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农业农村政策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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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农业农村政策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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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天给各位分享2017农业农村政策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本文...

今天给各位分享2017农业农村政策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农村土地政策介绍(2017)
  • 2、乡村振兴政策
  • 3、出台农村高质量发展措施政策
  • 4、2017年农村种植业贷款政策是什么
  • 5、农村惠民政策有哪些

自古以来土地就是人们的命根子,没有了土地也就意味着没有了生存之根本。现在政府出台了很多关于土地改革的政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要最大程度地保护我们每个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可能很多人对土地这方面的一些知识不怎么感兴趣!所以平时也懒得去了解。其实大家的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那么今天小编就带领大家一起去了解一下最新的土地政策吧!

  2017农村土地政策最新介绍

1、什么是土地经营权的转包、出租、互换?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承包土地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采取转包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采取出租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权。采取互换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要求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土地承包法第36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3、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经过哪些程序?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8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4、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可以任意调整承包地吗?

不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5、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9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土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1条规定,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根据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中止土地承包合同:

(1)经承包及发包方双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及其他人利益的情况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2)承包方家庭成员全部外迁或者主要劳动力外迁,转入城市或其他村,户口也外迁的;

(3)由于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承包方承包的土地全部被征用或者被批准占用的;

(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闲置、抛荒耕地2年以上的,发包方有权收回该耕地,解除承包合同;

(5)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所承包的土地遭到严重破坏,所承包的土地合同已无法履行。

6、土地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其承包地可否收回?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7、妇女离婚或者丧偶,其承包地可以收回吗?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8、农民进城务工后,其承包的土地村组织能否收回?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村组织不得以农民进城务工为由收回承包地,农民外出务工期间,所承包土地无力耕种的,可委托他人代耕或通过转包、出租、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但不得撂荒。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限制、扣缴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土地流转收益。

好了,关于土地方面的一些最新政策小编已经给大家介绍的差不多了,如果大家对这方面的知识比较感兴趣的话下去还可以做一个更为详细的了解和调查。大家也知道自古以来土地就是我们生存的根本,所以无论到了什么时候我们都应该去亲近土地,了解土地,这毕竟是涉及到我们的一些权益问题,了解的多了以后说不定哪一天就可以派上用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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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目标是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2017年我国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乡村振兴战略分为七大内容,分别是:①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②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③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④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⑤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⑥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

具体战略:

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方式一次大的转变。这一战略转变至少包括两方面:其一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真正实现从二元城乡社会经济结构走向一元。20世纪50年代,中国为从农业部门积累发展资本,加速工业化进程,形成了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

这种二元经济社会结构虽然短期内推动了工业化和经济发展,但导致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城乡社会发展不均衡的问题,而农民的收入低和农村发展滞后反过来制约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央政府对重工轻农、重城市轻农村的二元结构开始纠偏,对农业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战。

此后又分别实行了以工补农的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和以工促农、以城促乡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但城乡居民之间在收入水平、公共服务上的差别并未消除。其二是调整城市化发展战略,从过去重视大城市发展到促进大中小城市体系建设。这样既可以减缓大城市病和大城市生态资源紧张、社会负担,又可以促进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更加均衡发展。

一是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划定完成10.88亿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落实到地块,实现上图入库,这是在永久基本农田基础上对农业生产力布局的再优化,是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障的核心区。据测算,“两区”生产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能满足我国95%的口粮、85%的玉米、14%的大豆、45%的油菜籽消费,建好“两区”就能进一步筑牢了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的基本盘。

二是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2017年以来,农财两部全面启动和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中央财政投入91.74亿元,批准创建138个、认定49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带动各地创建1800多个省级产业园和3800多个市县级产业园。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已成为新时期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培育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载体。

三是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为落实国务院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立足城乡资源禀赋,围绕主导产业,集中力量建设了一批富有特色、规模适中、利益联结紧密、带动能力强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突出串珠成线、块状成带、集群成链,推动形成了多主体参与、多要素集聚、多业态发展格局。“十三五”期间累计创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50个、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22个、农业产业强镇552个,成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排头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三条国家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求,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国家为了支持农业发展,宣布了一系列的政策,那农村 种植 业贷款政策怎么贷吗?下面是我精心为你整理的2017年农村种植业贷款政策,一起来看看。

2017年农村种植业贷款政策

小额贷款

贷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信用社和其他各类商业银行。

以农村信用社为例,农户可以持《贷款证》及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农村信用社申请办理。农村信用社在接到贷款申请时,要对贷款用途及额度进行审核,一般额度控制5-10万元以内,具体额度因地而异。

信用社还有农民联保贷款,三五户农民组成联保小组,相互为彼此贷款担保。有联保的贷款额度比个人信用贷款额度相对高一些。

小额贷款注意事项

按照现行规定,只有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农机具贷款;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贷款及购置生活用品、建房、治病、子女上学等消费类贷款才可以使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方式。

合作社贷款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贷款可以实行优惠利率,具体优惠幅度由各地结合当地情况确定。

合作社贷款条件: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 财务管理 制度,能够按时向农村信用社报送有关材料;在申请贷款的银行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无不良贷款及欠息;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家庭农场贷款

农业银行对家庭农场贷款额度最高为1000万元,除了满足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等流动资金需求,还可以用于农田基本设施建设和支付土地流转费用,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

有哪些抵押或担保形式?

针对农村地区担保难的问题,农业银行创新了农机具抵押、农副产品抵押、林权抵押、农村新型产权抵押、“公司+农户”担保、专业合作社担保等担保方式,还允许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发放信用贷款。

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农户或合作社将合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金融机构申请做抵押的贷款。

土地贷款需提交的资料

身份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土地经营权权属证明资料;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 申请书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证;土地经营权抵押 承诺书 ;抵押贷款申请书;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土地贷款一般流程

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审批→签订抵押 借款合同 →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贷款发放→贷后检查→贷款归还。

林权抵押贷款

贷款人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要建立抵押财产价值评估制度,对抵押林权进行价值评估。对于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林权抵押贷款项目,贷款人要参照当地市场价格自行评估,不得向借款人收取评估费。

抵押贷款程序如下:

1、权利人提交新版《林权证》

2、权利人提交书面抵押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林权情况、贷款额、金融资信证明等)

3、权利人是个人的,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是单位的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

4、乡镇林业站在书面抵押申请上签署初审意见

5、县林业规划调查设计队现场评估,制作评估 报告

6、提供金融部门的贷款协议

7、金融部门提供单位注册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缴费,办理他项权证

农房抵押贷款

今年,中央将发布农房抵押贷款的全国性指导文件,因此备受关注。最近,湖南浏阳正式启动农房抵押融资改革试点。

农房抵押贷款流程

贷款人获得农房产权证——向农商行提出贷款申请——双方实地确认房产价值——签订抵押合同——村委会同意集体土地上房屋抵押登记的证明——房屋抵押权登记——贷款发放。

农业抵押贷款额度

农商行参考抵押物的市场价值、变现能力等,确定贷款抵押率,一般为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50-70%;贷款期限以短期(一年之内)为主,利率根据贷款户信用等级、经营状况而定,一般在基准利率上上浮50%,特别优质的客户还可以适当下浮。

农村种植养殖的免税政策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 饲养 ;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林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上述“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发〔2004〕13号)

??(二)对进入各类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民取得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市场内的经营者和其经营的农产品,如税务机关无证据证明销售者不是“农民”的和不是销售“自产农产品”的,一律按照“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执行政策。(国税发〔2004〕13号)

??(三)对于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函[1997]87号)

??三、其他地方税优惠政策

??(一)直接用于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二)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国税发[1999]44号)

??(三)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四)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税 [2006]第186号)

??(五)免征车船税: 拖拉机 ;捕捞、养殖渔船;《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

??(六)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七)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八)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财税[2008]81号)

??(九)农林作物,牧业畜类 保险 合同,免征印花税

适合农村种植的作物

一、桔梗

桔梗看着好吃吧,它产量也是杠杠的,每亩通货产量500-600千克,最近这一两年的市场价格上涨为31-37元/千克。

二、黄芪

产量300-400千克,目前市场价格20-22元/千克,虽然价格在药材里不算特别的高,但是产量高,好卖啊,优质品货源更是紧俏。

三、金银花

金银花可是药中之王啊,功效我就不多说了,来说一下它的产量和价格吧。产量100-200千克左右,因为这几年严重的缺货,所以价格在不断的上涨中,目前市场价格50-100元/千克,因产区不同,价格区别也是比较大的。

四、半夏

半夏的产量还是可以的,而且价格也稳定。产量200-300千克,目前市场价格89-120元/千克,但是其也存在着一定的缺点,其生产、采挖相对不方便。

五、丹皮

农村惠民政策:

1、农业补贴

众所周知,咱老百姓种地是能收到国家补助的。比如,目前国家正在实施的“种粮直补”、“农业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等。

同时,为了推进现代化农业的快速发展,从传统的农业种植方式到农业现代化的过渡,国家开始大力引导、支持规模化种植,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土地流转。预计在未来的两到三年内,国家将持续加大资金的补贴总量,通过政策机制和价格机制双重保险来确保农民增产、增收。

2、改革玉米收储制度

从今年起,我国取消了实行8年的玉米临储政策,实行“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近两年,玉米价格持续走低,虽然在某段时期内,玉米价格有上升的趋势,但是也抑制不住玉米价格的整体下落。

为了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引导农民适应市场需求调整种养结构,适当调减玉米种植面积,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合理收益。在未来的几年内,国家将会持续鼓励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承包地,开展土地股份合作、联合或土地托管,做一个新型职业农民。

3、精准扶贫

继续推进精准扶贫将会是未来三年、五年,甚至是十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拿农业危房改造补助来说,在未来的两到三年内,国家财政将会持续加大危房改造的补贴款项,彻底解决农村的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民生问题。

4、农民工就业培训

农民工进城务工难已成为全国性的一个话题,随着经济增速的放缓,一二线城市的经济增速有所下降,这就造成有部分的农民工无活可干。为了实施更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业鼓励带动就业,在2017年,预计完成3000万人次以上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的培训任务。

5、建立信贷担保体系

众所周知,农民现在贷款非常难,除了贷款渠道不畅之外,金融机构担心农民的还款能力也是另一大主因。所以,从今年开始,已经有部分地区作为试点把农民的宅基地作为抵押物从信用社贷款了,不过,尽管如此,农民的资金需求量依然非常大。

建立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和农村金融服务,引导带动更多资金投向现代农业建设则显得十分迫切且有必要。

6、“城镇”落户

未来,将不会再有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区分,咱们大家都将会有一个共同的身份——居民户口。所以,为了加速“农业”户口城镇化,深化户籍改革制度,放宽城镇的落户条件,将会是未来两三年比较重要的惠农改革。

7、城乡医保和低保

2016年《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指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医保:预计在2017年实现大病保险全国覆盖,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

低保:记者从福建省民政工作会议获悉,“十三五”期间农村低保标准每年都将提高350元,到2020年农村低保家庭年人均收入达4050元以上。

参考资料:党政机关网-惠民政策

2017农业农村政策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2017农业农村政策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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