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农业政策甘孜州农牧局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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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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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甘南县农业救灾政策,以及甘南县农业局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什么是农业农村政策的基本要点
  • 2、抢险救灾死亡应怎么陪偿,有哪些政策
  • 3、2011年甘肃省政府工作报告

农业农村政策甘南县农业救灾政策的基本要点是甘南县农业救灾政策

1、加强国家财政对农业甘南县农业救灾政策的支持。

2、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

3、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4、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5、在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衔接的前提下,明确了促进农产品出口的扶持措施。

6、鼓励和支持开展农业信息服务以及其甘南县农业救灾政策他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

7、扶持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和贸易,采取措施保持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之间的合理比价。

8、做好防灾、抗灾和救灾工作。

9、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

法律分析:洪水受灾人死亡是否可以获得赔偿,要看受灾人生前是否购买相关类型的保险。洪水受灾人死亡属于意外死亡,只要购买了意外险,那么受灾人生前约定好的受益人就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一般情况下,洪水导致受灾人死亡属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通常属于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会赔偿。

法律依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六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四)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五)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六)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八)恐怖袭击;(九)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十)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2011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011年1月13日在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政府代省长刘伟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十一五”规划完成情况及2010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全省各族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抓三支撑”总体工作思路,实施“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战略,紧紧抓住难得历史机遇,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战胜各种风险和挑战,提前实现了“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就。

——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2010年同2005年相比,预计生产总值总量翻了一番多,按可比价计算,年均增长11.1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87倍,年均增长31.05%;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5倍,年均增长16.51%;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74倍,年均增长22.3%;大口径财政收入增长1.93倍,年均增长24%;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86倍,年均增长23.4%;财政支出增长2.41倍,年均增长27.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61.5%和67.1%,年均分别增长10.06%和10.81%。

——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全省一、二、三产业比例由2005年的15.9∶43.4∶40.7调整为2010年的14∶48.7∶37.3。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实施振兴装备制造业行动计划,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6.62%;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一期工程全面完成,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550万千瓦;实施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完成重点节能减排工程461项,实现了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目标。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05%。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99%。非公有制经济在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38%。

——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新增公路通车里程7.35万公里,高等级公路达到810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046公里,67个县通二级以上公路,95%的乡镇通油路,建制村全部通公路。现有铁路主干线完成电气化改造和复线建设,敦煌铁路建成通车。兰渝、西平、天平、兰新第二双线等铁路开工建设。嘉峪关机场完成改扩建,中川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庆阳机场扩建工程和金昌、张掖、夏河机场开工建设。建成国内首条750千伏特高压输电线路,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基本完成。引洮供水一期工程进展顺利,盐环定扬黄续建甘肃专用工程主管线贯通。完成131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三北四期”等重大生态项目进展顺利。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建成一大批城市供水、供热、道路、垃圾污水处理和燃气等基础设施项目。新建农村户用沼气73万户,解决61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自来水普及率达到51%。

——农业和农村发展迈上新台阶。五年财政投资630亿元,改造中低产田155.3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17万亩,新修梯田491万亩。实施“四个1000万亩工程”和促农增收“六大行动”,累计发放各类惠农补贴126.99亿元。大面积推广全膜双垄沟播技术和高效农田节水技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粮食产量比2005年增加121.41万吨。马铃薯、中药材、苹果种植面积和产量位居全国前列,牛羊产业大县建设初见成效,农业特色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1736家,农产品加工率达到34%。农民工技能培训累计259.78万人次,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2151.8万人次。实施整村推进项目3008个,减少贫困人口241万人。

——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新建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2个。建立酒泉风电装备、天水装备制造、航天蔬菜育种等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启动实施新材料技术、特色中药现代化等10个重大专项和一批科技创新项目。荣获国家自然科学奖7项、技术发明奖2项、科技进步奖32项,专利授权量达到5895件,省级科技成果达到416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134.7亿元。研制出4500吨大型快速锻造液压机组等一批高端机械装备,填补了国内制造业空白。甲型H1N1流感病毒裂解疫苗、三叠系油藏稳产技术、全膜双垄沟播技术、核循环等一批标志性科研成果正逐步或已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取得新进展。省级财政五年累计安排153亿元,为民办成62件实事。新增城镇就业123.5万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万人,帮助零就业家庭就业4.2万人。连续五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由2005年的733元提高到2010年的1400多元。同全国相比,提前一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提前一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提前一年实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立村干部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34个县557万人。完成保障性住房8.29万套,对38.22万户、111.16万人次发放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改造农村危旧房41.3万户。全面完成“两基”攻坚,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由42.77%提高到71%,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15%提高到22%。省市县疾病预防控制、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基本建立。县有文化馆和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的目标基本实现,建成农家书屋1.3万个。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综合覆盖率达到95%。文化艺术、新闻出版领域一批优秀作品在全国获奖,文物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人口自然增长率连续五年控制在7%。以内。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竞技体育水平稳步提高。

——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投入资金41.56亿元,完成48户困难企业政策性破产,妥善安置职工9.59万人。进入我省发展的中央企业达76家,一批骨干企业与央企实现战略重组。75%以上的省属企业实现产权多元化。到2010年底,省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比2005年增长1.73倍和2.96倍。农垦、粮食、商贸、交通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扩大到41个县。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稳步推进,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累计减少1738项,事业单位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进行。对内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年均增长46%,国内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年均增长60%,全省累计实现对外直接投资6.69亿美元。

——应急管理能力不断提高。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各类应急预案不断完善,救援队伍得到加强,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能力不断提高。成功化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有效组织“5·12”汶川特大地震和“8·8”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减少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地震灾区城乡居民住房维修和重建任务全面完成,深圳援建的24个项目全部竣工,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加快。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事项实行公示和听证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严格依法履行职能。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公民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基层民主不断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清理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审计、监察监督得到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加大。扎实推进平安建设,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各位代表!

刚刚过去的2010年,我们紧紧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聚精会神促发展,全力以赴抓落实,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预计完成生产总值4100亿元,增长1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380亿元,增长36%;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70亿元,增长18%;大口径财政收入745亿元,增长23.39%;地方财政收入353.6亿元,增长23.37%;财政支出1466.7亿元,增长21.3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062元,增长9.5%;农民人均纯收入3308元,增长11%。一年来,主要做了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扶持政策。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进一步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机遇,制定出台了贯彻意见和实施方案。加强同国家部委的衔接沟通,已同中央16个部委和企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已有30个部委下发支持甘肃发展的实施意见,一批重大项目纳入国家或部委“十二五”规划盘子。

二是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44.9亿元,实施了一批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和社会事业项目。年初确定的48个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三是全面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启动兰州秦王川新区建设,兰州铁路枢纽工程、兰州市区至中川机场高速铁路等项目开工建设。推进酒嘉一体化建设。河西新能源基地建设取得成效,引进风光电装备制造企业35家,年生产成套风电设备能力达到2000套30万千瓦。陇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步伐加快,一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各地发展定位不断明晰,比较优势进一步发挥,呈现出竞相发展的良好态势。

四是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施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加强重点行业和企业技术改造,鼓励工业园区提升循环经济发展功能。预计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1350亿元,增长16%;实现利润总额210亿元,增长35%。加快服务业发展,物流、旅游、文化等产业成为新的增长点。

五是扎实做好“三农”工作。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1万亩,发展工程节水33万亩,新修梯田161万亩。推广全膜双垄沟播玉米1048万亩、高效节水技术226万亩、脱毒种薯种植410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958.3万吨。输转城乡劳动力516.89万人,创劳务收入468亿元。加大整村推进和连片开发力度,预计全年减贫40万人。新一轮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一体化试点稳步推进。

六是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5.5亿元支持创业就业,城镇新增就业29.3万人。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年2448元和850元,城乡低保人口分别达到86.9万人和318.3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第一批10个试点县参保率达到95.45%,第二批15个试点县参保率达到74%,9个藏区县参保率达到91%。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23.8%。消除中小学D级危房166万平方米。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补助标准达到15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贴标准由80元提高到120元,参合率达到95.7%。对13.47万户、38.82万人发放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20万户。从11月起,为425.7万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物价补贴2.77亿元。承诺为民办的14件23项实事全部兑现。

七是全力应对重大自然灾害。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后,我们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迅速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全力抢救生命,紧急转移安置群众,及时救治伤病员,有效处置堰塞湖险情,抓紧开展河道清淤疏通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统筹安排遭受严重洪涝灾害的陇南、天水等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做到了受灾群众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各类学校均按期开学,抢险救灾工作取得重大胜利。目前,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面启动,舟曲城区重建详细规划全面完成并批准实施,城乡居民住房加固维修基本完成,永久性供水、白龙江河道整治等工程进展顺利。

八是稳步推进改革开放。省属3户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进程加快,省级国有商贸企业改制稳步推进,农垦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施。支持地方金融机构跨区域经营。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水、金昌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勘界确权面积达到80%以上。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73.3亿美元,增长89%。成功举办第十六届兰洽会,签约合同总额1309.4亿元。引进资金实际到位808亿元,增长72.6%。对外直接投资9988万美元,增长130%。上海世博会等参展工作取得成效。

各位代表!

过去的五年,是甘肃历史上经济社会发展最好最快的时期,是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最为显著的时期,是产业发展和经济实力增长最快的时期,也是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最好、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支持的结果,是省委科学决策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各族人民艰苦奋斗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监督的结果。“十一五”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不仅进一步坚定了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加快发展的决心和信心,也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各行各业的建设者,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向中央驻甘各单位,向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向所有关心支持甘肃发展、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的海内外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

总结五年的发展历程,我们深切地感受到,要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继续推向前进,必须坚持把科学发展作为根本要求,积极探索符合省情实际的发展之路;必须坚持把经济建设作为中心任务,打牢科学发展的物质基础;必须坚持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主线,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全省人民在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必须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强大动力,不断增强发展活力和后劲;必须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重要任务,着力营造人民群众心情舒畅、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必须坚持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作为重要保证,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整体推进,努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尽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还面临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一是产业结构不尽合理,资源环境压力加大,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依然艰巨。二是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难度加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强,夯实农业基础的任务依然艰巨。三是城乡发展差距大,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四是投资主体单一,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五是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部分干部作风不实,依法行政的能力有待提高,优化发展环境的任务依然艰巨。同时,我们还要看到,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物价、食品药品安全、收入分配、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我们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发扬成绩,改进工作,知难而进,奋力拼博,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和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把政府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不辜负全省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二、关于《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的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省政府制定了《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请大会审议。下面,我就几个问题作简要说明。

(一)“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的编制过程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是在省委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省政协大力支持下进行的。2009年初,省政府就组织有关部门、市州、科研机构和省内外专家,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10个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省人大、省政协也就“十二五”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展开专题调研,为编制《纲要(草案)》提供了基础。省委十一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后,省政府根据省委《建议》精神,在调查研究、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十二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并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部分省人大常委、人大代表,省政协常委、委员和各界人士提出了许多宝贵建议。《纲要(草案)》的编制过程,是发扬民主、科学决策的过程,是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过程。在《纲要(草案)》编制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把贯彻中央精神和甘肃实际结合起来,力求把国家扶持政策转化为具体项目和措施;始终坚持把发展思路的连续性和创新性结合起来,力求细化和拓展贯彻省委提出的总体工作思路、区域发展战略的举措和办法;始终坚持把立足当前和谋划长远结合起来,力求进一步明确加快发展的路径和着力点;始终坚持把科学发展和和谐发展结合起来,力求把以人为本的理念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贯穿到“十二五”发展的全过程。

(二)“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纲要(草案)》围绕省委《建议》提出的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总要求,按照建设工业强省、文化大省、生态文明省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区的战略定位,着眼于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着眼于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奠定物质基础,着眼于优化经济结构、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确定了“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7.5%,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6%,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5%,城镇化率达到40%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长1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3%。以内,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新增52.5万人,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60万套,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控制指标。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实现这些目标是完全可能的。从发展阶段看,目前我省人均生产总值已突破2000美元,城镇化率达到35.1%,意味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加速发展的关键阶段。从面临的发展机遇和宏观走势看,未来五年是我省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尤其是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国家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我省跨越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从我省的现实基础、自身条件和发展潜力看,经过“十一五”的发展,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基础设施日臻完善,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区位、资源、科技等比较优势进一步显现,特别是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加快发展的愿望日益强烈。所有这些,都为我们加快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障。这里,需要着重说明的是,把经济增长速度确定为12%以上,主要考虑到,要如期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必须有更快的发展速度来支撑;否则,就会在全国各地竞相发展的格局中拉大差距。把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长12%作为主要预期目标,主要考虑到,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必须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关系和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推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逐步缩小与全国和西部地区的收入差距。这样安排既体现了跨越的要求,也有利于促进各地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切实做到好中求快、快中保好。

(三)“十二五”时期的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

《纲要(草案)》坚持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着眼于实现跨越式发展,突出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保障改善民生为主的社会事业发展。既对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又对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是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纲要(草案)》着眼于解决经济结构不尽合理、增长方式相对粗放这一突出问题,对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建设布局作了安排部署,规划了基础设施和对外开放平台、生态安全、陇东国家大型能源基地、兰州战略性石化基地、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有色冶金新材料基地、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新医药和生物产业基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加工基地、特色文化旅游基地建设等“十大战略工程”,总投资预计超过1万亿元。落实好“十大战略工程”,对优化我省经济结构,推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是继续夯实发展基础。《纲要(草案)》把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着眼于提高保障能力,规划了一批交通、电力、水利、管道、市政以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建设项目。这些项目建成后,不仅可以使全省铁路营运里程达到6000公里以上、实现市州全部通铁路,公路总里程可达到13万公里,市州所在地与兰州实现高速连接,县城与市州所在地实现二级以上公路连接,有力地提升交通枢纽的地位,而且可以使电力总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其中风电装机170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发电装机100万千瓦以上,成为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基地,同时还力求在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构建西北乃至全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三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纲要(草案)》把发展农业农村经济、持续较快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强调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努力缩小城乡差距,明确提出要优化农业布局结构,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粮食产量保持在1000万吨以上;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大扶贫攻坚力度;财政投入要更多地向“三农”倾斜,公共服务要更大范围地覆盖农村,全社会都要大力支持农村发展。

四是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纲要(草案)》强调,要继续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提升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队伍建设,为跨越式发展提供智力保障和技术支撑,明确把研发投入作为约束性指标,并提出实施10大科技专项。同时,对教育改革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以发展职业教育为重点,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形成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力资源开发良性互促的机制。

五是深化改革开放。《纲要(草案)》提出,要继续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和战略性重组;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资源要素价格改革;积极开展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发展资本市场。同时,强调要抓住全球和我国东部地区产业调整的机遇,继续实施开放带动战略,打造面向中亚、西亚对外开放的战略平台,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

六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纲要(草案)》强调,以加快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坚持民生优先,充分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纲要(草案)》明确提出实施就业促进、社会保障、安居保障、教育助学、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农村基础设施、整村推进扶贫、便民服务网点、社会平安等“十大惠民工程”。经过五年努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实现新的跨越,使全省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三、2011年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发展改革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做好政府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认真落实国家支持甘肃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紧紧围绕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战略,更加注重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更加注重改善生存发展条件,更加注重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突破,确保“十二五”开局之年稳健起步、打好基础。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2011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6%,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4%,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完成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

关于甘南县农业救灾政策和甘南县农业局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甘孜州农业政策甘孜州农牧局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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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甘孜州农业政策,以及甘孜州农牧局电话号码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请问惠农农业法规政策有哪些
  • 2、如何找准着力点与突破点,全力推进精准扶贫
  • 3、国家对发展农业产品的政策
  • 4、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相关政策措施有哪些

惠农农业法规政策有:

1、废止农业税,进行农业补贴废止农业税条例;

2、粮食最低收购价制度;

3、农地确权、宅基地确权,农地入市;

4、建立统一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5、降低农产品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

6、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

【法律依据】

根据《农业法》第七条,国家保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增加农民收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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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着力点 推进精准扶贫

农村扶贫

明年将启动“百村万户”行动,倒排100个相对贫困村甘孜州农业政策,确定10000户相对贫困户。同时甘孜州农业政策,把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成为扶贫开发的重要载体。

城市扶贫

进一步深化北城改造,改善低收入群众生活,为低收入群众创造更多发展空间和更好的生活条件。大力实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为城市贫困人口创造更多发展机会。

对口支援

作为全省经济发展的排头兵,成都的职责决定甘孜州农业政策了既要管好自家“责任田”,还要担当起全省扶贫攻坚排头兵的责任。

市民高婆婆最近心情特别好,因为不久后,她将告别居住多年的老房子,搬进新居。11月22日,中车汽修(集团)成都7436工厂片区(含八一服装厂、红旗橡胶厂宿舍)棚户区自主改造项目拆迁动员大会在锦江区菱窠路小学举行,项目搬迁工作正式启动。

棚户区改造将为低收入群众创造更多发展空间和更好的生活条件,这是我市高标准推进扶贫开发的重点工作之一。

省委十届七次全会提出,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3+10”组合拳,让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在“减少相对贫困”的征程上,我市将根据实际,以更高标准瞄准农村扶贫、城市扶贫、对口支援三大目标,推进“三驾马车”并进,深化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

找准攻坚突破点

一系列精准扶贫项目将启动

省委、市委关于新一轮扶贫开发的重心,聚焦在“精准”二字。为此,我市将启动一系列精准扶贫项目,彻底改变低收入人群的生活状态。

在农村扶贫方面,我市明年将启动“百村万户”行动,按照2014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0000元的标准,倒排100个相对贫困村,按照201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区(市)县同期水平50%的标准,确定10000户相对贫困户。同时,将把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成为扶贫开发的重要载体,一方面要坚持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的理念,科学制定贫困村的新村建设规划;另一方面,着力培育粮油、茶叶、药材、果蔬、水产等特色“天府农产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与此同时,“互联网+农业”创新创业行动计划,也被写入新一轮扶贫开发计划之中。

在城市扶贫方面,将进一步深化北城改造,改善低收入群众生活。由于城市贫困人口零星分布于棚户区、城中村和老旧院落等特殊区域,我市将着力聚焦城市贫困,以深化北城改造为龙头,全面推进棚户区、城中村(城边村、城郊村)、老旧院落、老旧市场和小城市、老旧小城镇改造,加快城市有机更新,破解城市二元结构,为低收入群众创造更多发展空间和更好的生活条件。同时,我市还将依托城市形态的有机更新,同步推进城市业态的有机更新,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实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为城市贫困人口创造更多发展机会。

强化对口支援

担当起扶贫攻坚排头兵重任

作为全省经济发展的排头兵,成都的职责决定了既要管好自家“责任田”,还要担当起全省扶贫攻坚排头兵的责任。在此之前,我市锦江区、成华区、龙泉驿区等10个区县,已分别对口支援甘孜州10个县。截至2015年6月,已有8.72亿元援助资金足额划入共管账户,助推藏区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按照我市扶贫开发工作部署,接下来成都帮扶甘孜的关键点,将是大力推进甘孜州实现自身的“造血”功能。为此,我市将通过对口支援项目,支持甘孜州发展壮大特色旅游、藏区农牧业、特色加工业等藏区优势产业;开展联合招商、引导成都企业到对口支援地区投资,以重点产业发展项目为载体,将当地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发挥成都产业、信息、物流、市场优势,加快规划建设“成甘工业集中发展区”等,努力打造“飞地园区”新样板。

为了让阿坝州也搭上成都发展的“快车”,我市提出将大力推进与阿坝州“联动式”发展。除了提出要将成阿工业园打造成“飞地园区”示范标杆,成都还将与阿坝州树立“利益共同体”的理念。在此理念下,双方将以同塑旅游“大品牌”、同推旅游“大线路”、同优旅游“大环境”的方式,展开区域旅游合作,共兴旅游产业,带动阿坝州的贫困户脱贫、普通老百姓致富。

◇支持农业生产

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按13%的扣除税率抵扣进项税额。

对农膜,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有机肥、农机、复合预混饲料,大多数饲料,以及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等免征增值税。

对拖拉机和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使用税,对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对其投资者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将麸皮、稻糠、大麦、糯米、青稞、芝麻、桃树、番茄、玉米胚芽、小麦胚芽、芦苇、风干肉、猪牛羊杂骨等都纳入相应初加工产品范围。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支持农业服务

对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

对经中央批准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农业发展基金、棉花监督检验费、农村教育集资、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种子生产许可证费、种子经营许可证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征收营业税

一、《农业法》

颁发时间: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修订。2003年3月1日起实施。新《农业法》共13章99条。

第一章 总则,共9条。是关于《农业法》一些最基本范畴的规定,包括立法的目的、法的调整范围、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含义、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农业的多功能性、农业与农村的基本制度、国家促进农业发展的基本措施、保护农民权益的原则、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农业及农村经济的管理服务职能。这一章的规定,基本上是在原《农业法》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的,从中可以看出,这次对《农业法》修订的一些基本的要点,如重视增加农民收入和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建立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重视可持续发展等。

第二章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共有5条。从农业生产经营基本制度、生产经营主体和基本生产方式等勾画了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框架,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企业、农产品行业协会和产业化经营。

第三章 农业生产,共11条。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对原《农业法》第三章“农业生产”做了较大调整,增加和补充了以下内容:一是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生产区域布局;二是动植良种;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农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合理农业生产区域布局的形成;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动植物品种选育、生产、更新和良种的推广使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节水农业;农业机械化;农业气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优质农产品认证和标志制度;动植物防疫制度;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制度等。

第四章 农产品流通与加工,共5条。进一步明确了农品购销体制改革方向和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基本特征,规定农产品购销实行市场调节,国家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流通活动,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措施保障农产品运输畅通,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还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工业,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促进农产品出口,减少进口农产品对国内相关农产品生产造成重大的不利影响。

第五章 粮食安全。主要做了以下规定:一是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建立耕地保护制度。二是国家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粮食主产区给予重点扶持,建立稳定的商品粮和生产基地。三是对部分粮食品种可以实行保护价制度。四是国家建立粮食安全预警制度和分级储备调节制度。五是国家建立粮食风险基金。

第六章 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共11条。一是确立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按照“绿箱”、“黄箱”政策,规定了财政投入农业资金的使用方向;二是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投入农业的资金增长幅度的要求,加强对用于农业的财政资金的审计和监督管理;三是鼓励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增加农业投入,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四是在与世贸组织规则相衔接的前提下,明确对农民实施收入支持政策;五是鼓励和支持开展农业信息服务;六是规定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向农业提供金融支持;七是鼓励开展商业性农业保险,扶持互助农业保险,建立和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

第七章 农业科技与农业教育,共9条。主要修改内容:一是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农业科技和农业教育规划的内容。二是规定国家鼓励加强农业科技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及保护动植物新品种等到知识产权,鼓励、吸引社会力量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最终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农业教育发展。三是增加规定建立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有偿和无偿相结合,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四是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稳定和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工作经费。五是增加规定国家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包括普通中小学校职工工资和校舍等教学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费用。六是国家发展农业职业教育,支持开发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民绿色证书培训和其他就业培训,提高农民文化技术素质。

第八章 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共10条。内容涉及对农业有关的土地、水、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和水能、沼气、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和利用与保护,以及对废水、废气和固定废弃物对农业生产环境污染的防治,协调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之间的关系,以便使农业生产要素达到最佳配置,利用最少的资源生产出最多的产品,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共12条。针对目前我国农村比较普遍的侵害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权益的现象,分别作了规定,以保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略犯。

第十章 农村经济发展,共8条。规定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和有关措施。明确了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基本方针、措施和目标;重点是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措施做了进一步的规定,包括:发展乡镇企业;推进小城镇建设;巩固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和其他医疗保障制度;扶持贫困地区发展;增加对扶贫开发投入。

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共3条。主要包括采取措施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加强规划、指导、管理、协调、监督、服务职责,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采取的措施,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以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关系。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共8条。违反《农业法》的法律责任是指当事人因实施违反《农业法》规定的行为而承担的法律后果,即由于侵害特定法律——《农业法》规定的法定权利或未履行法定义务而引起的、由专门国家机关认定并归结于违法当事人的、带有直接强制性的义务。所谓法律规定主要是指法律作出的禁止性、限制性或者义务性的规定;实施违法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法律责任一般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行政责任一般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类。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刑事责任,本法只规定了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具体追究哪种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和情节等依照相关法律确实。

第十三章 附则,共2条。是关于国有农场等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职工的法律地位和本法生效日期的规定。

二、《种子法》

颁布时间: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1日起实施。《种子法》共11章78条。

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种植业和林业的发展。

什么是种子?

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

种子管理的主体:《种子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

主要农作物的范围:《种子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为主要农作物,农业部又确定油菜、马铃薯,湖北省农业厅又确定花生、西瓜为主要农作物。

种子生产:《种子法》第二十条规定,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核发。也就是说,生产上述种子必须要有生产许可证。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核发程序:个人申请,报县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由省农业主管部门核发。但是,生产种子(农业部)规定必须要具有以下条件:

1、生产常规种子(含原种)和杂交亲本种子的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生产杂交种子的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

2、要有种子晒场和烘干设备。

3、有必要的仓储设施。

4、经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2名,专业种子生产技术人员3名以上。

只有具备以上条件,才可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

种子经营:《种子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许可证后,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

种子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发放制度。一般常规种子,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农业部规定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要达到以下条件:1、申请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2、要有种子检验室和检验仪器,有2名以上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3、有成套的种子加工设备和1名技术加工人员。

假劣种子概念:第四十六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

下列种子为假种子:

1、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

2、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

下列种子为劣种子:

1、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

2、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

3、因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

4、杂草种子的比率超过规定的;

5、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有害生物的。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规定: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可吊销违法行为人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种子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1、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2、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3、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

4、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5、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

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

《种子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强迫种子使用者违背自己的意愿购买、使用种子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农药管理条例》

颁发时间:1997年5月28日国务院发布,2001年11月29日修改,并同时施行。

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制定此条例。

农药范畴:

1、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软件动物等有害生物的;

2、预防、消灭或者控制仓储病、虫、鼠和其它有害生物的;

3、用于农业、林业生产品防腐或者保鲜的;

4、预防、消灭或者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它有害生物的。

农药管理的主体:

《农药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农药经营单位:

第十八条规定:

1、供销全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

2、植物保护站;

3、土壤肥料站;

4、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

5、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

6、农药生产企业;

7、国务院规定的其它经营单位。

农药经营应具备的条件:

1、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2、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措施;

3、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规章制度;

4、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

农药质量:

什么是假农药?

第三十一条规定:

1、以非农药冒充农药或者以此种农药冒充它种农药的;

2、所含有效成份的种类、名称与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上的注明的农药有效成份的种类、名称不符的。

什么是劣质农药?

第三十二条规定:

1、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

2、失去使用效能的;

3、混有导致药害的等有害成份的。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擅自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临时登记的农药,或者生产经营已撤销登记的农药,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

在一次市县农药联合检查时,发现几个经营单位销售的“中外农丰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3%克百威、河南原阳农药厂生产的克百威(标名盖地神鹰)和39%克百威颗粒剂,在标示袋上标有农药登记证号,但在国家农药登记公告中,查明无此登记证号,显然这几种农药均属伪造登记证号的农药。根据此款规定,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此款中没收违法所得,什么是违法所得?指生产、经营农药的销售收入,也就是农药零售价的收入。在此款中的处罚有三个要点:第一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第二没收违法所得;第三在没收违法所得的基础上,按照销售收入的零售价总额,视其态度好坏,再处以销售总额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这三个罚则是同时进行的。

第四十条规定:

生产、经营产品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一次农药市场检查中,某农药经营户销售的湖北楚虹集团生产的黄姜地无草,登记证号(LS2000637),使用范围为黄姜、油菜、小麦、果树等,经查农药登记公告后,此登记证号是湖北省农用化工实验厂登记的5%精奎禾灵乳油,它的作用范围只有油菜一种,并且登记公告中根本没有湖北楚虹集团这个生产厂家,他盗用了湖北省农用化工实验厂的登记证号,并且扩大了使用范围。按照此款规定,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此种超使用范围的处罚与销售无登记证号的处罚,除在处罚量上有区别外,在自由裁量上也有不同,后者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是不能互相替代的,因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是同时的意思,在既没收违法所得的同时,还要加处罚款。这两种处罚是不能互相替代的,要同时进行。“并处”有别于“可以并处”,“可以并处”是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执法部门的一种自由裁量权。执法部门根据违法情节的不同,依法可以并处,也可以不处,这是“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在法律上的一种体现。

《湖北省农药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个人经营农药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取缔,并处以其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最高额不超过3万元。

未取得《农药经营上岗证》而销售农药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下岗,并处以当事人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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