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九:我国农机报废更新政策研究(下)(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关键在提高农机化)

农机大全网(nongjidaquan.com)最新农机信息: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九:我国农机报废更新政策研究(下)(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关键在提高农机化),农机新产品,二手农机,农机补贴目录,农机价格查询,农机报价大全,更多农机资讯请查看:农机资讯

  农机大全网(nongjidaquan.com)今天给各位分享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九:我国农机报废更新政策研究(下)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关键在提高农机化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九:我国农机报废更新政策研究(下)

2、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关键在提高农机化

3、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五:以农机合作制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上)

4、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五:以农机合作制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下)

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九:我国农机报废更新政策研究(下)

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九:我国农机报废更新政策研究(下)

四、好政策还须完善提高

期盼已久的农机报废更新“双补贴”政策呱呱落地,按说应该是农民雀跃,再现农机发展黄金期景像。但我们期待的场景却没有如约而至,似乎有些曲高和寡。据统计,2020年全国共申请报废补贴机具27119台,约占农机拥有量的0.5%;结算报废补贴机具9016台,约占应报废机具的0.3%;投入报废旧机补贴资金8764万元。以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实施情况看,为做好这项政策落地工作,区农业主管部门和农机推广与安全监理中心可谓做了大量的宣传、准备工作,更新了相关操作装备,培训了实施人员。但实施以来应者寥寥,并没有出现机补政策实施初期的那种“井喷”式场面。办公场所的冷清出乎想象!为了找出个中原由,农机部门组织人力深入农村实地调查,找到了问题的症结。

1、旧机回收价格偏低。有的地方农民反映还不如卖废铁。以一台20马力以下的小型拖拉机为例,报废补贴是1000元,重0.7吨,回收残值价格约700元。而农民向废旧农机市场出售价格在1000元以上,差价700多元。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报废拆解企业发展和规范滞后。多数地方无奈之下委托汽车回收单位,且回收拆解企业分布不合理,数量少。因此旧农机拆解回收几乎处于被垄断地位,且增加了农民的交售成本。伤害了农民利益,也不利于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开展。

2、补贴力度小,农民缺乏积极性。首先是申办成本高。从提出申请到拿到补贴款需要跑好几趟,由此产生的人工费用高,抵消了一部分政策正效应。据跟综一农机报废更新购机者办理补贴等手续过程,完成这一流程最少要耗时5~7天,误工、交通费等支出至少(误工费用100元/天,交通费用30元/天,生活费用30元/天)800元。如果申请者得到的报废和更新利益低于这一数,则没有实际意义。加之等待较长时间,影响了农民报废旧机的积极性。其次是经过16年机补,农民对自已手中的农机是否报废更新缺乏热情。

3、报废补贴额度偏低,难以激发积极性。我们在下乡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本世纪初大量进入农村的手扶拖拉机和皮带传动的小四轮拖拉机拥有量很大,其使用年限大都在20年以上。这些在用拖拉机应该是农机报废更新的主要对象。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接近报废的拖拉机大量从平川和经济发达地区流向经济欠发达的丘陵和山区,成为当地农业和农村运输的主力。这样一台(套)农机虽然价值极低,但仍然是当地农民家庭的主要生产资料和经营性收入来源。另一方面,这类机械只在小区域内活动,承担农村的农业生产作业、生活性运输,很少到经济发达地区,因此也会成为监管盲点。如果对其修修补补,投入不多,凑合能用;选择报废更新,一次性投入较大,不具备这一经济实力。而拖拉机的报废补贴最高12000元,全喂入联收机最高补贴11000元,半喂入联收机最高补贴17500无,玉米联收机最高补贴20000元。分别占其购置价的8%、9%、5.8%、5.7%。相对于动辄20万元的购置价,实际上是杯水车薪。

4、管理不到位,机手对事故存在侥幸心理。一方面《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农机的报废更新和换代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但目前农机监督管理有被边缘化的危险;另一方面,近年来农机安全监管由于种种原因被弱化,出现了大量的监理“死角”。 机手对事故存在侥幸心理,有些农民认为事故不一定发生,因此不及时主动地报废旧机。其三是进入报废更新补贴的机具覆盖率极低,大量的农机(约占85%以上)实际上被“框”在了报废更新政策之外,只有望报废补贴而兴叹的份。

五、加速农机报废更新“双补贴”的政策建议

1、多管齐下,强力推进

一是适当提高旧机回收指导价,大幅度提高旧机报废补贴额。通过寻找报废旧机的农民和回收旧机企业之间的利益平衡点,增加旧机回收市场的竞争性,适度提高旧机回收价格。

二是大幅度提高旧机报废补贴额,调动农民报废旧机的积极性。建议将旧机报废的补贴额度提高到原机购置价的10%—15%。如拖拉机报废补贴提高到⒈5——3.0万元;同时要完善、简化农机报废操作程序,推行一厅式办公、一站式办结,提高申办报废机具工作效率。

三是把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脱钩。随着一些地方新农村社区建设的深入推进,许多老旧农机闲置无处存放且机主无购置新机的愿望,对于这部分旧机亟需政策支持报废。而且,在农机服务社会化背景下,户户购机即没必要也不现实,不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农机利用率。

四是抓紧总结实施旧机报废更新经验,形成法律(规)层面的权威性文件,建立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长效机制。

五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商务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大力推行信息公开,对享受补贴的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额、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要加强补贴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能力。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2、加大农机报废更新的宣传和执法力度

一是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做好辖区内农村达到报废标准农业机械的调查摸底,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通过散发宣传资料,举办图片展,创建“平安农机”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多方面宣传农机法规、安全知识和报废更新制度,改变群众的传统观念,提高农民的安全意识,争取农民群众支持,最大限度地消除农机报废的障碍,改变农机报废工作滞后被动的局面。

二是农机部门要经常性地会同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规范农机市场秩序,对农业机械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已达到禁用与报废标准的农业机械,要劝其做好报废更新工作。对倒卖报废农机、拼装农机,销售拼装农机的单位和个人,加大执法力度,查纠违法违规行为。对农机手不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废手续,继续驾驶(使用)报废机具的,应对该机械实行强制报废,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三是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应具有农业机械综合维修业务资质,有拆解场地、有拆解设备并符合环保标准。县级农机部门应对报废农机具回收企业加强监督,与其签订经营责任书,建立报废农机台账,跟踪监督报废农机的解体情况,坚决制止出售已报废农机和用已报废农机拼装后重新流入市场的违法行为。

四是增设报废农机回收站点,方便农民交售报废旧机。

3、加大投入,提高农机监理装备水平

对接近报废或申请延期使用的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要作为年检年审的重点,切实抓好农机报废的第一道防线。农机监理部门应加强牌证管理,各辖区实现电脑联网,以便及时掌握报废农机的信息。要把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农业机械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农机监理部门每年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跟踪、检查、监督和落实强制报废措施。农机所有人在报废农业机械后,应向农机监理部门交回农业机械号牌和行驶证,办理注销登记。农机监理部门发给机主《农业机械报废证明》。到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农机监理部门应当公告该农业机械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作废。针对大量的无法实行牌、证管理的农机,简化报废申办程序。取消查验购机发票环节,改由农机管理部门实地核查确认,以现有同类机型的市场价换算报废补贴,在当地乡镇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回收旧机,兑现补贴资金。

4、强化管理服务,重在落到实处

农机回收单位应向当地县级以上农机(或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农机、商务主管部门对向其备案的农机回收单位发放《回收证明》。农机回收单位对回收的农机建立档案,及时拆解报废农业机械,并对其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总成等主要零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禁止销售报废农业机械。农机、商务等有关部门公布农机回收单位地址、电话等信息,并依法加强监督管理。没有农机回收单位的地区,可采取农机化主管部门集中监督销毁的办法,组织力量对报废农业机械的主要零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一旦发现农机回收单位违规出售报废农机的,将取消其办理《回收证明》和承担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农机回收资格。

加强对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机制的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要搞好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相互衔接,提高补贴资金结算和兑付效率。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严查伪造报废证明、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

结论

农机报废更新利国利民,对于农机化工作者来说是一项全新的事业。新的事业需要我们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实践中完善,在实践中提高,在实践中经受考验,使之早日惠及全体农机经营者。农机推广要根据农机报废更新的总要求,结合当地农业发展实际,引进示范新机具,为农民提供更多选择,优化农机结构,促进农机化提质增效;农机监理部门要重心前移,深入源头,完善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为农机报废更新提供周到的服务,以此为契机提高农机安全发展水平。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探索经验,争取更多支持,实现普惠制,造福全部农民农机经营者。对农机工业来说,这也是一大利好。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全面实施,必将极大地调动农民对农机更新换代的热情,激发出新一轮农机化发展高潮,使农机更新换代成为拉动内需的强大引擎,迎来又一个农机化黄金发展期。因此,农机研发、制造要提前筹划,开发先进、实用、新型、节能、环保、智能、高效、安全的农机产品,抡搭这趟发展的高速列车,在满足新需求中做大做强,谋求更好更快发展。

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关键在提高农机化

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关键在提高农机化

从现代经济发展现实看,提高劳动生产率是多种因素构成的。马克思指出:“劳动生产率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劳动者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的应用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也必须从多方面入手。

生产力的构成要素,包括劳动者、劳动对象、劳动工具、管理、科技投入水平、社会资源(资金)投入诸多方面。就农业而言,劳动对象——土地,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是个定值。劳动者的能力——熟练程度(能动性)是变量之一,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则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但这种提高在一定条件下是有最高限值的,其变动不会大到突破限值。

管理实际上就是生产的组织形态,即用什么样的组织载体来实现生产目的。实践证明,与生产力相适应的组织形态就是较好的组织管理(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家庭农场是农业生产的较好管理形态。对这个问题,另详述之)。

农业劳动工具从现代意义上讲,有很多选择,其弹性最大。传统工具(人、畜力为主的工具),虽然也大大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但到近代已无潜力可挖;而现代意义上的工具(农业机械),一方面可以提高人的劳动能力,另一方面可以替代活劳动投入,使农业劳动生产力成百倍提高。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了这一点,我国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也证明了这一点。在我国,目前提高科技投入水平能立竿见影的方面,农机投入当是首选。就农业而言,社会资源投入主要表现为物化劳动投入(农机化也是主要载体之一)。从理论上讲,就是大大提高农业资本的有机构成,它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之源源不断的推动力。劳动工具(农业机械)与劳动者的高质量结合,成为农业生产力中最具活力的因素,对农业的发展也将是革命性的巨大推动力,对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尤其如此。

目前我国农机化发展进入攻坚阶段,出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有人认为,我国人多地少,农业劳动力大量剩余,发展农机化可以适可而止,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从2004年开始到2013年,我国粮食生产连续10年增产,2013年跨上了6.02亿吨的大台阶。与此同时,我国从2004年开始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国家投入的机补资金规模从7000万元上升到217.5亿元,到2013年恰恰也是10年,可谓“10连补”。 农业机械化为全国粮食生产实现“10连增”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装备支撑。作为佐证的数据是,2013年全国农机总动力10.6亿kW,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9% ,比2003年末增长了70.9%。这是其一。

其二,同期我国转移农村劳动力2.69亿人到二、三产业就业,这对我国现代化发展是巨大贡献。

其三,过去每到农忙时节千军万马返乡支农的情形已经消失,这一方面证明农机化发展功不可没,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继续发展农机化的迫切需要。

第四,随着农业劳动力的大量转移,留下来的农业劳动者不仅数量不足,而且素质也不高,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土地粗放经营甚至抛荒现象,这也迫切需要全面发展农机化来替代之。因此农机化不但不能停止脚步,而且是如何加速发展的问题。

不搞农机化,如何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有同志认为,可以靠精耕细作。应该看到,我国以手工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其精耕细作的程度已经非常之高。我们该如何进一步提高精耕细作水平?实际上,采用农机化不仅不妨碍精耕细作,反而能使精耕细作达到更高水平。农机化是农业技术、工程技术、环境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空间导航技术等集成应用的重要载体,高水平的精耕细作,需要依靠农机来实现。我国大力推广节水灌溉、精量播种、化肥深施、高效植保、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等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技术,提高了我们一贯推崇的水、种、肥、药等要素的综合效能,对提高粮食单产意义重大。

实验对比数据表明,相同的施肥量,用机械深施基肥可以增产5%~10%;水稻机插秧比人工插秧每亩可以增产50kg;在同等生产条件下,水稻、小麦、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可实现节种增产减损,综合增产能力分别为每亩53、37、72kg。如果我们再把机械化的功能扩展一下就会看到,对于一个自然灾害包括水旱和病虫害多发频发的国家,机械力显然会增强抵御灾害的能力;对于一个种植循环要求非常高的国家(提高土地利用率),机械力显然会缩短生产周期,从而抢出农时。机械化作业的质量和速度远远超过人工作业,看来是不争的事实。

有人认为,只要大力采用生物技术,走生态农业之路,就可以替代农机化。这是非常片面的。农业机械化与生物技术措施是相辅相成。不论是现代生物技术的产生还是其应用,都要依靠先进的生产工具——农业机械及其设施、装备来实现;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也必须以农机化作为支撑和手段。单靠人力,不用机械化,也是行不通的。在目前技术条件下,采用农机的增产增收潜力巨大。在此情况下,轻言替代农机化是极不明智的。更何况,生态农业的重要方面,是改善农业自然环境,保持可持续发展。靠什么来改善?单靠人力,不用机械化,也是难以想象的。

总之,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离不开农业机械化;大量使用农业机械,可以节约活劳动,不但提高劳动的质量和效率,而且可以提高农业劳动者的生存质量;使用农业机械,可以使土地永续利用,最大限度地发挥生物技术的作用,这已为实践所证明。没有农业机械化,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的提高会成为空中楼阁。因此,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离不开农业机械化。我们应再接再厉,用足用活各项促进政策,加速农机化发展。

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五:以农机合作制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上)

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五:以农机合作制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上)

农机合作社是在农机专业户不断壮大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通过法律赋予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市场主体地位,农业部制发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使其创建和发展更为规范化。2004年以来的17个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了税收优惠、财政支持、金融扶持等一系列支持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了农机合作社持续快速发展,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中一道靓丽的风景,让我们看到了农业发展之曙光。为了进一步推动这一新生事物的快速、健康、科学发展,作者对陕西省汉中市的南郑区、汉台区、勉县等农机合作社展开了调研,现与同行交流。

一、农机合作社的主要特征

(一)、农机合作社的界定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农民为主体,以农业机械为依托进行社会化服务,以专业化的农产品生产或者组织生产为目的而组织起来的,在资金、技术、信息、加工、购买、销售、储运等环节开展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和技物服务组织,是农机户和农户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和自我保护的一种行之有效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其界定可以看出,农机专业合作社应有五大要素:

1、农民为主体。农机合作社以从事农业专业化生产、经营的农民和农机经营者为主体。这种组织结构的主体性决定了其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和自我保护功能目标的实现。

2、有共同的专业化生产项目和具体的合作内容。如农户有承包经营的土地、荒山、荒滩、荒地、荒坡等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生产或开发性经营;农机经营者则有农业机械为主体的先进的生产能力。两者有优势互补的动力,形成发展生产的合力。

3、有一定的经营要素基础。一般农户有一定的技术和生产能力,但因个体经营生产力不高,或者农业劳动力严重缺乏;而农机经营者拥有较强的生产力,但缺乏足够使用领域而使经营受限。其合作经营有客观的市场驱动力。

4、能形成规范化的合作组织章程。从而决定合作的发展方向、方式、组织形态,规范组织及成员的行为。这是合作社稳定与发展的基础,也是办好合作社的基本条件。

5、合作的目的性。合作的目的,是为了发挥农户和农机户两个积极性,改变其在市场竞争中的弱势地位,提高经济收入,实现共同富裕。因此,农机合作社实际上是农业生产者之间进行生产要素优化组合,提高生产力,互利互惠,实现共赢,有独立法人地位,自主管理的民间经济(营)组织,是市场经济主体的一种存在形式。

(二)、农机合作社的特征

1、专业性。一是农机专业合作社以“生产的产品相同”“生产环节相似”为基础。通过这种合作,突破血缘、地缘、亲缘的界限,以效益(率)最大化的要求,在更广阔的区域性内实现联合、合作,使其具有灵活性、开放性。

2、区域性。农机合作社最初的发展基础是区域性农机服务。但这种区域性不同于过去的村或乡,而是指在生产的同一性基础上产生的共同需求并通过农机合作机社得到实现,使合作者效益共同提高。

3、民营民办性。是农民和农机经营者“自已办的自我服务”组织,实行“民办、民营、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使参与者广泛受益。因此,农机合作社有自已的经济和政治地位,有共同的利益诉求,并受到法律保护。这就防止了过去人为归大堆、一大二公、贪大求洋的教训,使其严格按合作制的精神和经济规律行事,在共同的利益驱动下,以合作谋发展。

4、合作性。农民自已组建的农机合作社,是遵循合作制的原则建立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与农民自身愿望相同的经济组织。它不以赢利为目的,合作社内部实行一人一票、民主管理、入退自由,坚持惠顾返还。农民组建和加入这个组织,是为了在生产经营中的互利合作和自我服务,以适应国内外两个竞争需要,通过“抱团取暖”,抵御自然和市场两种风险。因此,合作性使农机专业合作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二、目前农机合作社的创建形式

从实行农业家庭承包、双层经营起的30多年间,农机经营者对合作经营的探索由浅入深,逐步发展和完善,发展势头好,对农村经济的推动力逐步增强。这种发展的动力,形成了内生的对合作社所有制结构完善(提高法人治理水平)和经营机制完善(提高经营效益)的探索和实践力,形成独特而灵活的、充满活力的机制。

(一)从农机合作社的所有制结构看,主要有:

1、农机专业大户联合型。由较早从事农机经营且经济实力较强的农机专业户强强联合,以某一经营项目为主,开展合作经营。如南郑县元坝镇的白崖山、五星、菜坝等村的农机户,长年把地处巴山深处所产的农产品、土特产收购、贩运至平川,再把山区农民生产生活必须的农资及生活必需品运回来。由于形成了固定的经营项目,信誉好,规模逐步扩大。为了进一步发展,以农机户为依托,强强联合,成为合作社。这种形式一头是农民,一头是农机专业户,通过联合做强,收入稳步增长,实现多赢,即促进了当地生产,农户和农机经营者都增加了收入,在市场竞争中由被动转变为主动。入社农机户的农机资产所有权不变,合作社统一调配,各农机户单独核算,农机户和合作社“双层经营”。这实际上是以农机为依托,以服务为扭带,以共同利益为驱动力的松散合作。在农村中是较为普遍存在的合作初期形态,由于“入伙”为各方带来了立竿见影的利益,容易被农民接受,很受欢迎。但其稳定性差,经营不善时较易分化。

2、集资创建型。农机户以等额农机资产或农民以等额资金入股,创建农机合作社,以为入社农户开展农业生产服务为宗旨。其资产归入社农户集体所有,经营收入不分红,做为发展基金,滚动发展壮大。这种形式为农户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创造了条件,有利于其扩大再生产规模。在此支撑下,加上合理的土地流转,农户的生产规模迅速扩大到200亩左右,户经营千亩农田者也开始出现。在汉中这样的稻麦(油)轮作区,农户种田规模达到200亩,则纯收入可达24万~28万元/年,其人均收入(户均按4.5人计)是当年城镇职工人均收入的2倍多。

3、混合所有型。入社农(机)户只要承认合作社章程,可采取多种入股形式:机具折价入股,土地等生产要素折价入股,现金入股,人力资本入股、技术入股等。入股农户一户一票行使表决权,决定合作社重大事项。成立合作社大会,组成董事会和监事会。合作社发展由会员大会票决,日常经营活动由董事长领导下的各事业部具体执行,监事会负责监督执行。这是目前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方向。

4、专项资金投入支持型。目前国家和地方为了支持农机合作社发展,提供了合作社发展支持资金和农机购置补贴的优先支持。一些农机经营能人和在当地德高望重、号召力强、有较强经济实力者,在国家和地方支持下牵头创建农机合作社。这种合作社,国家和地方投入作为扶持性引导,不占股份,仍为民营实体。但需承担相应的公益性农机服务,如为农村救助对象(孤残、无劳动能力者等)提供一定的农业生产性服务,开展一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服务等。在农机合作社发展初期,这种形式占有一定比例,发挥了导向和示范作用,较受农民欢迎。

(二)从农机合作社的经营机制看,主要有:

1、农机社会化服务型。由农机服务专业大户强强联合演变而来,一般不再从事农产品生产,而专事农机服务。初创期以某项农机服务为主,逐步增加农机具,开展全程农机化生产服务。如南郑县圣水镇农机专业户王新元、汉台区机收水稻服务队等。前者较早开展联收机跨地区作业服务,由一台发展到四台。多年从事此项经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本地和外省、市形成了稳定的8~10个作业区间。为了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任务,联合周边10余联收机经营户,形成了规模化农机作业服务队(合作社)。年提供稻麦收获服务4万亩左右。在多年的经营实践中,逐步积累、发展和完善,增加机具和服务项目,目前其农机存量资产近百万元,成为能提供多项农机作业服务的组织。

2、农机示范推广型。南郑县新集镇的偶红兴,以农机维修、机具供销为主,多年经营积累了较好的人脉和经济实力。在县农机推广站的扶持下,联合周围农户组建了和平农机合作社。现有社员56户,从业人员63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农机机具67台套,固定资产总额50万元,办公场地等设施面积700平方米。实现农机作业经营收入210万元,纯收入达到40万元,户均7000元以上。该社抓住农机购置补贴及国家、省专项资金扶持的有利时机,购置水稻插秧机及相关设备,由县农机推广站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标准化、规模化集中育秧和机插秧服务,走出了水稻机械化生产的新路子,使该项技术在当地迅速熟化,加速推广。合作社也因此迅速发展壮大,成为该镇农机合作经营的一面旗帜。其经营收入年增长率高达60%以上,为社员带来了巨大利益,产生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2012年5月被省农机化管理局授予“全省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示范社”。

3、农机专业化经营型。以农机为依托,开展专业经营,带动入社农民共同致富。如勉县的金泉镇稻草加工合作社,南郑县郭滩乡、协水镇、阳春镇、青树镇的稻草加工农机合作社。以郭滩乡为例,该乡农民孙炜牵头组建的南郑县荣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抓住农机购置补贴的有利时机,购进稻草加工机械设备,成立稻草加工农机专业合作社。现有社员35人,拥有机具加工设备35台套,注册资金50万元,主要服务范围是稻草深加工。过去被付之一炬的稻草,由合作社按250~300元/吨收购,加工成草帘、草袋、草垫等稻草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业的保温保湿、设施农业、抗洪救灾等领域,销售价达450~600元/吨。本镇农民的稻草不够用,则到周围稻区收购。其盈利的一部分按与农户的交易量返还给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即有利于农民增加收入,也形成了稳定增长机制。本镇及周边2.5万农户受益,年经营额达400多万元,经营额和利润年增长30%多,发展势头好。

4、综合经营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这种形式一般是由上述3种农机专业合作社稳步发展,实力增强后拓展而来。随着合作社发展壮大,必然出现新的进一步发展的要求。这种要求促使农机合作社一是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制度化建设,开拓新的发展空间,以求稳步发展和壮大。二是实现三个转变:由规模扩张向效益提升方向转变,由劳动联合为主向劳动联合带动土地联合、资本联合及其他要素联合的方向转变,由耕种收纯农田作业向农资供应、农产品加工等一体化经营方向转变。三是实现有效益的稳步的综合经营。一些成长比较健康的农机合作社正在向这一方向发展。

三、农机合作社发挥的作用

1、提高了农机服务的组织化程度。使农机利用率、经营收益率大大提高。在不增加投入的情况下,农业生产力因此得到提高。农机合作社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适应了农机服务市场化需求,实行统一管理,规模经营,架起了需求对接的桥梁,克服了户营农机孤军奋战、农户生产势单力薄的局面,发挥了农民和先进农机生产力的“两个积极性”。如圣水镇的农机服务合作社,在跨地区作业条件下,农机利用率比单干提高了4—6倍,经营效益提高4倍以上。就农户而言,完善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使其生产力提高数倍。仍以汉中市为例,家庭农业经营规模是随着农机化水平提高而提高的。传统意义上的家庭经营规模为4.5亩/户,据我们测算,农机化水平达45%,家庭经营规模则可达到60~70亩;如果农机化水平达到90%,则家庭经营规模可达150~250亩,其生产力提高44倍以上。

2、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过去户营农机一般来说,因实力所限,其农机的配套性差,大多以单台、小型农机为主,作业项目单一,利用率也难以提高。农机合作社则可把不同农机有效组合,根据生产需要把大中小型农机具有效组合,从而有能力提供配套作业,开展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更为重要的是,农机合作社可以做到量、效齐升,不但使农机配套能力提高,而且可以优化农机存量结构,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生产。

3、推动新机具新技术的应用,与农机推广部门形成合力。农机合作社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可以起到聚沙成塔的作用,产生1十1>2的聚合效应。从其发展的内在动力看,必然要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大量引进和应用先进、高效、环保、节能的新机具和成套设备。客观上做了农机推广应用部门想做而因种种限制又无力全作的事业,成了农机推广的好帮手。同时也拉动了农机市场,促进了新机具销售。

4、加快了土地流转进程,推动了农业的规模化经营。

5、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资源利用率,促进了生态农业发展。农机合作社通过农民、农机手的联合,“抱团”参与市场竞争,“小舢板”变成了“大航母”,可以有效地增加作业规模,降低作业成本,提升经营效益。同时,农机合作社还能拓展农机服务领域和延长产业链条,使合作社成员获得分红收入。发展农机合作社,可以在不改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和集约化生产,解决了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合算的问题。象农作物秸秆综合种用这样一个困扰我们多年的老大难问题,有了农机合作社,则可变废为宝,即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又促进了生态农业。再如一退休教师,依托机械化优势,在南郑县元坝镇承包荒山,建设果园,进行开发性农业生产,拓展了生产领域。以前荒山亩年产出仅为10元,现在则达到1500元/亩。这一举措,即成了农业可持续发展典范,又成为当地农民增收之源。

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五:以农机合作制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下)

农机化理论热点之五:以农机合作制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下)

四、目前农机合作社发展的制约因素

农机合作社是近年来出现的新生事物,虽然发展势头强劲,但制约其发展的因素也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

1、认识不足,宣传推广乏力,示范带动作用有待提高

据调查,农民对几千年形成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有很强的思维惯性,对市经济条件下的农机合作经营缺乏认识。对小农经济在市场竞争中所处劣势有所认识,但不知道如何去改变;而较早开始在市场化条件下发展的农机户经过几十年来的打拼,对联合、合作谋发展深有感触。但由于对新的经营模式缺乏实践与理论储备,还处在盲人摸象阶段,急需对“思维充电”,以新思维谋发展。县乡基层干部,特别是农机部门工作人员,习惯于用老办法开展农机化行政指导,对建设发展农机合作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有畏难情绪。在上级政策扶持推动下,发展起来的农机合作社,由于规模小,示范、带动作用不强。对农民的宣传、推广应用力度不大,难以提高农民认识,形成社会共识,推动合作社发展。

2、外部环境不利于农机合作社发展

首先是贷款难。农机合作社作为新生事物,其法人治理地位不明确,制度不健全,运行机制不稳定,造成金融机构在认识上人为放大了金融风险,对其放贷从严。导致农机合作社融资渠道少、贷款审批难,金融界与国家支持难以形成合力,从而制约了合作社扩大再生产能力提高。

其次是停放难。农机合作社一般是在农机经营大户强强联合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很多是跨村、跨乡建立的。乡、村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时,没有将农机场库棚纳入建设规划,合作社的机具只好露天存放,既不利于其扩大发展也不利于安全和经济。

第三是是维修难。在农机购置补贴支持下,合作社近几年农机具更新换代速度加快,而农机维修能力不足和零配件供应滞后问题日益突出,影响了合作社机具效率的发挥。

第四是资源优化使用不到位。农机化自身要求与现代化生产相适应。而目前一方面农户经营规模小,稻麦轮作区户均为4.5亩,且一般分散为4~7块田;另一方面适合机械化生产的标准化农田建设滞后,使机械化作业效率降低,不利于经营效益提高。

3、合作社自身也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是整体实力较弱。表现在合作社经营规模普遍还比较小,基础设施差,竞争实力总体上还比较低;二是发展活力较弱。表现在规范化程度低、产权不够明晰、管理不够民主,还缺乏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等;三是带动能力较弱。表现在合作社成员覆盖面较小、服务领域和范围窄、区域间发展不平衡、辐射带动能力差、影响力不强等。

4、农机合作社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

一是重数量轻质量。目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机合作社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一些地方还下达了发展指标和考核措施。因此出现了数量上“大干快上”的苗头,质量上“朱儒”较多的现象,与发展初衷相悖。

二是把政策扶持凌驾于市场经济规律之上,有人为“归大堆,走老路,新瓶装旧酒”之风险。过去我们曾经错误理解和运用合作制的理论和实践,违背农业生产规律和商品经济原则,造成了生产力的伤害,阻碍了农业的发展。现在回过头来发展农机合作社,就要严格按合作制的理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机合作社,使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

三是如何处理合作社与其它服务组织和农户的关系。农机合社是是推动农村经营体制创新的重要内容。过去的“分”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现在的“合”是为了更好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现在的“合”与过去“一大二公”在体制、机制、制度上有着明显的本质的区别,因此必须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来运作,要通过创新来谋发展。发展农机合作社,可以在不改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通过使用权流转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和集约化生产。这将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探索过程,决不是一蹴而就的。在这一过程中,要让农民在实践中逐步认识,逐步接受,而不能“拔苗助长”,引发新矛盾,制约发展。

五、进一步加速农机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1、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解决认识问题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机合作社的引导、规范、扶持和服务。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把发展农机合作社列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调动农机管理、推广、培训、维修、安全监理、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扶的支持合力。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农机合作社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明确资金保障、示范推广、人员培训和指导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二是进一步加强示范带动。深入开展示范农机合作社创建活动,树立样板,重点支持,不断宣传,扩大其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解决认识问题,提高农民群众和农机工作者的认知度。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发展农机合作社的新典型、新举措,对表现突出、贡献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四是提供培训服务,为农机合作社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目前农机合作社发展表现出实践快于理论、组织要素缺乏、人才支撑不够、行政指导不足等。因此必须总结经验,加强调研,形成我们的新理论,指导实践;通过对农机合作社领军人物等的培训,形成适应其发展的人才队伍;进行合作制组织要素植入,探索建立农机合作社辅导员制度;创新农机行政指导,建立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农机合作社制度,通过结对帮扶、包社服务等方式,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

2、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建立和完善农机合作社法人治理制度。发挥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功能,规范运作,提高科学决策水平,降低经营风险。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及中央11个一号文件,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示范农机合作社。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扶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扩大购机信贷规模,积极满足合理信贷资金需求,做好融资支持和配套金融服务。农机化财政支农和基本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农机合作社承担。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向农机合作社倾斜,将农机合作社列为优先对象。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对农机合作社机库棚和维修间等建设按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予以补助。争取在财政、税务、金融、用地、保险、信贷等方面有新的突破,使金融服务与政府支持形成合力。健全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机合作社的激励机制,切实解决农机合作社融资和贷款难等问题。在规划、用地等方面积极支持农机合作社建设农机停放场(库、棚),改善农机保养条件。

三是加强农机维修等自身配套服务能力建设,把农机维修网点和区域性性大修厂有机结合起来,完善维修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四是结合新农村建设,做好基本农田整治,建设标准化农田;同时作好土地流转,推动农业的经营规模化。在承包土地调整时,尽可能做到农户土地集中连片,便于机械化作业。

3、解决农机合作社自身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是要规范化建设促稳定;二是拓宽领域促发展;在实力增强后不失时机地向开发性农业、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农业产后服务方向发展。以南郑县稻米加工为例,市场稻谷收购价为2.4元/kg(合稻米约3.3元/kg),而稻米市场售价是5元/kg左右,利润空间比生产领域高很多;再如农产品收后烘干等,都是农机合作社理想的发展机遇,是提高赢利能力的潜力所在。要把农机合作社发展与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机结合起来,让入社农民分享产业化发展的成果,增加收入,提高发展能力。三是合理的利益机制增活力。强化财务管理,规范盈余分配,处理好积累和分配的关系,切实让入社农民感到实惠,得到利益,增强凝聚力,提高号召力,拓展发展力。四是创新促发展,提高示范、带动力,促进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4、正确处理发展中的矛盾

一是要处理好农机合作社发展数量与发展质量的关系。数量靠发展速度来实现,质量靠规范化来保障。我们既要重视数量的增长,更要重视质量的提升。在合作社发展初期,要鼓励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创建,抓紧建立。当合作社发展有较大量时,就要把规范建设摆上突出位置,完善内部机制,促其做大做强。把提高农机合作社发展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牢把握“民主管理、科学决策、规范运行、利益共享”的要求,来推动其提高。

二是处理好发展合作社与其他服务组织和大户的关系。各类农机服务组织竞相发展,是农民群众选择的结果,是市场经济选择的结果。农民有按照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农机服务组织模式的权利。不管群众选择哪种模式,只要有利于生产发展,有利于农民增加收入,有利于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都要积极给予扶持。

三是要处理好市场引导与政府扶持的关系。农机合作社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必须遵守市场规则、参与市场竞争、服从市场规律,这是农机合作社实现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农机合作社扎根于农村,服务于农民,与农业一样具有天然的弱势性,需要国家给予必要的、适度的财政扶持和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最大限度地激发农民兴办农机合作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但这种支持不搞强迫命令,不能拔苗助长、急于求成,要做到“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合作社自身则要认清自我,立足市场,通过参与市场竞争、完善分配机制等措施,不断发展壮大。

5、不失时机组建农机合作社联盟

从发达国家农民合作社发展史看,自下而上,民主协商,组成农机合作社联盟,是合作社发展到中级阶段的必然产物。它将有利于合作社自增实力,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增强协调服务能力,促进其健康、科学和可持续发展,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做出不可估量的重大贡献,同时使农机合作社发展到更高水平。

标签:农机   合作社   发展   报废   提高

广告咨询:18215288822   采购热线:18215288822

声明:农机大全所有(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56325386@qq.com 删除。

载注明出处:http://nongjidaquan.com/news/2696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