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块茎类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初探(我国城乡居民低保制度实现均等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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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我国块茎类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初探

2、我国城乡居民低保制度实现均等覆盖

3、我国培育农机化职业农民研究

我国块茎类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初探

我国块茎类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初探

我国农机化水平已超过72%,进入“后农机化时代”。如何建设更高水平的农机化?是业内外关心的焦点话题。本文从块茎类作物生产机械化入手,展开讨论,与同行交流。

一、我国丰富的块茎类作物资源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

我国块茎类植物资源丰富,用于农业生产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约有350多种。分为蔬菜类植物、粮食类植物、经济类(药材类)植物三大类。蔬菜类有山药、芋头、菊芋、红(白)萝卜、地瓜、莲藕等90多种;粮食类有红薯、马铃薯、木薯等70多种;经济类(药材类)植物半夏、甘露子、甜菜、葛根、天麻、西洋参、当归、花卉、人参等190余种。有些植物具有药、食、菜三用的经济价值,在我国农业生产中占据重要地位。进入当前发展阶段,适时推进块茎类植物生产机械化,对我国农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蔬菜类如莲藕属木兰亚纲,山龙野目。喜温,不耐阴,不宜缺水,大风。莲藕微甜而脆,可生食也可做菜,而且药用价值相当高,它的根、叶、花、须、果实,无不为宝,都可滋补入药。用莲藕制成粉,能消食止泻,开胃清热,滋补养性,预防内出血,是妇孺童妪、体弱多病者上好的流质食品和滋补佳珍。

粮食类植物如甘薯,又名甜薯,旋花科薯蓣属缠绕草质藤本。地下块茎顶分枝末端膨大成卵球形的块茎,外皮淡黄色,光滑。茎左旋,基部有刺,被丁字形柔毛。单叶互生,阔心脏形;雄花序为穗状花序,单生,雄花无梗或具极短的梗;苞片卵形,顶端渐尖;花被浅杯状,被短柔毛;蒴果三棱形,顶端微凹,基部截形,每棱翅状;种子圆形,具翅。花期初夏。每500克红薯约可产热能635千卡,含蛋白质11.5克、糖14.5克、脂肪1克、磷100毫克、钙90毫克、铁2克,胡萝卜素0.5毫克,另含有维生B1、B2、C与尼克酸、亚油酸等。其中维生素B1、B2的含量分别比大米高6倍和3倍。

马铃薯,属茄科多年生草本植物,块茎可供食用,是全球第四大重要的粮食作物,仅次于小麦、稻谷和玉米。马铃薯又称地蛋、土豆 、洋山芋等,茄科植物的块茎。我国马铃薯种植面积1.5亿亩左右,单产水平、总产量和主粮化产品在马铃薯总消费量中的比重均有显著提升,成为水稻、小麦、玉米之后的我国第四大主粮作物。

药用植物(经济类)如西洋参、人参为多年生草本植物,喜阴凉,叶片无气孔和栅栏组织,无法保留水分,温度高于32度叶片会灼伤,郁闭度0.7-0.8。通常3年开花,5-6年结果,花期5-6月,果期6-9月。两者生长习性相同,药用价值、经济价值极高。生长于北纬33 o~48 o之间的海拔数百米的以红松为主的针阔混交林或落叶阔叶林下,产于中国东北、朝鲜、韩国、日本、俄罗斯东部。人参的别称为黄参、地精、神草、百草之王,是闻名遐迩的“东北三宝”之一。

山药又称薯蓣、土薯、山薯蓣、怀山药、淮山、白山药,是《中华本草》收载的草药,药用来源为薯蓣科植物山药干燥根茎。山药具有滋养强壮,助消化,敛虚汗,止泻之功效,主治脾虚腹泻、肺虚咳嗽、糖尿病消渴、小便短频、遗精、妇女带下及消化不良的慢性肠炎。山药最适宜与灵芝搭配服用,具有防治糖尿病的作用,山药在食品业和加工业上大有发展前途。

二、我国块茎类植物生产机械化需求分析

从全程机械化来看,块茎类植物生产所需机械有:

1、土地宜机化改造、耕整地机械

土地宜机化改造属通用类机械,包括挖掘机、铲动机、推土机、激光平地机、土壤熟化机械(耕层土壤有机肥与土壤混搅拌机械)等。耕整地如深松机、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机等。鉴于旋耕整地对土壤的高强度破坏作用,建议逐渐淘汰之,代之以保护性耕作技术。

2、播种(移植)机械

这类机械因品种而异,机械需求也呈现多样化。大粒种子如马铃薯播种机等应有10余种方可满足生产之需;无性繁植如红薯需要移植机械;再如小粒种子如甜菜、红(白)萝卜、地瓜等需要专用播种机。其播种(移植)机械分三大类型100多个品种。

3、田间管理机械

涉及施肥、锄草、植保、灌溉等众多劳动工序。虽然品种多,但基本上为通用类机械,只需通过生产实践进行全程机械化的适用性集成即可。

4、收获机械

其需求比较繁杂,如挖莲藕、起收西洋参(收马铃薯)代表两类不同收获机。因各种收获作业要求迥异,很难采取“合并同类项”的数学方法满足之,因此其专用机械品类较多。初步统计应有60多种,方能满足生产所需。需求种类多,对农机企业来说,也是机遇多多。因此农机企业在新产品研发上,即要干好大宗、通用农业机械,也要另辟蹊径,形成自已独特的竞争优势。前不久,我到生产一线调研农机化。发现一些小众农机化需求,其实并不小。比如汉中市的中药材元胡生产,其收获颇费劳动力。一亩元胡收获耗劳占整个生产的90%,需要20多人干,加班加点一天,才收完。可有人开发了元胡收获机,生产率为1.5亩/h.。这种特种需求的机械,由于需求总规模小,大厂子看不上。其实,这是误区。我算了一帐:这种机器虽然总需求小,但其单台价格高(无人竞争),按现在的全国种植面积,全国的需求是1.5万台。台价30万元,就是45亿元的市场!

用这种眼光看块茎类植物收获机械化,应有60余种2700亿元的巨大潜在市场需求!发达国家可供农机产品达7000种,而我国只有3000种。可见,农机工业“补短板”机遇多多,要走的路还很长。

三、推进块茎类植物生产机械化的政策与建议

我国块茎类植物生产机械化是一个全新的命题,也是全新发展机遇。为了我国农业实现倍增式跨越式发展,我们当从现在做起,提前谋断,早作研发,及时进入市场,从满足生产需求中做强农机制造业。

1、国家支持,政策介入

我国块茎类植物生产机械化是一个全新的发展机遇,其机械研发投入决非单打独斗可以承担。它需要国家成立专门的农机产品研究开发联盟(平台),由国家牵头并设立专项基金,需要实力企业广泛参与。从而尽可能在短期内突破共性、关键技术,支持企业新产品研发,把市场潜在需求尽快激活,转变为市场现实需求,拉动我国农机工业发展。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力争在重点品种培育、关键农机研发等方面,取得大的突破,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 “后农机化时代“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平台更宽了,可以协调的资源更多了,工作手段更有力了,肩负的责任也更重了。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扛起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重任,无愧于党中央和总书记的重托,不辜负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农机化的期待。

2、机补与推广应用主动介入,促进我国块茎类植物生产机械化发展

机补要倡导绿色生态导向,科学确定补贴范围,着力满足生产需求外,对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机具、农产品烘干、残膜回收等作为支持重点,及时将生产实践验证成熟的块茎类作物生产机械列入机补目录,做到优先安排,应补尽补,支持块茎类植物农机化绿色发展。

扩大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促进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对申请块茎类植物生产机械化新产品补贴试点的省(市、区)份,要对试点区域选择、试点产品确定、试点资金规模、具体操作方式、相关责任义务等作出科学安排。

加强农机、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提升资金分配的精准性、科学性。要改进资金需求调查方法,完善市县资金规模测算分配方法,把资金实际使用进度作为重要测算因素,优化有关因素权重,确保资金分配符合实际,避免出现局部地区资金大量结转。各设区市要根据当地农业优势产业对农机化需求变动情况,及时磋商、协调机补分配,调剂余缺,最大限度地发挥机补对本地农业的拉动能力。

农机推广必须克难奋进,有所作为。要根据当地地域、生产、优势等情况,确定突破口,在新机具示范推广上实现新突破;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选择农机化发展的重点,逐步推进,积聚发展正能量,促进当地农业产业集群化发展;要围绕当地的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开展农机推广应用;要建设和健全完善的符合当地市场条件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当地农业产业集群化发展;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促进农机化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为农业现代化发展作出农机人应有的贡献。

3、农机社会化服务要给力我国块茎类植物生产机械化发展

培育壮大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户以及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支持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机作业服务。鼓励农机服务主体通过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开展高效便捷的农机作业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支持农机服务主体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划建设农机具存放以及农产品产地储藏、烘干、分等分级等设施和区域农机维修中心。推动农机服务业态创新,建设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为周边农户提供全程机械作业、农资统购、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农产品销售对接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方面制度、标准、规范和实施细则的制修订,进一步明确田间道路、田块长度宽度与平整度等“宜机化”要求,加强建设监理和验收评价。统筹中央和地方各类相关资金及社会资本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农田地块小并大、短并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切实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重点支持丘陵山区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扩展大中型农机运用空间,加快补齐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基础条件薄弱的短板。

我国城乡居民低保制度实现均等覆盖

我国城乡居民低保制度实现均等覆盖   据新华社北京1月24日电 民政部24日发布《2007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指出,我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均等覆盖。

  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2270.9万(1065.6万户)城市居民享受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增加30万人,平均保障标准为每月182.4元/人,比上年同期提高12.8元,增长7.6%,全年共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74.8亿元,人均补差102元/月,比上年同期提高19.1元,增长23.0%。

  公报显示,截至2007年底,已有3451.9万人(1572.5万户)享受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同期增加1948.2万人,增长128.7%,平均保障标准为每月70元/人,全年共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04.1亿元,人均补差37元/月,比上年同期提高3.8元,增长11.5%。

  公报指出,绝大多数农村特困户已转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记者:李亚杰 卫敏丽)

我国培育农机化职业农民研究

我国培育农机化职业农民研究

国发〔2018〕42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把切实加强农机职业人才培育作为加速农机化发展的奠基工程,提到议事日程。近5年中央1号文件无一例外地要求大力发展新型职业教育。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要积极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供人才支撑”。为了贯彻落实好中央文件精神,我们深入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农村,就农机新型经营主体人才培育需求展开专题调研。现疏理成文,与业内交流。

一、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及人才培育的紧迫性

目前,我国农机化从业人员约5700万人,农机经营服务收入达6000亿元,农机化综合水平达73%,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农机化服务体系中,农机专业户、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迅速,总数已超过540多万个。其中农机合作社数量超过7万个,一些地方出现了一批流转土地超万亩,固定资产上亿元的大型农机合作社。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农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迅猛,农机合作社达13家,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约2500多个,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农机经营成为农民增加收入的新引擎。出现了流转土地超2500亩的生产型农机合作社。但新型农机经营主体的发展受到人力资本存量严重匮乏的制约,培育农机新型职业农民的紧迫性凸现:

1、培育农机化新型职业农民,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农民工近2.8亿,而且还在以每年900万——1000万的速度递增。以南郑区为例,留守农村农民以老年、妇女居多,平均年龄已达到57岁。农村新生代劳动力绝大部分在结束求学后选择“跳农门”、进城务工,务农农民成了国民素质提高的“低洼地带”,高效率农业设施装备难以利用、高水平农业科技成果难以转化,新型农机经营主体的发展受到几千来形成的“小农经济”羁绊,成为制约农业转型发展的“瓶颈”。发展现代农业,根本出路在科技,关键在人才,最基础的就是要培育有科技素质、有职业技能、有经营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从某种意义上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农业现代化的未来,是培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未来,是实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两大目标的人才保障,这是实现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2、近年来不断涌现的机械化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农机化社会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大户、种粮大户等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大多是看中了国家的惠农政策和各种补贴,拿出第一次创业的积累,通过建立合作社和土地流转等方式,迅速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入“角色”后才发现自身具备的“小农经济”思维与现代农业发展、现代经营思维格格不入,难以融合,成为进一步发展之困惑。这些人实际上并没有准备好成为农业企业化经营者,更缺乏“小农”升级为农业企业家的才力资源储备,缺乏农业科技、经营管理和农机运用知识和经验。在盲人模象式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只好“新瓶装旧酒”,用“小农”思维管理现代农业企业,受挫者和停滞不前者占比较大,成为进一步发展的拦路虎。他们特别渴望能在农业生产、经营、销售、农机化和管理等方面有系统的专业学习。

3、新型农机经营主体虽然搭上了农机经营体制创新的快车,获得运行机制上的优势和国家的各种扶持和补贴。但对农机专业知识的欠缺和企业(公司)经营管理知识严重匮乏,抵消了其机制的优越性;人力资本存量的先天性不足,局限了其发展的魄力和战略性眼光,难以实现家庭经营者向企业(公司)经营者的惊险一越;由于认识上的局限性,导致经营失败,产生发展恐惧症,最终阻碍了其发展壮大。

4、在购机补贴政策拉动下,每年新增农机使用经营人员较多。但一方面培训教育工作滞后,“造就”了大量缺乏专业技能、法制意识淡漠的农机使用队伍。致使农机“三率”持续走低,比较好的地方一般在50%左右,差的地方只有20%甚至更低。大量农机脱离安全监督管管,恶化了农机安全形势,形成恶性循环,威胁着农机化安全发展,同时也严重影响到农机化发展后劲。另一方面,农机职业教育还停留在“小农式家庭经营”层面,只重视技术传授,缺乏企业(公司)及合作社经营管理知识的传授。培训教育教材缺乏,教材老化;投入不足,培训方式落后,培训内容单一(以考驾、操证为主的应试教育);缺乏对新型农机经营主体的实用培训教材,培训设施更新慢,教师知识老化,也使农机经营使用者参训积极性不高,制约了农机“两新”技术的培训和普及提高。

二、培育农机化新型职业农民的实现方式

目前,我国农机化从业者约5800万人,直接从事农机化生产经营(服务)者5700多万人。其中具备中等职业以上专业教育背景者不足5万人,仅占不到万分之一;农机使用(服务)人员岗位培训约300万人/年,历史累积欠帐较多。培育农机化新型职业农民可谓是任重道远。为了改变之一窘状,国发〔2018〕42号文件把农机职业人才培养分为两个层次:

农业工程人才:加强农业工程学科建设,制定中国特色农业工程类专业认证标准。引导高校积极设置相关专业,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农业机械化人才。支持高等院校招收农业工程类专业学生,扩大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规模。加大卓越农林人才、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对农机人才的支持力度,引导相关高校面向农业机械化、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构建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体系。推动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优势农机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工程创新基地、实践基地、实训基地。发挥好现代农业装备职业教育集团作用。鼓励农机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支持农机专业人才出国留学、联合培养,积极引进国际农机装备高端人才。

实用职业技术人才: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大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的扶持力度。大力遴选和培养农机生产及使用一线“土专家”,弘扬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实用人才在推动技术进步和机械化生产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购买服务、项目支持等方式,支持农机生产企业、农机合作社培养农机操作、维修等实用技能型人才。加强基层农机推广人员岗位技能培养和知识更新,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领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一线农机人才队伍。

为实现国发〔2018〕42号文件提出的农机化人才培育要求,结合调研成果,提出培育农机化新型职业农民的实现方式:

1、整合资源,建立“金字塔”式农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制和运行制度

一是分层次开展教育培育(训),形成四只农机化实业人才队伍:

1)新型农机经营主体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按照农机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和运行要求,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经营和管理能力强、具有创新能力、乐于奉献的农机合作社、社会化农机服务公司等新型经营人才队伍。对合作社理事长、总经理及高层管理人员,要加强“三农”政策理论、农机化法律法规、农机化技术经济学、合作制理论与实践、农机经营与管理、农机运用等业务知识培育;

2)加强新型农机经营主体科技人员培育。积极发挥农业机械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作用,加强产学研推用结合,依托行业科技支撑计划等重大科研项目,为其集聚和培养农机化中、高级科技人才。重点培养其承担示范推广、技术服务、产业发展策划等的科技人员,提高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发展策划能力。

3)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中层(各事业部负责人)人才队伍培育。加大农机实用人才队伍培训力度,采取措施,培养新型职业经理人。开展“政企联动”农机维修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助理培训。

4)积极实施阳光工程农机培训,重点加强农机合作社中低层管理人员、农机驾驶操作和维护修理人员等实用人才的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增强致富本领。鼓励开展农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激发农机人员学技能、比技能、用技能的热情。要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组织好新购机农民技术培训,提高农机手掌握使用现代农业装备的水平。

二是整合现有农机职业技术培训、教育力量,由“叉开五指”转变成“一个拳头“。以市、县级农机化学校为主阵地,培育(养)大批中初级农机化实用人才,满足农机化生产一线对技能型人才之需。这是农机化教育之基;以市级职业技术学院、农林类大中专学校等为主体,进行农机新型经营者的学历教育。开展中、高等农机化(机电工程、农业工程)等学历教育,招生对象为农机合作社中层管理人员、农机运用中级人员和有志于农机化工作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这是农机化教育之“塔身”;以省级农林类院校为基地,开展高等农机化(机电工程、农业工程)等学历教育,招生对象为农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理事长、总经理等高层次人才,培养目标为大学本科农机化经营管理CEO,处于“塔顶”。通过这一制度性设计,形成我国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人才队伍的初、中、高级结构合理、适应需求的人才队伍,加速农机化进程,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2、采取灵活的学习管理方式

新型农机职业农民可探索试行“双证制”职业(学历)教育。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可上新农民职业学校,学员农闲期间在学校学习,农忙到农机专业合作社、机械化家庭农场去工作实习。学习内容与生产中的典型农机化工作任务直接挂钩,理论与实践结合,学以致用。学员与农机合作社或机械化家庭农场签订协议,农机合作社或机械化家庭农场为学员提供实习工作岗位,并可在学员毕业后挑选人员去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就业工作,实现双赢。学员理论和实践学习结束,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新农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者是执业资格证书,是认定职业就业资格的门槛和“身份证”,终身受用。

我国地域广阔,要根据不同培养对象开设不同专业课程。要根据各地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灵活把握专业设置。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能力拓展课三大类,并将三大类的课程进行开放式设置,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生产实际选择学习需要的课程,也允许各地根据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适当调整课程内容或增开其他课程。各个专业的专业核心课可作为其他专业的能力拓展课,让学生凭兴趣选修。

借鉴国外职业教育经验,建立以学分认定和管理制度为纽带的农机职业农民教育方式。有效学习年限为2—6年,允许学生采用半农半读、农学交替等方式,分阶段完成学业;采取学完一门就考一门记一门学分的办法,修满学分即可毕业的弹性学制。在有效学习年限内,累积修满学分即可毕业。也可针对农民学习特点,采取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生产实践相结合,脱产、半脱产和短期脱产学习,函授(网络学习)与集中辅导相结合等多种灵活方式展开。还可以送教下乡、巡回走教,把优质教育资源送到农村,把实践课放在田间地头、养殖场,让想学习的农民有学上,力求通过系统学历教育,真正提高农民专业生产技术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为农业转型升级、为家庭经营向企业(公司)经营转变,提供人才支撑。

 四、培育农机化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建议

1、要强化政策扶持。

一是鼓励职业农民承担农业项目,并在信贷发放、土地使用、税费减免、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新增农业补贴向种养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等新型职业农民倾斜。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业生产一线就业创业,不断壮大职业农民队伍。

二是将农民教育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高农业院校、农民教育培训机构人均经费标准,大幅度提高农民教育培训的财政投入;加大农民培训专项,扩大项目规模、提高补贴标准。加强农机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民现代远程教育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民教育信息化步伐,构建农民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三是要切实将教育优惠政策向农民倾斜。积极推进农业高等教育向农村延伸,探索对农机合作社、机械化家庭农场、农机服务公司、农机大户等农机新型经营主体和以农机大户子女免试推荐入学、免费学历教育、定向招生、定向培养的方式,抓好国家政策落实。

四是农业职校、高校要以农业产业化、产业集群化、农企(公司)人才需求为导向,推进“送教下乡”、“工学结合”、“半农半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面向农业生产一线培养新型农机职业农民。

2、建立农机(业)资格(职业技能)准入制度

按照农机服务产业化发展要求,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率先在适度规模化生产经营领域,研究制定农机(业)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确保宝贵的农业资源由高素质农民经营。制定专门、系统的农民教育培训法规以及相关配套制度,以法律形式对农民教育的组织管理、经费投入、教育机构、农民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等加以规范,为农民教育培训事业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尽快设立农机职业教育教材编制出版基金,实现教材现代化和教学手段现代化

目前农机培训教育教材断档和老化严重,制约了农机教育发展,是农机化发展中的“短板”。建议一是由国家主管部门设立农机职业教育教材编制出版基金,近期在近些年来开发并进入使用领域的新式、大功率拖拉机、半喂入联合收割机;畜牧业机械、饲料机械、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烘干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大批成套化、集成度高的农产品加工机械;水果及果汁加工、茶叶生产与加工机械、干果生产与加工机械化;设施农业及相关机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机修理、电气焊接、机械维修、电子装配、电子电气维修、机械制造等);农机合作社、机械化家庭农场等新型农机经营主体教育培训教材等7个方面实现编撰和出版的新进展。二是要支持农机教育培训现代化建设,以适应新需求,促进农机化更好更快发展。

4、加强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发证,夯实农机化科学发展的人才基础

一是紧密围绕农业机械化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结合教育培训,开展农机装备操作人员的技能鉴定,积极推进农机维修人员、经销人员、合作社经理人员的技能鉴定。

二是创新职业技能认证。技能鉴定要与推广项目结合,与购机补贴政策监管结合、与维修管理和安全监理结合,与“阳光工程”培训、“政企联动”培训结合,与新型农机经营者主体素质提高等结合,推进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规模增长和农机技能人才总量提升。

三是要创新农机职业技能人才培训形式,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机高技能人才比例,改善农机人才结构,为农机化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标签:农机   农民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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