生22.57万人。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布局调整,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普遍实行“一费制”。对农民进行实用技术培训600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20万人次。推进科技创新,环京津创业带、高新区再造工程、构建区域创新体系等重点科技工作进展顺利。出台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重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快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推出一批反映时代精神、体现燕赵特色的优秀文艺作品,城乡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活跃。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省85%以上的疾控建设项目已经完成,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取得良好效果,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开始启动。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成功举办第11届省运会,我省运动员在第28届奥运会和第12届残奥会上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外事、侨务、民族宗教、民兵预备役、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社科等工作,都取得新成绩。
加强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狠抓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全省城市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比上年下降10个百分点;省会石家庄二级以上天数达到280天,比上年增加69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京津风沙源治理和退耕还林等工程建设进展良好,完成造林面积608万亩。制定实施《资源节约活动方案》,加强资源节约管理。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着手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
(五)高度重视民生问题,认真实施“十项民心工程”
从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年度目标基本实现。
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再就业目标超额完成。做好“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工作,推进“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筹集10亿元用于解决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历史拖欠问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每月人均提高39.5元、生活补贴月增20元。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增加19万人、15万人、88万人、110万人。制定出台企业年金政策,推动商业保险发展。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人均月增55元。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全省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额达到57元,比上年增加13元。
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50-350元调至420-520元,企业工资指导线由0-17%提高到3%-18%。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务津贴人均月增100元。通过转移支付解决部分困难县前几年两次增资不到位问题,支持贫困县落实去年我省提高职工津贴的政策。提高城市居民住宅取暖补贴标准。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中央下达和我省配套扶贫资金12.9亿元用于扶贫开发,解决了50万人的温饱问题。加大济困力度,对特困群众实行定期定量救济制度。投资2.2亿元,解决7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难问题。
坚决纠正农村征地、城镇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清偿拖欠工程款64.1亿元、农民工工资10.3亿元。历年拖欠的农民征地补偿费全部补偿到位。
与此同时,公共卫生、农村教育、食品安全、治污绿化、文体设施建设、社会安全等民心工程也都取得重要进展。
(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政府管理经济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群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去年有10名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接受省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监察、审计等专项监督;建立决策咨询委员会和参事工作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政府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贯彻《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项目、规定和实施主体清理基本结束,取消地方设定许可项目253项,取消和拟取消审批项目1302项,占清理项目总数的57.3%;加强廉政建设,严厉查处一批腐败案件,依法行政和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
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开展民主评议,加强行政监察,提高行政效能;积极为企业和投资者排忧解难,着力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专项整治,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围绕提高公民素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深化未成年人和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认真做好“双拥”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肃查处各类安全事故。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各位代表,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河北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各族人民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各级干部和社会各阶层的建设者,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向驻冀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向中直机关驻冀各单位,向关心支持我省发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国内外朋友,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面对我省当前的好形势,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经济和社会生活中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产业结构偏重、增长方式粗放、体制改革滞后、城乡及地区发展不平衡等深层次矛盾还没有解决。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基础不稳固,投资与消费比例不够协调,就业再就业形势严峻,资源特别是水资源约束问题突出,环境压力加大,煤电油运紧张状况尚未有效缓解,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中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而不可回避,认真解决而不可任其发展。
河北必须、也有条件有能力发展得更快一些、更好一些。政府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要倍加珍惜难得的发展机遇,倍加珍惜良好的发展局面,倍加珍惜现在的发展环境,居安思危,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为加快河北发展竭尽全力,决不辜负人民的期望。
二、2005年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第一个翻番”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至关紧要。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这个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革开放为动力,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突出结构调整主线,促进增长方式转变,强化重大项目和县域经济两大支撑,深入推进四项重点工作,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构建和谐河北,继续把各项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实现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我省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确定为: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0%,全部财政收入可比增长10%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4%,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8‰以内。
全省经济增长预期目标确定为10%,是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提出的,目的是为了更接近实际,也是加快发展的需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是解决河北一切矛盾和问题的关键,是我省相当一个历史时期的主题。不发展不行,用一般速度发展也不行,发展不好更不行。在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前提下,各地能搞多快就搞多快,但决不要互相攀比。
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各个方面,注重解决自身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实现更快更好发展的总目标;必须把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作为新的发展机遇,在调控中发展,在发展中调控;必须以“一条主线、两大支撑”为经济工作的着力点,紧紧抓住结构调整这条主线,切实抓好一批能够影响和带动全局的重大项目,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必须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破除体制性障碍,力争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的突破;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五个统筹”要求,更加注重加强“三农”、社会事业和生态环境建设等薄弱环节,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敢于领先、敢为人先,鼓励探索、支持创新;必须坚持任何时候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候都要结合河北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干事、创业、为民。
今年要着力做好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促进经济更快更好发展
坚持积极的、有作为的工作方针,贯彻有抑有扬、有保有压原则,进一步增强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巩固和扩大宏观调控成果。
坚持依法用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和土地征收、征用制度改革。深入开展土地挖潜,集中盘活存量土地,推进依法、节约、集约用地,增加建设用地的有效供给。
搞好经济运行调节。加强金融监管,优化信贷结构,继续支持有市场、有效益、有利于增加就业的企业,确保重点项目资金需求。继续搞好重要原材料供需衔接,增加电力、煤炭等生产要素供应,抓好重要物资运输协调,提高运输通达效率,缓解煤电油运紧张状况。加快规划内能源、交通、水利设施建设,保证经济发展需要。
强化市场物价监管。加强对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市场的调控,保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抑制生产资料价格持续上涨。认真开展对垄断行业的监督检查,把握公共服务产品价格调整的时机和力度,搞好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传,正确引导群众的心理预期。
(二)继续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保持农业农村发展的好势头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
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加大“两减免、三补贴”力度。农业税税率再降低2个百分点,对40个国家级扶贫工作重点县全部免征农业税,继续增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增加农村“六小工程”投资规模,扩大建设范围,提高工程质量。开辟新的支农资金渠道,形成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措施,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转变经营机制。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切实加强土地产出和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建设,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建设,加强农业物质装备建设,加强农民自我发展能力建设,加强农产品加工转化和市场开拓能力建设,加强农业综合支持和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落实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促进优势农产品集中连片发展。加快实施千万吨奶工程,壮大畜牧、蔬菜、果品三大支柱产业。增加重大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补贴,推进农业科技入户,突出抓好以种子、技术、管理为中心的科技服务。建立和完善农业物流中心,发展经纪人代理、农产品拍卖、网上交易等方式,增强交易功能。健全质量标准、检验检测、动物疫病防治和市场信息体系,实施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施“龙头工程”,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推广“公司+合作组织+农户”、“订单农业”等经营形式,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更好地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力争农业产业化经营率提高2个百分点。
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坚持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城市化“三化”并举,充分发挥各地优势,培育主导产业,发展特色经济,依靠民营经济带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强化政策扶持,省对市县定额分享、超收全返和超分成增长率全返的财政激励政策,由2005年延至2007年。实行管理重心下移,减少管理层次,选择一些条件较好的县(市)进行试点,扩大管理权限,增强自主发展能力。坚持“抓两头、带中间”,促进全省县域经济共同繁荣。
(三)加大结构调整力度,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保持合理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存量调强、增量调优,推进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转变。
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精心组织实施第三个“项目年”活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推进一批“重中之重”项目。抓好200个省重点项目,加快南水北调中线河北段、邯钢冷轧薄板技改等项目建设进度;强化重大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曹妃甸港区、保定汽车、廊坊通讯设备制造基地等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建立和完善重大项目领导责任制,一级盯一级,及时协调,加强调度,锲而不舍,务期必成。
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制定实施十大主导产业专项规划。把钢铁工业作为突破口,加快企业整合,培育钢铁龙头企业,上品种、上质量、上效益,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钢铁大省向钢铁强省转变。着眼与京津产业对接,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和配套加工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加强新医药、半导体材料、软件等基地建设,切实抓好创新能力项目建设。盘活用好存量资产,加大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力度,提高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增强产品竞争力。
加快发展服务业。提升商贸流通、运输、邮政等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信息、金融、保险、社区服务和会计、律师、咨询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培育跨区域商贸集团,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和现代流通方式。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不断开拓网络、信息技术应用咨询、数据库服务业等信息服务领域。电话交换机增容500万线。积极开发红色旅游、特色旅游、休闲健身旅游,加强旅游景点升级改造。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广泛开展建设节约型经济、节约型社会活动。制定《循环经济发展指导意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推进资源循环回收利用。落实《资源节约方案》,加快推广节能(水)降耗新技术,发展节水农业,抓好钢铁、水泥、化工、造纸等行业节能节水的技术改造,坚决实行高能耗、高物耗设备和产品淘汰制度。深化水价改革,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制止滥采乱挖和严重浪费现象。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降耗、减污,提高环保水平。
努力扩大消费需求。正确处理投资与消费的关系,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更新消费观念,完善消费政策,改善消费环境,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增加中低价位住房供应,开发健康有益大众化的娱乐、健身项目,扩大服务消费领域。积极发展面向生活消费的金融、保险服务,促进即期消费。加强农村市场网络建设,扩大农村消费。
(四)着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创新
当前,深化改革的时机有利。要紧紧抓住国企改革这一中心环节,加大改革力度,积极做好各项改革工作。
坚定不移地推进国企改革。抓重点、攻难点,不回避、不退缩,力争在产权制度改革上有大的突破,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上有新的成效,在国有经济布局调整上有明显进展,基本实现“两增、两减、两分”。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造,抓好华药、承钢等省属重点企业整体改制,基本完成厅局属企业改制任务,改革不到位的市县属国有企业实施二次改制。加快国有产权流动重组,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实现整体上市,做大做强主业,培育发展包括各种所有制在内的50户左右大公司大集团,打造企业“航母”。畅通国有劣势企业退出渠道,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本退出60%以上,中小企业的国有资本基本退出。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实行年度经营业绩责任制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制,在公开招聘高级经营管理者方面迈出更大步伐。完善国资监管体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出资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深入实施投资体制改革。完善和规范固定资产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用科学技术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农业技术推广应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农民,服务于农业生产,加速农业科学研究成果和先进技术的广泛应用。第三条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坚持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经营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技术推广中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使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不断发展,适应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第五条 各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热爱农业,为农业技术推广事业长期奋斗的事业心。第六条 本条例适用于省内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民间农业科学技术服务组织、农业科学技术示范户及其他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第二章 技术推广体系第七条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包括国家设置的省、市(地区)、县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乡(镇)的农业技术推广站,村办和联办的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农业科学技术示范户。第八条 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市(地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推广中心),受同级农业行政部门领导。其主要任务是:
(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长远规划和工作、经费、物资计划;
(二)制定本系统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重大项目的示范推广和重要技术的引进;
(四)负责总结推广农业技术工作经验;
(五)搜集、传递农业科学技术情报和经济信息;
(六)参加农业科学技术成果和先进技术的评选鉴定;
(七)管理本系统的经营服务工作。第九条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是综合性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机构,受县农业行政部门领导。其主要任务是:
(一)制定全县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计划;
(二)做好科技情报、经济信息的搜集和传递工作,引进当地需要的新技术、新品种,进行试验、示范、推广和普及;
(三)选择不同类型区域建立示范点,运用综合栽培技术,培养高产优质增收的典型;
(四)总结并推广本地增产经验;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兴办企业型的经营实体;
(六)完善和发展乡(镇)、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第十条 由县派出的农业技术推广站,执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规定的任务,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领导。第十一条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或农、林、牧技术综合推广站是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的技术推广机构,其业务工作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或县农、林、牧行政部门的指导。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或农、林、牧技术综合推广站的主要任务,可参照本条例第九条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村办和联户办的农业技术服务组织是国家指导下的合作性服务组织,其业务受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或农、林、牧技术综合推广站指导。主要任务是进行技术宣传、指导,落实技术措施,为农民生产经营提供服务。第十三条 农业科学技术示范户是农业技术示范推广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农业技术推广组织,要从技术、信息、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持,使其不断发展壮大。第三章 技术推广队伍第十四条 巩固和发展以农业科学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农民技术员为主体的农业科学技术推广队伍,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技术服务。第十五条 省、市(地区)、县、乡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应纳入编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
在乡和坝上、深山区工作的国家农业技术推广干部的工资待遇和补贴,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或农、林、牧技术综合推广站在定编数额之内,经县农业行政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考核批准,可通过签订合同从农民技术员中聘任技术干部。其条件是:
(一)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中等专业技术水平,有农业技术推广的实践经验;
(二)连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五年以上,取得显著成绩;
(三)积极工作,热心为农民服务,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第十七条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不断选择优秀的具有高中文化水平的乡(镇)、村农民技术员,经有关农业大专院校考试合格,定向培养,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摘要〕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时期,“三农”问题再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而如何加快农民收入增长又是“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本文从农民收入来源视角,分析了河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并依据分析结论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转移 农民收入 贡献
近几年来,增加农民收入成为我国各级政府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各地在依靠农业增产难以实现农民增收的形势下,纷纷将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非农就业,作为提高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河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和农民大省,改革开放后在全省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的同时,农民收入增长格局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本文的研究旨在从农民收入来源视角,探析河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民收入的贡献,以考察农民非农就业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最后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农民收入来源及结构的变化特征
根据我国现行的统计调查制度,农民收入在来源上可分为农业收入和非农业收入,其中,农业收入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和渔业收入,即家庭经营第一产业收入;非农业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第二、三产业收入、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由于农民纯收入是反映农村居民家庭实际收入水平的综合性的主要指标,因而本文选用此指标来反映农民收入状况,并采用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来衡量其总体水平。
1.农民收入呈现出明显的非农化趋势。改革开放以来,河北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14.06元提高到2005年的3481.64元,增长了近30倍。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壮大、城市改革的推进和城乡二元体制的松动,加上农产品供求格局的根本性变化,农业增产与农民增收之间不再是简单的对应关系,大量农村劳动力开始不断向农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农民收入中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比重逐步上升, 图1表明了改革开放后河北省农民纯收入的来源构成变化情况。1985年,全省农业人均纯收入、非农业人均纯收入分别为239.41元和145.82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2%和38%,农民收入主要依赖于农业收入的增长,这一格局一直持续到1996年;1997年,非农业收入及其份额首次超过农业收入,农业人均纯收入为1080.63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下降到47%,而非农业人均纯收入为1205.38元,所占比重上升为53%;2005年,非农业人均纯收入及其份额分别提高到2025.73元和58%,而同期农业人均纯收入仅为1455.91元,所占比重进一步下降到42%。近9年来,农业收入的比重下跌了13个百分点,平均每年降低近1.5个百分点。由此可知,1997年以来河北省农民收入来源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农业人均纯收入份额逐步下降,非农业人均纯收入份额不断上升,农民收入越来越依赖于非农业收入的增长,非农化趋势已经十分明显。
2.工资性收入是非农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力量。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的深化,农民就业渠道多元化,非农业收入来源广,图2显示了改革开放后河北省农民各项非农业纯收入及构成变化情况。从图中可以发现,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第二、三产业收入在农民纯收入中的比重均呈现出上升趋势,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相对稳定,三者相比较,无论是从绝对数额还是相对份额上考察,工资性收入均是当年农民非农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力量。1985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88.71元,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所占比重为23%;2005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加到1293.5元,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所占比重上升为37%。在工资性收入中,2000年农民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在本地企业中劳动得到的收入、常住人口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及其他工资性收入占整个工资性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9.55%、33.91%、25.99%和20.55%,2005年这一格局变化为8.22%、35.80%、31.78%和24.20%,可见农民外出从业收入提高的最快,但在本地企业中的劳动收入仍是工资性收入的首要来源。
二、现阶段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民收入增长贡献率的分析
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是指农村劳动力转向农村非农产业和城镇就业的过程,农民由此所获得的非农业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第二、三产业收入。这里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民收入增长贡献率的分析,就是通过分析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第二、三产业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来进行的。目前有关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民收入影响的研究文献较多,官永彬等人通过建立经济数理模型来考察各项收入来源对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本文借鉴了这种研究方法,并结合自身研究需要,建立了如下农民收入数理模型,用以分析河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变化情况。
由上可知,我国农民纯收入的各项来源之间存在着下列恒等关系:NI=WI+FI+NFI+PTI (1)
⑴式中,NI、WI、FI、NFI、PTI分别表示农民总纯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家庭经营第二、三产业纯收入、财产性和转移性纯收入。
对⑴式加以动态考察,将其表示为:
NIt=WIt+FIt+NFIt+PTIt (2)
NIt-1=WIt-1+FIt-1+NFIt-1+PTIt-1(3)
由〔⑵-⑶〕/NIt-1,并经过变化处理后可得:
(4)式中,分别为农民总纯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家庭经营第二、三产业纯收入、财产性和转移性纯收入的增长率,用G表示;分别为以上四项来源收入占农民总纯收入的相应份额,用表示。
于是,⑷式又可以改写为:
(5)式实质上是将农民纯收入的总增长率分解到各项来源收入中,形成各项收入增长占总收入增长率的份额,其经济含义是各项收入增长对总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即分别为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家庭经营第二、三产业纯收入、财产性和转移性纯收入对农民总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
河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突出体现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因而为了使本文分析更具有现实意义,上述模型中的各项收入均取自《河北经济统计年鉴》中1997年~2005年的时间序列数据,并以1996年为基期扣除物价因素的影响。依据上述建立的农民收入数理模型,计算出各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率、所占比重及其贡献率。
关于河北农业增产增收政策和河北农业增产增收政策文件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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