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200亿元(中央财政将加大扶持农业产业化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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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中央财政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200亿元

2、中央财政将加大扶持农业产业化力度

3、中央财政将新增470亿元农村义务教育经费

4、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措施

中央财政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200亿元

中央财政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200亿元

?  本网讯 当前正值夏种关键时期,种足种满秋粮、加强田间管理,对夺取全年粮食丰收至关重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日前,中央财政已下达地方200亿元,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用于缓解近来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地要结合实际完善发放办法,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补贴资金发放基础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采取“一卡(折)通”方式,将补贴尽快发放到位,真正惠及种粮农民。

中央财政将加大扶持农业产业化力度

中央财政将加大扶持农业产业化力度   人民网北京10月28日电 (记者赵永平)记者日前从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获悉:明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投入力度,通过扶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产业化经营项目,促进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发展区域主导产业,推进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日前《200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已经正式下发。

  据悉,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资金38.8亿元,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1458个,将建设经济林、花卉、药材等农业种植基地33.89万亩,发展水产养殖71.2万亩,有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强化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

  据介绍,2008年中央财政扶持的农业产业化重点产业包括:专用小麦、专用玉米、优质水稻、高油大豆、“双低”油菜、“双高”甘蔗、棉花、名优经济林、马铃薯、蔬菜、茶叶、名优花卉、蚕桑、畜牧、淡水水产等。

中央财政将新增470亿元农村义务教育经费

中央财政将新增470亿元农村义务教育经费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教育部近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决定从2007年起三年内,新增经费470亿元左右,用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至此,2006年至2010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累计新增经费,将由原来的2182亿元至少增加到2652亿元。

  通知指出,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基本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天两元,初中生每人每天三元,每年在校天数按250天计算。对中西部地区落实基本补助标准所需资金,中央财政按照50%的比例给予奖励性补助。中央财政每年对中西部地区安排资金37亿元,比原方案增加36.7亿元。中西部地区在中央基本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调高标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据财政部内部人士介绍,该政策将使我国中西部地区约110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受益。

  同时,通知要求东部地区也应加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的补助力度,所需资金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将根据东部地区各省份政策落实情况及其财力状况等因素,给予适当奖励。

  通知指出,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向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的教科书,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该政策惠及全国近1.5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中央财政进一步提高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的补助标准,建立部分科目免费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制度。中央财政平均每年安排免费教科书资金达到160亿元,比原方案增加130亿元左右。同时,免费提供地方课程的教科书,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通知指出,从2007年开始,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小学低于150元的地区,提高到150元;初中低于250元的地区,提高到250元。2008年,中央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分两年落实到位,每年新增经费65.8亿元。

  从2007年起,中部六省份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243个县(市、区),其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所需资金,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由原方案的中央负担60%、地方负担40%,改为中央负担80%、地方负担20%。与原方案相比,中央财政每年新增经费9.6亿元。

  通知指出,从2007年起,提高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测算单价标准,西部地区由每平方米400元提高到500元;中部地区由每平方米300元提高到400元。在此基础上,将加大对高寒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校舍维修改造的支持力度。与原方案相比,中央财政每年新增经费16亿元。(记者:陈圣莉 刘振冬)

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措施

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措施

?  7月1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706号建议的答复》,对徐淙祥代表提出的“关于保障千亩以上连片《国家农民合作社粮食生产示范社》农业基础建设用地的建议”,经商自然资源部、财政部,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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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国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截至2019年5月末,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221.5万家,辐射带动了全国近一半的农户。从事粮食产业的合作社约占合作社总数的18%。农民合作社已经成为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建设的中坚力量,在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但正如您所提到的,有些农民合作社还存在农业基础设施不健全、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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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关于保障设施农用地,《答复》提出,为支持规模化粮食生产,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须的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配套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范畴,按农用地管理,实行县级备案,减少土地取得成本,简化用地手续。同时,鼓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在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过程中,相互联合或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兴建粮食仓储烘干、晾晒场、农机库棚等设施,提高农业设施使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研究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支持规模化粮食种植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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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关于加大对粮食生产补贴力度,《答复》提出,2016年,中央财政资金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2017-2018年,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每年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204.85亿元。支持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同时,为缓解产粮大县财政困难,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每年根据粮食商品量、产量、播种面积、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测算分配资金,对获奖的常规产粮大县、超级产粮大县等给予奖励。2017年起,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重要指示精神,中央财政通过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渠道支持地方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测算分配到省,由各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统筹用于实施“优质粮食工程”。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继续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提升耕地地力、稳定粮食生产,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落地。

  

  第三,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答复》指出,近年来,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等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提高耕地质量。据统计,2011-2018年全国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约6.42亿亩,其中2018年新增高标准农田约8200万亩,2016-2018年全国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6505万亩。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精神,2019年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整合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和水利发展资金中用于农田水利建设部分,设立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及农田水利建设,稳定和优化农田布局,全面提升农田质量。资金支持范围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机耕道、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以及农田输配电等。各省可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规划,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抓紧编制《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2年)》,研究推动出台加强全国农田建设工作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财政将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高标准农田及农田水利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农业综合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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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关于加大支持粮食生产农民合作社,《答复》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农民合作社,多个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完善合作社支持政策。近年来,中央财政采取系列措施,支持包括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在内的农民合作社发展,创新支持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为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2018年,中央财政继续通过生产发展资金,安排14亿元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重点支持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适当兼顾贫困地区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开展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突出农产品初加工、产品包装、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运营、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业务合作,进一步提升自身管理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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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财政稳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2017-2018年,中央财政每年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农机购置补贴186亿元,不断优化农机购置补贴结构,支持各地提高农业生产耕种收机械化水平。同时,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出台了《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明确补贴范围为15大类42小类137个品目机具种类,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各省可以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对纳入中央财政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的机具应补尽补。此外,各省还可选择不超过3个品目的产品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重点支持绿色生态导向和丘陵山区特色产业适用机具。下一步,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措施,突出农机保障重点,推动普惠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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