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等七部委发出《关于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 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农业部等七部委联合行动督察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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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农业部等七部委发出《关于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 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2、农业部等七部委联合行动督察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3、农业部等九部委部署启动201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农业部等七部委发出《关于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 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农业部等七部委发出《关于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 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近日,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发出《关于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一些地方执行政策不到位,涉农项目多收费乱罚款现象屡禁不止,向农民和村集体等摊派集资现象有所抬头,农民承担的不合理费用有所增加,农民负担显露反弹苗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形势不容乐观,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通知强调,按照中央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部署,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重点,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着力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通知指出,要狠抓涉农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重点治理。深入开展对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要集中抓好三方面的专项治理:1.治理农民建房多收乱罚问题。对农民利用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收取证照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费用,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接受服务并收取费用。2.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学校只能按规定收取作业本费、寄宿生住宿费,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3.治理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不得收费,严禁登记搭车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不得向成员乱收费。

  针对农业用水负担过重问题,通知要求,清理整顿和规范末级渠系水费收取秩序,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机制,逐步推行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依法查处农业水费计收中乱摊派、搭车收费等违法行为。

  推进减轻农民水费负担综合改革试点,明确政府与农民对农田水利设施的投入责任,加大灌区节水改造力度、改善末级渠系供水条件,不断推进水管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农田水利投入和鼓励农民节水的新机制。

  关于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实施意见,明确本省(区、市)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政策界限、限额标准和分摊办法等。按照《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规定,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不包括修建通村公路。要划清修建通村公路与村内道路投资的界限,明确通村公路投入应由各级政府分别负责。

  通知说,从今年开始重点建立健全“五项制度”:一是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省、市、县三级要定期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文件进行清理,梳理和规范向农民的收费项目、范围、标准等。各省(区、市)减负机构要及时将清理情况汇总上报国务院减负联席会议办公室。二是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要创新公示形式,适时更新公示内容,确保公示效果。国家对农民的粮食直补等补贴补偿政策及兑付情况也要予以公示,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三是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必须坚持自愿订阅原则,严禁摊派发行。四是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农民负担监督卡要充实涉农价格、收费等政策内容,及时发放到户。五是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坚持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进行通报的制度。

  通知要求,加大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农民反复上访、长期难以解决的重点问题的督办。要重点督办查处修路强行向农民摊派集资、变换形式向农民乱收费和平调、挪用农民补贴补偿款等3类问题。加强农民负担检查。各地要至少开展一次农民负担检查,并形成检查情况通报制度。

农业部等七部委联合行动督察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农业部等七部委联合行动督察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本网讯:9月5日从农业部获悉,农业部已会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公安部6部委联合展开行动,组成6个督查组,分赴北京、河北、吉林、重庆、河南、广东、陕西等省市,督察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近日,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已赴北京、河北两地督察调研。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首轮督察活动,是为了解各地贯彻落实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精神的情况,全面掌握各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进展和采取的措施,特别是要通过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实情,及时反映各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相关意见及建议。届时,农产品整治组将针对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会诊。

  据了解,7部委组成的联合督查组近期仍将分赴更多省市进行督察,切实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农业部等九部委部署启动201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农业部等九部委部署启动201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2月25日,农业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纠风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总社九部门联合召开2013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动员各地立即行动起来,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夺取全年粮食和农业丰收保驾护航。

  2012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共检查农资企业194.3万家次,整顿农资市场27.9万个次,取缔无证照经营4673户,查获各类假劣农资3.3万吨,伪劣农机具10.6万台件,捣毁制假窝点240个,共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9亿元,农资制假售假势头得到明显遏制,为实现粮食生产“九连增”和农民增收“九连快”发挥了重要作用。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会议上指出,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继续巩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全面加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对再夺粮食丰收、促进农民增收至关重要。各地各部门要不断深化对农资打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净化农资市场为主线,以维护农民利益为根本,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切实保证农资数量和质量,为实现粮食稳产增产、农民持续增收提供有力保障。一要突出重点产品。以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农机具等七类农资产品为重点,集中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二要突出重点环节。把好产品许可关,依法清理不具备资质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市场治理,重点整顿规范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加强指导服务,重点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普及识假辨假常识,引导农民群众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产品。三要突出重点农时季节。结合春耕备耕、“三夏”、秋收冬种等重点农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实施种子打假护权行动、红盾护农行动、“农资打假下乡行动”、“打四黑、除四害”等专项行动,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四要突出大要案查处。坚持露头就打,深挖假劣农资制售源头。完善大要案查处工作机制,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继续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有效遏制违法犯罪行为。五要突出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推广实施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推行分类管理。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分别对各级工商、质监、公安部门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湖北省农业厅、黑龙江省工商局、重庆市质监局、河南省公安厅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南英、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监察部副部长于春生、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苏波、供销总社理事会副主任顾国新出席会议。会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部分市县设立分会场819个,农业、公安、工商、质检等农资打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3.2万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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