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机补贴结算22.4% 省农机局加快执行进度
甘肃农机补贴结算22.4% 省农机局加快执行进度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快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进度的通知,全文如下:
甘农机计发〔2016〕49号
根据督查了解,截至8月15日,全省落实中央购机补贴资金使用进度为66.4%,结算进度为22.4%。
已经基本完成资金执行的县区有永登县、靖远县、古浪县、镇原县、武都区、文县等8个县区,进度超过90%的还有平川区、武山县、山丹县、灵台县、崇信县、环县、宁县、两当县。从市级以上层面看,嘉峪关市、白银市、庆阳市执行进度在80%以上。
而临夏州和省农垦农场的执行进度在40%以下,其中临夏市、东乡县、阿克塞县、农垦黑土洼农场、小宛农场、黄花农场的实施进度不足10%,严重影响了全省的整体执行进度。为加快购机补贴政策执行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进度是农业部农机化司延伸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各县区和农垦农场主要负责人要主动作为,履行好农机补贴政策实施的主体实施责任,落实“一岗双责”。
要把加快实施和结算进度作为当前农机购置补贴的重要任务,认真核实各项补贴与结转资金明细,认真组织做好申请受理、机具核实、编号建档、补贴公示、申报结算等各项工作,切实保证补贴工作规范、高效、廉洁实施。
二、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增强担当意识。各地要紧密结合农时季节,统筹安排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克服畏难畏苦情绪。在条件允许的地区,对补贴范围内的所有机具要实行敞开补贴,做到应补尽补;在资金紧张地区,要突出重点,按照本地实施方案,对确定的重点机具实行敞开补贴;要积极宣传“先购后补”操作模式,大力推行“一站式”和“驻乡推进”服务方式,前移服务窗口,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民购机;要加快资料审核整理,确保每季度向财政部门至少提交一次补贴结算资料并做好记录;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配合,及时向农民兑付补贴资金,任何部门都不得无故拖延。
三、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增强大局意识。各市、州和省农垦事业办要加强对所辖县区和农场的督查,对于执行进度缓慢的县区和农场进行通报。进度较慢的县区和农场要深刻分析原因,认真查找自身工作存在的不足,集中精力和时间把补贴政策落实到户。省农垦事业办要对资金宽裕的农场进行系统内调节,把补贴资金调剂到确有需求的农场。
四、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增强工作公信力。各地要在加快资金执行进度的同时,按照农业部和省局关于农机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好专栏建设和各项规定信息的公开,通过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专业网站,按时完整公开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息,特别是上年度补贴实施情况公告、全年享受补贴农户统计表、受理咨询电话、投诉渠道、办理流程等,全面、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要督促相关经销企业公开补贴机具的型号、配置、价格及补贴额等,切实维护广大购机农民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更加公开透明地实施补贴政策。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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